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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论文
由苏沪地区流浪乞讨现象到社会同情的探究
搞不清你到底是要探究什么呢?
主题一定要清晰,落脚点一定要明确。
你究竟是要落在流良现象治理还是社会同情心淡化呢?
如果落在社会同情心消解上,则可改为:
流浪乞讨现象与社会同情心消解研究----基于苏沪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调查。
主要写流浪乞讨现象正在逐步瓦解公民的道德底线,然后,通过治理,重塑社会价值观。
如果落在流浪乞讨现象治理上,则可改为:
苏沪地区流浪乞讨现象调查研究。
可以写流浪乞讨的现象、危害、对策
摘要
流浪乞讨是古往今来,社会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发展历程中的突出问题。
本文作者对苏州市救助管理站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苏沪地区的流浪人员进行了追踪调查,对其他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苏沪地区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追踪、对苏州市救助管理站等机构的调研、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
(你觉得这话通顺吗?
你有好好读没有?
)流浪乞讨现象不仅反映了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而且折射出当今社会公众的价值观。
面对流浪乞讨者,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无视。
社会同情作为人之天性,在日趋猖獗的流浪乞讨现象的冲击下,正在逐步瓦解。
究竟是社会群众自身心理的冷漠化还是某些流浪乞讨者的欺骗消耗掉了群众的同情心,本文就此现象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
流浪乞讨职业乞讨社会同情
Astudyofurbanmendicancyandsocialsympathy
Abstract
Asasocialphenomenon,mendicancyexistsintheworldgenerally,ithasbecomeaseriousquestionwiththedevelopmentofsociety.Thisstudytracesthebeggars,investigatestheCityRescueStationofSuzhouanddothequestionnairesurveybyempiricalassessment.Mendicancynotonlyreflectstheproblemofcountryregime,butalsoreflectstheproblemofsocialvalue.Moreandmorepeoplechoosetoignorethemwhilefacingplentyofbeggars.Socialsympathyasanimportantpartofcitizenshipliteracy,isdisorganizedbytherampantmendicancy.Isthesocietybecomingcoldheartedorthecheatofprofessionalbeggarsdestroyedthesocialsympathy?
Keywords:
mendicancysocialsympathyprofessionalbeggars
目录
摘要1
Abstract1
绪论3
一.对苏沪地区流浪乞讨现状的分析4
(一)流浪乞讨人员的分类4
(二)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分布与构成4
1.来源地4
2.年龄结构4
3.文化程度5
二.城市居民的行为选择5
三.社会心理分析5
(一)社会同情概述5
(二)流浪乞讨者得不到社会同情的原因5
1.乞讨职业化,挑战市民的同情极限6
2.职业乞讨者与原生乞讨者真假难辨6
3.有害的社会舆论削弱社会同情6
四.打破僵局的措施7
(一)公民注重社会同情心的培养7
1.了解弱势群体7
2.通过加强人文和艺术教育来培育社会同情7
3、加强宣传核心价值思想,唤醒社会同情7
(二)政府部门对流浪乞讨者的管理8
1.对流浪乞讨者进行再教育,重塑价值观8
2.政府对流浪乞讨者进行分类管理8
五.结论9
参考文献9
绪论
2003年8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旧《办法》多为对受助对象权利的限制,而新《办法》却是以尊重和赋予权利为核心。
也正因此差异,才使得新《办法》处处以权利为本位,处处体现出人道主义的关怀,使得救助制度取代了收容制度。
它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型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初步建立,。
然而在这样的救助制度下,流浪乞讨者的数量却未曾减少。
真真假假的行乞者让人无法甄别。
社会群众要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一群体,如何培养和唤醒社会同情,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美好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对苏沪地区流浪乞讨现状的分析
(一)流浪乞讨人员的分类
流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流浪乞讨者主要为四个群体:
老、弱、病、残。
调查研究表明,流浪乞讨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原生乞讨者和职业乞讨者。
原生乞讨者大多是由于不可抗力(天灾、疾病、战争等)所导致丧失基本生存能力而走上流浪乞讨的道路。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这一类型的乞讨者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的基本生存需要,即吃饱穿暖。
如果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他们会放弃乞讨选择别的生活方式。
职业乞讨者是在扭曲的价值观的驱使下追逐利益,希望通过乞讨能发家致富。
这些人通常具备生存能力和劳动能力,但是他们好逸恶劳,伪装成无能力者,将乞讨作为追求物质利益和生活目标的一种手段。
这类的乞讨者甚至组成了职业乞讨团体,他们通过多样化、道具化的乞讨方式,采取虚假的言行和道具骗取人们的同情。
目前的不少职业乞讨具有犯罪化倾向,例如偷蒙拐骗,有些甚至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乞丐帮派。
(二)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分布与构成
1.来源地
对于苏沪地区的流浪人员集中地,作者进行了容量为1000份的市场调研。
针对流浪人员来源地,分布情况,流浪初衷,文化水平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
调查资料显示,在流浪乞讨人员中,来自河南的人数占9.2%,来自湖南和河北的各占8.3%,再来自四川和山西的分别占6.7%和5.8%,来自山东、湖北、广西、陕西的均为5%,来自安徽、江苏、辽宁、上海、北京、广东、吉林和甘肃的各占3.3%,来自内蒙古、江西的各占2.5%,来自黑龙江、青海、新疆、浙江、贵州的流浪乞讨人员比较少。
(多大的样本量得出的?
数据出处在哪里?
研究的大致情况要交待清楚)
2.年龄结构
在流浪乞讨人员中,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占比例为17.6%,60岁以上的占3.2%,30岁以下的所占比例为59.2%,16岁-60岁之间的占79.2%。
乞讨人员呈现年轻化特征。
3.文化程度
在流浪乞讨人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比例为41.3%,初中文化程度的比例为23%,文盲的比例为23%,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为6.3%,中专文化程度的比例为4.0%,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比例为2.2%。
平均文化程度为小学。
二.城市居民的行为选择
面对流浪乞讨者,城市居民是选择伸出援手还是视若不见,这是体现社会同情心的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我们的调查统计,73%的市民选择无视,25%的市民选择帮助,还有2%的人表示不曾关注过这一现象。
在25%的愿意帮助的市民中,大约95%的人选择给予乞讨者财物,而5%的人会选择帮助他们联系家人或救助站。
调查数据显示,64.4%的市民仅仅同意让流浪乞讨人员在城市生活,有22%的市民认为应将他们从城市驱赶出去。
愿意与他们交朋友、做邻居、进社区的人非常少。
三.社会心理分析
(一)社会同情概述
同情是指对他人的苦难、不幸会产生关怀、理解的情感反应。
同情以移情作用为基础;狭义的同情中常常针对弱者、不幸,而且偏重于同情者本身的情感体验(意识),但对“弱者”“不幸”的判断常常带有过多的主观成分且考虑到潜意识中情感在行为中的体现,广义的理解中,同情是一种普遍性的关怀情感反应,无关乎对象的强弱、贫富等,甚至延伸至动植物等对象。
社会同情是一种比较复杂、高级的同情类型,是民主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理解的条件,社会责任的基础,也引导着人们的积极社会行动。
社会同情的培育指向良好公民的形成,有助于防止和消解社会加速分化可能带来的社会冷漠、排斥和不正义。
(二)流浪乞讨者得不到社会同情的原因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同情是人的基本道德,然而在面对跪倒在地哀声乞求的乞讨者时,为何多数人选择拒绝?
是这个社会不再同情弱者,是这个社会日趋冷漠,还是职业乞讨者的欺骗消耗掉了社会同情?
1.乞讨职业化,挑战市民的同情极限
任何社会制度和时代都无法避免个体灾难的偶然性发生,对弱者的同情和帮助也因此成为一种基于人类道德文明意识的普世性行为。
职业乞讨者却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将社会的同情心当成寄生的土壤。
在许多城市,单纯靠展览残疾、悲惨却大有市场,既然这种同情心有市场,职业“丐帮”就专做这门生意,装残疾、捏造悲惨身世装可怜骗取市民同情的为数不少;拐骗、唆使青少年行乞者有之;恶劣者就像东莞“丐帮”,故意将老人小孩致残逼其乞讨;强讨强要、恶意乞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乞讨团伙使用各种手段实施行骗的事件早已不是新闻,可谓比比皆是,这样的事件让人寒心。
市民们遭遇过行乞者的欺骗后,再遇到寻求帮助的人就会犹豫,即使遇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会变得冷漠。
2.职业乞讨者与原生乞讨者真假难辨
原生型乞丐和职业型乞丐的主要区分标准就是两者满足需求的层次不一样,原生型乞丐是为了满足生存需要,职业型乞丐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
生存和生活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生存仅仅是为了维持生命的存在和延续,生活则是在满足生存的前提下追求更高层级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而目前,职业乞讨者与原生乞讨者很难以被区分开,不仅是普通市民,连救助站、收容所这样的专业机构也很难将其进行分类管理。
有些职业乞讨者可以伪装成残疾,甚至可以真的残害身体以骗取同情。
市民无法判断是否是职业乞丐,索性一概不予帮助。
而真正被假乞丐挤得求助无门的弱势群体,也无法得到社会的同情与帮助。
3.有害的社会舆论削弱社会同情
乞丐的收入到底有多高?
在媒体报道中,这个“变量”如同过山车般起伏不定,有说“比白领高”的,有说“月入过万”的,甚至还有“城里磕头,回家盖楼”的,林林总总,令人叹为观止。
一些关于乞丐的不实传言到处流传,在传播过程中又有夸大和渲染,最终使得人们观念发生了改变,以为眼前的乞丐不是骗子就是“月入上万”的“富翁”。
不止一次听到有人看见乞丐说,“其实他的收入比我们高”。
现实生活远非新闻报道那样有想象力。
我们跟踪调查的100名流浪乞讨者的日均收入为36.53元,其中19%的乞讨者日均收入在15元以下。
而那些有高收入的不是真正困难的乞讨者,而是采用欺骗和强索方式的骗子。
其实乞丐收入多少,本不是个社会话题,但作为施舍一方,许多人还没来得及回味优越感,就发现自己“被骗了”,怎能不激起这个群体的公愤和戒心?
媒体的大肆渲染让善行在误解中沦落,让社会同情被舆论蚕食。
四.打破僵局的措施
(一)公民注重社会同情心的培养
作为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良好公民的奠基性品质,同情心特别是社会同情心的唤醒和培养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然而,如何培育人的社会同情心?
1.了解弱势群体
任何的社会无知、隔离和排斥都会导致社会同情心的弱化甚至丧失。
由于许多城市居民对流浪乞讨群体的不解和排斥,使得社会同情弱化。
在社会分层日益明显的当今中国社会,各个社会阶层及其子女相互之间交往和了解的兴趣和程度有日益降低的趋势,这恐怕是造成各阶层之间同情心逐渐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城市居民需要加强对包括流浪乞讨者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了解,媒体需要客观公正地传播流浪乞讨者的信息。
2.通过加强人文和艺术教育来培育社会同情
在片面强调教育发展为经济发展服务及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环境下,人文教育人文性的式微和艺术教育的精英化、知识化、技艺化倾向危害了社会同情的培养。
因此,要培育社会同情心,必须进一步地转变教育价值观,摆脱教育对于社会经济成就和个人职业前途的过度追求,从培育未来社会良好公民的价值视野出发,加强人文教育和艺术教育。
培养人人平等的信念,赋予他们深刻地洞察他者行为和感受的能力,培育他们敏锐地感受他者处境、遭遇和情感的意识与能力,最终有助于使之成为有良好人文素养、想象力和社会同情心的积极公民。
3、加强宣传核心价值思想,唤醒社会同情
“博爱”、“仁爱”、“平等”、“人权”等一些核心价值部分思想有助于唤醒人们内心的社会同情,并为社会同情的进一步发育提供情感的、理性的和信念的支持,有助于促使人们将社会同情进一步转变为社会责任和社会行动。
(二)政府部门对流浪乞讨者的管理(这部分太简单了,还应有更多的思考、措施才好。
譬如,完善社会保障网络,让真正的需要救助人员得到基本的尊严与生存保障等等。
社会保障网可以下密而上疏)
1.对流浪乞讨者进行再教育,重塑价值观
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助的形式过于单一。
目前情况下,各地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主要采取清理、送救助站等办法,管理手段过于单一。
许多流浪乞讨者拒绝救助站的帮助,而是选择乞讨度日,部分流浪乞讨者的价值观已经显示出乞讨文化的特征,这样的消极文化对人的精神世界的摧毁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在利益主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多人逐渐放弃原有价值伦理的束缚,加入职业乞丐群落。
因此,职业乞丐的增加是转型社会中价值迷失、市场理性计算的必然结果。
职业乞讨者为了一己私利,选择好逸恶劳、以出卖自尊获取财物的行为就是价值观沦丧的表现。
对于这些流浪乞讨者单纯的救助是不治本的,必须通过教育让他们重塑“勤劳致富、自强不息”的社会核心价值观。
只有改变了他们的观念,才能改变他们的行为。
2.政府对流浪乞讨者进行分类管理
政府部门在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时,要依据分类管理的原则,将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生活无着落自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列为求助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部门给予救助、护送或为其购票返乡;将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流浪乞讨行为,实行保护性救助,列为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此类人员及时予以进站保护;将以乞讨为职业的流浪乞讨人员列为职业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部门进行救助教育、劝返和异地分流安置;将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列为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根据"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对其实行人道主义救治,民政、城管、公安分别送往定点医院救治,并加强联系和管理;将违法犯罪的流浪乞讨人员列为有害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处置和打击。
对一时处理不了又无法返乡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严加管理,逐一甄别,滞留在站或送异地安置。
3创新救助管理机制
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网络应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
力促各下属单位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和帮助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救助机制,整合救助资源,完善救助网络,改进救助方式,提高救助能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动性强,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实行“及时发现、有效救助、妥善安置”的新型管理救助模式,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市县区合作的救助管理机制。
4强化管理救助部门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由民政部门依据国家管理办法制定有关措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部门协作。
由发展改革部门统筹项目规划,积极争取救助资金,改善救助服务站管理设施。
教育部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员做好教育规划,搞好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工作。
司法部门、公安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分属工作,形成下密上疏的社会保障网。
五.结论
流浪乞讨现象是与文明社会相悖的社会现象,流浪乞讨者在当代的大量涌现,已构成一种影响社会协调发展、引起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失调现象。
城市流浪乞讨者的存在不仅对社会秩序的稳定、社会生活的和谐起着冲击作用,而且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解决流浪乞讨问题对于强大中华民族精神力量,改变乞讨人员扭曲的价值观,唤醒社会同情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引领社会思潮的主导价值取向有着特别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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