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杯档案与法制知识竞赛试题辅导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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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杯档案与法制知识竞赛试题辅导材料

“剑南春杯”档案与法制知识竞赛试题辅导材料

1、什么是全宗?

全宗是档案的基本分类和管理单位,指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

通常情况下,一个独立从事活动的单位,如一个机关、一个企业、一个学校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应该组成一个全宗,某一个人形成的全部档案则可以构成个人全宗。

全宗既是一定数量档案的实体概念,也是整理档案原则的重要体现和方法,在档案学中有时称为全宗原则和全宗理论。

在档案的整理、流转和保管过程中,同一全宗的档案不得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得混杂,这被称作全宗不可分散性原则。

2、构成立档单位的条件是什么?

立档单位是与全宗相对应而言的,其档案能够构成档案全宗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即称为立档单位。

构成立档单位的主要条件是:

⑴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主要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

⑵是一个会计单位或经济核算单位,自己可以编造预算或财务计划;

⑶设有管理人事的机构或人员,并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

这三个方面往往互相依存,有时也并不完全具备,其中以第一条作为最基本的标志和主要条件。

3、什么是来源原则?

来源原则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来源和形成单位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原则。

它要求在整理和分类时不能将同一来源的档案与其他来源的档案相混淆,并尊重原有次序。

它起源于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德国的统计室原则延伸了它的内涵,19世纪末经荷兰档案学家从理论上进行充分论证。

来源原则被公认是组织档案基本管理单元的理论依据和档案学的核心理论,它使档案与图书在整理和分类上严格划清了界限。

4、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有几种?

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第六条的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5、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谁归档?

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6、公文从行文关系与运行方向上分为哪几种?

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种。

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领导、指导机关报送的公文;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往来的公文;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指导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

7、卷内文件如何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

卷内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这种方法适用于按各种特征组成的案卷。

重要的文件排在前面,次要的文件排在后面。

具体地说,领导性的在前,业务性的在后;复文在前,问文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及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在后;非诉讼案件结论、决定、判决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性、证明性材料在后。

总之,应尽力使重要的密不可分的文件排列在一起。

8、机密公文分为哪几种?

机密公文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泄露出去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

根据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以及泄露后将给国家带来的损害程度,机密公文可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绝密件是指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文书,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件指涉及党和国家一般机密的文书,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秘密件是指涉及党和国家一般机密的文书,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的损害。

9、常用的公文文种有哪些?

依据国务院2000年8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十三类:

(1)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7)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8)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9)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11)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

适用于不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10、案卷题名的基本结构是什么?

作者(责任者)—内容(问题)—名称(文种)。

1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是一个什么文件?

1956年3月27日,在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下,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这个《决定》。

《决定》是国家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文件,它对档案工作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划定了国家全部档案的范围,首次明确提出了档案是“国家的历史财富”的科学概念;二是明确了档案工作的任务,是“在统一管理国家档案的原则下建立国家档案制度,科学地管理这些档案,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利用”;三是确立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国家各项工作的利用。

”《决定》的发布,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当时档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而且它规定的档案工作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管理体制等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奠基石。

12、党的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是哪年召开的?

主要内容是什么?

195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北京召开了党的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的档案工作一般情况,提出了党的档案工作的新任务,明确了“边做边学,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草案)》。

这个《暂行条例》规定的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集中统一地管理机关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利机关工作,反对分散保存。

”这个基本原则的确定,对于全国档案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955年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了这个《暂行条例》。

13、全国政府系统第一次档案工作会议是哪年召开的?

会议主要内容是什么?

1956年12月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府系统第一次档案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精神,检查政府机关的档案工作,制定了积极稳步地发展档案工作的方针,讨论通过了《国家机关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国家机关一般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暂行规定》等文件。

会议明确了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任务,统一了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一些作法。

14、国家档案局开展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的对象是什么?

答: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的宏观管理,促进档案业务建设与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水平,使档案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国家档案局决定自今年起对全国档案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综合评估。

评估工作的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档案事业,由于评估工作内容涉及到整个档案事业,对于市、县档案事业发展同样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所以有若干个考查点延伸到市、县档案局馆以及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

15、按照《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的要求,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应在什么时间将档案统计综合年报数据报送国家档案局?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负责本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统计年报的汇总工作,综合后将综合年报的数据于次年3月15日前报送国家档案局。

中央级国家档案馆将本馆的综合年报数据于次年3月15日前报送国家档案局。

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列入统计范围的各级各类档案机构统计年报的汇总工作,并将汇总出的综合年报数据逐级上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汇总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年报数据,于次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档案局,同时抄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16、《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中的“复制档案、资料”指什么?

怎样进行统计?

指复印或抄录档案、资料,按所复制档案、资料的原件页数进行统计。

17、《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什么目标?

建立怎样的行政执法体制?

国务院2004年3月22日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纲要》提出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18、依法行政的含义是什么?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含义是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应当规范化。

其实质是对行政权力加以规范和约束,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解释权在哪个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其解释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哪一年由谁颁布实施和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对198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作了修改,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公布施行。

21、各级国家档案馆主要指哪些?

根据1992年1月2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的有关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主要包括具有公共性质的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其中,综合档案馆是指按行政区划或历史时期设置的,收集和管理所辖范围内多种门类档案的档案馆。

目前中央级的综合档案馆有三个:

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地方有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地、州、盟)、县(旗、市、区)各级综合档案馆。

专门档案馆,是指收藏和管理某一专门领域或某种特殊载体形态的档案馆。

如中国照片档案馆、城建档案馆。

22、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是指什么?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是由哪些机关来行使的?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行为的查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贯彻并监督执行档案法规的机关,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是怎么取得的?

1996年7月5日修订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

24、档案行政处罚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档案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管辖。

国家档案局负责对发生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办理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交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其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25、档案行政处罚的时效是什么?

档案行政处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档案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间。

档案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终止之日,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6、档案行政处罚都有哪些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三种:

⑴警告;⑵罚款;⑶没收违法所得。

27、在作出什么样的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据2000年5月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8、对于当事人不按照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怎样处理?

依据2000年5月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当事人在收到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不缴纳罚款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9、对调查终结的档案违法行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怎样的决定?

依据2000年5月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调查终结的档案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档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档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档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认为应当给予当事人或者受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分的,向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对于案情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档案行政处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30、什么是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

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明确执法责任为前提,以档案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为监督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

31、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主要是什么?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该行政机关本身提出申请,请求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并重新做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并依法进行审查和重新处理的活动。

行政复议的主要方式是书面审查。

32、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以上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33、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设定行政许可方面有哪些规定?

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可以增设行政许可。

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和规章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34、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实施的档案行政许可项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并经国务院确认,档案行政许可项目共有3项:

⑴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⑵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的审批(实施机关为国家档案局、省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⑶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出境的审批(实施机关为国家档案局、省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35、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并继续实施的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并经国务院确认,共有3项:

⑴专业档案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批(实施机关为国家档案局、省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⑵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具体范围审批(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⑶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实施机关为国家档案局、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36、档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制作档案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发送申请人,说明延期理由。

37、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后,经国务院同意暂予保留的档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哪些?

依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并经国务院同意,此类项目共有5项:

⑴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实施机关为所在地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⑵政府部门或单位与外国团体和组织签订含有利用档案内容的协定备案(实施机关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⑶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大城市设置专门档案馆备案(实施机关为国家档案局);

⑷中央专业主管部门成立档案馆审批(实施机关为国家档案局);

⑸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实施机关为城市建设档案馆所在地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38、个人是否有权处置其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属归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人事档案均无随意处置的权利。

单位对人事档案负有保管义务,并根据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流转和移交。

39、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原档案保存单位是否还有保存员工人事档案的义务?

档案保存单位建立、保管、流转、移交人事档案是基于国家的人事管理要求和规定,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原工作单位(档案保存单位)仍负有妥善保管档案的义务和根据需要进行流转和移交档案的义务,违反此种义务,一方面要向国家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另一方面要向职工承担民法上的民事责任,对于因违反前述义务给职工个人造成的损失要给予赔偿。

40、因人事档案丢失产生的争议能否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人事争议仲裁的途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因人事档案丢失产生的争议不属于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受案范围,不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人事争议仲裁的途径解决。

这种因档案保存单位的过错导致档案丢失进而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民法上的过错责任,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41、违反档案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2、对发生的干部档案材料违规归档行为,应当经由什么程序、由哪个部门进行纠正?

依据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组通字[1991]13号文件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干部档案的具体管理和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则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

干部档案工作中出现问题时依据上述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提请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解决。

凡干部档案问题,由本单位党委认定,即可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43、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

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44、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须经哪个机关同意?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须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45、法国的档案改革有什么意义?

法国是档案工作历史比较悠久的欧洲国家之一,也是近代意义的档案事业的开创者。

法国大革命期间资产阶级新政权对档案工作实行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是大革命的组成部分之一。

1789年7月29日颁布的国民制宪议会组织条例是档案改革的开端,条例规定建立国民议会档案馆,负责保管国民议会的文件。

1790年9月7日制宪议会批准了国家档案馆条例,决定改国民议会档案馆为国家档案馆,并规定凡与法国国家机关、行政区划、国家法律和公共规章有关的文件,包括地方的有关文件,都应集中到档案馆保存。

国家档案馆实行对外开放原则,每一个法国人都可以在每周固定的时间到档案馆查阅所需要的文件。

1794年6月25日颁布的著名的《穑月七日档案法令》,集中体现了档案改革的思想和原则。

法国档案改革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改变了档案工作的性质,结束了封建时代档案馆的附属地位和分散、封闭状态,建立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档案机构体系,使档案馆事业成为国家的一项专门事业。

改革中提出并实行的档案集中管理原则、向社会开放原则,成为近代档案学的基本理论,对其他国家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46、什么样的标准可以被认定为国际标准?

随着贸易的国际化,标准也日趋国际化。

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本国标准,已成为WTO对各成员的要求。

国际标准化是指在国际范围内由众多国家、团体共同参与开展的标准化活动。

目前,世界上约有近300个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制定标准或技术规则。

其中最主要的有: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

ISO、IEC、ITU标准被作为国际标准普遍采用。

此外,被ISO认可,收入KWIC索引中的其他25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也视为国际标准。

47、中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划分为哪几个阶段?

中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

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对下列情况,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

(1)对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省略起草阶段;

(2)对现有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或中国其他各级标准的转化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审查阶段,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

48、常见的国家标准和档案行业标准的代码有哪些?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

GB/T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标准

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DA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49、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档案/文件管理分技术委员会(ISO/TC46/SC11)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档案/文件管理分技术委员会(ISO/TC46/SC11)成立于1997年,是负责全球范围包括数字多媒体和纸张在内的各种类型载体的文献、报告和档案创建和管理的标准化组织。

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澳大利亚标准化协会,现有参与成员国26个,观察员国12个。

我国国家档案局于2005年4月加入该委员会,成为其参与成员国,并先后参加了第十四至十七次会议。

其中第十七次年会于2006年10月在北京由国家档案局承办。

中国的参与和首次承办该组织的会议,表明了我国档案部门在标准化领域的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50、文件管理标准修订项目组制定的文件管理标准系列(ISO15489)有几部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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