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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曼车辆改装业务管理办法hzmc

欧曼营销公司管理制度

———————————————★————————————————

欧曼车辆改装业务管理办法

2-2008

2008年11月27日发布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欧曼营销公司

1.目的

推进欧曼产品上装的定点改装业务;规范改装业务运作流程,提高改装效率;保障欧曼商用车的整体质量;严控合格证发放并规范售后服务工作;高质高效满足目标市场需求。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于欧曼通用类产品(自卸、平板、仓栅、厢式等)上装定点改装业务的运作和管理:

本办法适于欧曼营销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销商及定点改装厂、物流公司。

3.术语

定点改装厂

指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具有改装车生产资质,经福田公司相关部门评定合格,与欧曼营销公司签订定点改装协议和服务协议并交纳质量保证金,在欧曼营销公司职能部门(销售管理部)备案、为欧曼二类底盘进行上装制作形成商品车的改装企业。

委改

委托定点改装厂进行上装制作形成整车或商品车的业务方式和过程,并接受欧曼营销公司监控与管理,统称为委托改装,简称委改。

二类底盘

完整车辆去掉货箱(车厢)及专用装置的机械整体。

利用欧曼公告资源

出具欧曼品牌整车手续(欧曼铭牌、侧标、合格证、3C标志、整车VIN代码,整车随车资料等)。

委改方式

指欧曼销售业务运行环节中委改业务的操作模式,分为大委改和小委改。

3.5.1大委改

指经销商直接提报整车订单,车辆底盘生产完毕后直接发往大委改厂,由欧曼营销公司对改装厂进行上装采购并与大委改厂结算上装费用的业务运作模式;在欧曼营销未下达二次发车指令前,改装车辆的所有权归属欧曼营销公司;

3.5.2小委改:

指经销商直接提报底盘订单,车辆底盘生产完毕后直接发往定点改装厂,由经销商对定点改装厂进行上装采购并与定点改装厂结算上装费用的业务运作模式。

SAP系统

针对欧曼订单、委改等业务开通的“内部”操作的电脑管理程序,其中“内部”指针对欧曼各部门及人员设立的用户操作界面。

DMS系统

针对欧曼订单、委改等业务开通的“外部”操作的电脑管理程序,其中“外部”指针对欧曼经销商及改装厂设立的用户操作界面。

4.改装业务运作原则

大委改

4.1.1大委改原则上要求定点改装厂距离欧曼里程不超过200公里,远距离改装厂需提交申请,经欧曼营销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4.1.2原则上要求所有经销商采用大委改操作模式。

小委改

4.2.1所有定点改装厂均可操作小委改,选择小委改操作方式的经销商必须与欧曼营销公司和定点改装厂签订《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

4.2.2以小委改方式操作的经销商不享受任何资金扶持政策,全款提车。

5.职能职责

销售管理部

5.1.1改装业务科

a、负责定点改装厂资质审核、批复过程及对外公布的管理。

b、负责与定点改装厂签订定点改装协议及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转服务管理部备案。

c、负责通知及督促定点改装厂交纳质量保证金。

d、负责大委改定点改装厂改装辐射区域规划,改装旺季根据实际情况对大委改定点改装厂作出改装能力评估及调整。

e、负责《委改采购合同》(见附件一)和《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见附件二)的签订、存档,及时对相关业务部门公布。

f、负责对定点改装厂的上装改装质量、改装规格、改装价格进行监督和管理。

g、负责委改政策的制定和对外上装价格的发布。

h、负责对调度自卸车整车合格证的发放监控,销售调度科发车次日的改装地址检查、备案。

i、负责大委改上装订单的采购并对委改对象、委改过程、委改责任、委改周期进行监控与考核。

j、负责大委改结算价格及结算费用的审核、报批。

k、负责非定点改装厂上装改装的审核、报批与备案。

l、负责每月底改装厂实物库存盘点与财务帐务的核对,防止大委改车辆风险产生。

m、负责对改装厂委改车辆的库存分析。

n、负责二次拆装货厢指令的下达、拆厢处理及拆装厢业务管理。

o、负责对改装厂的培训及业务指导。

5.1.29/6系销售管理部销售调度科

a、负责公司新产品推广车辆对经销商改装规格征询。

b、负责根据产品组合及库存状况控制经销商计划订单提报,接收确认经销商整车及底盘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及时发车。

c、负责执行改装车辆按照大委厂辐射区域对照表(附件四)并结合每个订单的指定委改厂进行底盘发车。

d、负责整车合格证的发放和控制,经销商非定点改装未经批准不得发放整车合格证。

e、负责根据改装业务科编制的委改整车发车计划对物流公司下达发车指令并监督物流公司二次驾送及时性。

f、负责委改车辆货款的回收,包括底盘及整车。

g、负责处理、调配以大、小委改滞留改装厂的超期库存,督促改装完毕的大小委改车辆的货款回收和车辆及时出库。

9系/6系销售管理部销售管理科

a、负责推广新产品车型、数量及推广渠道的确定。

b、负责处理、调配以欧曼营销公司名头滞留改装厂的车辆库存(含试销、储备、宣传或样车等)。

c、负责二次拆装箱业务理由、拆装箱费用及货箱处理费用的申请,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d、负责二次所拆货箱的消化处理。

5.1.4欧曼大区、市场部

a、负责执行以小委改操作方式运作经销商《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的签订和收集。

b、负责指导经销商定点内改装,在欧曼定点改装网络内选择定点改装厂。

c、非定点改装要求经销商提报《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附件五)和《上装改装保证书》(附件六)并填写改装评价意见。

d、负责欠款经销单位整车合格证手续发放的控制管理。

e、负责改装上装服务的协调处理。

分销管理部

5.2.1负责定点改装渠道的规划和管理。

5.2.2负责欧曼定点改装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批复过程的传递、备案与管理。

5.2.3负责新批准加入定点改装企业在SAP系统中创建改装厂用户(AM92*)、供应商用户(WG00*)及库存地点(800*)。

5.2.4负责大委改改装厂DMS系统端口(ID号)的开通及权限的维护等。

财务计划部

5.3.1负责定点改装厂质量保证金帐号设立、收取与维护。

5.3.2负责大委改车辆上装费用台帐建立。

5.3.3负责委改车辆上装费用、物流费用结算流程的制定。

5.3.4负责大委改车辆上装费用的结算。

5.3.5负责委改车辆物流运费的审核、结算。

5.3.6负责二次拆装箱费用的结算。

5.3.7负责对定点改装厂服务索赔考核的兑现。

5.3.8负责每月底与改装业务科对改装厂实物库存与财务帐务的检查与核对。

服务管理部

5.4.1负责定点改装厂售后服务标准的审查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确定。

5.4.2负责改装服务协议模版的制定及修订。

5.4.3负责改装服务跟踪协调处理并按照欧曼营销与定点改装厂之间签订服务协议条款进行质量索赔。

5.4.4负责对定点改装厂改装质量的定期评价。

5.4.5负责对引起客户抱怨的改装业务不规范行为进行考核。

物流公司

5.5.1负责按销售调度科发车指令发车。

5.5.2负责按照《商品车准时化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及时驾送车辆。

5.5.3负责与委改厂沟通并派驻司机,确保按时驾送。

5.5.4大委改车辆负责商品车的全程运输并做好交接验收,小委改车辆负责驾送到经销商指定改装厂并做好交接验收。

5.5.5负责车辆发送的监控,出库表编制等。

5.5.6负责向财务计划部反馈《商品车交接验收单》。

欧曼经销商

5.6.1大委改方式运作经销商

a、负责用户整车需求订单的编制与提报,现阶段分两种方式提报:

①按欧曼整车价格表提报整车需求订单;②与改装厂签订好改装协议后提报上装订单。

(具体整车订单提报要求以欧曼营销公司下发相关通知为准)

b、负责按《大委厂辐射区域对照表》(附件四)选择对应定点改装厂。

c、负责按照欧曼现有公告和改装厂现有公告上装尺寸与改装厂签订上装委改合同,严禁提报非法上装改装。

d、大委改车辆的整车与底盘,负责及时付款发车和确定上装改装规格,避免车辆在改装厂产生超期库存。

e、负责对改装车辆物流公司驾送及时性进行监督。

5.5.2小委改方式运作经销商

a、负责用户底盘需求订单的编制与提报。

b、负责按照改装业务科公布的最新《欧曼定点改装厂名单》(附件三)与定点改装厂签订上装采购协议.

c、负责与欧曼、定点改装厂签订《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

d、负责按照欧曼现有公告和改装厂现有公告上装尺寸与改装厂签订上装采购协议,严禁提报非法上装改装。

e、非定点改装,负责按照6.2.3非定点改装管理要求操作。

f、改装完毕车辆,负责与改装厂结上装款并协调改装厂驾送。

g、负责上装改装质量验收及服务纠纷的牵头处理。

h、经销商通过《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审批的委改,必须与用户签订上装服务协议,协议规定上装服务相关问题及上装引起的欧曼底盘损坏问题与欧曼厂无关。

定点改装厂

5.7.1负责与欧曼签订《委改采购合同》,并遵守合同中相应条款及规定。

5.7.2负责与欧曼及经销商签订《欧曼自卸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

5.7.3负责同经销商签订委托改装技术要求协议书,内容包括改装规格、标准、技术要求,验收条款、服务条款、配件投放条款。

5.7.4负责按欧曼的委改采购订单或与经销商签订的上装定制合同进行改装,对改装及时性负责。

5.7.5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商品车的交接和验收工作。

5.7.6负责设立欧曼车辆专用库区,保障车辆在改装厂期间的安全及完好。

5.7.7大委改厂负责安排专人维护DMS系统中大委改车辆的收发车及改装进度提报,小委改车辆提报《××改装厂欧曼改装日报表》(附件九)。

5.7.8负责接收、执行欧曼拆装箱指令及协助欧曼进行二次拆厢的处理。

5.7.9负责提供上装结算发票和拆装货箱费用发票。

5.7.10负责所改装上装的售后服务工作,执行标准依据欧曼“三包索赔和服务规定”实施售后服务。

5.7.11负责承担经过双方或相关质检部门鉴定因改装责任(因为上装改装引起底盘问题)所导致的所有合理的服务费用。

5.7.12改装厂有义务向欧曼及欧曼的服务站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培训和技术资料

6.管理规定

欧曼大委改厂准入条件

6.1.1必须是欧曼定点改装渠道。

6.1.2月改装能力在500台以上且改装质量好在当地品牌知名度较高。

6.1.3与欧曼签订定点改装协议和服务协议且交纳相应额度的保证金。

6.1.4必须保证在同等付款条件下给欧曼大委改供货价格不高于其他主机厂。

6.1.5必须执行欧曼制定的改装状态及价格。

6.1.6能够确保按照欧曼改装业务管理办法执行操作,违规操作愿意接受处罚。

6.1.7定点改装厂需提交大委改区域及经销商,确保改装后驾送不超过200公里的绕到距离。

其他

6.2.1大委改:

福田物流公司《商品车交接验收单》接收单位为改装厂,备注××经销单位计划。

经销商收车后车辆产权关系由欧曼转移经销商,欧曼承担商品车运输全程运费。

6.2.2小委改:

福田物流公司《商品车交接验收单》接收单位为××经销商,备注××改装厂改装。

改装厂在《商品车交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收车即视同经销商收车,车辆的产权关系由欧曼转移给经销商,欧曼只负责驾送到改装厂的一次运费,不再负责改装厂至经销商的二次驾送,二次运费由经销商协调改装厂驾送。

6.2.3非定点改装管理要求

经销商在欧曼非定点改装厂改装,由经销商提报《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和《上装改装保证书》报改装业务科批准。

经销商直接在改装厂接收车辆底盘并验收。

6.2.4自卸质量保证金管理要求

年改装量

50台以下

50-200台

200台以上

保证金额度

10万

20万

30万

6.2.5改装价格管理

各大委改厂每年12月20日前向改装业务科提供大委改上装价格表,甲方给予整理下发并对市场终端公布执行。

如遇市场钢材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大委改厂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应本着有利于欧曼营销公司委改采购的原则进行调整且大委改厂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欧曼营销公司同意批准后给予市场终端下发执行。

欧曼营销公司给予各大委改厂支付委改采购货款一般情况下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若大委改厂有特殊需求需要以现款结算,欧曼营销公司以实际批准支付款额为基础,扣收大委改厂2%的财务费用。

6.2.6自卸车合格证发放管理

自卸车出具整车合格证的车辆只能发到定点改装厂,凡不是发往定点改装厂的底盘车辆,未经特殊审批,不提供整车合格证。

6.2.7商品车的交接验收管理

定点改装厂对欧曼底盘按PDI标准验收登记并反馈,大委改车辆,责代欧曼营销公司签收《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小委改车辆,负责代经销商签收《商品车交接验收单》。

大委改车辆改装完毕后,依据福田物流公司人员正式提车手续办理,若为经销商人员私自要求提车,改装厂必须拒绝。

6.2.8经销商超期库存管理

因经销商原因产生的大委改超期库存底盘及整车,由改装业务科提出申请对经销商予以考核。

委改厂超期底盘:

自需委改的欧曼底盘到达委改企业为起算点,存放在委改企业旺季(每年2、3、4、5、10、11月份)超过30天、淡季(其它月份)超过15天的底盘为委改厂超期底盘。

(相关信息以委改企业的在DMS系统中提报的收发车及改装进度信息为依据)

委改厂超期整车:

自需委改的欧曼底盘改装整车完毕并检验合格入库为起算点,存放在委改企业旺季(每年2、3、4、5、10、11月份)超过7天、淡季(其它月份)超过10天的整车为委改厂超期整车。

(相关信息以委改企业的在DMS系统中提报的收发车及改装进度信息为依据)。

考核标准:

属于委改厂超期底盘及委改厂超期整车范围内车辆,每超期一天,考核对应经销商100元/天,考核的金额欧曼营销在对应的经销商货款中直接扣除(具体相关规定见《关于规范委改厂超期库存管理的通知》。

6.2.9物流驾送及运费结算管理

物流公司必须按调度发车指令中指定改装厂安排驾送,严禁按照经销商要求私自驾送车辆。

大委改、小委改交接验收单要求物流公司驾送完毕后于15天内返回欧曼营销财务计划部兑现运费。

6.2.10改装完毕车辆驾送及时性管理

远距离大委改厂(1000km以上),需在改装完毕前2-3天提报“改装完成”,改装业务科填写《大委改整车发车通知单》,区域调度接收《大委改整车发车通知单》后下达发车指令给物流公司安排司机提车。

6.2.11改装厂改装进度及收发车提报管理

大委改车辆:

负责安排专人对DMS系统中改装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维护,做到底盘到位车辆及时提报“车辆验收”,维护车辆的“预计改装完成时间、改装进度”,已经改装完成的车辆及时提报“改装完成”,物流已经提走车辆及时提报“实际提车时间”。

小委改车辆:

负责安排专人提报《××改装厂欧曼改装日报表》,要求对底盘到位时间、改装完成时间、发车时间等信息填写全面。

6.2.12小委改底盘禁止私自提车管理

物流公司一次驾送至改装厂小委改车辆底盘,未经改装业务科允许,禁止对经销商私自提车辆底盘到非定点改装厂改装。

7.流程

按照改装业务运作模式分为:

大委改业务及结算流程、小委改业务及结算流程,见(附件十)。

改装业务流程

7.1.1大委改业务流程

a、经销商收集目标市场或用户订单需求,确定整车订单需求;

b、经销商向财务计划部办理定金并向9/6系销售调度科提报整车订单(具体整车订单提报要求以欧曼营销公司下发相关通知为准),同时将整车订单信息录入到DMS系统中(在DMS系统中整车订单录入要求经销商选择大委改标志,同时将上装改装信息录入);

c、9/6系销售调度科确认定金到账、接收订单并将整车订单分别传递给销售计划科和改装业务科(SPA系统中同时完成订单接收、审核工作);

d、销售计划科向欧曼工厂提报底盘生产计划,欧曼工厂底盘生产完毕检验入库后,销售计划科下达底盘发车计划给9/6系销售调度科;

e、9/6系销售调度科根据发车计划对物流公司作出发车指令,物流公司负责将底盘发运至指定大委改厂并做好交接验收,大委改厂同时要在DMS系统中做“车辆验收”;

f、改装业务科对经销商在DMS系统中提报的上装订单审核通过后在SAP系统中对大委改厂下发“委改采购单”,同时对大委改厂下发纸质版“委改采购单”;

g、大委改厂按照“委改采购单”中上装制作要求安排生产并在DMS系统中提报改装进度;

h、车辆改装完成后,大委改厂在DMS系统中及时提报“改装完成”,以便改装业务科及时安排发车;

i、改装业务科依据大委改厂提报的“改装完成”车辆信息编制《大委改整车发车通知单》(附件八)经审批后传递给区域调度;

k、销售调度科区域调度依据《大委改整车发车通知单》对物流公司下达发车指令;

l、欧曼物流公司接指令第一时间派司机出具必要提车手续到改装厂验收提车;

m、物流提车后,大委改厂在DMS系统中录入“实际提车时间”;

n、欧曼物流公司向经销商发车并作二次发运交接验收,经销单位收车签字盖章后,物流公司将《商品车交接验收单》返回财务计划部;

o、财务计划部与物流公司结算运费。

7.1.2小委改业务流程

a、经销商收集目标市场或用户订单需求,确定上装改装规格;

b、经销商向财务计划部办理定金并向9/6系销售调度科提报底盘订单;

c、9/6系销售调度科接收底盘订单确认定金到账并向销售计划科传递订单;

d、销售计划科向欧曼工厂提报底盘生产计划,欧曼工厂底盘生产完毕检验入库后,销售计划科下达底盘发车计划给9/6系销售调度科;

e、9/6系销售调度科对经销商底盘发车地点进行确认,若为定点改装厂,直接下发发车指令(发车单上标注小委改)给物流公司,若为非定点改装厂,则要求经销商提报《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和《上装保证书》报改装业务科审批通过后才能给予下达发车指令(发车单上标准小委改)给物流公司,否则,不允许发车;

f、物流公司按照调度发车指令将车驾送到指定改装厂并做好底盘交接验收,改装厂签字盖章后的《商品车交接验收单》返回财务计划部结算运费;

g、经销商按照与用户确定的改装规格及价格与改装厂签订上装合同;

h、改装厂按照与经销商所签上装委改合同按时保质制作上装;

i、改装完毕后安排司机驾送车辆至经销商并开具上装结算发票;

j、经销商验收上装部分并与改装厂结算上装款。

车辆的发送及财务结算流程:

7.2.1大委改车辆发送及财务结算要求:

a、销售调度科区域调度在SAP系统一次发车时(底盘状态),在发车通知单“备注”栏中标注“大委改、××经销商计划”字样。

待改装完毕后,销售调度科区域调度在SAP系统二次发车时(整车状态),在发车通知单“备注”栏中标注“大委改、整车结算,从××改装厂提车,发××经销商止”字样。

b、改装厂每月20日前提供大委改上装结算发票(发票中注明采购订单号后4位)和对应的改装明细表经改装业务科审核后转财务计划部挂帐,挂账完毕后改装厂人员填写付款通知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结算费用。

c、财务计划部按整车状态与经销商结算整车价格。

d、财务计划部与欧曼物流公司结算大委改整车运输费用。

注:

大委改业务要求改装厂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改装完毕,完成二次发车后财务计划部方可结算付款。

7.2.2小委改车辆发送及财务结算要求:

销售调度科区域调度在SAP系统发车时,在发车通知单“备注”栏中标注“小委改,发××改装厂”,改装厂代经销商接收实物并验收合格后,物流公司将改装厂签字盖章的《商品车交接验收单》15日内返回财务计划部结算运费。

改装完毕后经销商和改装厂结算上装费用。

8.相关考核规定:

改装业务科对自卸车合格证管理不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改装周期过长,造成经销商或用户抱怨的,考核100元/次;对改装厂库存监控不利出现风险的,考核200元/次;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考核。

销售调度科区域调度不按正常委改流程进行发车的,考核50元/次;对物流公司驾送时间过长监控不利的,考核100元/次;对经销商订单监控不利,造成改装厂的超期库存处理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主管调度100-500元考核;自卸整车合格证手续底盘发到非定点改装厂又无《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的考核500元/次,情节严重者作下岗处理;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考核。

各大区、市场部经理对整车合格证管理不利,造成风险的,视情节轻重考核200-500元/次;对《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把关不严,造成风险的视情节轻重考核200-500元/次,严重者做下岗处理。

财务计划部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报并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物流公司要严格按照调度发车指令驾送车辆,对于私自与经销商串通,未按调度发车指令地点进行驾送,考核物流公司1000元/台,直接在物流结算运费中体现。

物流公司延迟把大、小委改车辆《商品车交接验收单》交接财务计划部,考核物流公司100元/天。

物流公司驾送过程中手续不全,在驾送过程中私自配货,造成商品车损坏、驾送周期过长,由销售管理部提出考核意见报批,财务部执行考核;其他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物流公司提出考核意见报主管副总批准,直接在物流结算运费中体现。

定点改装厂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主要指改装周期、改装规格质量等,考核改装厂500~1000元/台,直接从改装厂保证金或上装费中扣除。

大委改车辆,未经改装业务科同意,改装厂对经销商私自放车,考核改装厂500元/台,车辆由此产生的风险全部由定点改装厂承担。

定点改装厂负责接收车辆到出库前的安全保卫工作,车辆损坏及丢失由改装厂负责,欧曼营销公司或经销商直接追究改装厂责任。

定点改装厂因服务网络及机构不健全、服务不及时,相互推诿,或调件时间过长,引发客户投诉并索赔时,改装单位承担相关索赔费用,欧曼并对改装单位每延迟一天200元的考核,直接从改装厂保证金或上装费中扣除。

定点改装厂对DMS系统中的收发车及改装进度维护不及时、不准确考核改装厂200元/次,直接从质量保证金或上装费中扣除。

欧曼经销商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尤其是不去定点改装厂改装又未提报《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视情节给予责任经销商5000元~20000/台考核,直接从经销商购车货款中扣除。

经销商不按公告参数改装,任意加长或加高、加宽上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造成车辆不能上牌照及年检过户的相关责任由经销单位承担,并考核500元/次,直接从经销商购车货款中扣除。

经销商不允许将二类底盘销售给直接用户,用户确需二类底盘的必须签“免责协议”。

否则考核经销商5000元/台,直接从经销商货款中扣除,产生的纠纷由经销商负责。

9.附则

本办法自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由销售管理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下发实行后,与该文件内容相抵触的前期下发文件相应废止。

10.附件

附件一:

委改采购合同

附件二:

小委改产权转移三方协议书

附件三:

欧曼定点改装厂名单汇总

附件四:

大委厂辐射区域对照表

附件五:

非定点改装厂改装审批表

附件六:

上装改装保证书

附件七:

委改采购单

附件八:

大委改整车发车通知单

附件九:

××改装厂欧曼改装日报表

附件十:

改装(大委改、小委改)业务流程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

欧曼营销公司销售管理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

欧曼营销公司销售管理部

本办法起草人:

张玉全

本办法审核人:

刘刚

本办法会签人:

崔士朋、李玉强、陈国营、刘岸平、刘秉全

本办法审定人: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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