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第5章技术规范书ODF.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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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5章技术规范书ODF

招标编号:

CT2014020799

 

中国电信2014年固网配套架体产品集中采购项目(标包2:

ODF)招标文件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1本文件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2014年光纤配线架(ODF)产品集中采购的技术规范书。

1.2本技术规范书依据为YD/T778-2011《光纤配线架》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光纤配线架的定义、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3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不劣于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及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1.4卖方应对本文件的技术规范所提出的各项条款进行逐条答复、说明和解释,并写出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

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做出“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等应答。

对于规范书中要求列举的条款,必须在点对点应答书中进行列举,不得简单答复“满足”等,否则视该条款的应答为“不满足”。

如果回答“部分满足”,需要详细说明哪些部分满足,哪些部分不满足,并说明原因。

请卖方特别注意:

在答复中,凡采用“详见”、“参见”等方式说明的条款,应指明参见文档的具体章节或页码,同时必须在点对点应答书中注有适当的总结性文字,简洁、明了地回答相应的条款。

1.5本文件中未提出而厂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部分,以及更加合理的技术性能,厂商应在应标书中提供详细的资料和说明。

1.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买方。

二、ODF基本技术要求

1.概述

本章节为YD/T778-2011标准中对ODF定义的通用技术要求部分。

本次集中采购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定制ODF产品不仅要求满足本章节的技术规范要求,还要求满足各型号企业标准定制产品要求。

2.使用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

-25℃~+55℃;

相对湿度:

≤93%(+40℃);

3.主要技术要求和指标

3.1光纤配线架功能要求

3.1.1光缆固定与保护功能

应具有光缆引入、固定和保护装置。

该装置具有以下功能:

1)将光缆引入并固定在机架上,保护光缆及缆中纤芯不受损伤;

2)光缆金属部分与机架绝缘;

3)固定后的光缆金属护套及加强芯应可靠连接高压防护接地装置;

4)裸纤保护软管应耐挤压、耐老化,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5)确保后期布放的光缆固定不得影响前期已布放光缆的安全;

6)光缆引入、固定和保护装置应能牢固可靠地固定光缆,不得出现松动、自由扭转的现象。

3.1.2光纤终接功能

应具有光纤终接装置。

该装置应便于光缆纤芯及尾纤接续操作、施工、安装和维护。

能固定和保护接头部位平直而不位移,避免外力影响,保证盘绕的光缆纤芯、尾纤不受损伤。

3.1.3调线功能

通过光纤连接器插头,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的纤芯序号及改变光传输系统的路序。

3.1.4光缆纤芯和尾纤的保护功能

光缆开剥后纤芯有保护装置并固定后引入光纤终接装置。

3.1.5容量

每机架容量和单元容量(按适配器数量确定)应在产品企业标准中作出规定,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光纤连接分配装置在满容量范围内应能成套配置。

卖方在应标书中应作出说明。

3.1.6标识记录功能

机架及单元内应具有完善的标识和记录装置,用于方便地识别纤芯序号或传输路序,且记录装置应易于修改和更换。

3.1.7光纤存储功能

机架及单元内应具有足够的空间,用于存储余留光纤。

具体要求如下:

(1)光纤配线架满容量配置时,应有存放多余尾纤及跳纤的单元;

(2)每条尾纤及软光纤应有0.5m的活动余地;

(3)每条尾纤及软光纤应能单独操作而不影响其他尾纤及软光纤。

3.1.8光纤配线架应便于将来扩容,方便子架和端子的灵活增减配置。

3.1.9光纤配线架应便于操作和测试。

3.1.10光纤配线架应具有终端光缆的空间,并且有放置分光器、光衰耗器和用于不同种类连接器之间的转换器(如FC型转换为SC型)的位置。

卖方应分别列举出各种规格、容量的光纤配线架,部分装置若有性能差异,应特别说明。

3.2高压防护接地装置

3.2.1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光缆中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护套相连,连接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6mm2。

3.2.2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地相连的连接端子的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2。

3.2.3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机架间绝缘,绝缘电阻不小于1000MΩ/500V(直流)。

★3.2.4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机架间耐电压不小于3000V(直流)/1min,不击穿、无飞弧。

3.2.5机架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应能可靠接地,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3.3外观与结构

3.3.1外观

3.3.1.1涂覆层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金属件无毛刺、锈蚀。

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86-1998标准表1中2级要求。

3.3.1.2塑料件应表面光洁,颜色均匀无明显差异,无裂纹、划伤,无变形。

3.3.1.3机架颜色应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中规定的颜色。

3.3.1.4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应清晰、完整、无误。

3.3.1.5所供ODF架应为组装完整,并经过严格检验的整机。

3.3.2结构

3.3.2.1机架结构形式

详见第三章各产品要求。

3.3.2.2ODF架的总体机械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维护和扩容的方便,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ODF架的安装方式应具有防震和抗震能力。

应保证ODF架经过常规运输、储存和安装后,不产生破损变形。

卖方应提供所生产的ODF企业标准产品的机械结构、光缆固定方式、光纤保护方式、安装规程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3.3.2.3机械活动部分应转动灵活、插拔适度、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

门的开启角应不小于110°,间隙应不大于3mm。

3.3.2.4机架架体钣金件要求详见中国电信企业标准产品各图纸要求。

3.3.2.5结构应牢固,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紧固件无松动。

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应倒圆角。

3.3.2.6光缆光纤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套及衬垫。

引入光缆进入机架时,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15倍。

纤芯、尾纤无论处于何处弯曲时,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

对于对宏弯损耗不敏感光纤,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mm。

3.3.2.7机架进纤孔及进缆孔应有防尘装置。

3.3.3材料

3.3.3.1架体材料

ODF金属架体应采用牌号为Q235-A或更好的冷轧钢板材料,铝型材应采用牌号为6063-T5或更好的材料,架体及内部金属材料厚度不小于1.5mm,承重部件材料厚度不小于2mm。

3.3.3.2ODF所有的零件采用的材料应具有防腐蚀性能,如该材料无防腐蚀性能应作防腐蚀处理;其物理、化学性能必须稳定,并与光缆护套和尾纤护套相容。

为防止腐蚀和其他损害,这些材料还必须与其他设备中所常用的材料相容。

3.3.3.3ODF中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按GB/T2423.17标准的盐雾试验方法进行48小时盐雾试验后,外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锈斑。

3.3.3.4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应不低于GB/T9286标准表1中2级要求。

★3.3.3.5设备中所有非金属材料的结构件及光纤连接器的燃烧性能应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试验样品没有起燃;

b)试验样品离火后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10s,并且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底层。

3.3.3.6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光总配线架组成材料应符合SJ/T11363-2006规定的均匀材料(EIP-A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3.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4.1标志:

光纤配线架上应有标识,表明产品的型号、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出厂日期、机号。

光纤配线架上的连接器应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

3.4.2包装

3.4.2.1光纤配线架应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标志应符合GB/T3873中的规定。

3.4.2.2包装箱内还应装入以下物品:

a)备附件及专用工具;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合格证;

d)装箱清单。

3.4.3运输

3.4.3.1包装合格的产品能经受运输的试验要求,试验结束后应能符合下列要求:

1)产品完整:

产品表面及零部件不应有机械损伤,紧固件不得松脱;

2)光纤连接器光学性能指标应符合YD/T778-2011标准5.5.2.1节的要求。

3.4.3.2ODF包装后,可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暴晒。

3.4.4贮存

ODF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25℃~+55℃。

4.质量保证体系

4.1概要

卖方应按国际ISO9001系列标准要求进行系统质量管理。

卖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保证负责,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4.2质量保证体系和要求

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满足以下要求:

4.2.1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首先由国际或国家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机构正式承认符合ISO9001系列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与该确认有关的所有评估和访问报告的副本。

4.2.2卖方应提交公司质量手册,厂方的相关质量保证体系以及针对本合同的质量保证计划。

4.2.3针对本合同质量保证计划的第一份文件应在签约合同前由卖方和买方共同认可,该质量保证计划经认可后将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以后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

5.质量抽检

为了确保买方所采购的产品符合标书的要求,买方将对中标企业的产品进行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抽检,详细的检验项目、类别、要求及检验或试验方法依据YD/T778-2011进行。

5.1送检

由中标企业按买方送检通知书的要求,将送检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5.2现场取样

若卖方中标且供货,由买方在已到货的产品中取样,现场取样应有买方纪检工作人员参加并在取样单上确认取样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5.3厂检

由买方指定的检测机构人员按买方的计划到中标企业进行厂检。

检测人员到达工厂后通知该厂质保部门,要求从生产现场取样品或原材料样品,厂家提供本产品合同的技术部份,检测机构按合同要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别。

厂检将采用随机抽查方式,每种设备的具体测试项目由买方根据技术规范选定,抽查数量一般为所供设备数量的10%,但最少不得少于2架;当第一次抽检的样品中有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检;当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时,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卖方应免费提供厂检所必须的设施,如测试仪表、工具、图纸、参考数据和其他资料等。

厂检中如有破坏性的检验项目,其检测成本由中标企业承担。

检测费用的支付:

检测合格由委托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由中标企业承担。

(需与集团确认,但不应放在技术规范书中)

6.技术文件

6.1所有文件应以买方接受的标准书写,应尽量使用国际电信联盟(ITU-T)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

6.2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所供设备、尾纤手册,包括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维护、操作等。

(2)所供设备、尾纤安装手册,包括各种安装材料的使用应具有的相应图纸。

6.3技术文件提供时间:

技术文件应随设备一同到货。

三、定制ODF结构及性能要求

1、CTGPX09R型光纤熔纤架

1.1外观与结构

1.1.1机架结构及配置

(1)机架架体应采用冷轧钢板焊接式封闭结构。

门为外挂结构。

前后双开门结构,使用磁吸上下固定每扇门。

机架的门采用活动铰链,可灵活拆卸。

门的开启角应不小于110°。

门可自由开合2000次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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