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景谷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简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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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景谷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简本

 

峰景谷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4月

1.总则

1.1项目背景

峰景谷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大连峰景美墅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该项目位于大连市旅顺口登峰街道启新街东端,总占地面积为132323.35m2,整体规划为住宅小区,同时配套有物业管理、会所等综合服务设施。

1.2评价原则及目的

1.3评价依据

1.3.1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

(7)《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1998.03.01);

(8)《大连市房屋开发暨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00.10);

(9)《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

(10)《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暂行管理办法》(辽环发[2007]24号);

(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定》(SL204-98,1998.02.05);

(1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2006年12月12日);

(13)《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1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5)《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6)《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

(17)建设单位与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定的技术合同。

1.3.2技术导则

(1)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4)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05]42号《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本项目建设所在地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故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噪声

根据《旅顺口区环境噪声标准区划》,本项目位于1类区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厨房含油烟废气: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排水类型属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旅顺(柏岚子)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

3.噪声

施工期: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营运后项目各配套设备的噪声: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结构传播噪声执行1类区A类房间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昼间45dB(A),夜间35dB(A)限值。

1.5评价等级的划分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等级划分。

1.5.1大气评价等级划分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居民厨房、地下停车场排放的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1.5.2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含其它特殊毒性因子,此部分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旅顺柏岚子污水处理厂。

根据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按照“导则”规定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只做影响分析

1.5.3噪声评价等级划分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建成后主要为基础及配套设施的设备运行噪声,具体为供排水系统各类泵、供变电系统变电所等设备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以配套设施的运行噪声为主,噪声级增加小于3dB(A),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结合本项目的噪声排放特征和周围环境分布特点,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1.6评价范围

1.6.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1.6.2噪声环境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控制在项目边界外50m范围内。

1.7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性质、排污特征及区域环境概况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为:

1、项目建设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项目建设区域原有情况调查;

3、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后污染物总量;

4、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5、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及周围环境概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具体包括厨房及餐厅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源治理等方面;

6、该项目建成后为城市高档住宅小区,在环境保护方面是一个被保护的主体,根据规划条件及周围环境概况分析建设项目布局的合理性及周围环境对小区的影响。

1.8环境敏感源及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敏感源

该区域的主要环境影响源见表1.1。

表1.1主要环境影响源统计

影响源

相对本项目位置

与项目住宅楼最近距离(m)

启新街

南侧

18

大连市春兰磨具厂

南侧

40

大连添盛工贸有限公司

西南侧

53

部队军事设施

南侧

59

2.环境保护目标

采用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各项环保标准、法规及要求。

本项目东侧为紫冠山水库(非饮用水),西侧300米为启新街住宅小区,本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的启新街住宅小区及所在区域大气、水、噪声和生态环境质量,营运期保护目标为本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性质

项目名称:

峰景谷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2.2建设位置

峰景谷住宅小区拟建设位置位于大连市旅顺口登峰街道启新街东端,行政区划隶属于旅顺口区。

2.3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前为奶牛场,目前场地内有奶牛养殖户。

本项目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本项目已取得成交确认书,土地用途为住宅、公建,本项目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

本项目为净地出让,由政府部门对奶牛户进行搬迁。

2.4项目投资

本项目由大连峰景美墅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投资6.5亿元人民币。

2.5规划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2323.35m2,主要包括居民住宅及公建。

同时建有绿地、道路、物业管理、会所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配套公建一览表见表2.1~表2.2。

详细规划如下:

1、住宅规划

建设项目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132323.35m2,小区总建筑面积134376.24m2,区域内高层住宅楼、低层住宅楼、地下停车场等配套建筑。

2、公建规划

本项目新建的公建内容主要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等。

所有商业公建必须参照《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中要求设置。

表2.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总用地面积

m2

132323.35

总建筑面积

m2

134376.24

高层住宅区总建筑面积

m2

157836

其中

地上住宅建筑面积

m2

61932.93

(半)地下公建建筑面积

m2

3177.67

一半参与容积率计算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m2

14099.59

不参与容积率计算

其中含设备用房750平方米

低层住宅区总建筑面积

m2

55166.05

其中

地上住宅建筑面积

m2

41441.41

地上公建建筑面积

m2

895.50

(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m2

6319.14

不参与容积率计算

(半)地下建筑面积

m2

6510.00

不参与容积率计算

核定总建筑面积

m2

105858.68

建筑密度

%

20.50

绿地率

%

37.20

容积率

——

0.80

居住户数

1789

其中

高层住宅居住户数

684

低层住宅居住户数

196

居住人口

2816

按3.2人/户计算

总停车位

695

其中

高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

345

低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

350

总停车率

辆/户

0.8

其中

高层住宅区停车率

辆/户

0.5

低层住宅区停车率

辆/户

1.8

表2.2配套公建一览表

楼号

项目

所在建筑编号

总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面积(m2)

半地下建筑面积(m2)

地下建筑面积(m2)

1

物业管理用房

1

206.00

206.00

2

综合公建及幼儿园

1、2、3、5、6、7、8、9、V176

3338.17

895.50

2442.67

3

社区用房

3、4

529.00

529.00

4

换热站

10

200.00

200.00

5

变电亭

10、11

200.00

100.00×2

6

生活泵房

10

100.00

100.00

7

消防泵房

10

30.00

30.00

8

消防水池

10

130.00

130.00

9

消防控制室

10

25.00

25.00

10

弱电机房

11

15.00

15.00

11

配电室

11

50.00

50.00

合计

4823.17

895.50

3177.67

750.00

3、停车场规划

地下停车场规划

地下停车场规划车位总数为345个

半地下和地上停车场规划

半地下停车位为350个。

4、项目绿化

绿化面积约为49224.286m2。

2.6基础设施规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设有市政给排水、供热、电力、电信供应系统。

2.6.1供暖

本项目建成后冬季供暖由启新街锅炉房统一供暖,换热站位于10号地下车库的地下封闭设备间内,与居民相隔半地下公建。

2.6.2供、排水

1.供水

本项目的住宅及公建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给,小区内设1个二次加压泵站,位于10地下车库的设备间内,与居民相隔半地下公建。

2.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管网。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旅顺柏岚子污水处理厂排水区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旅顺柏岚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6.3供气

项目所在区域引入市政煤气管网,由大连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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