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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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明确了员工入职、离职、考勤、培训、岗位调动、奖惩等事务管理的具体规定、办理流程、审批权限及应用记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入职管理
2.1人员需求申请
2.1.1年度需求
2.1.1.1在每个经营年度的第四季度,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公司所属各部门;
2.1.1.2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次年度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所属岗位人员的任职及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详尽填报《人员需求计划表》,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2.1.1.3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的计划进行汇总,结合既定的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并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核;
2.1.1.4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提交的“年度人力资源分析报告”和“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报请总经理审定。
2.1.1.5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审定意见,批复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
2.1.2临时增募
公司各部门因故需要临时增补人员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
2.1.2.1既定编制内的人员增募,“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即可由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2.1.2.2超编制的人员增募,“申请表”须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总监复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2.1.3补员时间:
补员时间是指人力资源部收到人员需求申请至员工入职的时间。
●一般操作工和一般服务人员补员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人员补员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中层管理人员补员时间为30个工作日;
●核心技术岗位人员补员时间为40个工作日;
●高层管理人员补员时间为40个工作日。
2.2人员招聘
2.2.1招聘形式
2.2.1.1内部选拔:
为最大限度地挖掘、发挥现有人力资源潜力,人力资源部应首先在公司内部吸纳满足岗位任职要求的人才。
●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能力要求等;
●有意向的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递报“自荐书”;
●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
●用人单位负责人同意录用后,自荐人填报《员工职位调整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经理与自荐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协商同意后,为员工办理调动手续。
2.2.1.2外部招聘:
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体、职介机构等相关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进行社会公开招聘。
●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体、职介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企业信息、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能力要求等;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相关履历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应聘人员填写《山西天能科技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资质、学历证件;
✧人力资源部详实填写《应聘人员面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复试;
●复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2.2应聘人员录用审批权限
根据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职级,录用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2.2.2.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录用;
2.2.2.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录用;
2.2.2.3公司普通员工,由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录用;
2.3入职手续的办理
2.3.1应聘人员通过面试、复试后,公司拟于录用。
2.3.2人力资源部对所有拟录用的应聘人员的相关背景、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履职经历核查、证件核查、家访等;
2.3.3核查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签批《应聘人员录用审批表》,并向应聘人员发出《录用通知单》(一般情况,在制好“通知单”后电话通知相关内容)。
●应聘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
●应聘人员持“体检表”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公司要求时间办理入职。
2.3.4新员工入职时须携带: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公司指定医院的是次体检证明;
●前任公司的离职证明;
●公司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3.5入职手续办理程序:
●所有录用的新员工入职当日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个人相关资料与《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谈评价表》、《应聘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并存档,建立个人档案;
2.3.6办理报到手续后,须领取和办理如下内容:
●员工手册
●工牌、考勤卡、用餐卡、门禁卡等
●必要的办公用品
2.3.7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填发《员工入职派遣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安排工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工作;
2.3.8在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入司培训;
2.3.9新员工入职日期和起薪日期均以《员工入职派遣单》的签收日期为准。
2.3.10《员工入职派遣单》一式三份,用人部门留存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员工个人档案存入一份。
2.4试用
2.4.1新入职员工一般有两个月的试用期;特殊岗位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4.2新员工试用期间,可以请事假、病假。
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要求辞职或被辞退者,不予计发工资。
2.4.3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间:
●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将予以辞退;
●所在部门认为综合表现差,并经人力资源部查实,公司将予以辞退;
2.4.4新员工试用期满,申请转正:
2.4.4.1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员进行转正考核;
2.4.4.2转正考核通过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申请书”(附个人工作总结);
2.4.4.3人力资源部根据新职员的转正申请书,填制《员工转正审批表》,办理转正审批。
2.5转正
2.5.1员工试用期满,公司组织转正考核。
新入职员工的转正考核包括“试用期综合鉴定”和“业务知识考试”两个部分:
2.5.2试用期满,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综合表现,客观、公正做出综合鉴定并提出建议;(该项占转正考核的30分)
2.5.3人力资源部组织业务知识考试;生产人员须进行安全知识考试;(该项占转正考核70分)
2.5.4转正考核得分80分以上者视为通过转正考核;
2.5.5转正审批权限:
根据试用人员岗位的职级,转正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2.5.5.1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满,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转正;
2.5.5.2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满,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转正;
2.5.5.3普通员工试用期满,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转正。
2.5.6在试用期间,在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方面特别出色的新职员,其直接上级可以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员工转正审批表》报请公司董事长审批。
2.6正式录用
被公司正式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三日内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中高层管理人员行文任命)。
2.7亲属回避制度
为避免由于亲属关系带来管理上的不便,特制定本条款:
2.7.1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能在同一部门工作。
2.7.2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可同时在有直接管理(监督)和被管理(监督)关系的上下级部门工作。
2.7.3回避制度应最终确保符合“不相容原则”。
3离职管理
3.1离职分类
●辞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离职,并在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后离开公司。
●自动离职:
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也未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
●解雇: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解雇;
●辞退: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较轻,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开除: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3.2离职程序
3.2.1离职的申请与审批
各级员工离职,均需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审批权限如下:
3.2.1.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2.1.2中层管理人员离职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2.1.3高层管理人员离职,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3.3辞职
3.3.1辞职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
3.3.2转正后员工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3.3.3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3.3.4财务等特殊关键岗位人员辞职时,提前申请天数视具体情况约定;
3.3.5凡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申请者,薪资结算时按差额天数倒扣工资。
3.4辞退/解雇
3.4.1辞退/解雇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负责辞退面谈和办理离职手续。
3.4.2公司辞退/解雇员工应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
3.5员工被公司开除,由人力资源部即时办理其离职手续;
3.6员工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3.7离职调查
3.7.1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重要岗位及优秀员工的离职原因进行调查、核实。
3.7.2对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级、主管级以上员工及管理、业务等骨干员工的离职,人力资源经理会同人力资源总监、部门或公司领导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面谈内容可包括:
3.7.2.1员工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7.2.2审查其经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3.7.2.3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7.2.4了解员工的福利状况;
3.7.2.5回答员工提出的问题;
3.7.2.6征求员工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人力资源部派员对面谈内容进行记录,填写《离职员工面谈记录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保存。
3.7.3对重要或关键岗位的辞职员工,人力资源部要进行必要的挽留工作。
3.8工作和物品的移交
3.8.1获准离职的员工在正式离职日期前一周将负责和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工作关系说明等移交给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
3.8.2移交完毕后,交接双方在《员工离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工作移交内容包括:
3.8.2.1公司内部各类文件和制度;
3.8.2.2客户的有关资料;
3.8.2.3项目工作情况资料(工作计划、进度及完成情况等);
3.8.2.4工作详细说明;
3.8.2.5其他。
3.8.3在正式离职的前三天进行物品和财务移交,将物品移交给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将财务方面的款项移交给财务,移交完后,交接双方在《员工离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移交内容包括:
3.8.3.1领用的办公用品、办公工具;
3.8.3.2借阅的文件或书籍等;
3.8.3.3业务或个人的财务借款;
3.8.3.4公司配备的其他物品。
3.8.4工作和物品全部准确无误地移交后,人力资源部经理在《员工离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表明员工离职手续已办理完成。
3.9离职审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岗位等特殊岗位人员离职,必须执行离任审计;具体规定按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3.10薪资结算
3.10.1离职员工持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认可的《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到人力资源部计算考勤、结算薪资及其他有关款项。
结算项目包括以下方面:
3.10.2薪资;
3.10.3赔偿金(物品损失和培训损失赔偿金等);
3.10.4公司应付未付的奖金、提成;
3.10.5其他。
3.11人力资源部填制《离职员工薪资结算单》,经人力资源经理审核,人力资源总监复核、批准,离职人员签字确认后,转交公司财务部。
3.12离职状态的防范和监控
3.12.1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和薪资结算认证正式离开公司时,人力资源部和离职员工所在部门应对员工离职状态进行必要的防范和监控,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
3.12.2对于主管级以上员工,在离职申请手续全部办理完结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公司内部公告。
如有必要,由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有关客户、机构进行通知。
4考勤管理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每周享受1天公休假。
(特殊岗位除外)
4.1.2工作日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4.1.2.1行政班:
夏季:
早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
冬季:
早9:
00----12:
00下午13:
30-----17:
30
4.1.2.2生产班:
执行轮班制,以车间生产实际排班时间为准。
4.2打卡制度
4.2.1公司员工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4.2.1.1公司执行上下班两次打卡。
4.2.1.2忘打卡: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一个月中出现1次为警告,2次(含)以上者每次按事假半天计算,5次(含)以上者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4.2.1.3因公未打卡:
因工作原因或特殊事由不能打卡者,须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说明事由,到岗后(二日内)及时填写《未打卡事由说明表》,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2.1.4因公出差者:
必须提前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若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必须以电话形式报备人力资源部,完成差务到岗后及时补填;否则按旷工处理。
4.2.1.5迟到:
员工迟到后也必须打卡,如发现因迟到不打卡,填制《未打卡事由说明表》来掩盖迟到现象者,发现一次按事假半天计算;一个月累计3次(含)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2.2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时间打卡:
4.2.2.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4.2.2.2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考勤者;
4.3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的规定
4.3.1无故未按规定工作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无故未按规定工作时间提前离岗者均视为早退;
4.3.2无故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在工作时间内无故离岗20分钟以上者视为脱岗;
4.3.3员工连续旷工三天,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4.3.4员工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二十次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4.3.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
4.3.5.1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
4.3.5.210-30分钟,罚款20元;
4.3.5.330-60分钟,罚款50元;
4.3.5.46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4.3.5.5员工旷工一天,扣罚日基本工资的300%。
4.3.6员工脱岗一次,罚款50元(特殊岗位按部门规定执行)。
4.3.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直接上级(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业务办理完毕立即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处理。
4.4请、休假规定
4.4.1假期类别及标准
4.4.1.1法定节假日
4.4.1.1.1元旦:
元月一日;
4.4.1.1.2春节:
除夕、初一、初二;
4.4.1.1.3劳动节:
五月一日;
4.4.1.1.4国庆节: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4.4.1.1.5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一天(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另注:
妇女节:
公司女工三月八日下午休息半天;
4.4.1.2事假
4.4.1.2.1如个人遇事必须亲自处理,应提前一天申请,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
4.4.1.2.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应于休假当日8:
00前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意后先予休假;到岗第一日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属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4.1.2.3事假扣项工资=请假天数×当月日工资
4.4.1.2.4请事假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则按一天计算。
4.4.1.2.5员工每月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否则予以辞退。
4.4.1.2.6特殊情况需长时间请事假者,务必执行事前请假制度,并由本部门公司主管领导核实批准。
(本条不受第4.4.1.条规定限制)
4.4.1.3病假
4.4.1.3.1员工因病无法正常工作需休假治疗时,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签核后生效;
●因病请假三天以内者(含),员工应于休假当日8:
00前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意后先予休假;并于到岗第一日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属实,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三日以上者,须其本人或委托他人为其办理请假手续:
✧附医院诊断证明;
✧填写《请假单》,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相关审批手续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4.1.3.2病假扣项工资=请假天数×当月日工资;
4.4.1.3.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除外),否则做劝退处理。
4.4.1.4婚假
4.4.1.4.1员工的婚假期间,按岗位基本工资的100%计发工资;如发生差旅费不予报销。
4.4.1.4.2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持相关证明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后可另享受7天婚假。
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休假。
4.4.1.5慰唁假(丧假)
4.4.1.5.1员工的慰唁假期间,按岗位基本工资的100%计发工资;如发生差旅费不予报销。
4.4.1.5.2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慰唁假(不含在途时间)。
4.4.1.6产假(未生育史)
4.4.1.6.1女员工生育给予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如为晚育(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另给予15天的假期;
●如遇难产,另给予30天的假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多给予15天的假期。
4.4.1.6.2员工办理产假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证明。
4.4.1.6.3配偶分娩,男员工可带薪休假1天。
4.4.1.6.4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0天产假。
4.4.1.7探亲假
公司在职正式员工,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可享受探亲假。
具体规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4.4.1.8调休
如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公休日加班,员工事后可申请同等时间的调休。
4.4.1.8.1员工申请调休首先以不影响岗位工作为原则;
4.4.1.8.2员工享受调休,应提前提出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
4.4.2请假程序和核准权限
4.4.2.1员工填写《请假单》,须注明假别、起止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由相关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4.4.2.2假期较长者(三天以上)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值岗代理人交接工作,以确保本职工作的连续性。
4.4.2.3员工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办理续假审批。
4.4.2.4员工休假期满到岗1个工作日内,需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4.4.2.5假期的核准权限
4.4.2.5.1普通员工请事、病假,两日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三日(含)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4.2.5.2中层管理人员请事、病假,两日以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三日(含)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4.2.5.3高层管理人员请事、病假,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并在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备;
4.4.2.6员工除因急病不能当面请假,可由他人代办之外,其它假别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4.4.2.7员工请假期满未履行续假或虽行续假申请但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突遇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处理。
4.4.2.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严重影响工作时,不予准假,或酌情缩短假期、推迟请假。
4.4.3假期计算
4.4.3.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7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4.4.3.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7天(含)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4.5加班规定
4.5.1公司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经公司领导指定安排,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分类如下:
4.5.1.1应急加班:
工作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4.5.1.2计划加班:
需要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4.5.2公司员工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借故推诿;
4.5.3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4.5.3.1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定同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
●应急加班务于当天16:
30前申请;
●计划加班务于加班前3天,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1周申请;
4.5.3.2《加班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本部门留存,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
4.5.4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计为加班。
4.5.5加班时间计算
加班时间以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进行月度累计;累计4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的依据。
(加班时间累积按四舍五入)
4.5.6加班计酬相关规定:
4.5.6.1应急加班、公休日加班的,部门安排调休,如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累积至年末按加班天数计发加班工资;
4.5.6.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当月计发加班工资;
4.5.7员工加班不能跨年使用,截止本年度12月31日未调休的加班天数,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在次年1月份工资中按上年度日平均岗位基本工资核算后计发加班工资。
4.5.8因公在外出差期间,如遇公休日、节假日不计为加班。
4.5.9加班期间考勤,须按如下规定执行:
4.5.9.1无正当理由推诿者,否则按旷工论处。
4.5.9.2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4.5.9.3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5培训管理
5.1培训内容分类及目的
5.1.1企业文化培训:
促进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5.1.2规章制度培训:
实现员工对集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的掌握;
5.1.3专业知识培训:
提升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
5.1.4员工素质培训:
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培养员工的团队协作、敢于责任和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2各等级培训规定:
5.2.1A级(高级培训)
A级培训以交流培训、外聘讲师授课、外派培训相结合;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组织。
5.2.2B级(中级培训)
B级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由人力资源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组织。
5.2.3C级(普通级培训)
C级培训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不定期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和各职能部门配合进行。
5.3新员工入司培训
5.3.1受训范围:
通过甄选,进入试用期的员工。
5.3.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企业现状、发展历程及前景展望
●企业文化
●组织架构
●行为规范
●相关制度规定和各项福利政策
●产业知识
●安全知识
●其他的必要培训内容
5.3.3新员工入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入职2周内组织。
5.3.4新员工入司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5.4员工岗前培训
5.4.1受训条件:
通过甄选,进入试用期的员工。
5.4.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安全知识
●岗位操作规程
●岗位工作标准
●其他的必要培训内容
5.4.3培训结束后,将采用笔试答题的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考核成绩将存入员工档案。
5.4.4新员工的岗前培训、考核由用人部门组织,人力资源部协助。
5.5在职培训
5.5.1培训工作应根据培训层级明确组织方。
5.5.1.1公司级培训由公司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