杭州闲林水厂二期工程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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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闲林水厂二期工程设计

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

余建设计18040

招标人: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

备案单位:

投标须知前附表2

第一章投标须知4

第二章设计任务书14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16

第四章合同条款2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26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设计

2

建设地点

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里项村,杭州市闲林水厂一期工程预留用地内。

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60万吨/日的预臭氧池、臭氧设备间及污水调节预沉池和30万吨/日的反应沉淀清水池、炭滤池、反冲洗用房和压力膜处理车间等。

新增进水泵房、加药间、变配电间、泥水调节及浓缩叠合池、污泥均质池及脱水机房、加炭、机修间等已建建、构筑物内30万吨/日的配套设备。

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8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076㎡,地下建筑面积约3798㎡。

项目总投资估算48557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

详见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现场指导与监督服务、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以及设备招标配合(含编制设备技术要求等)等相关服务;符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标准。

5

设计进度要求

(1)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讨论稿;

(2)招标人或招标人邀请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优化及完善;

(3)初步设计成果审批后2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修改完成。

6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

3

代理机构: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浙江省外的设计单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

9

投标预备会议

不举行,如有疑问请在2018年7月26日16时00分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

10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

投标人疑问及澄清要求

在2018年7月26日16时00分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

12

报价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1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1、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

2018年8月7日)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797

银行地址:

余杭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收费窗口

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网银/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

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

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4、咨询电话:

0571—

区内企业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2013]2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5

投标文件份数

按资信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分别编制,正本各壹份,副本各伍份,如份数有误在开标时将被当场拒绝。

16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时间:

2018年8月8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

17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8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18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1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合同价的的5%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以网银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

20

其他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排名第2的投标人可获得设计补偿3万元;排名第3的投标人可得设计补偿2万元。

若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意见认为某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即取消该投标人的获得设计补偿费的资格。

2、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返还。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设计

2、建设单位: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里项村,杭州市闲林水厂一期工程预留用地内。

5、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6、工程投资总额:

总投资估算48557万元。

7、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60万吨/日的预臭氧池、臭氧设备间及污水调节预沉池和30万吨/日的反应沉淀清水池、炭滤池、反冲洗用房和压力膜处理车间等。

新增进水泵房、加药间、变配电间、泥水调节及浓缩叠合池、污泥均质池及脱水机房、加炭、机修间等已建建、构筑物内30万吨/日的配套设备。

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8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076㎡,地下建筑面积约3798㎡。

详见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8、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9、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四、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由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设计任务书、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相关附件组成。

10.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0.3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3投标人不得以未及时下载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理由否认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本项目所有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视作投标人已确定接收。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招标人可以以网上答疑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不再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关注招标网上信息,自行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请投标人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或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n/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12.3投标人不得以未及时下载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理由否认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本项目所有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视作投标人已确定接收。

1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备案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五、现场踏勘

14、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熟悉区域内的地形、道路及周围的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的资料。

凡有影响投标的因素,均应考虑在投标文件中,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要求。

15、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考察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

16、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等均使用中文。

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和资信技术标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7.1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书;

(5)有效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或年度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6)其它资料。

17.2资信技术标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4)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6)根据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的技术标书及投标人认为需增加的技术方案内容;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8、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7条中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没有的可自行编制。

19、投标报价

19.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以及相关的各类评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9.2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

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9.3报价编制依据

投标人应依据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计划工作量及各阶段的评审费用,自行测算设计费用,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设计优势进行报价。

19.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报价范围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19.5本次招标采用费率包干的形式,即中标后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

19.6招标人设置的价格:

(1)设计费用投标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75%,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风险控制价为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0%,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不作废标处理但在评标时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

(2)工程概算编制费用、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咨询配合工作等产生的其他费用计入上述报价费用中,不单独收费。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3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和资信技术标部分的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同时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20.4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规定的提交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1.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1.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

21.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八、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2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发生变化的,须将相关材料重新更新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证明其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有效期

23、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信技术标分别密封包装,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资信技术标”;

25、在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还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2)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4款、第25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该投标文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该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7、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28、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根据评标办法的需要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不需密封)及原件目录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

所有原件均应为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弄虚作假则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29、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30、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十二、开标

32、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34、开标先开资信技术标的密封袋,在资信技术标评审完成后再开商务标的密封袋,若资信技术标经评审后被否决的则不再开启其商务标的密封袋。

3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3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或包装严重破损的;

36.3投标保证金未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期限之前递交。

十三、评标

37、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由5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8、投标文件审查

38.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39、评标活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评标结果的产生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位评标人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保留意见,并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认同。

40、评标内容的保密

40.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各投标人得分等所有情况都属于保密范围,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40.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41、投标文件的陈述与澄清

本次招标不安排现场陈述。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

4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42.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前附表第7项要求;

4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42.3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在资格上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42.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审查时存在实质性差别且未提供合法材料,或标明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资格审查相关单位盖章同意变更的材料;

42.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42.6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42.7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42.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42.9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2.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42.11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42.12设计费用报价未采用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或高于最高限价;

42.13工程概算编制费用等其他费用要求另行收费的;

42.14投标函中招标人、工程名称等关键内容错误或报价无法进行宣读的;

42.15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43、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4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不当场公布。

十五、中标人的确定、合同的授予

45、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公示不少于3个日历天。

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人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46、公示结束并报备案机关登记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正式签订设计合同。

47、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以网银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

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

48、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签订设计合同无法签订,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设计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其他

49、补偿: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要求。

50、版权:

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投标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若投标人的投标成果涉及抄袭或严重侵犯他人成果或知识产权而被查证属实的,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51、投标单位中标后实际设计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相符,设计合同自行终止,招标单位有权追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2、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

设计费最终结算以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转运费之和(以下简称计费额)为计费额,参照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

若发生初步设计概算中的计费额调整时,经过批准调整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计费额在±10%以内的,该工程设计费不调整,经过批准调整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计费额在±10%以外的,工程设计费进行调整。

53、设计费阶段性支付比例:

付费次序

支付比例

付费时间(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且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为准)

第一次付费

预付暂定合同价的10%

合同生效后15日历日内

第二次付费

支付暂定合同价的40%

初步设计批复后

第三次付费

支付经调整后合同价的40%(根据批复概算需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图审定后

第四次付费

支付合同余款

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

54、本招标文件未尽量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55、本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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