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召开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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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召开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会

兖矿集团召开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会

兖矿集团召开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会

资讯来源:

兖矿集团发布日期:

2011-10-14点击次数:

关键词:

兖矿集团技术技能人才

  【中国铝业网】10月13日,兖矿集团公司召开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会,总结集团公司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部署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技术、提技能、练本领、强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各级组织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集团公司高效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宋国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集团公司人才工作和前三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科学分析了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宋国指出,近年来,集团公司各级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国、全省、省国资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实施一批重点人才工程,不断加强和改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在全公司营造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人才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宋国强调,人才支撑发展,发展造就人才。

人才不仅是创新驱动之源,更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力量。

集团公司省内外、海内外发展建设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掌握了高级人才和高新技术,就能在竞争中抢占先机,获取主动。

各级组织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目标,大力实施“个十百千”人才工程,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机制,积极挖掘集团公司人才资源,努力实现人才工作新突破,为集团公司高效跨越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

  宋国要求各级组织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保持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按照《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要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评选工作;要营造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地宣传集团公司评选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意义;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逐级审查,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贤友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他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强化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要求,严把政策关、质量关、程序关、考核关,科学严密地组织好评选工作;要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为集团公司高效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会上,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黄福昌宣读了兖矿集团关于第四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的实施意见。

  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部长张兴志宣读了《兖矿集团关于修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工作的意见》。

技能改变命运,技能创造价值。

技能人才工作不仅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品和职业能力、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劳动者改变自身命运、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必由之路,更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和城市竞争力、促进社会经济快熟简况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助力器。

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生力军,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

多年来,珠海站在战略高度,以完善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全面推动技能人才工作良性发展,广泛开展各种技能竞赛选拔活动,积极做好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工作,逐步把珠海打造成为技能人才的乐土。

为特区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技能人才和智力支持。

 

《襄阳日报》数字报>2011年08月04日星期四>A4版-时政新闻>正文关于开展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1年08月04日热度:

73[字号大中小]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优秀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襄办发〔2005〕4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人才评选范围:

在技术、管理、教学等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市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央、省属在襄阳单位)工作人员。

已在之前优秀人才评选(含全市科技奖励大会)活动中受到表彰的人选原则上不再表彰。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

  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方面善于创新,措施有力,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本部门(系统、单位)人才工作水平处于全市前列的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央、省属在襄阳单位)。

  二、评选表彰的类型、数量

  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活动评选表彰“襄阳优秀人才”总数在23人以内。

“襄阳杰出人才”从“襄阳优秀人才”中再次投票产生,总数不超过3人。

其中“襄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7人,“襄阳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不超过5人,“襄阳优秀技能人才”、“襄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分别不超过4人。

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原则上不超过15个。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或自荐。

县(市)区负责组织本地区优秀人才人选的推荐、个人自荐活动,并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和先进单位。

市直单位、中央、省属在襄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由单位按规定组织开展优秀人才人选和先进单位的推荐或自荐。

  2.上报材料

  

(1)《襄阳优秀人才人选推荐表》、《襄阳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一式三份)。

  

(2)个人、单位综合事迹材料,业绩简介材料。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各种成果奖项复印件以及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说明材料等。

  (4)推荐人选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上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请登录襄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

//

  3.受理部门

  经营管理人才、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经信委受理;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教育局受理;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卫生局受理;社科、文艺等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委宣传部受理;农村实用人才、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农委受理;技能人才、上述专业之外的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人社局受理。

以上部门同时负责本部门系统内优秀人才人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并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上报材料等,推荐提出最多3个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的推荐和自荐由市委组织部受理。

  优秀人才人选及先进单位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第三届襄阳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承办。

  办公地点:

市委组织部三楼

  联系电话:

3511681-8439、3522232

  电子信箱:

xfrck@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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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边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教育教学领域。

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教学理论、方法和成果,经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

荣获国家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国家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培养的学生在自治区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的教师;培养出打破全国、自治区记录的运动员的教练员或直接为国家、自治区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在国家级运动会获奖牌,在自治区级运动会中获金牌)的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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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和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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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广大职工学习钻研技术,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根据《重庆市杰出(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法》(渝劳社发〔2008〕41号)规定,决定开展2008-2010年度“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和“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和服务一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岗技能人才(包括实训指导教师和机关工勤人员)。

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的优秀技能人才。

已当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杰出技能人才(市杰出技术能手)的不再推荐参评市杰出技能人才;已当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杰出技能人才(市杰出技术能手)、市优秀技能人才(市技术能手)的不再推荐参评市优秀技能人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已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选:

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全市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

5.在近三年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20名(含20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15名(含15名),或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市级二类竞赛一、二等奖,区县(自治县)竞赛一等奖的;

6.在带徒传艺或指导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

(三)公示。

学院党委审定后,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的杰出技能人才人选由学院工会上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参评。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推荐材料包括《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申报表》、《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申报表》,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和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其他材料可附后(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凡复印件需由经办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推荐材料以A4纸打印一式3份。

并报电子文档。

(二)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和“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选拔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

要把人选推荐工作同加强我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把握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大力弘扬杰出、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技能人才做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

庞晓红

联系电话:

61879011

电子邮箱:

451079172@

学院工会

2011年6月27日

附件:

1.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申报表.docx

2.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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