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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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doc
泾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实施方案
为优化泾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切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人事司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创建为契机,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引进电商管理企业和物流企业,把工作重心下沉到镇级单位,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机制,改造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完善和强化泾阳县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整体服务水平,为实现“西咸大都市电商新高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泾阳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健全泾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0000人次以上;电子商务对产业带动明显增强,3年内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6亿元,交易额达15亿元,把“泾阳茯茶”打造成全国知名网络品牌;到2018年底,建成一个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13个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并且打造各镇办不同的电子商务主题,建成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网络;实现县镇村网购网销网点80%覆盖率,实现包裹快件从县城到行政村不超过两天,培育4家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1.硬件设施建设内容。
泾阳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改造建设具有办公、培训、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显示等场所(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相关软件、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1)产品展示中心,包含产品展示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产品体验区,交易区域,休息区;
(2)企业孵化中心,包括提供办公、策划、法律、财务、融资、培训、物业等服务场所;
(3)培训中心,能够完成县级和镇级干部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场所及设施;
(4)信息中心,具有数据显示和查询功能的数据中心,包括农产品价格交易信息实时显示、追溯系统查询等;具有能够建立进行宣传和推广的微信、微博等新网络媒体;
(5)按统一要求进行装修装饰门头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应有“泾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泾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等字样和“泾阳县电商logo”;
2.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运营维护
(1)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2)具备电商孵化功能,能够为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法律、财务、融资、物业,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服务;
(3)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金融服务、代运营等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
(4)具有采集、统计县域农产品价格交易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追溯系统查询,能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5)具有新媒体功能,能够整合泾阳县资源,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
(6)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须于2017年10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1.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
泾阳县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具有办公、培训、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相关软件、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1)产品展示中心,包含产品展示区(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产品体验区,交易区域;
(2)培训中心,具有完成镇村干部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场所及设施;
(3)信息中心,具有连接县镇村三级数据信息,数据显示和查询功能的数据中心,包括农产品价格交易信息实时显示、追溯系统查询等;具有能够建立进行宣传和推广的微信、微博等新网络媒体;
(4)物流中心,根据镇办现有条件进行规划建设,不做强行设定;
(5)按统一要求进行装修装饰门头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应有“泾阳县**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泾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等字样和“泾阳县电商标志”;
2.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运营维护
(1)由镇办监管中标的电子商务运营企业的具体运营,要求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2)小微电商(网商)孵化或电子商务代运营;
(3)具备为镇村干部、农村创业者、合作社、乡镇企业、返乡创业、贫困户等进行电子商务创建提供相关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服务;
(4)能够具有采集、统计农产品价格交易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追溯系统查询,能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5)根据镇办优势,打造具有本镇办特色的农产品及品牌;
(6)具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功能,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本乡镇特色;
(7)镇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于2017年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3.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
(1)按照一个行政村1个网点的原则,对单个网点按实际建设支出给予补助,每个网点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村服务站点运营具有代购代销互联网双向交易,产品展示,配送到户、代收发货、缴费支付、订票、信息服务的基本功能;鼓励其他延伸性业务如融资,党团员示范岗,扶贫等功能;
(3)村级服务网点的装修装饰,购买电脑、LED显示屏、电视、POS机、扫码枪、收银机、网络连接设备、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4)全镇所有行政村服务网点80%覆盖。
(5)村级综合服务网点服务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6)按统一要求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建设特征醒目,应有“泾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或“泾阳县**镇(街道)**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字样及泾阳县电子商务标志。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实施万人培训工程,引进具有实战经验和现代管理思维的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协会等对县、乡、村三级机构、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合作社、返乡青年、农民、创业人员等开展有关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技能操作等方面的培训,重点针对精准扶贫对象、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创业者等,夯实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人才基础。
1.县级培训:
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商务培训1000人次;
2.镇级培训:
镇村干部、农村创业者、合作社、乡镇企业、返乡创业、贫困户等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人数占镇办总人口5%;
3.鼓励和支持我县电商协会开展各种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电商公益式的体验活动,丰富农村电商培训体系。
(四)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
在现有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和引进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县镇物流和优化村镇节点布局,有效支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环节。
1.一条线路支持一家物流服务商,且具有相应物流管理制度;
2.具有综合物流电子信息管理平台,主要用于县域网货配送购置配送车辆等设备设施,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
3.能整合利用和建设乡镇物流分拣中心、村级配送点,逐步实现包裹快件从镇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一天内完成。
4.全镇所有行政村物流覆盖100%。
5.按门头及物流车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应有“泾阳县**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泾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等字样和“泾阳县电商标志”;
(五)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1.整合我县“黑白红绿”四大产业的企业、合作社等,大力培育推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主体等开展网络销售,扩展品牌网上知名度,打造具有泾阳特色的农产品网络品牌1—2个;支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等项目建设。
2.支持特色农产品申请“地标保护”、“QS”、“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
3.围绕我县电商品牌建设,以“泾阳线上特色馆、线下体验馆”建设为核心,重点打造“泾阳茯茶”县域品牌。
通过整合运作,对泾阳茯茶形态、深加工、产品包装、质量标准进行升级,为泾阳茯茶进行品牌背书,进一步提高“泾阳茯茶”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与信誉度。
4.整合引进农产品电子商务检测和追溯的企业,为农产品提供产品质量认证服务,加强农产品检测、溯源、品控体系管理和建设;与品牌战略结合,推动标准化生产管理,促进放心消费。
(六)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带动和扶持县域电商、农业和旅游等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
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开展线上营销和鼓励承办服务商、代运营商打造线下农产品电商体验中心,推动“名优新特”、“三品一标”农产品线上和线下的互动,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
鼓励组织建设电子协会或电子联盟、整合和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包括微信、微博、农产品营销等销售平台与媒体平台),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快速的方式得到更大范围的宣传以及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民增收。
(七)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支持
设立电子商务专项基金;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以及有资质的基金组织合作,将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贷款风险担保,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无抵押和担保贷款服务,解决农村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底)。
1.邀请专家对泾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进行调研,授课,组织开展电商培训大会等,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强大推力;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项目实施方案;
2.上报省商务厅项目实施方案。
3.网上公示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方案。
(二)启动阶段(2017年4月—2017年5月)。
1.召开动员大会,培训项目实施主体和相关单位;
2.招标入围企业,发布中标企业公告,签署合作协议;
3.组织开展电商培训大会等,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强大推力;
4.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0月)。
1.拨付启动资金
2.辅导、监督实施
3.阶段性验收
(四)整体验收和整改阶段(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组织省内电商专家对各项目模块进行全面验收,确定农产品上行支持企业名单,和国家示范县项目绩效评分标准对照,查漏补缺。
(五)国家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
按照国家示范县项目要求准备资料,迎接国家验收。
五、实施办法与资金安排
(一)实施主体及分工
1.由县政府委托县商务办和各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
2.县商务办负责实施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县级电子商务培训;
3.镇政府负责实施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村级服务网点、镇村物流整合和镇级电子商务培训;
4.镇政府负责收集辖区符合农产品上行奖补的企业和单位申报,县商务办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实施办法
根据项目要求,县政府统一招标各业务模块入围企业,县镇运营中心项目实施采取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施安吴、云阳、兴隆、桥底、口镇、王桥、中张、三渠共8个镇级电子商务中心,第二阶段实施泾干、永乐、高庄、太平、崇文共5个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1个县级运营中心。
农产品上行实行资金奖补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当地镇政府上报县商务办,县商务办组织省电商专家评审,确定支持企业名单。
(三)资金安排
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资金安排一览表
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资金额度
县配套资金
合计资金
备注
物流体系建设
450万元
450万元
培训建设
200万元
200万元
县级运营中心
300万元
300万元
镇级服务站
40万元
120万元
160万元
8镇
村级服务网点
250万元
250万元
8镇
追溯系统建设
60万元
100万
160万元
线下体验馆
50万元
50万元
金融扶持
150万元
350万元
500万元
数据中心建设
150万元
150万元
数据管理系统
泾阳茯茶品牌建设
180万元
180万元
电商规划、服务、策划、活动
300万
300万元
农产品上行奖补
300万元
300万元
1500万
1500万
30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泾阳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
成立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工作。
各镇办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配合相关部门及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
要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决策机制,为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支持。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步推进。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制定完善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进度,督促各镇办、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助力扶贫攻坚结合起来,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县财政局专项监督项目资金安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三)出台配套政策。
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与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合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加大对承办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四)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沙龙、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全程监管。
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主体、促进政策、项目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接受社会监督。
(六)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加大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消费侵权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网络交易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