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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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doc
青岛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
考核申请表
(2016年度)
单位(章)
地 址
自评等级及分数
填报日期
一、企业信息、企业自查情况(企业填写)
单位全称
类别及
经营范围
地址
主修车型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职工总数
机动车维修检测分会会员
是()否()
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
是()否()
汽车维修企业诚信联盟会员
是()否()
提供
24小时救援服务
是()
否()
救援电话
二、上年度企业质量信誉情况总结(企业填写)
主要做法、经验及不足、意见建议:
单位名称:
(盖章)
(可加附页)
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企业填写)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
或工种
工作年限
备注
审核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填写):
审核人:
四、安全生产事故记录(企业填写)
事故时间
地点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经济损失
事故处理情况:
审核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填写):
审核人:
五、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企业填写)
序号
活动名称
获得荣誉或突出贡献
审核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填写):
审核人:
六、服务质量事件(企业填写)
序号
时间
1
通报部门
社会影响
原因:
2
时间
通报部门
社会影响
原因:
3
时间
通报部门
社会影响
原因:
投诉件数
有责投诉件数
审核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填写):
审核人:
七、荣誉称号(企业填写)
序号
荣誉称号
表彰部门
文号
备注
审核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填写):
审核人:
八、企业设备情况(查验记录栏由行业管理部门填写)
表1仪表工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实有数量
查验记录
1
万用表
2
气缸压力表
3
燃油压力表
4
液压油压力表
5
真空表
6
空调检漏设备
7
轮胎气压表
8
外径千分尺
9
内径千分尺
10
量缸表
11
游标卡尺
12
扭力扳手
13
气体压力及流量检测仪(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
14
便携式气体检漏仪(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
表2检测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实用数量
查验记录
1
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
2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3
侧滑试验台
4
制动性能检验设备
表3专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大中型
客车
大型
货车
小型车
实有
数量
查验记录
1
废油收集设备
√
2
齿轮油加注设备
√
3
液压油加注设备
√
4
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
5
脂类加注器
√
6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
7
轮胎螺母拆装机
√
√
-
8
车轮动平衡机
√
9
四轮定位仪
-
-
√
10
四轮定位仪或、转向轮定位仪
√
√
-
11
制动鼓和制动盘
维修设备
√
√
-
12
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
13
总成吊装设备或变速箱等总成顶举设备
√
14
汽车举升设备
√
15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
16
冷媒鉴别仪
√
17
蓄电池检查、充电设备
√
18
无损探伤设备
√
-
-
19
车身清洗设备
√
20
打磨抛光设备
√
-
√
21
除尘除垢设备
√
-
√
22
车身整形设备
√
23
车身校正设备
-
-
√
24
车架校正设备
√
√
-
25
悬架试验台
-
-
√
26
喷烤漆房及设备
√
-
√
27
喷油泵试验设备(针对柴油车)
√
28
喷油器试验设备
√
29
调漆设备
√
-
√
30
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GB/T16739.2-2014中5.5.4)
√
31
氦气置换装置(燃气汽车维修)
√
-
√
32
气瓶支架强度校验装置(燃气汽车维修)
√
-
√
表4通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实有数量
查验记录
1
计算机
2
砂轮机
3
台钻(含台钳)
4
电焊设备(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维修)
5
气体保护焊设备
6
压床
7
空气压缩机
8
抢修服务车
九、企业设施情况(查验记录栏由行业管理部门填写)
序号
设施名称
实有面积
查验面积
1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2
停车场
3
生产厂房及场地
青岛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计分标准及考核分数
考核项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自查
分数
考核
分数
复核
分数
一.设施、设备
100
1.设施
30
接待室、停车场、生产厂房等设施有一项不能满足要求的,扣5分,全部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设备
70
设备每缺一项(或没有外协的)扣2分。
二.从业人员
30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业务接待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技术人员
30
人员配备未达到GB/T21338要求的,每缺一人扣1分。
三.安全生产
180
1.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
2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2分/项;无应急预案的,扣5分,未开展应急演练的,扣5分;对易燃、易爆物品及腐蚀剂、压力容器等未单独存放,或无防护措施,或设施无效的,扣2分/项。
2.安全操作规程
25
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各工位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的,扣2分/工位,不上墙的扣2分/工位。
3.消防设施设备
30
烤漆房内堆放油漆、旧报纸等杂物或易燃物的,扣5分/项,未使用阻燃型过滤棉及未定期更换的,扣5分/项;无警示、警令标志扣,5分/处;生产厂房和停车场不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的,扣10分/项;消费设备不到位或无效的,扣5/处。
4.安全用电
30
无安全用电规定扣5分;用电设施不合要求扣5分/处。
5.人员配备
20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证件的扣10分;电工及电气焊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证件的扣10分。
6.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
10
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或达标有效期满未复审的,不得分。
7.安全事故
40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轻、重伤的扣10分/每起;造成人员死亡的,不得分。
四.维修质量
180
1.质量保证体系
50
无国家、行业汽车维修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的,扣10分/项;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技术培训制度等)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项;维修车辆档案未一车一档的,扣10分。
2.维修配件
(1)管理制度
10
未建立配件采购、使用、保存、旧件管理、配件使用追溯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完善的,扣2分/条。
(2)采购登记
10
采购的维修配件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扣5分/件;发现一起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配件无合格证的,不得分。
(3)旧件处理
10
换下的配件、总成未交托修方或未经托修方允许(登记)自行处理的,扣5分/件;旧配件或修复件无明确标识的,扣5分/件。
(4)配件明示
10
未将原厂件、副厂件、修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的,扣5分/件。
3.质量保证
40
未按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的,扣10分/辆次;未公示质量保证期的,扣10分;公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分。
4.出厂合格证
50
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扣10分/辆次;伪造、倒卖、转借出厂合格证的,扣10分/份;填写不规范或填写内容不全的,扣5分/辆次;车辆返修无返修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5分/辆次。
五.服务质量
180
1.服务公示
30
未公示服务机构、流程、监督台(包括服务人员照片、工号、监督电话)以及投诉程序的,扣5分/项。
2.维修透明度
20
维修项目未与车主沟通的,扣10分/辆次;修车现场不可视的,扣10分。
3.用户满意度
30
用户满意度(以随机征求用户意见为准)100%起,每降低5%,扣3分。
未建立用户跟踪、回访制度和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的,扣10分/项;有制度无记录的,扣5分/项。
4.有责投诉
50
发生向行业管理部门投诉且责任在企业的,扣30分/起;被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严重损害维修行业信誉行为的,扣50分/起。
5.服务质量事件
50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扣50分/起。
六.遵章守纪
180
1.悬挂经营证照
30
未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的扣15分/项。
2.变更经营事项
20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按规定备案的扣3分/项。
3.公示经营收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