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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员工外出费用管理规定

44-员工外出费用管理规定

员工外出费用管理规定

管理文件

编号

YD-MR-44-2016

实施日期

2016年08月17日

版次

A/0

页数

7

编写

审核

批准

1目的

为保证员工外出(包括因公出差、外出施工、驻外工作)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员工外出费用管理,根据大连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外出借款、费用报销的审核。

3.2外出人员负责借款、报销手续的办理。

4定义

4.1一类地区:

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省)。

4.2二类地区:

除一类地区外的地级市城区。

4.3三类地区:

县及县级市辖区。

5工作程序

5.1外出申请

5.1.1员工外出当日往返的由部长批准,员工外出二日及以上,外出时间不超过15天,借款、报销金额不超过3,000元且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由部长审核,主管副总经理(以下含总工程师)批准。

外出时间超过15天、借款报销金额超过3,000元或部长(以下含副部长)副总等干部外出,须报总经理批准。

5.1.2外出到一、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二日以上(含二日),外出前必须办理出差审批手续,按要求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按批准的申请出差。

出差申请单附表交部门考勤员,月底连同考勤报表交行政人力资源部。

5.1.3外出费用报销以《出差申请单》批准内容为准,外出途中发生变更的,回来后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符项目不予报销。

5.1.4自带车辆外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附表中将自带车型、同行人员等信息填写完整。

5.1.5除施工或简单唯一任务的外出,必需填写具体、明确、详细的《员工外出计划书》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门存档,一份财务部借款审核备案。

《员工外出计划书》格式详见附件。

5.2外出借款

5.2.1员工外出可以预借外出预算额度120%的差旅费。

出差期间需要招待,应在《员工外出计划书》上列明招待计划,招待费借款须填写《招待费申请单》。

5.2.2《出差申请单》代借款单使用,员工外出借款均应由本人填写《出差申请单》,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借款手续,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款项。

5.2.3预借现金超过3,000元,需提前半日通知出纳员。

预借现金超过5万元需提前两天申请。

5.2.4外出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再次出差必须将之前所借款项报销或偿还后,方可再借款。

5.3外出费用报销

5.3.1外出费用报销须在返回公司7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报,按《财务管理规定》处理。

5.3.2员工外出须按规定粘贴全部有效票据,并在每张票据上签署本人姓名。

费用票据须按每次发生的时间顺序粘贴,不得将多次外出费用交混粘贴报销。

5.3.3除包干使用、不凭据报销的项目以外,其它报销项目均要求据实提供有效发票报销。

5.3.4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必须在报销前经总经理在票据上签字或单独批准,否则超出的费用不予报销,由个人承担。

5.3.5火车票或飞机票丢失,能够提供购买证明的,按证明金额的80%予以报销,不能提供证明的,按火车硬席票价报销。

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票据,须书面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另行报销。

5.3.6技术服务、调研等外出报销时,同时须按要求提供服务或调研等报告,详细报告出差任务的完成情况。

5.4交通工具

5.4.1员工外出应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按规定选择适宜的交通工具,具体如下:

能乘坐公共交通,不自带汽车;乘汽车,能乘大车不乘小车;能乘火车,不乘汽车;能乘普通列车,不乘高铁;能乘高铁,不乘飞机。

5.4.2乘坐交通工具,总经理据实报销,其他员工在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

标准如下:

火车(不含高铁):

全体员工均可乘坐火车硬座(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四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八小时的,可乘坐硬卧(软席),不乘坐硬卧(软席),按硬座票价的50%发给夜行车补助费)。

高铁:

全体员工均可乘坐二等坐席。

轮船:

全体员工均可乘坐轮船三等及以下舱位。

飞机:

副总出差距离500公里以上,部长出差距离7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长途汽车:

在火车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方可选择长途汽车。

乘坐出租车等其他交通工具或超过上述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费用不予报销,由个人承担。

5.4.3其他员工因公务紧急,需乘坐飞机、高铁,须在《出差申请单》写明,并报总经理批准,标准按7.2执行。

5.4.4部长级以上领导外出,可自驾车辆。

出差地范围之内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经审核后据实报销,其他费用不予报销,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

5.4.5为方便开展业务,高级区域经理可将自驾车辆停放于主要业务地,并在业务区域内自驾车辆办理业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往返于车辆停放地与大连之间。

5.4.6其他员工自驾(带)车辆外出,须报总经理批准。

费用报销方式与9.2相同,费用标准按9.1执行。

5.5住宿费

5.5.1员工外出的住宿费标准,总经理据实报销,副总经理、部长(含副部长)按标准间计算,在下表规定限额内据实报销。

其他员工外出发生的住宿费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不凭据报销。

出差地区

外出施工

一类

二类

三类

非工地

工地

副总经理

房间/天

280

240

160

70

30

部长

人/天

260

220

140

60

30

普通员工

人/天

100

80

60

50

30

5.5.2凡本公司在外出地有住宿场所或由接待单位接待的,住宿费不予报销(不含工地住宿)。

如有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批准。

5.5.3两人以上一起外出,同性别的两人住同一房间,按高职位人员标准报销。

5.5.4住宿费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核定。

5.5.5在同一地区停留七天以上(不含外出施工),超过七天的住宿费按8.1标准下调10%。

5.6自驾车费用

5.6.1燃油费标准及限额

项目

百公里油耗(升)

燃油费限额(元/天)

部长及以上

10

200

高级区域经理

8

120

其他

7

80

5.6.2部长及以上自驾车外出,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根据交通图册,确定公里数,按油耗标准核定燃油费报销限额。

在出差地办事期间的燃油费在每天限额内据实报销。

5.6.3高级区域经理自驾车辆燃油费在限额内据实报销,过路费据实报销,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5.6.4燃油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7伙食费、市内交通费

5.7.1员工外出当日不能往返,外出期间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不凭据报销。

标准如下:

出差地区

外出施工

一类

二类

三类

当日不能往返

当日

往返

一类

二类

三类

伙食费

人/天

50元

40元

30元

40元

35元

30元

15元

市内交通费

人/天

30元

25元

15元

0

说明:

1、外出施工,公司不能提供车辆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批准后凭据报销。

2、外出施工及驻外员工,由公司提供就餐条件的,伙食费补助按15元/人▪天包干使用。

5.7.2员工外出当日往返,午餐补助15元/人,超过19时可享受晚餐补助10元/人(晚餐在公司食堂就餐的,不再报销晚餐补助),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

餐费补助需于外出次日由各部长核实确认,以部门为单位,于下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报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销。

过期不予受理。

5.7.3乘坐公司车辆、自驾车辆外出或由接待单位负责市内交通安排,不发给市内交通费补助。

出租车费不予报销。

5.7.4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班、学习班等,食宿费由主办单位统一收取的,不发给伙食费及住宿费补助。

食宿自行安排的,按前述相应条款执行。

5.8外出施工、驻外工作津贴及通信补助

员工外出施工、驻外工作(公司在外地设置的工作场所工作)期间,给予津贴及通信补助,按实际工作天数包干使用,不凭据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人员分类

津贴

通信补助

当日不能往返

当日往返

外地施工

本地施工

部长及以上驻外员工

40

按通讯费管理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

40

20

8

2.5

其他施工人员

30

20

其他驻外人员

30

20

说明:

驾车同时承担施工任务的员工,另外给予20元/天津贴,时间由施工负责人确定。

5.9外出期间占用公休(节假)日的规定

5.9.1销售人员外出公务期间占用公休(节假)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个人申请,经批准可以串休。

休假5天以内,由主管部长审批。

5天以上,15天以内,需报主管副总审批。

超过15天的休假,需报总经理审批。

5.9.2除销售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外出公务期间占用公休(节假)日,可以在任务完成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串休。

出差15天以内的,经批准可串休一天。

出差超过15天的,经批准可串休2天。

5.9.3以上休假按出差假填报,出差假工资正常发放。

休假期间不能正常办理业务,影响工作,按事假处理。

5.10其它规定

5.10.1外出期间各包干使用的费用均按外出实际天数核定,超过八小时(不含八小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不足八小时不计。

5.10.2外出期间因公发生的邮寄费、含在车船票价内的保险费、因公携带重物寄存费及托运费、机场建设费据实报销,单独购买的商业保险不予报销。

5.10.3司机驾车发运货物当日不能往返,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住宿,在交通工具上过夜的,发放夜行车住宿补助50元/天/人。

5.10.4因公务、疾病或意外灾害延误行程,须立即报部长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否则,不得借故延误行程。

非正当原因延误行程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5.10.5因公外出,不允许借故私人旅行,如需私人旅行,外出前须在《出差申请单》上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私人旅行期间不享受各种补助,费用自理。

5.10.6报销程序按《借款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员工外出计划书YD-GL-CWB-44-01

7附则

7.1本文件由财务部负责贯彻实施。

7.2本文件执行情况由财务部负责监督、考核。

大连益多管道有限公司

员工外出计划书

编号:

YD-GL-CWB-44-01

编制时间: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随同人员

外出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差事由及具体行程安排

出差计划

费用

预计

需要办理的具体事项

目的地

填写《出差申请单》请款

预计差旅费

小计:

(此项费用包含预计自驾车相关费用)

预计住宿费(补助)

住宿费(补助)天X元/房间/天(元/人/天)

X人次=元(类地区)

住宿费(补助)天X元/房间/天(元/人/天)

X人次=元(类地区)

小计:

预计伙食费补助

伙食补助天X元/人/天X人次=元(类地区)

伙食补助天X元/人/天X人次=元(类地区)

小计:

预计市内交通费补助

交通费补助天X元/人/天X人次=元(类地区)

交通费补助天X元/人/天X人次=元(类地区)

小计:

填写《招待费申请单》请款

预计招待费用

1.

2.

3.

4.

小计:

部长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备注:

以上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形增减项目明细栏次,也可另附纸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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