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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资料简答题1.docx

1、知识产权法资料简答题11.简答题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并论述知 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 范围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 学作品的权利 2、 关于表演艺术 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的发明 的权利 4、 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 权利 5、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 权利 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 标、 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的权 利 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 及文学、 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 动所产生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 重要性 :1、有利于促进科学技 术和生产力的发展; 2、有利于 鼓励发明创造; 3、有利于促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健 康、稳定发

2、展; 4、有利于维护 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5、有利于 促进国际间的科学技术与经济 交流; 6、 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 的不断完善, 促进社会主义法制 建设。 保护措施:1、完善相关 立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 2、 在相关法律中补充制裁地方保 护主义的条款; 3、在相关法律 中补充建立知识产权集体保护 组织的条款; 4、在相关法律中 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的权力; 5、建立一支强有力的 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6、加大对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7、知识产权权人应加强自我保 护, 如果知识产权人是法人或其 他组织, 应在单位内建立专门知 识产权保护机构。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 (1.知

3、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 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 方式。 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 性, 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 知识产权, 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 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 权, 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 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 向 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 经 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 并颁 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 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 有独占权。3知识产权地域性,是指知识 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力的国家或 者确认其权利国家产生, 并且只 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保护, 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于法律保护义务。(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4、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 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 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法丧失。 表明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 而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4、知识产权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 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法丧失。 表明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 而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 是它与有形财产的又一区别。 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限制性, 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

5、以及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普遍采用的原则。简 述 商 标 权 人 想 有 哪 些 权 利-商标注册人(1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 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的主要权利, 是商标权重基本的核心内容。 (2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4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6、简述商标注册的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

6、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7、试述我国商标制度中先申请原则的缺陷及其改变措施一、 申请在先原则的缺陷, 我国商标法 规定, 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并辅之以使用在先的办法, 既有利于明确商标权的归属, 又顾及了先使用人的利益, 比较公平合理, 但也难免存在缺陷。 其主要表现为:坚持申请在先原则, 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种情况的商标抢注。在实践中, 一些经营者为创名牌

7、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 财力、 物力, 并在一定范围内作了广告宣传, 但却未申请商标注册。 当其商标被他人注册时, 无论这种注册是善意的还是恶意 (抢注 的, 均必然使其利益受到损害。 当其意识到应当申请商标注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 却因其商标已被他人注册而不能。 而且如其未经该商标注册人许可并与之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则其继续使用该商标还构成对商标注册人的侵权。 这显然有失公平。 新修改的 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虽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注册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但该规定仅适用于驰名商标, 难以适用于非驰名商标。 二、 对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缺陷的改进措施建议对

8、商标法 作如下修改:1、商标创用人未申请商标注册, 而其商标被他人注册时, 该商标创用人仍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而无须经商标注册人许可 2、 如有证据证明商标创用人的商标被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注册, 商标创用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宣告不当注册人的注册商标无效并予以撤销。8、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 (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 注册证号 ;(3许可使用注册商 标 的 商 品 或 者 服 务 项 目 范围 ;(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 ;(6许可使用的形式 ;(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

9、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 名 称 和 商 品 产 地 的 标 示 方式 ;(10违约责任。9、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1使用侵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 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 为; (2 销售侵权是指销售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 (3标识侵权,是指伪造、擅 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销售伪造、 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 标识的行为; (4 反向假冒侵权, 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更换其 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 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5 其他 侵权, 是指除使用侵权、 销售侵 权、 标识侵权

10、、 反向假冒侵权之 外的给他人注册商标权造成损 害的行为10、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 用新型的实质条件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 必须具 备一定的实质条件和一定的形 式条件。 实质条件是发明创造本 身所要求达到的技术水准, 是技 术性的条件, 包括新颖性、 创造 性、 实用性、 这是发明创造的本 质条件; 1、新颖性,具备新颖 性是发明和实用新型取得专利 权的首要条件, 它要求该发明创 造或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 是不存在的,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 下是前所未有的新产品、新物 质、 或新技术、 新方法。 新颖性 是指在申请日公开使用过或者 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也没有 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 向

11、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 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 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 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 该发明 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 步, 该实用性新型有实质性的特 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 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 使用的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2、简述发明创造的内容 /对 职务发明创造如何认定 ? 我国专利法 专利法实施细 则对职务发明创造作如下认 定:(1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 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 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 发明创造 ;(3退职、 退休或调动 工作后 1年内作出的, 与其在原 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 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利

12、用本单位的物质、 技术条件完成 的发明创造。11、简述判断发明实用新型、 新颖性的公开标准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涵一 旦公开, 便成为现有技术, 因失 去新颖性而不得再获得专利权。 以下方式中一种公开即丧失新 颖性:1、公开发表、是指发明 创造的内容以文字或其它方式 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实践 中, 确认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 有新颖性, 主要依据专利文献和 科技书刊; 2、使用公开,指通 过公开实施使公众能够了解和 掌握该发明创造, 包括新产品的 制造、销售、使用、实物展出、 表演等。 3、以其他方式公开, 包括能够为公众所知的其他公 开方式。这主要是指口头公开, 通过语言来公开发明或实用新

13、型的内容, 对口头公开有一个认 定界限, 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说 出来了, 即是公开了, 而是要看 公开的内容是否清晰、 完整、 详 细, 只有达到本专业的技术人员 听后便能实施这一要求, 才能认 为是公开。13、专利人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 拍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 权的权利; 2专利转让权,是指 专利权人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 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权利。 3专利许可权, 是指专利权人许 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由他人支付 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专利权人称 为许可人, 实施其专利的人称为 被许可人; 4专利标记权,标记 权即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 权利; 5保护请求权,是指专 利权人

14、在其专利权受到侵权时, 既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 门处理,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 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是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行使的一 种处分权,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 面申请或不缴纳专利费的方式 放弃其专利权。 7专利署名权, 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由在专利 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 计人的权利。14、简述我国专利法第 63条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 行为。(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 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 进口的专 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 获得的产品售出后, 使用、 许诺 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理论上 称为专利权用尽。(2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 相同的产品、 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

15、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使用的。 理论上称为在先使用权。(3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的使用,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 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 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15、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法律责任专利侵权行为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以营利为目的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 1、 民事责任,专利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依照专利法 及有关民事法律法规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

16、是防止权利人损失过大, 依法阻止行为人侵犯专利权或可能侵犯专利权行为进一步延续的措施; (2赔偿损失,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按照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2按照侵权人侵犯专利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参照专利许可费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有专利许可费可以参照的, 人民法院可参照专利许可费 1-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其他方法(3其他民事责任方式,除停止道歉、 赔偿损失外, 侵权人还应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管理专利行政机关可以对侵权行为人采取停止侵权、 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3、刑事责任刑法 种关于专利之规定了

17、“假冒专利罪” , 刑法 第 216条规定,对假冒专利罪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出货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实施双罚制。16、著作权与商标权区别著作权与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范畴, 其客体都是无形资产, 但两者之间存在很大区别, 主要表现为:1、权利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商标,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科技作品。 2、权利产生的条件不同, 商标权的产生以上表具有可识别性和注册条件, 它在商标履行注册手续后产生; 著作权的产生以作品具有独创性和可感知性为条件, 它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 无须履行任何手续。 3、保护其不同,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一般不受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

18、 50年,商标保护期为 10年,有效期满需注册续展的, 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 10年。17、简述著作人身权有哪些著作人身权, 又称精神权利,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我国 著作权法 明确规定了著作人身权内容, 即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 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维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18、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在作品的发表、

19、署名、 修改及报酬等问题上, 应当由全体合作者协商确定; 3、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 合作作者对著作权行使不能达成一致的,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4、合作作品可以合格使用的,每一合作者对其所创作的部分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可单独使用。19、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1、邻接权和著作权主体不同,邻接权主体,是指作品的转播着, 即表演者、 录制者、 广播电台组织等。 著作权的主体, 是指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一般而言, 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 而邻接权主体除表演者外多数为法人 2、 邻接权和著作权客体不同,著作权的课题是作品, 即文学、 艺术、 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20、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着对作品的转播形式, 即表演、 录音制品、 录像制品和广播节目。 3、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内容不同, 邻接权的内容相对简单, 除了表演者权外, 其 他邻接权都属于财产权范畴。 而 著作权, 既包括著作财产权, 也 包括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的权利 内容远较邻接权丰富。 同时著作 权可以独立行驶, 而邻接权的行 使离不开著作权。20、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 1、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专有性 不是绝对的。 一项技术秘密或者 经营信息, 他的第一个获得者在 无任何第三者掌握同一秘密时, 具有事实上的独占权; 2、商业 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 商标权 的取得根本不同。 专利

21、和商标独 占权的取得是由国家专门机关 授权确认的, 因此, 他们的法律 状态、专有权的范围是公知的, 易于理解和把握。 而商业秘密的 内在表现形式多样化、 内容具有 不可穷尽性, 一旦成为当事人争 议的对象或被侵权行为所侵害, 其谁否附和商业秘密的构成条 件以及由此引出的权利归属等 问题, 必须由当事人充分举证之 后由法院或其他处理机构加以 具体确认。 3、商业秘密权的保 护期不是法定的, 而是取决于权 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 项秘密的公开。 一项技术秘密可 能由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 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 时间, 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 的期限。 商业秘密与传统知识产 权中的某些方

22、面有着不可分割 的联系, 具体地说就是技术秘密 与专利之间的密切关系。 商业秘 密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早于专利 制度。21、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 形式和法律后果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 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 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前项手 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 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 密的要求、 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 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 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民事 责任, 1、侵权责任,侵犯商业 秘密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 害、 消除影响、 赔偿损失的侵权 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5条规 定,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 “监 督检查

23、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 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万元 以上 20万元以下罚款。 ” 3、刑事责任, 刑法 219条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给商业秘密 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 果的, 处 3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行政侵权责任 :行政主体违反 行政法律义务、 侵犯公民、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而依 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2.行政 自由裁量 自由 权 :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 法规 赋予的职责权限, 基于法律、 法 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 针对具 体的行政法律关系, 自由选择而 作出的公正而合理的行政

24、决定 的权力3.行政委托:是行政机 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 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 有关行政机关、 社会组织或者个 人, 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 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 并由 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4.行政给付 :指行政机 关对公民在年老、 残疾、 或者丧 失劳动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 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或政策等规定、 赋予其一定 物质权益或物质有关的权益的 具体行政行为5.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 内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 包括履 行主体、标的、时间、地点、方 式等, 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 行,不能任意变更6.正当防卫 :指为了使 国家、 公共利

25、益、 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 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 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7.行政程序 :指行政主 体做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 循的步奏、 顺序、 方法、 方式以 及时限的总和8.行政指导 :指行政主 体在其职责、 任务或其所管辖的 事物范围内, 为适应复杂多变的 经济和社会的需要, 基于国家的 法律、 法规和政策, 在行政相对 方的同意或协助下, 适时灵活地 采取非强制的手段, 以及有效地 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 不直接产 生法律效果的行为9.行政责任 :指行政法 律关系主体因为违反行政法律 以及部分行政不当所引起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10.行 政 行 为 的 确 定

26、力 :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 具有不可变更力, 即非依法不得改变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11.单方行政行为 :指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就能够成立的行为 , 由此产生法律效力 ,具有强制力、确定力和拘束力12.相对人参与原则: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其他行政行为时, 在程序上要保障公民的了解权与参与权得以实现13.司法审查:根据 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 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并作出裁判的国家司法活动14.行政复议机关 :是依法由履行复议职责

27、的国家行政机关15.行政赔偿范围 :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那些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 是调整因创造、 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 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二是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商标 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 经营者所生产、 制造、 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 数字、 三维标志、 颜

28、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地理标志 也称原产地名称是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示商品商标 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根据使用者的不同, 又可将商品商标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服务商标 也从服务标记, 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 用以区别与其他服务者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集体商标 也称团伙商标, 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 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 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 , 也称为保证商标, 指有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

29、所控制, 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与其商品或者服务, 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 原料、 制造方法、 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商标权 也称是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10、 注册商标 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商标注册 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 将其使用或者准备使用的商标, 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经商标注册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12、 商标侵权行为 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3、 驰名商标 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14、 专利 及就一项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

30、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 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15、 专利制度 是科技进步和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 他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 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 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用公之于众, 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16、 专利权客体 也称专利法保护对象, 指收转立法保护的发明创造17、 发明 是指对产品、 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8、 实用新型 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19、 外观设计 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 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20、 职务发明创造 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 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者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21、 独占实施权 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权利的权利22、 专利实施许可 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许可他人使用23、权利要求书 记载发明或实 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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