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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

26、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

(一)环境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

(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三)适用罚则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罚。

2.《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处以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处以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四)处罚裁量权有关规定:

《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见下表:

行政处罚依据

情节与后果

行政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按照原条文执行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处以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处以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按照原条文执行

 

×××环境保护厅(局)调查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被询问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被询问自然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所在单位:

住址:

与本案关系: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

 、,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

、请确认(出示证件)。

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你必须如实回答问题和提供材料。

如果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

听清楚了吗?

答:

(听清楚了。

我不申请回避。

问:

请问你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负责哪些工作、身份证号及个人联系方式?

答:

问:

你与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答:

(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写明职务,是亲属关系写明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问:

被调查单位(当事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合伙人、户主)姓名?

生产经营范围?

答:

(写明全称,有营业执照的同营业执照)

问:

被调查单位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答:

(记录规范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问:

你单位有无环评批复和验收文件?

是何时由哪一级环保部门批复和发放的?

文号是什么?

答:

问:

你单位何时投产?

主要原辅料、产品是什么?

生产规模是多大?

答:

问:

你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是什么?

主要设备有哪些?

答:

问:

主要产污环节和污染因子有哪些?

日废水排放量有多大?

排放去向是哪里?

答:

问:

你单位建有哪些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采用何种处理工艺?

答:

问:

你单位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是否通过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是否通过环保部门有效性审核?

答:

问:

你单位周边有无环境敏感点?

各环境敏感点与被调查单位(厂界)距离?

答:

(记录该单位周边居民区、学校、饮用水源、地表水干流和主要交通枢纽等环境敏感点的方位、距离)

问:

你单位近期(或检查当天)生产情况如何?

你单位近期(或检查当天)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如何?

答:

问(以设施不正常运行造成的水污染事故为例):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请说明原因。

答:

问:

什么时候停运的,向环保部门报告没有?

答:

问:

停运期间,生产废水排向哪里?

答:

(事故池)

问:

你单位事故池容积多少?

答:

问: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事故池仅有少量存水,其余生产废水排放哪里?

答:

问:

你单位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的最终去向?

答:

问:

20年月日,你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停运(或其它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经下水道流入水体,造成下游水体污染物浓度达到mg/L。

请说明情况。

答:

问:

近三年你单位是否被环保部门处理过?

何时何违法行为由哪个环保部门作何种处理?

履行情况?

答:

(写明违法性质、作出决定的环保部门名称、文书名称、文号、处理结果、执行情况)

问:

有无其他要反映的情况?

有无其他资料要提供?

答:

(可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追问)

(水污染事故若是其它违法情节造成的,进行相应的询问)以下空白

以上笔录已阅属实。

被询问人签字:

年月日

拒绝签字的理由:

询问人签字:

年月日

记录人签字:

年月日

第页共页

 

×××环境保护厅(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当事人:

地址:

检查(勘察)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检查(勘察)人姓名:

执法证号:

记录人:

执法证号:

检查(勘察)记录:

我们是×××环境保护厅(局)(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请过目确认。

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

(暗查等无法告知的情形除外)

1、项目建设情况。

(已建成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数、具体位置、设备标示牌信息等);

2、项目投产情况。

(主要生产车间分布;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建成投产以来主要原辅材料使用记录;水、电、气等主要能源消耗缴费单据;产品库存情况及销售管理有关单据等);

3、环评审批及项目验收情况。

(1)编制情况(何时由何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2)报批、审批情况(报批、审批文件、文号或整改文件);

(3)项目验收情况(验收文件);

4、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1)设施建设情况

①是否建设、建设设施的名称和型号,建设时间;

②设施建设是否满足“三同时”要求;

重点检查环境风险产生环节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设施运行情况(用电量、处理量、用药量、污泥产生量等参数是否与稳定运行的数据基本相符);

5、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污口建设是否规范;

(2)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取样等情况);

(3)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情况(点明污染物排放途径、路线、去向);

(4)一类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记录产生环节、生产车间排放和取样送检情况);

(5)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存储和处置情况(重点记录其处理处置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

以下空白

以上笔录已阅属实。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签事由:

检查(勘察)人签名或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其身份:

年月日

书证证据材料

1、当事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当事人居民身份证;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和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3、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治理或环境综合整治文件及验收意见;

4、污染处理设施的操作规程要求,环保设施的设计使用要求、产品资料、设计图纸等

5、生产记录(主要原辅材料使用记录,水、电、气等主要能源消耗记录及缴费单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处理量、用电量、加药量、污泥产生量)、排污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或者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

6、环境监察记录;

7、附近居(村)民或者受害人的证言;

8、环保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

9、投诉、举报、信访材料等

10、鉴定结论

11、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的要件收集相关书证资料。

 

视听资料等证据

对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拍照,例如农田受到污染、发生农作物死亡等进行拍照或录像,对受到污染的河流、饮用水源地进行拍照或录像,对被调查单位的主要生产运行设备、设施停用(闲置、关闭)部位、排污口、周围敏感点等现场勘察部位、环节,现场取样等进行拍照、录像,对现场检查时向周围群众、企业职工了解案件情况时的谈话等进行录音。

现场照片、录像的说明

 

(录像的片名或者照片的图片)

拍摄时间:

年月日时分天气情况:

拍摄地点:

拍摄内容:

拍摄设备型号:

拍摄人: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号:

现场勘查示意图

根据现场勘查实际情况,合理布图、详略得当,记录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地点、方位,详细记录附近受到环境污染的河流、饮用水源地、村庄、农田等与被调查单位的距离,标明受污染区域的范围,记录被调查单位位置及周边敏感点的位置、被调查单位厂区分布(主要生产车间、主要污染点源)、环境保护设施位置(注明停用、闲置、关闭治污设施)、排污口位置、排污途径、路线和去向、采样位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位置等。

 

勘查人:

绘图人:

绘图时间:

当事人签字:

拒签理由: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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