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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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风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用范围为已并网运行的,由地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风电场。
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直接调度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风电场以工商注册公司为基本单位参与本细则。
第四条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风电场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风电场参与本细则的执行与结算,运行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依据运行结果风电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章调度管理
第五条新建风电场应在工程完成240小时整套启动试运后90天内向相应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并完成进入商业运营意见书办理。
风电场非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办理的风电场每延迟一日扣当月上网电量1‰,全月累计不超当月电量2%。
第六条华北区域参与并网运行的各类风电机组应当满足华北区域风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并通过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未按期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并网安全性评价不合格并超出整改期限的,暂停电费结算,每超过期限1天,按风电场当月上网电量的2‰进行考核;安全性评价通过后次月进行电费追补。
第七条风电场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风电场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每次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1%考核,若考核费用不足10万元,则按10万元进行考核。
(一)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以及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AVC装置等的参数或整定值(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
(二)拖延或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
(三)不如实反映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四)不满足每值至少有2人(必须包括值长)具备联系调度业务资格的要求;
(五)现场值长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未指定具备联系调度业务资格的接令者;
(六)不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措施;
(七)调度管辖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10分钟内未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可先汇报事故或异常现象,详细情况待查清后汇报);
(八)在调度管辖设备上发生误操作事故,未在1小时内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事故经过或造假谎报;
(九)其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定属于违反调度纪律的事项。
第八条风电场因安自装置动作,频率、电压等电气保护动作导致风机解列不允许自启动并网。
风电机组再次并网须向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在电网条件允许情况下,由值班调度员下令同意并网后风电机组方可进行并网。
若违反上述规定,每次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2%考核,考核费用不足20万元,则按20万元进行考核。
若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风电并网于与主网解列的小地区,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4%考核,考核费用不足40万元,则按40万元进行考核。
第九条风电场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控制有功功率变化值(含正常停机过程)。
风电场装机容量小于30MW时,10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10MW,1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3MW;风电场装机容量大等于30MW小等于150MW时,10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装机容量1/3,1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装机容量1/10;风电场装机容量大于150MW时,10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50MW,1分钟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为15MW。
此项按日进行考核,10分钟有功功率变化取固定间隔方式进行统计。
因风速降低或风速超出切出风速而引起的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超出有功功率变化最大限值的不予考核。
变化率超出限值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电量。
其中Pi,c为i时段内超限值的功率变化值,Plim为功率变化限值。
第一十条当风电场因自身原因造成风机大面积脱网,一次脱网风机总容量超过风电场装机容量的30%,每次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3%考核。
若发生风机脱网考核且月累计考核费用不足20万元,则按20万元进行考核。
第一十一条当确需限制风电出力时,风电场应严格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含实时调度曲线),超出曲线部分的电量列入考核。
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按风电场结算单元实时采集风电场的电力,要求在限风时段内实发电力不超计划电力的1%。
限风时段内实发电力超出计划电力的允许偏差范围时,超标部分电力的积分电量按2倍统计为考核电量。
第一十二条风电场应开展风电功率预测工作,并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将预测结果报电力调度机构。
根据风电场上报风电功率预测工作开展的需要,采用如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风电场应在电力调度机构指定的位置按要求安装测风塔及其配套设备,并将测风塔相关测量数据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
未能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安装测风塔及其配套设备,或未按要求将测风塔相关测量数据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每月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1%考核,若考核费用不足10万元,则按10万元进行考核。
(二)风电场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风电场装机容量、可用容量。
电力调度机构对报送情况进行考核。
1、风电场装机容量发生变化后,需在24小时内上报电力调度机构,并保证上报准确,每迟报一天扣罚当月全场上网电量的0.1%。
2、风电场可用容量发生变化后,需在4小时内上报电力调度机构,并保证上报准确,每迟报1小时扣罚当月全场上网电量的0.1%。
(三)风电场应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风电功率预测结果。
电力调度机构对风电场上报风电功率预测结果进行考核。
风电功率预测分日前预测和实时预测两种方式。
日前预测是指对次日0时至24时的风电功率预测预报(遇节假日需在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节假日及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预测,用于节日方式安排。
风电场仍需每日按时报送次日风功率预测),实时预测是指自上报时刻起未来15分钟至4小时的预测预报。
两者时间分辨率均为15分钟。
调度机构对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测上报率、准确率进行考核。
风电受限时段不计入考核统计。
1、日前风电功率预测
风电场每日中午12点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次日0时到24时每15分钟共96个时间节点风电有功功率预测数据和开机容量(遇节假日需在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12点前上报节假日及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预测,用于节日方式安排。
风电场仍需每日按时报送次日风功率预测)。
1)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测上报率应达到100%,每日少报一次扣罚当月全场上网电量的0.1%。
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测上报率按日进行统计、考核。
2)准确率应大等于80%,小于80%时,按以下公式考核。
风电场日风功率预测准确率按日进行统计、考核。
准确率=(
)×100%
日前准确率考核电量=(80%-准确率)×PN×1(小时)
其中:
PMi为i时刻的实际功率,PPi为i时刻的日前风功率预测值,Cap为风电场总装机容量,n为样本个数,PN为风电场装机容量单位MW。
2、实时风功率预测
1)风电场实时风电功率预测上报率应达到100%,少报一次扣罚当月全场上网电量的0.1%。
风电场实时风电功率预测上报率按日进行统计、考核。
2)准确率应大等于85%,小于85%时,按以下公式考核。
风电场实时风功率预测准确率按日进行统计、考核。
准确率=(
)×100%
实时准确率考核费用=(85%-准确率)×PN×1(小时)
其中:
PMi为i时刻的实际功率,PPi,t为i时刻的日内风功率预测值,Cap为风电场总装机容量,n为样本个数,PN为风电场装机容量单位MW。
第三章技术管理
第一十三条风电机组应具备电网规定要求的低电压穿越能力。
在风电场内同一型号风机未在电力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低电压穿越改造,或已完成现场改造计划但未在6个月内完成检测认证的风电机组视为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禁止并网。
若具备检测条件的风电场风机现场检测不合格,或经现场抽检合格后仍在低电压穿越范围内发生脱网,自脱网时刻起该风电场同型机组禁止并网,直至完成低电压穿越改造。
同时在该风电场同型机组重新完成整改并提供检测认证报告前,当月按以下公式考核:
第一十四条风电场应配备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并具备自动电压调节功能。
(一)若风电场内无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主要包括MCR型、TCR型SVC和SVG),在场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安装投入运行前,每月按当月上网电量的2%考核;
(二)风电场应按照接入系统审查意见、《转发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华北电监安全[2011]51号)、Q/GDW392-2009《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有关要求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性能(包括容量配置和调节速率)不满足电网要求的风电场在完成整改前,每月按当月上网电量的1%考核。
风电场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应投入自动运行,电力调度机构按月统计各风电场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月投入自动可用率
,计算公式如下:
=(每台装置投入自动可用小时数之和/(升压站带电小时数*装置台数))×100%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月投入自动可用率以95%为合格标准,低于95%的风电场考核电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Wa为该风电场当月上网电量。
(三)风电场应按照调度运行要求装设自动电压控制(AVC)子站,AVC子站各项性能应满足电网运行的需要。
未在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AVC子站的装设和投运工作,每月按全场当月上网电量0.5%考核。
电力调度机构对已安装AVC子站的并网风电场进行其投运率和调节合格率的考核,风电场应加强机组AVC子站的装置维护工作。
已安装AVC子站的并网风电场不再进行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月投入自动可用率的考核。
1.AVC投运率考核:
在并网风电场AVC装置同所属电力调度机构主站AVC闭环运行时,电力调度机构按月统计各风电场AVC投运率。
AVC投运率计算公式如下:
AVC投运率=AVC子站投运时间/风电场运行时间×100%
在计算AVC投运率时,扣除因电网原因造成的AVC装置退出时间。
AVC投运率以98%为合格标准,全月AVC投运率低于98%的风电场考核电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式中,λ投运为风电场AVC投运率;
Wa为该风电场当月上网电量。
2.AVC调节合格率考核:
电力调度机构通过AVC系统按月统计考核风电场AVC装置调节合格率。
电力调度机构AVC主站电压指令下达后,机组AVC装置在2分钟内调整到位为合格。
AVC调节合格率计算公式为:
AVC调节合格率=执行合格点数/电力调度机构发令次数×100%
AVC合格率以96%为合格标准,全月AVC合格率低于96%的风电场考核电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λ调节为风电场AVC调节合格率;
Wa为该风电场当月上网电量。
第一十五条风电场应具备有功功率调节能力,需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接收并自动执行电力调度机构远方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AGC功能),确保风电场最大有功功率值不超过电力调度机构的给定值。
不具此项功能者,每月按全场当月上网电量1%考核。
早期投产的风电场,且不具备变桨调节的风机,由电力监管机构认定后免于考核。
第一十六条风电场应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对风电场进行如下考核:
(一)并网风电场线路、变压器、母线、风机、变频器所配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每次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