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606104 上传时间:2023-08-18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7.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docx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

农业灌溉机井管理承包合同

  篇一: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

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管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

  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管理机构。

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管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管理人员。

各级机井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管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则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维修。

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在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围,单井控制面积原则在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管理小组、井所在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灌溉范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费用用于机井的维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保存,以备查考。

现有

  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一式三份保存,为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

  第七条控制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按单井控制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特殊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管理人员提出,村委管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况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第九条擅自拆除、破坏机井及附属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恢复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用机井管理暂行办法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项重要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

各级水利部门和井灌区社队一定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地下水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资源,在地面水源不足的我国北方地区更为宝贵。

各级水利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防止污染。

  第三条机井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技术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进行经济核算,促进农业增产。

  【章名】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北方地区机井较多的省、专、县水利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机井管理机构。

人民公社水利站(井灌为主的公社也可叫机井管理站)要统一负责全社机井管理工作。

尚无公社水利站的,也要有专人负责机井管理。

大队、生产队要成立机井管理小组,有一名队干部主管。

  第五条目前北方地区机井管理主要有大队统管、大队和生产队分管

  、生产队管理三种形式。

有的地方还有公社统管和公社、大队两级管理形式。

大队统管由大队统一规划和建配,统一调配水量,统一维修机具和培训司机手,有利于发挥灌溉效益和提高机泵设备的完好率,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

采用以生产队打机井和配套的,以生产队为单位管理,固定专人,统一配水。

大队必须加强对生产队的领导,在制订规章制度,培训司机手等方面给予积极组织和协助,促使其管好用好。

  机井都要固定专人,实行管理责任制。

不论实行那种形式,都要有利于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有利于充分发挥机井效益,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不准平毁机井和变卖设备。

  第六条每眼机井要选定一至二名热爱集体、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作为司机手。

司机手必须通过县、公社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达到标准的发给合格证。

人员要相对稳定,未经公社或大队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章名】第三章机务管理

  第七条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机井操作、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落实措施,定期检查。

司机手的任务是:

1、按操作规程开机,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2、管护机井、井房、渠道、地下管道、井边池、燃料,维修保养机电设备,做到机房洁净,机具水、油、电、气四不漏;3、按时填好开车记录,包括开停机时间、耗油电数量,机井水位抽降深度、抽水量和浇地亩数;4、坚守岗位,并和浇地员搞好协作。

  第八条建立定期维修制度。

由大队或生产队机井管理小组,每年定期对每眼机井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深井设备在停灌期间,要定期运转以防锈蚀和井淤。

  第九条要定期培训司机手和技术力量。

县、社主管部门每年要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司机手的技术业务水平。

要积极鼓励技术革新和试验研究,对于提高效率、减少消耗、节约用水、降低成本等方面的技术革新成果,要积极进行推广。

  【章名】第四章工程管理

  第十条建立机井技术档案。

新打的机井,必须由县或公社管理机井的单位,组织承建单位(打井队)和受益单位(大队或生产队)进行验收,质量达到标准的填写机井技术档案,一式三份,分别存县、公社、大队(或生产队),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

  第十一条成井要根据抽水试验按其出水量和合理降深选配适宜的机泵。

同时要建成井房、井盖、井台、井池、渠道,做到配套齐全合理。

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置量水设备,测定灌溉水量。

  第十二条田间工程配套和平整土地,是充分发挥井灌效益的关键,要逐步搞好。

推广先进灌溉技术,实行畦灌、沟灌,节约用水,灌溉渠道、排水工程、田间交通道路和低压线路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由受益单位承担维护。

  第十三条在井灌区,渠道衬砌和铺设地下管道,是节水、省地、扩大效益、降低浇地成本的有效措施。

在推广中,各地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证质量。

  第十四条县水利部门,每年要组织社队对机井进行一次检查,对可修的病井、坏井和淤井,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修治。

县、社打井队要积极承担修井业务,提高机井完好率。

  第十五条建立机井报废鉴定和审批制度。

确实损坏严重或已干涸无法修复使用的机井,必须经县水利部门鉴定,由地区审批后报省备案,才可列为报废。

  第十六条老井灌区必须要有计划的调整机井布局,改革机泵,挖掘潜力,充分发挥现有机井效益。

需要增打新井的要经过县水利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宣传和教育群众爱护机井、井房、设备、渠道等水利工程。

对偷盗或破坏者,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教育或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章名】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十八条大队或生产队机井管理小组,要根据各种作物、不同季节的需水要求,制定科学用水计划,合理调配水量,做到适时适量灌溉,促进农业生产。

  第十九条各生产队要以机井为单位,司机手或井长为主选派责任心强和有经验的社员组成浇地组,负责改畦浇地,提高灌溉效率和质量,合理轮灌,扩大灌溉效益。

  第二十条加强科学灌溉试验研究,积极推广高产、省水、节能、低成本经验。

有条件的县、社结合本地区自然特点,进行作物合理灌溉制度等试验研究。

  第二十一条县、社、队要进行地下水观测,掌握动态规律和水质变化,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在地下水超量开采,地下水位连年持续下降而又不能恢复和已出现漏斗地地区,必须控制开采,并要积极利用地面水进行回灌。

  第二十二条要认真进行机井实际抽水量资料的积累工作,司机手认真填写好开车记录是获得这项资料的基础。

县水利部门必须及时督促和给

  予指导,要求每年初报送上一年全县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资料,并汇总报专、省水利部门。

  【章名】第六章经济管理

  第二十三条机井必须采用经济手段来进行管理。

做到作业有指标,消耗有定额,成本有核算,奖罚分明,对司机手和浇地员都实行“五定一奖”责任制。

对司机手的“五定一奖”为:

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包括质量)、定消耗(油、电费和维修费)、定报酬。

结余奖励、超支受罚。

对浇地员“五定一奖”为:

定任务、定时间、定劳力、定工分、定质量。

一般对司机手与浇地员一起定浇地任务和报酬,有利于双方配合。

第二十四条机井由大队(公社)统管的,必须向受益生产队合理收费。

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管理的,也要按期进行成本核算。

浇地成本应包括:

1、抽水耗油、电费用;2、机械修理和工程维修费;3、管理费;4、折旧费。

按照供水时间或用水量比例分摊。

按用水量计费的办法可以促使节约用水,应该积极推广。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评比、竞赛,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定额指标、提高设备完好率、节约油电、安全生产、修井和机泵技术革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或有创造发明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在不影响作物灌溉情况下,要充分利用人力和设备,开展多种经营,广开门路,以付养井,增加收入,降低浇地成本。

  【章名】第七章机井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十七条机井管理考核和评比标准主要有五条,1、配套机井完好率(百分比);2、单井出水量控制亩数(亩/立米/小时),即单井每小时出一立米水能浇几亩地;3、灌水定额(立米/亩/次);4、浇地成本(元/亩/次,元/亩/年);5、产量(斤/亩)。

由县、社每年按照五条标准进行考核、评比。

  【章名】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办法制订管理细则。

  篇二:

水井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埃塞水井项目

  承包合同

  甲方:

海城有限公

  乙方:

北京钻探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一月

  司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项目概况.............................................................................................................................................1合同范围及工期..................................................................................................................................1承包方式.............................................................................................................................................2合同价款.............................................................................................................................................2付款方式.............................................................................................................................................3付款进度.............................................................................................................................................3劳务派遣.............................................................................................................................................4工程事故及缺陷处理..........................................................................................................................4乙方权利与责任..................................................................................................................................5甲方权利与责任..............................................................................................................................6合同生效条件..................................................................................................................................7不可抗力.........................................................................................................................................7合同罚款.........................................................................................................................................8质保期.............................................................................................................................................9其他约定.........................................................................................................................................9

  发包人:

海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北京钻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将埃塞水井项目部分工程委托乙方承担,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确认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1.项目概况

  埃塞±1000米水井项目位于埃塞西南部,距离首都亚蒂斯约500KM,该项目为农业绿化灌溉项目的一部分,属于埃塞国家重点项目,该项目由甲方总承包。

  2.合同范围及工期

  乙方按照业主设计及业主现场监督指示,完成共计相关施工作业。

详细技术规范见附件1。

合同正文相关描述如与附件1冲突,以附件1为准。

  乙方完成所需设备、材料国内集港(天津港或上海港)的时间为:

合同小签后30天内;

  钻机到达现场后,每月需完成4-5口井交付,完成合同全部工程量的工期为:

钻机到达现场后10个月。

  本合同采用总承包方式,钻井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现场生产、生活所需的一切装备、物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单口井的合同工程范围包括:

进场道路(1公里)与井场平整、井

  队搬迁、井口坐标复测、钻井、钻井液、测井、下套管、固井、洗井、抽水试验、安装井口装置、提交钻井报告、井场清理、竣工移交等相关全部工作,包括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装备、物资供应等。

  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及工程惯例,与完成附件1要求的一口井建设有关的工作,即使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描述,也应属于乙方的合同范围,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为在约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乙方至少派往现场贰个井队,每个井队包含钻机、泥浆泵等钻井所需全部装备,及生产、生活相关配套保障设备、材料和充足的备品备件。

  3.承包方式

  4.合同价款

  双方约定,乙方承建1000米基准井深、并全额执行设计工序情况下单口井的合同总价格为80人民币:

元整),此价格为含税价。

按1000米基准井深、全额设计工序的分项价格见附件2。

  本合同为按井深及工程量核算的单价合同,实际井深及工序需根据测井结果显示的地层特性,由业主监督现场决定,单口井深度增减的范围为±25%。

合同最终结算价格按业主监督确认的实际井深及工程量核算。

  在乙方按业主监督指示完成单口井施工、并执行全部设计工序的情况下,合同最终结算价格按实际井深和每米800元人民币(人民币:

元整)的综合单价核算。

  以上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税费、保险费、汇率波动、地层情况变化、加班费等相关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

  5.付款方式

  电汇。

  付款币种为:

50%里亚尔+50%人民币;其中里亚尔在埃塞工程现场支付给乙方,汇率按固定比率:

1人民币元=里亚尔。

  甲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前,乙方应以书面方式、正式提供一个用于接收里亚尔合同款的公司账号;如乙方无法开立账户,里亚尔部分合同款支付方式可在满足合同及会记准则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

  6.付款进度

  乙方完成甲方指定区块、点位单井全部工作,向业主完成交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以下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按工程量核算单井价格的50%里亚尔和45%人民币合同款,剩余5%人民币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1)与付款等额的正式发票(人民币部分)。

  2)经业主现场监督确认的工程量单。

  3)业主签发的临时接收证书PAC(PROVISIONALACCEPTANCECERTIFICATE)。

  篇三:

农业灌溉机井计量

  农业灌溉机井计量

  机井智能灌溉控制单元

  1、设计原则

  智能灌溉控制单元是根据全国大部分地区工业、生活、农业灌溉使得地下水的开采量远大于补充量的现状,为了有效的控制采水量,培养企业、农民节水意识,最终达到地下水的开采量和补充量的平衡。

  2、整体结构

  机井智能灌溉控制单元由机柜、通讯控制核心、执行机构(中间继电器、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保护装置(电机保护器)、数字电表、数字水表、读卡装置及辅材构成。

  3、主要功能

  一、支持两种工作模式(手机短信、IC卡),用户可以手机向控制单元发出用水申请,也可以使用IC卡直接刷卡。

  二、控制单元和中心数据库实时同步,有利于管理部门及时得到本地区用水总量的变化趋势。

  三、通过显示屏实时告知用户(农民)用水量:

用户已经使用的水量;用水余额:

用户剩余用水量,在不超过限额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通过充值的方式增加余额;用水限额:

用户本期最大用水额度,用户不能通过充值的方式增加限额;用电余额:

用户剩余用电量,不足时,用户可以为账户充值。

培养农民节水意识。

  四、支持多种计量方式。

可以根据数字水表、数字电表、典型参数(泵功率,单位时间抽水量)和工作时间等方式计量水量、电量。

  五、保护功能。

电机保护器可以有效的保护水泵,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柜门保护开关可以防止破坏。

  六、控制核心超低功耗。

在非用水期间(无外电)可正常上报自身状态5年。

  篇四: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拍卖、承包合同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承包合同

  甲方: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行政村代表人:

  乙方: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行政村组村民:

为了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适应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水利改革步伐,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条件》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革的意见》和《林西县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集体所有的深水井井体的所有权和抽水设施(详见盘点表)公开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办法:

乙方承包的深水井井体和随井的全套抽水设施年承包费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法为上交租,即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

  四、乙方承包甲方的井体和全套抽水设施必须严格看护,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对机井和机械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乙负责,如出现机械故障,必须在灌溉之前排除,否则给农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必须优质服务,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农户,否则甲方有权将深水井承包权收回,重新拍卖或承租给他人。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各项开支和维修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

  八、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标准电价收取电费,但在标准电价的基础上,农户每用度电或每小时加收工时费元整,维修费元整,如国家调整标准电价,按调整后的标准电价执行。

  九、乙方对拖欠灌溉土地费用,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的农户,有权拒绝对该农户供水,但不能影响给其他农户正常供水。

  十、乙方所承包的水利设施和深水井,在承包期内,如需转包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承包给他人。

  十一、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在乙方灌溉的面积内重新打井,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十二、甲方应按法律、法规、政策维护乙方的经营、管理权,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十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水情况,服务态度及质量、收费标准、设施使用情况(机电设备、井体、井房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限期改正,对在期限内不改的,甲方有权收回深水井的承包权。

  十四、乙方必须保证井体及设备的完好,及时清除井内淤物,如乙方需要延长管路,但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实施,对延长管路、原管路破损,维修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负责协调。

  十五、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甲乙双主协商报请水行政部门鉴定,可提前解除合同。

  十六、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需购臵增添设备,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内可以继承、转让,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承租给他人。

如甲方随意中途解除合同,应将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