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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检查情况通报

城乡低保检查情况通报

  篇一:

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对“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督导

  考核情况通报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双峰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双治县办发?

2010?

2号)要求,我区从5月30日至6月4日,由区上领导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45个乡镇、街道,61个部门、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核,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重视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

  全区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总体上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人员经费到位、措施制度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各单位对“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实施意见,分解了工作目标责任,建立了《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进行,配齐配强普法联络员和普法宣传员。

尤其是丰乐镇、高坝镇、武南镇、西营镇、中坝镇、五和乡、金沙乡、大柳乡、荣华街、区审计局、石管局、工商局、供销社等单位做到了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经费上给予保障,

  确保了“六五”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突出普法重点,力推“法律七进”

  各单位普法工作,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农(居)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以“法律七进”为平台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1、着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提高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各单位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务办公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任前法律考试、公务员法律培训、年度普法教育考试考核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市委党校,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课程。

全区各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100%,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有效地提升了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2、着力推进“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安全生产和职工依法维权。

区工商、工信等部门组织2400多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法律培训。

区总工会组织全区近3300余名职工参加《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法律知识竞赛。

同时,针对各工业园区职工看书难问题,区文体局、总工会开展“送图书,进园区、进企业”活动,配发了1405种,6080册图书,在4个工业园区建成了4家“职工书屋”,引

  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搭建了平台。

  3、着力推进“法律进农村、进社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抓好基层干部法律培训。

区经管站每年对乡镇农经干部、村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法规政策培训,累计达1800人(次);各乡镇、街道对每届村组干部进行2次的法制教育培训,这些措施都增强了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矛盾纠纷化解。

二是抓好法律进农村工作。

区农牧局结合区上组织的法律、科技、文化、卫生“四下乡”活动,普及农药、种子、种苗、化肥及土地承包等法律法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区计生局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法规宣传手提包1.5万个,围裙1.5万条,组织动员乡、村专干利用入户访视,与进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三是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

各街道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基础设施,积极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力量,结合“一站式”服务,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43场次,张挂图片336幅,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4、着力推进“法律进校园”,提高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预防违法犯罪能力。

各学校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学效果四落实,通过组织开展青少年主题班会、绘画作

  品,校园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

区法院、检察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学校的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区国税局、地税局在武威六中建立“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以税收为主题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税收法制观念。

  (三)坚持普治结合,促进法治建设

  一是开展维稳普法促进社会稳定。

区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普法成员单位把维稳普法作为第一责任,配合禁毒禁赌、校园周边治理、维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维稳法制宣传活动。

区妇联把家庭学法与“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树立示范点150多个,在全区组织开展“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建设,积极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以法守家、和谐兴家。

  二是普法教育积极服务民生。

劳动、安监、质监、工商、交通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大力普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手机短信、络、法律咨询、报纸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形成依法保障民生民利的社会氛围。

三是普治并举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各单位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乡镇、法治学校、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

  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注重工作创新,增强普法实效

  各单位在普法宣传的载体、方式上,注重贴近群众、丰富多彩,选择普法对象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尽量让群众在生活圈子里就能接触到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利用挂历、手提包、围裙等生活用品进行普法,利用电视、络、报刊等媒介进行普法等各种普法形式,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其中,西凉艺术团、凉州贤孝等成为显著的普法品牌。

  (五)“六五”普法成效显著

  经过2年多来共同努力,崎岖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广大市民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全市参加普法学习共有80余万人,占总人口86%,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管人员以及在校学生普及率达100%,外来务工人员80%以上接受了法制教育,法律信仰氛围在全社会初步形成。

违法犯罪率在较低水平。

二是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制度,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各级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综治维稳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

各地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纳入“一把手”工程,努力推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依法调处化解一体化、

  篇二:

合肥市民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民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

  通报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新站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区管理局:

  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合民[2015]16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6月11日7月3日,我市采取县(市、区、开发区)互查,市局参与的方式,对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望各地互相学习借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一、基本情况

  各(市、区、开发区)按照市局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认真开展检查,按时完成了检查任务,工作成效明显。

  

(一)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救助政策。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都能够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及时修订和出台低保、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今年,庐江县修订出台《庐江县特殊病种补偿救助的实施意见》,肥西县出台《肥西县城乡特殊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高新区出台《高新区补助类资金年度审核方案》,规范资金发放。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有效举措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文件,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推行规范管理,救助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1.社会救助能力明显提升。

各县(市、区、开发区)均按时完成2015年低保提标和年审。

“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均在10%以上。

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确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

全面实施了低保听证和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做到了按户建档。

庐阳区将社会救助档案全部集中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设置专门档案柜;包河区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对救

  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蜀山区创新实施了低保三级联审机制;瑶海区认真落实低保备案制度,逐户审核认定,档案单独归类。

巢湖市加大处罚力度,追回2014年经信息比对发现违规领取的低保金。

经开区多次组织低保工作现场指导会,提高基层业务水平。

  2.圆满完成低保信息系统录入。

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精心谋划,统一组织,日夜奋战,截至6月30日,圆满完成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任务,全市低保信息系统平台数据与6月份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实现7月份低保数据动态更新。

庐阳区在全省率先完成录入任务;庐江县、长丰县、肥东县在低保人数多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顺利完成录入任务;肥西县采取设备、人员、时间“三集中”,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巢湖市突出“错峰录入”,效率大为提升;新站区录入准确,一次性实现6月份纸质报表与上低保数据完全一致。

  3.社会救助窗口建设初见成效。

本次抽查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大部分窗口做到了“一明显二摆放三上墙”。

包河区自去年7月以来,社会救助窗口累计受理群众救助563件。

长丰县15个乡镇(区),肥东县18个乡镇、2个开发园区,庐江县17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社会救助窗口。

  (三)实行专款专用,救助资金安全运行。

2014年,全市低保到位资金62472.46万元,支出低保资金62340.3万元,资金使用率99.79%;医疗救助到位资金12720万元,支出医疗救助金127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临时救助到位资金2096万元,支出1346万元,资金使用率64%。

检查表明,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均能按照规定比例足额配套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二、存在问题

  一是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确。

检查发现,个别县(市、区、开发区)没有做到县级30%的入户核查;同

  时,个别县(市、区、开发区)存在农村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确,对一些重残重病人员实行按人保障的情况。

  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

检查发现,个别县(市、区、开发区)低保档案有涂改现象:

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的时间涂改,享受救助金额涂改;个别县(市、区、开发区)低保入户调查表中调查人没有签字;个别县(市、区、开发区)将医疗救助材料装订到了临时救助材料里。

  三是社会救助窗口建设需进一步夯实。

检查发现,少数县(市、区、开发区)社会救助窗口仅办理民政部门负责的社会救助业务,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还未明确职责分工、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部分社会救助窗口未摆放宣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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