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技术项目北京赛区选拔赛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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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装技术项目北京赛区选拔赛技术方案
附件1
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广州市选拔赛
时装技术项目技术文件
本文件是根据世界技能大赛竞赛章程、竞赛规则,结合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与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时装技术项目的技术文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相关内容进行编制。
一、竞赛说明
竞赛项目:
时装技术(FashionTechnology)
竞赛形式:
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
竞赛样题(料)公布时间:
4月20日前
竞赛报到时间:
5月8日
竞赛时间:
5月9-10日
竞赛地点:
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田南路13号)
二、竞赛项目技术描述
(一)项目描述
时装技术(FashionTechnology)竞赛是选手在同一条件下,利用服装设计、制板、排料、制作、熨烫等多种技能完成的服装设计制作技能竞赛。
参赛选手根据比赛现场抽取的面料设计并绘制系列服装。
参赛选手需要根据任务书的工作要求完成服装排料、裁剪、缝制、熨烫的工作任务。
参赛选手根据比赛要求设计一款女士服装并绘制服装款式图,填写服装任务说明书,完成服装制板、制作、熨烫的工作。
(二)竞赛基本能力要求
1.理解掌握服装设计主题与流行元素;
2.掌握服装设计与绘画的相关基础知识;
3.掌握服装人体测量,服装规格尺寸的基础知识;
4.熟练掌握服装立体制板和平面制版、排料、裁剪、手针工艺的技能;
5.熟练掌握不同风格和款式的女装制作技术;
6.熟练掌握平缝机、包缝机、熨烫等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
7.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竞赛中规定的各工作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三、竞赛范围及要求
时装技术竞赛通过运用专业平缝机、专业包缝机、熨烫等设备完成款式设计及绘制、基础服装的裁剪和制作以及一件女式服装的设计、制板、制作任务。
本次选拔赛考核分为三个单元:
款式系列设计、基础服装制作和设计服装制作。
单元一款式系列设计
考核范围:
款式系列设计、款式图绘制。
具体要求:
系列服装依据不同市场进行设计。
(低档市场-快时尚4款;中档市场-成熟女装3款;高档市场-礼服2款),竞赛采用何档市场由裁判长比赛现场抽签指定。
单元二基础服装制作
考核范围:
基础女装的测量、裁剪与制作。
具体要求:
运用比赛提供的服装样板进行尺寸核对,应用所提供的面辅料进行样板排料和裁剪,完成服装的缝制和熨烫整理。
单元三设计服装制作
考核范围:
依据比赛要求进行女式时装设计、制板与制作。
具体要求:
充分理解比赛要求的前提下,完成服装的设计、制板和制作。
比赛中,选手应完成服装设计、款式图绘制,依据基础板进行板型变化设计、服装的排料裁剪、局部制作及整体缝制、局部手针工艺、整体熨烫和后期整理的工作任务。
注:
“单元一”中的人体模板由赛区组委会提供;“单元二”中的服装制作工业样板由赛区组委会提供,“单元三”竞赛选手可以运用立体裁剪或平面裁剪方式完成服装板型。
赛区组委会提供基础样板。
四、命题及评判标准
(一)命题
1.命题流程
竞赛试题以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项目试题为基础,结合国内服装行业相应工种职业标准和选拔赛场地、技术设备、工具材料状况等,由裁判长组织命制。
试题样题于正式比赛开始前4周公布,料样(主要面料)在样题公布后1周内向各参赛队寄出。
单元一的面料以及服装设计针对的市场,将在比赛现场抽签决定,以此作为比赛30%的修改部分。
2.样题(见附件2)
(二)评判方法
1.评判标准
竞赛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和国家服装技术标准完成测评设计。
评判将通过规格服装数据测量、工艺任务完成指标、作品的设计创意、服装整体造型效果、板型设计与制板要求、缝制与熨烫质量和工艺难度等方面进行评测打分。
2.评判形式
比赛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其中:
“单元一”成绩占总分数的15%;“单元二”成绩占总分数的35%;“单元三”成绩占总分数的50%。
3.技术评判内容
模块
评分形式
与分值
内容说明
比赛
时间
单元一
款式系列设计
分值为100分,占总分数的15%。
裁判员依据国家质检标准,对本单元的竞赛作品进行分项检验。
1.依据现场抽取面料,完成系列设计。
2.绘制黑白款式图
(A3正反面)
3.墨水笔绘制
4.适当工艺说明
2小时
单元二
基础服装制作
分值为100分,占总分数的35%(排料5%,制作30%)。
裁判员依据国家质检标准,对本单元的竞赛作品进行分项检验。
1.阅读理解考核任务书,复核服装样板(大赛提供)尺寸,进行面辅料准备。
大赛板型以165/84A为标准。
人台尺寸:
胸围84cm;腰围68cm;臀围:
91cm;背长:
39cm。
2.运用服装样板进行排料和面辅料裁剪。
3.依据任务书要求,完成服装的缝制(包括手针工艺)。
4.完成服装的熨烫和整理。
6小时
单元三
设计服装制作
分值100分,占总分数的50%。
裁判员将从服装设计10%、服装样板10%、服装制作30%三个部分进行评分。
服装设计部分包括:
设计创意与面料搭配、款式图的绘制、服装整体造型、服装结构设计;服装样板部分包括:
板面的基本绘制规范、标识要求、剪切要求等;服装工艺部分依据国家质检标准进行分项评分。
1.依据比赛要求和提供的面料,设计一款女装,并完成款式图的绘制(A4黑白线图)。
2.运用大赛提供的服装基础板或立体裁剪完成板型设计,基础板不能直接使用。
3.依据自己的款式设计,自行设定粘衬的位置和数量。
4.完成服装的缝制。
5.完成服装的熨烫和整理。
10小时
五、参赛选手要求
1.选手年龄: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技能水平:
具备服装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技能水平;
3.选手要求:
思想品德优秀,遵守纪律,身心健康。
六、裁判员要求
1.裁判长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裁判长不参与评分。
2.裁判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指定若干名专家参与裁判组的工作。
3.裁判员应服从裁判长的管理,裁判员的工作由裁判长指派或抽签决定。
在担任裁判员期间,裁判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工作地或放弃工作,否则将视其影响程度每次扣除其代表队选手竞赛成绩1-3分。
4.裁判员按工作需要,由裁判长分小组开展工作。
5.裁判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
6.现场执裁的裁判员负责检查选手携带的物品。
违规物品一律清出赛场。
比赛结束后裁判员要命令选手停止操作。
七、竞赛规则
1.比赛前一天参赛选手在裁判长组织下,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比赛工位。
2.比赛前一天裁判组安排选手熟悉比赛场地、调试比赛设备及点验工具箱,技术保障组的专家和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指导和服务。
在展示现场,选手只许观看,不得拍照。
3.选手在竞赛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照相、录像等设备,不得携带和使用自带的任何存储设备,不得将面料、成品、半成品等物品携带出比赛场地。
4.参赛选手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两证必须齐全)进行检录。
查验无误后,参赛选手根据抽取的工位号进入赛场。
非参赛选手不得出现在比赛现场。
5.正式比赛期间,除裁判、监考及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主动接近选手及其工作区域,不许主动与选手接触与交流;选手如有问题,只能向裁判长反映。
6.竞赛时间共18个小时。
其中:
款式系列设计单元为2小时;基础服装制作单元为6小时;设计服装制作单元为10小时。
7.竞赛结束以裁判长铃声为界,选手应在5分钟内将作品交至指定位置并离开赛场。
离开时不得拍照,不得携带任何服装余料、纸样和款式图,违规者将酌情扣分。
特殊情况下,由裁判长决定是否延长竞赛时间。
8.对于违反比赛规则的选手,取消竞赛资格。
9.裁判评分:
裁判组对选手的服装款式图、服装造型设计和服装外观进行主观评判打分;依据国家服装技术标准,对服装的完成规格尺寸、缝制质量和熨烫整理等方面进行客观评判打分。
10.裁判员需对各自的评判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认时独立完成,不得公开与其他裁判交流。
签字确认过程可以向裁判长提出异议,原则上不能改变实际结果。
11.在2016年5月13日前完成成绩评判工作并公布选手比赛成绩,比赛成绩接受赛区监督仲裁工作组、参赛选手及领队的监督。
八、竞赛的设施
1.比赛场地:
在1000㎡的面积上,布置40个比赛工位,每个比赛工位标明编号。
另外,设置裁判室、会议室各1间,服装面料、工具、耗材等储藏室1间。
参赛队休息场地另计。
环境标准要求保证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并提供应急的备用电源。
比赛在不受干扰的前提下开辟观赛区域。
观摩人员须经组委会同意或在组委会负责人的陪同下,佩带相应的标志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观摩竞赛。
观摩人员不得与比赛区域内任何人员交谈、沟通。
2.比赛设备:
工业平缝机S-6200A-303A、蒸汽熨斗HYS-58型、小型粘合机NHJF500、五线包缝机、裁剪工作台、服装熨烫台。
3.选手自备工具箱要求:
各参赛选手根据竞赛题目要求必须自带工具箱。
工具箱内可以包括:
划粉、铅笔、橡皮、剪刀、直尺、软尺、制板工具、珠针、针插、手针、绘图工具、压轮、镇纸、拆线器、翻带工具、螺丝刀。
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设备、面辅料、缝纫线、纸样裁片、服装样板、书籍、笔记或样品进入赛场。
如被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赛场安全
1.选手应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因违反操作规程产生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2.禁止选手及所有参加赛事的人员携带任何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竞赛现场。
3.赛场必须留有安全通道。
竞赛前必须明确告诉选手和裁判员安全通道和安全门位置。
赛场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并置于显著位置。
赛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操作空间的条件。
做好竞赛安全、健康和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等工作。
4.赛场必须配备相应医疗人员和急救人员,并备有相应急救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