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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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概况
1.1相关背景
大连浩铂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204亿元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内建设年产12万吨镍合金深加工16万吨镍合金法兰与5万吨岩棉项目。
该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98,070m2,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2万吨镍合金深加工成16万吨镍合金法兰生产线,包括4条镍合金生产线与法兰生产车间,使用红土镍矿为原料,生产12万吨镍铁合金,再深加工成16万吨镍合金法兰产品;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1条年生产能力为5万吨的岩棉生产线,使用镍铁合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渣为原料生产5万吨岩棉板产品。
本项目已取得了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018-210200-31-03-003257)。
1.2建设项目地点
拟建项目选址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1。
图1.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1.3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产品与生产规模详见表1.1。
表1.1本项目主要产品与生产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
用途
1
镍合金
12万
自用/外售
2
镍合金法兰
16万
外售
3
岩棉板
5万
外售
1.4生产工艺
(1)镍合金
本项目镍合金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
原料破碎、干燥、配料混合、回转窑焙烧、矿热炉熔炼、铸锭等,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见表1.2。
表1.2镍合金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污节点统计表
项目
编号
主要污染物
产污节点
治理措施
废气
G1-1
烟气
干燥工序
引风至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塔净化处理后,由50m高的1-1#烟囱有组织排放
G1-2
烟气
回转窑焙烧
排至干燥窑内用于干燥热源,不排放
G1-3
炉气
矿热炉熔炼工序
排至回转窑内用于焙烧热源或燃气,不排放
G1-4
粉尘
矿热炉出料等工序
固废
S1-1
除尘器收尘
粉尘净化工序
集中回收用于配料混合
S1-2
脱硫沉渣
烟气净化工序
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S1-31-5
废耐火材料
回转窑、矿热炉检修工序
集中收集后,由耐火材料供货厂家回收
S1-4
水冷/干矿渣
矿热炉熔炼工序
送至岩棉车间作为原料使用
噪声
N1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破碎机、风机、泵等设备
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2)镍合金法兰
本项目镍合金法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
合金熔化、炉精炼、炉精炼、连铸、连轧、锻压成型、热弯成形、机加工等,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见表1.3。
表1.3镍合金法兰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污节点统计表
项目
编号
主要污染物
产污节点
治理措施
废气
G2-1
颗粒物、铬与其化合物、镍与其化合物
合金熔化
由半密闭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个25m高的2-1#排气筒达标排放
G2-2
颗粒物、铬与其化合物、镍与其化合物、氟化物
炉精炼
“2套密闭罩+1套屋顶罩”收集+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由1个25m高的2-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G2-3
炉精炼
由半密闭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个25m高的2-3#排气筒达标排放
G2-4
颗粒物
切割工序
在工位附近安装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治理后车间内排放
G2-5
颗粒物
压焊工序
废水
W2-1
连铸浊环水
连铸机喷淋冷却
采用过滤沉淀处理循环回用于连铸机喷淋,不排放
W2-2
热轧浊环水
热轧工序
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返回原用水环节循环使用
W2-3
炉渣浊环水
炉渣热泼
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炉渣冷却
固废
S2-12-42-7
除尘器收尘
布袋收尘工序
集中回收,用于熔化炉配料回用
S2-22-52-8
废耐火材料
合金熔化炉、炉、炉炉衬修补工序
由耐火材料供货厂家回收
S2-32-62-9
炉渣
熔化、调质、精炼工序
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S2-10
氧化铁皮
连铸铁皮冲渣水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S2-11
含氧化铁泥浆
浊环水处理设施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噪声
N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熔炼、连铸、连轧、机加工设备,风机、泵等设备
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2)岩棉
本项目岩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
原料进厂、冲天炉熔炼、离心成纤与施胶、集棉和摆棉、压实和固化、后处理与包装等,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见表1.4。
表1.4岩棉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污节点统计表
项目
编号
主要污染物
产污节点
治理措施
废气
G3-1
烟气
冲天炉
熔炼工序
引风至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塔净化处理后,由22m高的3-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G3-2
粉尘
集棉工序
引风至集棉室经岩棉干法过滤后由23m高的3-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G3-3
废气
固化工序
引风至过滤室经岩棉干法过滤后再经水喷淋塔吸收净化后由15m高3-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G3-4
粉尘
冷却工序
引风至负压房自然沉降后由15m高的3-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G3-5
粉尘
切割与破碎工序
引风至负压房经岩棉干法过滤后由15m高的3-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废水
W3-1
吸收废水
固化废气吸收工序
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胶粘剂配制用水,不排放
固废
S3-1/S3-53-63-83-9
除尘器收尘、废岩棉
粉尘净化工序
集中回收用于冲天炉熔炼,不排放
S3-4
离心渣球
离心成纤工序
S3-7
岩棉碎边
切割工序
S3-2
脱硫沉渣
烟气净化工序
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S3-3
废耐火材料
冲天炉检修工序
集中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
噪声
N3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破碎机、风机、泵等设备
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1.5建设周期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到位情况,确定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2017年5月~2018年2月为前期准备阶段,项目预计于2018年3月开工,于2020年9月竣工。
1.6符合性
(1)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现行环境管理政策的相关要求。
(2)项目选址合理性
建设项目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内,根据园区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亦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
根据对本项目废气、噪声、风险等预测分析,建设单位在加强对生产工艺废气等的治理,特别是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地控制。
本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建设项目北侧隔光海路为临街公建,东北侧为66变电所,东侧隔长兴路为空地(规划为物流仓储用地),西侧与南侧均为空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约4.2的长岭村居民区(现有居民约50户,拟搬迁,规划为工业区)与西北侧约1的长兴岛海滨森林公园(属省级森林公园)。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大气评价等级与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2-2008)的评价级别计算方法,本项目和D10%计算结果,确定本次扩建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计算工作等级为二级。
评价范围确定为:
以厂区几何中心为中心,边长为10.6的矩形范围内。
2.2.2地下水评价等级与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610-2016),本项目属于Ⅲ类项目,所处区域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故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62。
2.2.3声评价等级与范围
本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工业区环境噪声3类区,项目建设前后周边声环境维持原有水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2.3-2009)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控制在厂界外1m处。
2.2.4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与范围
本项目所涉与的化学品为矿热炉气、热煤气、柴油等,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8218-2009)判别,本项目属于不重大危险源,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169-2004)划分原则,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评价范围是以厂区几何中心为中心的3半径范围内。
3.环境影响预测与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1主要污染物概况
本项目建成达规模生产后,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3.1。
表3.1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单位:
污染物类型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
30043.49
260.46
其中
镍与其化合物
21.48
1.58
铬与其化合物
1.16
0.035
氟化物
32.29
0.94
氮氧化物
1174.4
822.1
二氧化硫
3295
659
甲醛
5.67
1.7
苯酚
2.33
0.7
水污染物
水量
8736
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尘
27967.9
0
脱硫沉渣
4872.4
4872.4
干矿渣
949556
927556
废耐火材料
6600
6600
氧化铁皮
1250
1250
含氧化铁泥浆
3000
3000
离心渣球
360
360
岩棉碎边
2040
2040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39.6
39.6
危险废物
切削液
2
0
废磨削油
2
0
废机油
2
0
3.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周围环境情况,确定本项目保护目标具体见表3.2。
表3.2本项目保护目标统计表
敏感目标
类别
敏感目标名称
相对区域
方位
与本项目
最近距离()
规模
影响
类别
居民区
长岭村(拟搬迁)
东北侧
4.2
50户
大气
森林公园
长兴岛海滨森林公园
西北侧
1.2
大气
风险
3.3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3.3.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次环评选取10、2、2、镍与其化合物、铬、氟化物、甲醛、苯酚作为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因子,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下,预测因子扩散至各预测点与评价区域的最大一次落地浓度叠加值均低于相应的质量标准。
在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区域最大小时落地浓度预测值相较于正常工况均由明显增大,其中甲醛与苯酚存在超标现象。
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对脱硫塔、除尘器、吸收塔等废气治理设备加强管理,确保各设备净化效率达到设计水平,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3.3.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引风机、泵、空压机等,采取综合隔声降噪措施后,经预测,传至厂界预测点处,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相应的标准。
3.3.3地下水预测结论
经过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本项目法兰车间沉淀池为地下式建造,存在一定的隐蔽性,是地下水污染的高风险源。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地下构筑物采用玻璃钢重型防腐措施,防渗等级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50108-2008)所规定的一级防渗等级考虑,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则污水处理站不能出现渗漏,污染物不会渗入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非正常工况下,若地下工程的施工缝、穿墙管(盒)、预埋件、桩头等细部构造,防水措施不到位,发生污染物跑冒滴漏,有少量污染物通过漏点,逐步渗入土壤并进入地下含水层。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沉淀池发生渗漏进入地下水,在泄露100d后,厂界处地下水质量未超标。
如果企业能与时监控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可与时修补渗漏的冲渣池,可将污染控制在厂区范围内,渗漏污染物伴随地下水的稀释作用,随时间污染物浓度会逐渐降低。
3.3.4土壤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正常工况与措施到位的情况下,通过模型预测,项目运行50a,大气污染物中镍、铬对于周边区域土壤累积量能够满足土壤三级标准的要求。
3.3.5固废影响结论
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后,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各类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4污染防治措施
3.4.1废气
各生产废气均经除尘、脱硫或喷淋吸收等净化后,通过烟囱或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3.4.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3.4.3固废
矿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营运后,危险废弃物主要为蒸馏釜残等,建设单位计划将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3.4.4噪声
营运期噪声的治理,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进行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生产噪声传播至厂界处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属于不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为在发生环境事故时能做到迅速、有效的应对,建设单位应根据企业特点编制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6防护距离
根据核算,本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点。
3.8拟采取的监测计划与环境管理制度
3.8.1拟采取的监测计划
企业应制定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完成环境监控计划规定的各项监控任务,按有关规定编制各种报告、报表,并负责呈报工作;搞好测试仪器的调试、维修、保养和检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监控计划,见表3.3。
表3.3项目营运后环保监控计划
类别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方式
频率
废气
1-1#
排气筒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与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与速率;净化效率;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2-1#
排气筒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铬与其化合物、镍与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与速率;净化效率;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2-2#
排气筒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铬与其化合物、镍与其化合物、氟化物的排放浓度与速率;净化效率;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2-3#
排气筒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铬与其化合物、镍与其化合物、氟化物的排放浓度与速率;净化效率;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3-1#
排气筒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与速率;净化效率;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3-2#
排气筒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与速率;净化效率;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3-3#
排气筒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甲醛、酚类的排放浓度与速率;净化效率;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无组织排放-厂界
颗粒物、铬与其化合物、镍与其化合物、氟化物、甲醛、酚类
自行委托
每半年1次
噪声
东、西、南、北各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自行委托
每季度1次
地下水
厂区监控井
、、氨氮、氯化物、硫酸盐、总铬、总镍
自行委托
每年1次
土壤
厂区内
铬、镍、苯酚
自行委托
每3年1次
3.8.2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要纳入全面工作之中,把环保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部分。
环保工作要合理布置、统一安排,使环境污染防范于未然,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日常的环境管理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落实具体责任和奖罚规定,环保管理机构要对厂区环保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后,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即各种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设计效果的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预测值低于相应的评价标准。
在保证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切实落实废水与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理、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与营运投产后,应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达到设计的治理效果基础上,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稳定运行,则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完全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而且项目的投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大连浩铂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先生、
环评机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