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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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定额章节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2018定额说明(装配式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根据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供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

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与《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配套使用。

对装配式建筑中采用传统施工工艺的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有关说明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六、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日单价取定:

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元/工日。

5.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

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除税价格,由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5.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外购成品现场安装进行编制。

构配件的制作、运输在其购置价格中考虑。

6.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并人材料中。

材料数量调整时,不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7.对于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基数不包括机械燃料动力费。

8.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

(1)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

每t

材料名称

技工(工日)

水(m3)

现拌砂浆

(m3)

罐式搅拌机

灰浆搅拌机(台班)

干混砌筑砂浆

+0.225

-0.147

×0.588

减定额台班量

+0.01

干混地面砂浆

干混抹灰砂浆

+0.232

-0.15l

×0.606

(2)实际使用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下表调整:

每t

材料名称

技工(工日)

湿拌预拌砂浆(m3)

罐式搅拌机

干混砌筑砂浆

-0.118

×0.588

减定额台班量

干混地面砂浆

干混抹灰砂浆

-0.121

×0.606

9.本定额所采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十、关于机械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我省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3.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2018)扣燃料动力费的除税价格取定。

机械台班数量调整时,同步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4.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5.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

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价差作为独立费用,计取增值税。

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格-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

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十一、装配式建筑的措施项目,除本定额另有说明外,应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有关规定计算,其中: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5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7。

2.装配式钢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按本定额第四章“措施项目”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7。

十二、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相关费用按照《湖北省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相应内容和规定执行。

十三、执行定额时的有关规定。

1.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2.定额的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入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

3.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4.本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除另有说明外,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时,不允许换算。

5.本定额未列的项目,由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收集补充,并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6.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7.本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8.本定额未另有说明的,可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关内容和规定执行。

第一章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两节,共49个定额子目。

二、本章定额所称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指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全装配混凝土结构。

三、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

2.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构件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及搭设方式综合考虑。

3.柱、墙板、女儿墙等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座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虑,遇设计采用灌浆料的,除灌浆材料单价换算以及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外,每10m3构件安装定额另行增加人工0.7工日,其余不变。

4.外挂墙板、女儿墙构件安装设计要求接缝处填充保温板时,相应保温板消耗量按设计要求增加计算,其余不变。

5.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按相应定额执行。

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并入外墙板内计算,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

6.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式,按构件不同类型及厚度套用相应定额。

7.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相应定额,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以及除预制混凝土楼板外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

8.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均套用同一定额。

空调板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人阳台板内计算。

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9.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以内和1.4m以内分别编制,1.4m以上时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

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依附于女儿墙制作的压顶,并入女儿墙计算。

10.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人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以φ18以内及φ18以上分别编制。

11.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为预制墙体底部采用专用灌浆料材料进行墙体底部通缝灌浆,包含密封保温条、座浆料缝边、套筒内灌浆,套取了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子目的不再套用套筒注浆子目。

12.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注胶缝的断面按20mm×15mm编制,若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定额中的密封胶按硅酮耐候胶考虑,遇设计采用的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单价进行换算。

四、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

1.后浇混凝土指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浇筑混凝土。

2.叠合构件指由预制构件部分和后浇混凝土部分组合而成的预制现浇整体式构件,叠合构件应按预制构件与叠合后浇混凝土两部分,分别套用定额。

3.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内计算。

4.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当连接墙的长度在2m以内时,套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长度超过2m的,按《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5.后浇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钢筋品种、型号、规格结合连接方法及用途划分,相应定额内的钢筋型号以及比例已综合考虑,各类钢筋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以及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绑扎、焊接等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已综合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钢筋接头按《湖北省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3”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的体积并入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预制墙体底部密封灌浆,按预制墙体灌浆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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