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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的责任范围

一、安全监理的责任范围

㈠、安全监理的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㈡、安全监理的范围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要求。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6、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对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9、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设备是否完好,证件是否齐全;物料是否堆放整齐,设备安置是否合理;安全标志是否设置合理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0、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职工伤亡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在现场积极组织求援,及时上报,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督促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11、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2、检查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督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参与对各施工单位的定期考核。

14、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外部矛盾。

 

二、安全监理程序与方法

㈠、安全监理程序

 

 

㈡、安全监理方法

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形式上分为两种:

以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巡查为主,以总监办开展集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为辅。

2、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内容上也分为两种:

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

基础安全监理是指对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有关方面的基础台帐等内容的审核把关。

现场安全监理是指采取旁站、平行试验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专项方案是否落实、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进行监理。

3、总监办开展以旬或月为单位的集中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并积极配合和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被查单位签发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安全检查通报,集中的安全监理检查要形成台帐和书面汇报材料,发现严重问题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书面回复备案,并及时组织复查。

4、监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监理检查必须做好相应的监理记录(可以为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按安全监理程序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监理人员汇报,问题严重的向建设单位直至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备案,必要时下发停工指令;

5、总监及驻地监理要定期对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和台帐进行检查和评价,作为总监办内部考核的依据。

6、总监办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和专项安全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应的安全方面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开工;审查必须严格仔细,审查人员签署相应的审查意见并签名。

 

三、安全监理内容与标准

安全监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监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施工安全监理要有章可寻,有法可依:

㈠路基工程

Ⅰ、清理场地

1、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伐树前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

(3)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创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据,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

(4)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3、拆除建(构)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气管道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拆除工序应由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操作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要防止其他部位发生坍塌。

拆除梁柱之前应先拆除其承包托的全部结构物,严禁采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积推倒的拆除方法。

4、清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清淤。

Ⅱ、土方工程

1、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土方开挖必须自下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

固壁支撑要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

5、基坑、沟槽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其它杂物,并在边缘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

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6、土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

⑵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⑶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⑷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⑸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7、土方工程常用机械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下敷设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

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机械作业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8、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9、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

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0、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

1~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

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11、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驾机人员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12、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3、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

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扣,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4、挖掘机作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

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

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

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15、推土机作业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

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斗超出边坡的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

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

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m间距。

推土前进必须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后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16、平地机作业

(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

夜间不宜作业。

(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动车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

不宜使用齿耙把翻松坚硬旧路面。

(4)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17、装载机作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

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

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

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

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18、汽车作业

(1)载重作业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2)自卸汽车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2)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19、压路机作业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3)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Ⅲ、石方工程

1、石方爆破作业。

⑴爆破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⑵爆破施工单位的资质的审核

⑶检查爆破影响范围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爆破前是否已落实。

⑷检查爆破器材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⑸检查爆破模拟试验结果。

⑹检查爆破孔位置、数量、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⑺检查炸药埋置品种、质量、深度和空口及塞实情况。

⑻检查雷管线路网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⑼检查爆破结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

2、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执行。

3、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4、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

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5、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Ⅳ、防护工程

1、高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

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

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应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

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4、砂浆拌合机、砂浆喷射机等有关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见下表),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

基坑坡度表

坑壁土质

坑壁坡度

基坑顶緣无载重

基坑顶緣有静载

基坑顶緣有动载

砂类土

1:

1

1:

1.25

1:

1.5

碎卵石类土

1:

0.75

1:

1

1:

1.25

轻亚黏土

1:

0.67

1:

0.75

1:

1

亚黏土

1:

0.33

1:

0.5

1:

0.75

极软岩

1:

0.25

1:

0.33

1:

0.67

软质岩

1:

0

1:

0.1

1:

0.25

硬质岩

1:

0

1:

0

1:

0

6、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变挖边运。

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

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㈡路面工程

Ⅰ、基层施工

1、消解石灰,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应远避,以防烫伤。

2、装卸、洒铺及翻动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轻拌轻翻减少粉尘。

散装粉状材料宜使用粉料运输车运输,否则车厢上应采用蓬布遮盖。

装卸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

3、稳定土拌和机作业

(1)应根据不同的拌和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合齿。

(2)拌和作业时,应先将转子提起离开地面空转,然后再慢慢下降至拌和深度。

(3)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档进行拌和作业。

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处理。

(4)拌和机在行走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低速,保持均速。

液压油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停车时应拉上制动,将转子置于地面。

4、场拌稳定土机械作业

(1)皮带运输机应尽量降低供料高度,以减轻物料冲击。

在停机前必须将料卸尽。

(2)拌和机仓壁振动器在作业中铁芯和衔铁不得碰撞,如发生碰撞应立即调整振动体的振幅和工作间隙。

仓内不出料时,严禁使用振动器。

(3)结束后给料斗、贮料仓中不得有存料。

(4)搅拌壁及叶桨的紧固状况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5、洒水车作业

(1)洒水车在公路上抽水时,不得妨碍交通。

(2)在有水草和杂物的水道中抽水,吸水管端应加设过滤网罩。

(3)洒水车在上下坡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急制动。

(4)洒水车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6、压路机作业

(1)严禁在压路机没有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2)压路机应停放在平坦、坚实并对交通及施工作业无妨碍的地方。

停放在坡道上时,前后轮应置垫三角木。

(3)压路机前后轮的刮板,应保持平整良好。

碾轮刷油或洒水的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必须跟在辗轮行走的后方,要注意压路机转向。

Ⅱ、沥青路面

1、沥青的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设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

产量较大的拌合设备应增设防尘设施。

2、沥青的预热与熬制可采用蒸汽、导热油、太阳能及远红外等加工工艺。

3、撒布车工作地段应有专人警戒。

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应清除干净,撒油车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

4、沥青撒布车作业

⑴检查机械、撒布装置及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⑵采用固定式喷灯向沥青箱的火管加热时,应先打开沥青箱上的烟囱口,并在液态沥青淹没火管后,方可点燃喷灯。

5、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各种机电(包括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设备,在运转前均需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6、机组投入正常运转后,各部门、各工种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7、搅拌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

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视。

8、料斗升起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过,检查料斗时应将保险链挂好。

9、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摊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碍工作的障碍物。

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逗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⑵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行进,防止互撞。

⑶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加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

⑷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得接近明火。

Ⅲ、水泥混凝土路面

1、人工摊铺

⑴装卸钢模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

⑵混凝土振捣器(含插入式、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插入式振捣器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②附着式、平板式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在使用时,电动机轴应保持水平状态。

装置振捣器的构建模板应坚固可靠,其面积应与振捣器额定振捣面积相适应。

③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知识培训,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④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

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捣器。

⑤振捣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⑥作业停止需移动振捣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

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2、切缝、养生

①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连接部位和安全防护罩应完好正常。

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

切缝刀片要缓缓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的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

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才可停止运转。

㈢桥涵工程

一般规定

1、高墩、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本规程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工等,进行安全检果,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4、桥涵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5、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等必要的手续,否则不得开始施工。

6、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事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

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Ⅰ、基础工程

1、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3)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全放牢靠。

(6)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桥涵的公路两面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2、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钻孔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或缆风绳。

(2)正、反循环钻机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

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及风水管路。

(3)潜水钻机时,一般在完成一根钻孔桩时要检查一次电机的封闭状况。

钻进速度应根据地质变化加以控制,以保证安全运转。

(4)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5)钻孔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6)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遮罩。

Ⅱ、墩台工程

1、就地浇筑墩台施工

(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

墩高在10m以上时,应设安全网。

(2)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

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

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2、砌筑墩台施工

(1)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块件时,脚手跳板应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等应满足安全要求。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

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

(2)吊机、桅杆吊运砌筑材料时,应听从指挥信号。

(3)人工抬运大块石料时,应捆绑牢靠,动作协调一致,缓慢平放。

Ⅲ、上部工程

1、预制构件安装

(1)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

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项目应组织培训。

(2)吊装偏心构件时,应使用可调整偏心的吊具进行吊装。

安装的构件应平稳落。

(3)单导梁、墩顶龙门架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在桥跨中推进时,悬臂部分不得超过已拼好的导梁全长的1/3;

2)墩顶(或临时墩顶)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

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

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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