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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工业园区入园须知

XX区产业脱贫示范园入园须知

XX区产业脱贫示范园是XX区政府出资建设的中小企业项目试点产业集群园区,位于XX区XX镇,是我区落实“产城融合”确定的重点产业扶贫项目。

园区已建成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为了落实区政府《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带动更多的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为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地方政府、入园企业、周边贫困户多方受益,园区管委会成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我们的职责主要包括确保设备设施高效的正常使用、营造舒适的生产、办公环境,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建立有效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和便捷高效的日常管理服务机制。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工作流程,来保障园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手册对园区和企业的职责、作业流程及标准、突发事件、相关的管理规定等进行了说明与规范,是为了实现更好的管理服务效果,为园区企业创造更加舒适的生产、办公空间而编制。

对园区的服务内容、管理规定、缴费须知等进行说明的文本,是为了让园区企业更加方便清晰的了解园区的服务及规定而编制。

XX区产业脱贫示范园管委会

 

园区管理服务目标

通过为园区企业提供高标准的专业化服务,力求使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园区的品牌形象,为园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园区管理服务任务

1、全年无消防、治安等重大责任事故。

2、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销模式,促进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3、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服务体制,使园区服务更加专业化。

4、保障园区设备设施、道路交通、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的完好运行。

园区管理服务标准

1、园区内厂房、宿舍、办公楼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标准:

服务中心定期对房屋情况进行检查,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2、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标准:

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予以维修养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影响下,保证厂房和楼宇的供水、供电正常运行。

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3、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清理园区公共区域的卫生。

每天定时清扫二次;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随时清理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

4、安防服务标准:

园区物业办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园区企业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定期对楼宇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养,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楼宇综合治理。

严禁违规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对园区企业员工建档;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

园区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5、绿化服务标准:

园区内花园花草树木进行定期修剪及保养,花草树木养护得当,绿化美观协调。

6、维修服务标准:

一般情况下3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

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

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经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去。

维修满意率100%。

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

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园区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费:

厂房元/月/平方米(不含工业垃圾清运)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职工宿舍元/月/平方米

水费:

电费:

园区管委会办公地址:

办公楼二楼东侧

园区物业办办公地址:

办公楼二楼西侧

物业办办公室接待:

物业办水电维修管理:

物业办物业管理员:

物业办经理:

XX区产业脱贫示范园标准厂房使用说明

根据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就你公司所使用的厂房结构、性能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请您认真阅读按提示使用。

一、园区建设

建设单位:

XX区产业脱贫示范园建设管理处

设计单位:

XX医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服务:

XX区产业脱贫示范园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厂房结构类型

1、轻钢结构

2、其他

厂房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厂房耐火等级二级;防火类别为丙类。

厂房外墙采用玻璃丝绵夹芯板墙面,局部大面积窗。

三、装修、装饰、改造的特别注意事项

1、企业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遵守国家《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消防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2、企业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向园区管委会申报,在园区物业办备案,获得审批后方可动工。

3、企业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因其他原因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必须先将装饰装修方案报园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按审核批准的设计图、文字说明进行施工。

4、企业对厂房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时,不得破坏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管线、弱电线路、消防设施等厂房配套系统设施。

5、企业对厂房、办公室、卫生间等部位进行改造时、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规范操做,安装卫生间洁具等设备时,必须采取措施不得影响下层房屋的渗漏等质量问题。

6、装修、装饰厂房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和周围环境;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垃圾和渣土应装袋处理后自行清运或委托物业部门清运,不得随意堆放或遗洒。

7、外墙装饰不得随意变更。

8、装修改造部位说明:

墙面:

内墙面不宜钉钉、敲打、剔凿、有强弱管线;

地面:

不宜开挖、敲打、剔凿、破坏浇筑水泥地面;

灯具:

灯具安装位置不要随意变动,避免破坏原有线路;

门窗:

门窗为塑钢窗不得随意变动和加装固定防护网。

注意:

厂房二层按设计标准未做防水处理,请不要在厂房大量洒水以免渗漏,造成用电线路故障影响生产。

四、室内设施配置

1、给水水源引自商洛市自来水厂。

水质经商洛市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企业进驻后与物业办共同检查水表铅封是否完好,抄录水表底数。

用水量按表计量收费,公共用水按实际发生分摊。

2、生活污水排至室外化粪池汇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排水时注意清除水中杂物、以免堵塞。

厕所及有地漏的房间应保证地面坡向地漏,地漏应有水封防止房间异味。

不要将塑料袋、棉纱工业废弃物丢入地漏或者蹲坑。

3、屋面经常进行清理,避免因堵塞雨水管而导致屋面积水超过泛水高度,而产生渗漏。

4、供电线路电源至企业总配电柜,检查电表底数、铅封是否完好、用电按计量表收费,变压器基础电费和公共用电按实际发生分摊。

厂房生产用电企业需要改造的,由企业出图在园区管委会批准后自行改造安装。

该厂房配电负荷按企业申报用量配置(费用另计),请注意安全用电。

装修改造时注意线路保护,以免漏电造成墙体带电,不得擅自改动总柜路由电气设施和线路,加大配电负荷。

5、使用特别注意事项:

消防设施厂房内和室外均有设置,遇到火灾时按照园区火灾应急预案程序操作。

五、门窗类型及注意事项

(一)门窗类型:

1、厂房外门:

塑钢门

2、办公室门:

木门

3、厂房窗户:

塑钢窗

(二)请勿自行拆换门窗及配件。

(三)门窗开关要随时定位、防止暴风雨时摔打变形、损坏玻璃、伤及他人。

六、承重墙、保温墙、梁柱等部位的使用注意事项。

1、房屋承重墙是自下而上承载建筑物重量的墙体,不得有任何破坏;除承重墙以外的墙体不经园区物业办的审核批准不得拆除、开洞、剔凿。

2、厂房楼板荷载力,二层楼板活荷载每1㎡不得超过500Kg;楼梯间每1㎡不得超过350Kg;卫生间每1㎡不得超过250Kg;一层地面每1㎡不得超过3000Kg;屋面为非上人屋面,每1㎡不得超过80Kg;

3、厂房中未设置吊车梁,如企业需要增加,应另行由专业单位设计、施工。

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为了保障园区企业的正常使用,园区管委会和物业办将统一审批、检查装修改造工作。

并负责日常监督,希望全体企业协助共同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2、设在公共场所的电气、门窗、线路不得随意破坏、改造、开闭;以免影响他人使用、损害他人利益。

3、园区室外设施和环境也是您和大家的生活空间,请自觉维护共同监督。

4、外墙为涂料墙面及大面积窗,空调室外机必须安装于预留机位内,不得随意摆放。

空调冷凝水要统一接入专用管道内不得随意排放,以免对下层使用人或户外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伤害。

5、室外“企业铭牌”的安装,请提前将规划和效果图送物业办公室审核或参照园区管委会提供的安装图样经同意后方可安装。

6、园区不允许在室外搭建设备、临时用房否则视为违章搭建。

八、如有疑问可向园区管委会或园区物业办公室咨询。

 

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园区企业应具有生产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无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一律不得入园。

食品加工企业应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须办理健康证,生产用水、车间卫生须符合国家标准。

2、园区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园区企业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须达标排放。

4、园区企业不得在园区公共区域、厂区前立面堆放原材料、废料等,做好厂区卫生,共创优美环境,共塑良好形象。

5、园区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6、园区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7、园区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园区企业要配合园区管委会和园区物业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园管办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调查、处理。

其他

1、园区企业应及时为本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办理门禁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2、园区企业须承担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环卫、治安巡逻、绿化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日常管理等费用。

3、配合园区管委会做好其它相关的管理工作。

XX区产业脱贫示范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园区管委会制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三、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园区管委会组织管理,物业办具体负责,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园区管委会物业办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园区企业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企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园区企业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用电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格按照进园报备负荷生产用电,严禁超负荷使用生产设备;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生产厂房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职工宿舍以上物品严禁入内。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口或其他疏散口,进行喷油漆等危险作业时,须做好监护;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职工宿舍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初期火灾组织企业消防员扑救,并通知园区管委会物业办,拨打报警电话,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

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园区物业办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园区管委会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企业因生产需要改造标准厂房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严禁企业在改造厂房时在厂房门窗安装固定防护网。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公共娱乐场所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九、凡违反本规定的,园区管委会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园区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园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发生,降低所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生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园区公共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事故灾难。

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二)自然灾害。

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

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

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以及影响园区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适用于园区内各部门、各企业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对园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起指导作用。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

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三)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应急资源,科学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五、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园区管委会组织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其职责为:

指导和安排部署园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园区企业负责人须在内)

成员:

以上人员安排不受人事变动影响,分工、人事变动等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对其任期内的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下同)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

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其职责为:

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信息及各种情况,及时提出有关建议和措施上报领导小组;各企业比照园区组织机构及职责,结合企业实际设定。

六、应急信息报告要求

(一)迅速准确。

各部门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突发部门应立即逐级上报,报告园区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报告;信息内容务须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漏报、瞒报、谎报甚至延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做好续报工作。

(二)报告形式。

园区管委会接到报告后,了解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并将应急办公室做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企业,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事发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事故企业负责向上级政府监管部门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内容需经应急办同意,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

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呈报的,应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信息主要内容。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理过程中,应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七、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园区属地的主管部门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应急响应 

当突发公共事件趋向扩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或事态难以控制时,重大级别以下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企业率先启动相关预案;需要园区管委会协调处置重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由园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或园区管委会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企业、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园区管委会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九、应急结束 

重大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十、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对附近公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应及时组织转移安置。

转移安置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抚恤、理赔、补助或补偿等工作。

 

(二)调查和评估 

要对重大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三)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四)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十一、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园区、企业明确分工,落实接报机构和人员责任,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和资金保障。

园区和各企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购置和储备应急物资;将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保证做到应急物资专人负责、科学存储,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财务科牵头,相关部门协调负责。

(三)事故核实组。

应急办负责联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安办牵头,相关相关部门协调负责。

 

(四)巡视督查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单位现场管理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警务室牵头,相关部门协调负责。

(五)应急队伍保障。

各企业厂部设立相应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并根据需要与地方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交通运输保障。

应保证应急情况中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十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企业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扑救,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并在消防人员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做好配合扑救工作。

2、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工作。

3、转移重要财物,安排受灾人员安居问题,稳定人员情绪。

尽力保护或封锁现场,以备方便事故原因调查。

4、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全力组织人员救治,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赴现场指挥组织救援,并视情况立即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中间要注意视情况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容易引起继发性危害的措施,还要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2、迅速组织卫抢救伤病员,同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援助。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救受困人员。

(三)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

1、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报告,立即设置污染隔离区。

2、当园区管委会接报后,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政府及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检验。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视程度轻重,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员工生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工人撤离。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企业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企业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定员工情绪,稳定车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中毒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适当的范围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所有传染性或疑似传染性疾病病人有亲密接触者进行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

5、按照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企业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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