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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温暖的多一点,冷漠少一点,体谅、宽容多一点,误解、偏见少一点。

用爱化解困难,用心凝聚力量。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一、开学前

1.加强宣传引导。

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教职员工、幼儿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等。

2.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

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病例教职员工、幼儿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3.幼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4.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5.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

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开学前一天,幼儿园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对园区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

6.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

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导帮助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8.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

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0.幼儿园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11.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二、开学当日

1.教职员工、幼儿返园当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严格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进入园内的所有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

幼儿园应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严禁家长进入教室、寝室等幼儿活动区域。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幼儿放学回到家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

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

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

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5.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6.按照有关操作规范,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保证教室、寝室、食堂等地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7.幼儿园应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8.幼儿园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三、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

幼儿园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同时,在园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幼儿放学回到家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

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

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在教室、图书室、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并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坚持每日监控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幼儿家长,要求戴好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

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6.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场所。

7.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

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清洁卫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寝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员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8.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

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9.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

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1.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聚集用餐。

12.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

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3.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一、开园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开园的决定。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师生严格按照托幼机构通知和安排有序返园,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境外师生未接到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园,新生不报到,入境后严格遵守当地规定。

2.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

开园前必须做好应急演练,细化各项防控措施。

3.托幼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托幼机构应当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形成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力,建立托幼机构与教育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二)保障要求。

1.开园前应当对园内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工作场所开窗通风。

2.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应当有单独使用的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专人负责。

3.做好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剂、儿童口罩、手套、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

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4.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幼儿返园前14天每日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报告。

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对全体教职员工等开展防疫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5.督促家长每日做好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托幼机构,确保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

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做好开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

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当督促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开园前,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开园后

(一)入园时管控。

1.登记排查入园,做好健康观察。

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台账,做好健康观察。

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方可入园。

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2.根据托幼机构班级和人员情况,安排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并要求家长严格执行,防止人员聚集。

园门口可设置1米线隔离带。

(二)入园后管控。

1.严格日常管理。

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幼儿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2.建立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主班老师报告。

3.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

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4.做好幼儿手卫生。

教育幼儿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在入园后、进食前、便前便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耍前后、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均要洗手。

洗手时应当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确保操场、厕所、食堂、班级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

5.为幼儿提供均衡膳食。

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肉、禽、蛋、鱼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加强幼儿体格锻炼安排。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7.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幼儿应当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

8.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

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9.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幼儿计划免疫接种提醒。

托幼机构可在教职员工本人或幼儿家长自愿条件下,组织教职员工、幼儿接种流感疫苗。

(三)重点场所防控。

1.加强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清洁。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时消毒并记录。

用有效消毒剂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

需加强玩具、毛巾等幼儿用品消毒。

2.加强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

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3.加强饮食饮水卫生。

做好餐车、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每天对饮水设施进行认真清洁检查,要确保运行正常,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垃圾日产日清。

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教职员工和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

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

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工作,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

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防止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扩散。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防控屏障机制

1.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引导公众树牢“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机制。

2.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将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贸市场和小区(村庄)居民点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等,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保洁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3.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指导。

卫生院和各行管部门要根据疫情特点,加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防控指导,科学规范公众防控行为,构建完备完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二)强基层建基础,健全社区(村)联动机制

1.充实社区防控力量。

选优配强基层各村、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立健全党员、社区工作者、医务人员、民警、物业管理员、志愿者、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

强化区、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指挥调度下,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2.精准实施小区管控。

各村、社区要加强小区防控工作巡查督导,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防控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切实守好社区(村)第一道防线。

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弃管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管控。

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机制。

3.强化网格化管理。

充分利用健康码,将疫情防控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内容,做好社区人员信息采集、疫情防控排查和疫情信息宣传,加强对发热人员、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者、生活困难群众、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信息收集高效精准,重点人员管控有力有序。

提高网格员信息采集和疫情排查针对性、精确性。

(三)充分发挥各“哨点”作用

1.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一是强化预检分诊制度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

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病人就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发挥医院预警、示警、报警的“哨卡”作用。

发热门诊要严格执行扫“吉祥码”、接诊、筛查、转诊流程,对进入发热门诊后的发热患者,实施核酸、抗体、CT、血项等4个项目快速筛查,严格做好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开通检测“绿色通道”,确保6到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做到发热患者早排查、早诊断。

对于应进行核酸检测而拒绝检测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通患者对症治疗、疑似患者隔离留观、确诊患者及时转运。

同时,对发热患者要同步建立报告的闭环管理,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同步开展疫情报告和流调的闭环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病例排除标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疑似病例,由接诊医疗机构直接将其诊断为确诊病例,不再进行核酸复核检测,并于2小时内在网络系统完成信息上报或订正,确诊病例情况同时上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住院患和陪护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形成医疗机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病人,禁止收治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引导发热患者首选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同时要做到“哨点”哨兵作用,要登记患者信息,将可疑患者信息立即报送至卫生院,由卫生院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发热患者至辖区发热门诊就诊,经检查排除发热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后,方可转回基层机构进行治疗,做好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

严格落实院感预防控制度,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区规范设置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普通门急诊落实“双分诊、双缓冲”规定。

加强院内感染监测,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强化病区通风消毒,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在做好医务人员核酸筛查的基础上,落实陪护人员、工勤人员核酸筛查。

2.充分发挥药店的“哨点”作用

根据风险等级和省市区要求调整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防控管理工作机制。

药店销售此类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实名记制度。

对购药人员实行扫码、测温,询问药品实际使用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引导药品实际使用者到发热门诊就医。

疑似异常人员登记信息要立即上报到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信息进行核实,对于确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形成发热药品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3.充分发挥交通卡点的“哨点”作用

公路进镇卡点、火车站、客运站,对进入镇人员按既有分工严格落实“查验是否佩戴口罩+测温+扫‘吉祥码’+查验身份证+问询是否自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查验任务。

对于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到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形成交通卡点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4.充分发挥单位、学校、社区、公共场所入门扫码、测温“哨点”作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单位要坚持做好职工、学生、看护对象健康管理,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社区、公共场所要严格实施扫码、验码和测量体温等措施,严禁“只扫码不验码”和“虚晃一枪”的测温方式。

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尽快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立即上报属地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核实后通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各级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各村、社区要督促、追踪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卫生院要确认相关人员是否进行核酸检测,要将未检测入员报告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

(四)坚持突出重点,狠抓防控措施落实

1.做好重点场所防控。

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公共场所是否关闭的管控措施,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要有序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2.强化重点机构防控。

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福利院、封闭式管理,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新进入人员一律先进行核酸检测,并查验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14天内有出市行程史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待隔离14天后方可进入。

探视人员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鼓励采取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探视。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突出重点人群防控。

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医务人员、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发现发热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4.加强校园(幼儿园)防控。

进一步强化校园防控工作机制。

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展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明确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的监控和报告工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形成每所学校(幼儿园)配1名校医,1名校医和1名社区全科医生、1名疾控人员的“1+2”防控协作机制。

完善一所医疗机构包保一所学校的一对一工作机制。

教职员工和学生无特殊原因,尽量减少跨市外出。

5.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落实入境人员信息“推送一排查-核实一反馈-确认”的信息闭环的工作机制和境外来人员“专人专车转运一集中隔离一社区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境外来镇的管理。

入境人员一律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8天,5次核酸检测,同时一律纳入社区(村)防控体系。

(五)坚持常备不懈,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1.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建设。

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整合疾控、医疗、医保、药监监测信息,完善预警机制,明确预警指标、程序、等级和方式,建立高度敏感的新冠肺炎常年监测预警系统。

落实社区、单位、公共场所、交通等对体温异常等症状的监测与报告。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筛查和调查处置能力。

2.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建设。

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聚集性病例后,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全方位无条件配合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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