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水库整治竣工财务决算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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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水库整治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重庆市涪陵区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财务决算报告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位置
工程名称:
重庆市涪陵区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位置:
重庆市涪陵区红旗水库位于涪陵区惠民乡大丛村,坝址所在河流系乌江一级支流蒲江河中游的一个支沟~清溪沟。
(二)、工程主要特征
红旗水库自1957年开始动工兴建,逐年完善,1966年12月竣工达到现有规模。
大坝为均质土坝,除险加固工程整治前最大坝高13.00m,坝顶高程759.80m,坝顶长104.00m,坝顶宽3.2m,坝底最大宽度72.25m。
红旗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
(一)型水库。
坝址控制集雨面积2.91km2,设计总库容224.89万m3,兴利库容151.92万m3,设计灌面0.98万亩。
工程占地680亩,有水产养殖水面420亩。
现实际担负着惠民、马武、酒店等3个乡镇共32个村107个村民小组、9800亩农田灌溉和大坝下游3000亩农田以及涪(陵)南(川)公路(长200m)的防洪安全任务。
(三)、工程立项、工程设计及主要建设内容
2007年4月,涪陵区红旗水库经重庆市水利局鉴定为三类坝;2008年4月9日,以《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电力局关于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复核)的请示》(涪水电发〔2008〕104号)上报重庆市水利局;2008年5月18日,重庆市水利局以《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涪陵区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水农复〔2008〕77号)下达了初步设计批复。
根据批复文件,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为:
大坝整治、坝基帷幕灌浆、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整治、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完善管理设施、改建进坝防洪公路。
拟定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于2008年7月底前开工,2008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于2009年3月8日正式开工,2010年3月20日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
(四)、项目建设管理机构
涪陵区红旗水库建成后,成立了红旗水库管理所,2008年12月12日涪陵区人民政府以涪府发[2008]146号文,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组建涪陵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三所一站,明确红旗水库由涪陵区小型水库管理站管理。
(五)、工程招投标过程
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经重庆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和重庆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批后于2008年11月21日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2008年12月26日,涪陵区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标大会在重庆市水利大厦24楼2402会议室召开。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主持了开标大会,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水利局纪检处监察室和重庆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对本次开标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经严格评标,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队伍,2009年1月4日,向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经甲乙双方谈判,2009年2月16日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与涪陵区红旗水库管理所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无投诉现象发生。
二、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
(一)、工程概(预)算批复
2008年5月17日,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涪陵区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水农复[2008]77号)核定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27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201.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1.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24万元,临时工程11.86万元,其他费用68.11万元,基本预备费15.28万元,水(环)保工程6.11万元。
(二)、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一项以农业灌溉为主的社会公益事业,自身并没有多大的经济效益,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故其建设资金来源主要靠各级财政资金的无偿投入。
2008年5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批准同意红旗水库出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渝水计[2008]24号),核定工程总投资327万元,其中: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1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0万元,区县配套资金49万元。
10月17日,涪陵区财政局也下达了327万元的资金计划(涪财政发[2008]360号)。
2、资金到位情况
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自开工建设至2010年8月,累计到位资金278万元,其中: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1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0万元。
与概算比较,区级未到位工程建设资金49万元。
(三)、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10年8月,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229.11万元,工程项目或费用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1、大坝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107.73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107.73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112.21万元,较概算超支4.48万元,超概率4.2%。
2、溢洪道整治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34.67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34.6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3.91万元,较概算节约投资10.76万元,节约率31%。
3、放水涵管整治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26.04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23.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24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18.36万元,较概算节约投资7.68万元,节约率30%。
4、交通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12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12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8.12万元,较概算节约投资3.88万元,节约率33%。
5、大坝观测设施:
工程概算总投资5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2.85万元,较概算节约投资2.15万元,节约率43%。
6、白蚁防治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6万元。
7、临时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11.8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0.82万元,较概算节约投资1.04万元,节约率8.7%。
8、房屋工程:
工程概算总投资15.7万元。
祥见下表:
序号
工程项目
概(预)算数
实际数
实际较概算超(+)节(-)
一
大坝整治工程
107.73
112.76
+4.7%
二
泄洪整治工程
34.67
23.91
-31%
三
放水工程
26.04
18.36
-23%
四
防汛公路整治
12
8.12
-32%
五
白蚁整治
6
6
0
六
观测设施
5
2.3
-54%
七
临时工程
11.86
10.82
-8.7%
八
房屋工程
15.7
-10.3%
九
基本预备费
15.28
十
水(环)保工程
6.11
十一
交通及管理设备
18.5
合计
258.89
182.27
-30%
8、其他费用:
概算投资为68.11万元,实际投资为48.34万元,较概算节约投资19.77万元,节约率29%。
明细组成见下表:
其他费用概算与实际投资对照表
序号
费用项目
概预算数
实际数
实际较概算超(+)节(-)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8.76
11.16
+28%
2
建设征地征用费
7.9
1.34
-83%
3
科研勘测设计费
28
24.06
-14%
4
工程监理费
9.64
8.5
-12%
5
其他费用
13.81
3.28
-24%
合计
68.11
48.34
-29%
超支及节约原因:
(1)、管理费用超支2.4万元,主要是施工期间较长,增加管理费用较多。
(2)、征地费用节约6.56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工程施工占地均在水库管护范围内,征地及移民安置情况较少。
(四)、往来款项
截至2010年8月,工程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程款具体项目如下:
1、其他应收款合计:
49万元
应收工程款4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
2、其他应付款合计:
16万元
(1)、应付重庆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16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
3、应付工程款合计:
45.57万元
(2)、应付重庆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45.57万元(工程质保金)
(五)、工程预计费用
预计费用合计:
41.37万元。
1、在建工程预计费用合计:
27.37万元。
(1)、房屋工程27.37万元。
2、待摊投资合计:
14万元。
(1)、2010年9月至12月预计管理费用4万元。
(2)、工程验收费用预计4万元。
(3)、项目审计费用预计6万元。
(六)资金结余
截止2010年8月,该工程项目结余资金56.52万元
三、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工程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各单位工程成本及费用项目的正确归集、分配和核算,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机构
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立了财务处,并配备兼职财务人员3人,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统计和协助主要领导做好资金计划衔接和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沿序运作。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等财经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建设特点,先后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职工工地伙食团费用开支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资金管理,控制和节省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会计核算
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自开工建设初期就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设置总帐科目,并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所列工程或费用项目设置明细核算科目,并据此建立了总帐、明细帐,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以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财务活动状况和满足财务管理需求。
(四)、严格工程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是工程成本管理至关重要的把关环节,由施工单位填制结算手续《工程进度结算表》或《工程竣工决算书》,随同工程现场施工记录交监理单位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核,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字盖章后,交业主单位对工程量进一步核实,经业主现场负责人(实行首签负责制)、技术负责人、片区负责人、财务主管审签,管理处总工核定,最后由项目法人签字审核。
如结(决)算中存在工程新增项目、新增单价或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初设工程量等情况,应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主管单位以及项目业主技术、财务等部门人员联席会议,核实情况,完善相关手续(如有新增项目必须签订补充合同),涉及设计变更必须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如涉及重大事项变更,还应上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工程量审核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填制《工程付款申请及审批表》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核定完成投资和拨款金额并签发支付令(中间结算金额一般计算至千位,余数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支付),再将《工程付款申请及审批表》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片区负责人、财务主管审签,管理处总工核定、最后由项目法人签字。
然后报主管部门水利站、合同管理科室、质量监督科室、财审科、区政府委派的财务总监、局分管领导和局分管财务领导“联签”后方可办理。
(五)、参与工程管理,从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两年工作实践表明,搞好财务管理工作,不仅要记好帐、算好帐,更重要的是参与合同谈判、工程管理、工程结算及各单位工程验收,只有这样才能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才能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监督职能,从而合理调度使用资金,节约经费开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
总之,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从工程建设初期就要求做到建立制度,照章办事,从严管理,并且认真扎实地进行具体的会计核算工作,因而取得了显著效果,并通过了有关部门的一系列检查。
四、编制依据
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主要根据以下依据编制: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水利部[2008]27号;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
(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字[1995]45号;
(四)、项目概算批复;
(五)、工程价款结算书(清单);
(六)、工程承包合同(协议);
(七)、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