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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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步伐,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文明城市形象,促进和谐建设,立足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治理工作,实现老旧小区环境美观整洁、配套较为完善、安全防范得到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的目标。

二、治理原则

(一)抓住重点,逐步推进。

率先治理卫生状况差、基础设施薄弱等需改善的小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急难问题。

(二)一个小区一个政策。

不同的小区按照不同的情况实施综合治理。

对有一定规模的老旧小区以完善基础配套和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着力解决安全防范能力不强、路灯不亮、道路狭窄、绿化质量不高、水电没有直抄等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三)上下联动,社区为主。

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x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能,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及时化解综合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综合治理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单位,协调和解决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发挥属地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从治理方案制定到治理工作验收让群众全程参与,充分征询群众意见,努力营造“全过程群众参与、成果群众享受、小区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三、治理范围

县城区域x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所有老旧小区(含商业开发小区、三无小区、集资建房、城中村等)。

四、治理内容

1.基础设施治理

(1)疏通、改造下水;

(2)整修道路、侧路,适当扩宽路面;

(3)维修、增设路灯;

(4)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供电、供水直抄问题;

(5)排除消防隐患,建立微型消防站;

(6)增设健身场地、配置体育健身设施;

(7)对有条件的小区,合理建设非机动车库(棚),因地制宜增设小区停车场地。

2.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1)对开放式小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由镇综治部门纳入“雪亮工程”规划;

(2)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修建围栏、小区大门,安装门禁系统,设立门岗值班室或岗亭;

(3)增设监控房和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设施应为高清网络摄像机、数字硬盘存储,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环境绿化治理

(1)拆除小区违法建(构)筑物,清除各种堆积物品和影响环境面貌的各种设施;

(2)合理配置小区绿化,绿化设计要因地制宜,与休闲场地、停车场地、道路等统筹考虑。

4.落实物业管理

(1)有条件的小区要建设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等;

(2)规范设置小区总平面示意图以及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栏等设施;

(3)治理完成后的老旧小区可以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

具备条件的可以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除上述治理内容以外,居民提出需要治理的其他项目,也可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列入治理计划。

五、资金安排

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主要用于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及绿化改造建设等;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

1.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x统计的老旧小区数据,建立城区老旧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

x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三年治理工作总体计划。

2.x及所属社区应对拟治理的小区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应覆盖小区80%的居民。

同时,汇总问卷调查结果并上报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治理的依据,治理区域内2/3以上的居民有治理要求的方可列入治理计划。

在充分征求列入治理计划的小区居民意见后,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出下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报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项目立项、县财政预留财政资金的依据。

x根据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年度治理计划及时办理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手续。

(二)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

x可以根据需要,从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招标产生的全县工程设计、监理定点库中抽签选择相应的单位完成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概算、工程监理等工作。

(三)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设计单位应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1.设计征求意见会。

由x及所属社区召集治理项目所在地居民代表(3-5人)与设计人员组织开展设计征求意见会,设计单位应在综合居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满足居民的需求。

2.方案公示。

小区治理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公示。

x及所属社区应将公示期间居民的建议及时告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据此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

(四)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办理施工招标

县发改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项目工程咨询机构对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审。

设计单位应在此基础上及时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并报县发改部门审批。

x根据县发改部门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委托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五)资金拨付

工程招标结束后,县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将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资金拨付x。

县审计部门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县财政和房管部门备案。

(六)施工管理

施工期间要充分尊重民意,扩大居民的知情权。

开工后,x要督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做好隐蔽工程变更记录。

施工单位在治理项目施工前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工程公示牌,方便小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监督现场施工。

可招募社区志愿者,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让社区志愿者和小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小区治理项目现场的监督管理。

(七)验收、接管

1.城区老旧小区接管主体为x及所属社区。

2.工程竣工后,由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发改、财政、审计、房管、消防等部门、治理小区所在社区及居民代表(1-2人)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

3.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由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复检。

5.老旧小区治理工程保修期一年(屋面防水两年),按工程总费用5%预留质量保证金。

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证金。

七、后期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x负责实施后期管理,后期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x应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后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治理成果。

(一)确定后期管理模式

后期管理模式分为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有偿社区服务管理,具体由x及所属社区在征求居民意见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二)实施后期管理

1.专业化物业管理。

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x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2.有偿社区服务管理。

x及所属社区负责辖区范围内有偿社区服务管理,可以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

小区内公共停车、商业用房等经营性收入由社居委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县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房管局。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妥善处理治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房管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指导x编制三年治理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治理项目申报省级民生工程;

县住建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图送审和质量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管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

县发改委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治理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增建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

县公管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指导拆除老旧小区违法建设、清理卫生死角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小区内违规经营饭店、棋牌室、违规仓储行为等进行治理;

县教体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体育健身设施的配置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改造消防设施,排除消防隐患;指导视频监控设施的设计安装,指导、督查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公布相关收费依据和标准;

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指导供水、供电、供气设施改造移交等相关工作;

x人民政府负责项目调查、宣传发动、计划编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调处矛盾纠纷、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居民的积极参与和理解支持是决定工作顺利与否的关键。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将每个小区的具体治理方案和管理方案在小区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

要把治理工作给居民带来的益处具体化,把治理后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x及所属社区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反映政府形象。

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1.在资金管理上,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要强化资金使用跟踪监管,确保治理资金用好用实。

2.在项目实施上,要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实行工程招标和监理,加强对现场施工队伍监督检查,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在综合治理后要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

1.公示管理方案。

在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竣工、验收后,接管单位要及时制定综合治理后小区长效管理方案,将管理方案在小区内公示,并书面征询小区居民意见。

2.成立业主委员会。

对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要及时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制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

3.落实物业服务形式。

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业化物业管理或有偿社区服务管理。

九、其他乡镇(园区)和有主管部门的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比照以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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