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许可管理系统EMS.docx
《环境保护许可管理系统EMS.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保护许可管理系统EMS.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环境保护许可管理系统EMS
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網(EMS)
事業管制編號線上申請功能操作手冊
中華民國101年08月製
目錄
一、前言
依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規定,經指定公告事業尚未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時,應檢具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管制編號,再由該等機關核發管制編號。
故為便利事業申請管制編號程序,及減輕環保機關負擔,規劃管制編號申請作業可由事業單位自行提出申請,並針對重點項目提升檢核與填寫說明,強化使用者申請時之檢核機制,提升作業流程之效率且增加事業單位作業之便利性。
二、使用對象
提供依法受許可列管之新設事業單位或尚未領有管制編號之既設置事業單位,可自行提出管制編號申請作業。
三、作業流程
線上申請管制編號作業流程如圖1所示,以下依申請與審查端作業進行說明。
圖1管制編號線上申請核發作業流程示意圖
四、功能說明
(一)申請端
1.新申請
當事業單位進入EMS資訊網首頁,點選「新申請管制編號」,系統會進入申請頁面(如圖2),進入申請管制編號作業時,需填寫頁面分為步驟一與步驟二,步驟一為填寫事業單位基本資料(表C),除必要欄位(*)應填寫之外,並依據實際情形填寫各細項內容,並且必填欄位有提醒文字協助申請者如何填寫資料,如圖3。
圖2事業單位管制編號線上申請連結示意圖
圖3事業單位管制編號申請基本資料示意圖
填完步驟一的基本資料後,頁面下方須填寫驗證碼(4碼英數)後按確認,方能填寫步驟二,如圖4。
圖4基本資料表填寫驗證碼示意圖
進入步驟二則依事業單位應檢附文件進行上傳,系統提供下拉式選單,如圖5。
首先選擇需上傳之證照類別後,填入證號,再點選瀏覽選擇預上傳之檔案,確認後點選上傳,如圖6。
已上傳文件會出現在頁面上方,如圖7。
申請者須擇一檔案上傳,另也可上傳多種佐證資料如工廠登記證文件檔案或是其它主管機關核可之文件等,使申請資料更加完整。
圖5步驟二證照上傳示意圖
圖6步驟二證照上傳流程
圖7步驟二證照已上傳
事業單位將申請資料填寫完畢及上傳佐證文件,即可提出申請管制編號作業,點選「資料申報完成送出」後,而資料送出系統會出現訊息視窗,提供申請者臨時管制編號與密碼,如圖8,再點選「確認」即完成申請管制編號作業。
故未取得管制編號時,可以臨時管編登入查看所填資料,並且依申請者所填之實際廠(場)之信箱寄發通知信件,如圖9。
圖8事業單位申請完成送出示意圖
圖9事業單位申請完成之通知信件示意圖
2.進度查詢
若欲追蹤管制編號審查進度時,於EMS資訊網首頁點選「臨時管制編號登入」,頁面跳換至以臨時管編登入,輸入臨時管編與密碼(如圖10)。
,出現基線資料填報畫面,顯示已確認表示申請資料已送審(如圖11)。
另外於EMS資訊網首頁,可於登入後下方的「管制編號申請進度查詢」欄位,查看進度情形(如圖12)。
圖10臨時管編登入畫面
圖11基線資料表已確認送審
圖12管制編號申請審查進度查詢示意圖
3.資料修改
在未取得正式管制編號前,申請者可以臨時管編登入,點選「資料確認/修改」,即可進行申請資料維護。
然而資料送出審查後無法修改資料,申請頁面呈現反灰,如圖13。
若需修改申請資料,則選擇「取消送審重新修改」,方能重新更改申請資料,再次提出申請,如圖14。
圖13申請資料送審後無法修改示意圖
圖14取消送審重新修改示意圖
4.審查通知
審查單位於系統完成審查作業,依申請時填寫的電子郵件告知申請者審查之結果,如圖15與16。
圖15管制編號核發不通過之信件示意圖
圖16管制編號核發通過之信件示意圖
(二)審查端
審查單位進行審查,可由管制編號核發系統內之「第二代管制編號核發系統_新申請審查專區」進入,如圖17。
於「新申請管制編號查詢(待審件)」頁面,點選「審查」便可進行審查作業,如圖18。
圖17管制編號申請審查專區示意圖
圖18申請管制編號審查介面示意圖
審查機關依據申請資料填寫之內容進行確認,提供比對事業名稱、地址、證號及工商登記資料,並可查詢事業單位上傳之佐證資料是否符合,如圖19。
若申請內容有誤,則予以退件;申請內容正確無誤即可核發管制編號,而事業單位取得管制編號後,即可以正式管編進行後續列管之作業。
此外,若審查單位須查詢申請事業資料明細,可於「現狀與異動查詢」頁面,系統提供複合式查詢方式,如圖20。
圖19管制編號核發審查介面示意圖
圖20管制編號申請查詢介面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