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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资料简答题1

1.简答题

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并论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范围: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2、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3、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4、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5、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学技术与经济交流;6、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保护措施:

1、完善相关立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2、在相关法律中补充制裁地方保护主义的条款;3、在相关法律中补充建立知识产权集体保护组织的条款;4、在相关法律中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权力;5、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6、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7、知识产权权人应加强自我保护,如果知识产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单位内建立专门知识产权保护机构。

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

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3知识产权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力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

于法律保护义务。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

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

规定的有效期,这一权利就自行

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

法丧失。

表明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

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

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

4、知识产权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

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

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

的有效期,这一权利就自行消

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法

丧失。

表明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

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

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受

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

知识产权

的时间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

的又一区别。

知识产权在时间上

的限制性,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

立法以及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

约普遍采用的原则。

简述商标权人想有哪些权利

--商标注册人

(1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

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

用的权利。

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

的主要权利,是商标权重基本的

核心内容。

(2禁止权,是指商

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

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

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

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

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4

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

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

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

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6、简述商标注册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

定的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

商标应具备显著性;(3申请注

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

商标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

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

册的标志;(5申请注册的商标

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

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

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6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

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

7、试述我国商标制度中先申请

原则的缺陷及其改变措施

一、申请在先原则的缺陷,我国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采用

申请在先原则,并辅之以使用在

先的办法,既有利于明确商标权

的归属,又顾及了先使用人的利

益,比较公平合理,但也难免存

在缺陷。

其主要表现为:

坚持申

请在先原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某种情况的商标抢注。

在实践

中,一些经营者为创名牌而投入

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

在一定范围内作了广告宣传,但

却未申请商标注册。

当其商标被

他人注册时,无论这种注册是善

意的还是恶意(抢注的,均必

然使其利益受到损害。

当其意识

到应当申请商标注册以保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时,却因其商标已

被他人注册而不能。

而且如其未

经该商标注册人许可并与之签

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其继续

使用该商标还构成对商标注册

人的侵权。

这显然有失公平。

修改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虽

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

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注

册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该

规定仅适用于驰名商标,难以适

用于非驰名商标。

二、对商标申

请在先原则缺陷的改进措施建

议对《商标法》作如下修改:

1、

商标创用人未申请商标注册,而

其商标被他人注册时,该商标创

用人仍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

用该商标,而无须经商标注册人

许可2、如有证据证明商标创用

人的商标被他人以不正当手段

注册,商标创用人可向商标局提

出异议,商标局应宣告不当注册

人的注册商标无效并予以撤销。

8、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的主要条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

地址;(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

称、注册证号;(3许可使用注册

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

围;(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

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

务质量的措施;(5许可使用注

册商标的期限;(6许可使用的

形式;(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

其支付方式;(8许可使用商品

的标识提供方式;(9被许可人

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

式;(10违约责任。

9、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

(1使用侵权未经注册商标所

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3标识侵权,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反向假冒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5其他侵权,是指除使用侵权、销售侵权、标识侵权、反向假冒侵权之外的给他人注册商标权造成损害的行为

10、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的实质条件

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质条件和一定的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是发明创造本身所要求达到的技术水准,是技术性的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这是发明创造的本质条件;1、新颖性,具备新颖性是发明和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首要条件,它要求该发明创造或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是不存在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前所未有的新产品、新物质、或新技术、新方法。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性新型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2、简述发明创造的内容/对职务发明创造如何认定?

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创造作如下认定: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11、简述判断发明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公开标准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涵一旦公开,便成为现有技术,因失去新颖性而不得再获得专利权。

以下方式中一种公开即丧失新颖性:

1、公开发表、是指发明创造的内容以文字或其它方式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在实践中,确认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主要依据专利文献和科技书刊;2、使用公开,指通过公开实施使公众能够了解和掌握该发明创造,包括新产品的制造、销售、使用、实物展出、表演等。

3、以其他方式公开,包括能够为公众所知的其他公开方式。

这主要是指口头公开,通过语言来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对口头公开有一个认定界限,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说出来了,即是公开了,而是要看公开的内容是否清晰、完整、详细,只有达到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听后便能实施这一要求,才能认为是公开。

13、专利人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拍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2专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权利。

3专利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由他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权利,专利权人称为许可人,实施其专利的人称为被许可人;4专利标记权,标记权即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5保护请求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权受到侵权时,既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是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行使的一种处分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

7专利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由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14、简述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理论上称为专利权用尽。

(2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

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

备,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

造、使用的。

理论上称为在先使

用权。

(3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的使

用,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

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

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

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照互

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

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

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

用。

15、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

及法律责任

专利侵权行为指未经专利权人

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

由,以营利为目的的实施专利权

人的专利的行为。

1、民事责任,

专利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是指行

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依照

《专利法》及有关民事法律法规

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停

止侵权行为,是防止权利人损失

过大,依法阻止行为人侵犯专利

权或可能侵犯专利权行为进一

步延续的措施;(2赔偿损失,

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照被侵

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

定{2}按照侵权人侵犯专利权所

获得的利益确定{3}参照专利许

可费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

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有

专利许可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

院可参照专利许可费1-3倍合

理确定赔偿数额{4}其他方法

(3其他民事责任方式,除停

止道歉、赔偿损失外,侵权人还

应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有消除

影响,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管理专利行政机关可以对侵权

行为人采取停止侵权、罚款等行

政处罚措施。

3、刑事责任《刑

法》种关于专利之规定了“假冒

专利罪”,《刑法》第216条规定,

对假冒专利罪处3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出货单处罚

金。

单位犯罪的,实施双罚制。

16、著作权与商标权区别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

范畴,其客体都是无形资产,但

两者之间存在很大区别,主要表

现为:

1、权利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

体为商标,著作权的客体是文

学、艺术、科技作品。

2、权利

产生的条件不同,商标权的产生

以上表具有可识别性和注册条

件,它在商标履行注册手续后产

生;著作权的产生以作品具有独

创性和可感知性为条件,它在作

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履

行任何手续。

3、保护其不同,

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一般不受限

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

终生加死后50年,商标保护期

为10年,有效期满需注册续展

的,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17、简述著作人身权有哪些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

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

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

容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明

确规定了著作人身权内容,即发

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

作品完整权。

(1发表权,即决

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

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

的权利。

(4维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

利。

18、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2、

在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报

酬等问题上,应当由全体合作者

协商确定;3、合作作品不可分

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行

使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无

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4、合作作品可以合格使用的,

每一合作者对其所创作的部分

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可单独使

用。

19、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1、邻接权和著作权主体不同,

邻接权主体,是指作品的转播

着,即表演者、录制者、广播电

台组织等。

著作权的主体,是指

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

一般而言,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

然人,而邻接权主体除表演者外

多数为法人2、邻接权和著作权

客体不同,著作权的课题是作

品,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邻接权的

客体是传播着对作品的转播形

式,即表演、录音制品、录像制

品和广播节目。

3、邻接权和著

作权的内容不同,邻接权的内容

相对简单,除了表演者权外,其他邻接权都属于财产权范畴。

而著作权,既包括著作财产权,也包括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远较邻接权丰富。

同时著作权可以独立行驶,而邻接权的行使离不开著作权。

20、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1、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

一项技术秘密或者经营信息,他的第一个获得者在无任何第三者掌握同一秘密时,具有事实上的独占权;2、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

专利和商标独占权的取得是由国家专门机关授权确认的,因此,他们的法律状态、专有权的范围是公知的,易于理解和把握。

而商业秘密的内在表现形式多样化、内容具有不可穷尽性,一旦成为当事人争议的对象或被侵权行为所侵害,其谁否附和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以及由此引出的权利归属等问题,必须由当事人充分举证之后由法院或其他处理机构加以具体确认。

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商业秘密与传统知识产权中的某些方面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具体地说就是技术秘密与专利之间的密切关系。

商业秘密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早于专利制度。

21、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形式和法律后果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2、披露、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民事责任,1、侵权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侵权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3、刑

事责任,《刑法》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侵权责任:

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行政自由裁量自由权:

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针对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自由选择而作出的公正而合理的行政决定的权力

3.行政委托:

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4.行政给付:

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残疾、或者丧失劳动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其一定物质权益或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包括履行主体、标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不能任意变更

6.正当防卫: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7.行政程序:

指行政主体做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奏、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

8.行政指导:

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物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的手段,以及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9.行政责任:

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为违反行政法律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否

定性的法律后果

10.行政行为的确定

力:

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

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改

变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

11.单方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就能够

成立的行为,由此产生法律效力,

具有强制力、确定力和拘束力

12.相对人参与原则:

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决策、

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其他行

政行为时,在程序上要保障公民

的了解权与参与权得以实现

13.司法审查:

根据《行

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依

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

受理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进行的审查并作出裁判的

国家司法活动

14.行政复议机关:

依法由履行复议职责的国家行

政机关

15.行政赔偿范围:

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

损害的那些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

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

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

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知识产权

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是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二是

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

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

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

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

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

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

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

可视性标志

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表

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

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

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

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示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

的商标。

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又

可将商品商标分为制造商标和

销售商标。

服务商标也从服务标记,是指提

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

上所使用的,用以区别与其他服

务者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

标志。

集体商标也称团伙商标,指以团

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

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

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

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也称为保证商标,指

有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

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

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与

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

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

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

的标志

商标权也称是商标专用权指商

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

的专用权利

10、注册商标指经国家商标主管

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

商标注册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

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者

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

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

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注册机关

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12、商标侵权行为指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3、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

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

册商标。

14、专利及就一项发明创造由申

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

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

定的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

的独占权

15、专利制度是科技进步和商品

经济发达的产物,他是依照专利

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

利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

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

创造的内用公之于众,以促进发

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技进

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16、专利权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

对象,指收转立法保护的发明创

17、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

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8、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

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

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9、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

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

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

的新设计。

20、职务发明创造指发明人或

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

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

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

2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

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权利的

权利

22、专利实施许可指专利权人

将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许

可他人使用

23、权利要求书记载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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