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防火处工作总结吴最终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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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防火处工作总结吴最终修改
防火处2011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防火处紧紧围绕总队、支队2011年防火工作要点,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根本,以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为基础,以“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专项行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圆满完成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州火灾形势的平稳。
现将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消防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推动全州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加强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开展系列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素质,以“五大”活动、“清剿火患”为载体,加大全州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
2011年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582起,罚款294.14万元,分别比去年增加1187%和1114%。
全年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支队法制科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制部门,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制员。
1、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消防支队防火业务学习管理规定》。
详细划分了支队、大队两级的培训、学习任务,规定了不同执法岗位的学习培训内容和时间要求,明确了针对消防监督员业务能力的考核奖惩办法。
2011年4月15日支队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消防支队2011年防火业务学习计划》,2011年3月3日至3月17日,分两批组织全州消防监督干部进行了封闭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在总队组织的执法业务考试中,支队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2、开展执法轮训跟班学习,提升消防监督岗位人员业务能力。
为解决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的突出问题。
结合我州点多面广、线长和农村防火工作任务重的实际,每个大队派1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到防火处跟班学习,每期2人,时间2个星期。
在轮训期间消防监督员至少要主责承办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检查3栋高层建筑,8个设置有双自动系统的社会单位,参与支队开展的建设工程验收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轮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3、开展执法现场教学。
为全面提高各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对办理的典型行政处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建设工程验收,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均要求相邻大队派人参与办理、观摩学习。
一方面增强了业务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强化了实际操作能力。
4、实行执法工作月通报,对执法问题进行纠正和问责。
制定了《黔东南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量化工作标准》、《黔东南州公安消防支队“五大”活动奖惩办法》,对各大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排名月通报。
在2011年的工作中,1个大队由于未完成工作量化工作任务相关责任人被支队处罚,8个大队由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较差相关责任人被支队经济处罚,1个大队军政主官由于“五大”活动工作开展不力被诫免谈话、大队及相关责任人被实施经济处罚。
5、规范消防业务受理,推进文明窗口建设。
支、大队两级积极与当地政务中心对接,在政务中心窗口设立独立消防业务受理窗口的同时,将各项消防业务受理范围、业务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公开,积极为群众办理消防业务开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深入推进“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工作,对重点工程、园区建设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和服务。
2011年,雷山县消防大队业务受理窗口作为省级文明窗口试点经省公安厅验收合格。
6、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对大队执法业务进行现场指导。
选派业务技能较好、工作责任心较强的6名监督干部,分片联系17个消防大队,负责指导联系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规定每季度必须深入联系点现场督察、指导不少于1次。
对上年度执法工作开展较差的大队实行重点帮扶,对连续2年执法工作排名最后3位的大队,支队对单位的执法第一责任人和工作联系点干部实施处罚。
7、提升火灾调查的质量。
一是在全省提出火灾调查工作标准化、模块化理念,并结合黔东南火调工作实际制定印发《火灾调查先期调查询问菜单》,加强火灾调查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州火灾调查工作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二是率先在全省配备火灾现场勘察车。
8、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程序。
一是严格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了154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许可项目(含67个局部变更而重新申报的项目)的审核和6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项目的检查工作,完成58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许可项目的验收和44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的检查工作,均无办结超期或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项目。
二是加强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送检。
全年送检自动消防设施项目18个,完成消防产品送检、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见证取样21个。
(二)推动全州防控火灾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1、推进政府和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一是1月25日上午,州政府组织召开了2011年全州社会消防工作会议。
17个县(市、区)副县(市)长、公安局副局长、消防大队军政主官及州直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州政府签订了签订了《黔东南州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是各级政府逐级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实行消防目标管理。
今年以来,州政府组织开展专项治理6次、督导检查14次,乡镇以上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召开各类消防工作会议426次,州、县政府下发消防工作文件184份,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13466份。
三是州政府下发《2011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考核、检查督办、行政问责、责任追究、“包保”等机制,促进“防火墙”工程有序推进。
2、推进“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专门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黔东南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黔东南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明确和细化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内容标准、实施步骤、方法和要求。
二是根据“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支队、大队从年初开始,分阶段、分层次、分重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组织指导验收,全面完成全州1093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并组织“回头查”。
3、高规格完成“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并由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结合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拟订了《黔东南州“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送审稿)》,经州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反复讨论修定,已于今年四月通过州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并批准实施。
为推进黔东南州消防事业发展,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加快“平安黔东南”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夯实农村消防基础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修订工作,多次与州政府法制办、州公安局法制处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州人大正在审订中,预计明年正式颁布实施。
二是指导今年37个试点村寨(州级20个、县级17个)和7个“六好村寨”建设,提请州政府督查室督促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州政府将农村消防试点和消防“安居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协助州发改委完成农村消防安居扶贫工程项目的编报。
四是协助州安监局100万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报。
五是协助民政部门推动农房灾害保险,今年各县(市、区)采取农户自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投入390万余元为19万余户农房实施农房保险。
5、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全州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销案。
今年我州共有23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省政府挂牌督办整改4家,州政府挂牌督办整改6家,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13家。
为彻底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州政府先后2次召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会议,对今年23家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出硬性要求:
一是停止使用,什么时候整改完,什么时候恢复使用;二是州安监局、州消防支队和相应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应为督办责任人进行督办;三是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追究整改单位所在地政府、整改单位责任。
同时,下发整改督办文件,进行挂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目前,23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6、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的宣贯及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认真执行部门联合执法及信息通报制度。
先后两次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对在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被责令停止施工的单位及在建工程,均已函告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确保各个在建工地的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二是大力开展消防执法服务活动,先后30余次深入施工现场,对全州重点项目及被责令停止施工的在建工程上门指导服务。
三是先后两期,对全州消防监督员和各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监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员)等人员开展对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宣贯培训。
四是全面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各个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设置完善其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已打造出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达标的“大地春城”、“盛世荣华”等大型在建工地。
7、组织开展了高层、地下建筑户口排查、外墙保温材料等系列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前往贵阳支队参观学习、现场取经。
借鉴贵阳支队经验,结合支队实际,对我州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在全州内迅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经过为期3个月的地毯式排查,共排查高层、地下建筑253栋、建档立户253栋,高层、地下建筑“户口”建档率100%。
三是为进一步消除社会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重特大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0月28日,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黔东南州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州建发[2011]2号),整治范围为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以及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8、圆满完成“九运安保”及“九运会”镇远火炬传递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国庆重要节假日的消防安全保卫。
一是把“平安九运”安全保卫攻坚战和“五大”活动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提前部署、统筹安排。
二是组织召开“平安九运”百日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九个必须”、“三个落实”、“五项要求”等工作举措,强化消防监督排查和加大错时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九运”及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扎实推进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1、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培训纲要》,州政府组织州中宣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安监局即时召开《纲要》宣贯会,对《纲要》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支队提请州政府下发《全民消防安全培训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从面上增加全州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截止目前,全州共举办各类消防安全培训班开展社会培训138期培训14267人次。
2、围绕《贵州省消防条例》和《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大力开展了消防宣传进机关、企业、行政院校、施工工地等活动。
各地派出消防法制员深入行政干部党校轮训班、建筑工地、农村村寨现场授课,开展直观教学;在我州抗旱救灾期间,加强抗旱送水防火知识宣传,专门联同水利等部门收集制作旱期引水和火灾预防知识图册和挂图,大力宣传旱期防火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了旱期火灾特别是农村火灾的发生。
3、大力加强基层宣传员轮训和宣传器材的配备,增强宣传员的敏锐性和责任感。
针对全州消防部队宣传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宣传力度不大的因素,开展了宣传员轮流到支队跟班作业,综合培训,提高宣传员自身业务素质和宣传工作视野。
今年来,经过轮训的宣传员回到岗位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挖掘素材,在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中,20余条上中央级媒体,300余条上省级媒体,获得了全省第三的好名次。
4、结合我州农村面大、线长,消防宣传覆盖广,深入难等工作实际,针对不同时期开展了不同的消防宣传活动。
一是由消防部门和各级政府出资印制村民容易接受易懂,且具有漫画特性老少喜欢的消防宣传挂历,年画,围腰,手套等宣传品,免费发放,提醒群众用电、用火应注意的事项,进一步增强家庭防火意识。
二是针对社区、农村大寨老、弱、病、残、酒五类重点人员,各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专门明确了监管人员,建立监管责任档案,加强对其宣传教育和监管。
5、开展以“八大培训”为重点的大培训工作,全面推进五大活动。
一是集中培训州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二是集中培训全州各乡镇分管乡镇长;三是集中培训全州公安派出所民警;四是集中培训全州中小学校校长;五是集中培训全州社区和农村“两委”负责人;六是集中培训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七是集中培训全州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已选送九期共220人参训;八是集中培训全州保安队伍。
6、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与州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州各县(市、区)分别明确一所中小学校为试点;全州每所中小学每学期开展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每个学生完成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和火灾隐患自查作业,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社会效应。
今年,我州有两所学校被公安部、教育部授予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今年以来,全州消防部队共举办各类培训175期,培训人员9108人(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34次,参与群众26万余人(次),消防站接待参观群众5233人(次),电视媒体播出消防公益广告87条(次),发放消防宣传品和资料20万余份,发送消防知识短信92条/15万余次,悬挂消防宣传条幅标语1500余条。
全州消防安全全民大培训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1、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
州公安局在年初召开的全州公安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区)公安局签订了《黔东南州公安局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县级公安局消防工作责任,要求各县局制定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制度,并下文明确派出所列管单位,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绩效考核,全面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2、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利用州局组织的全州民警轮训的机会,对全州1000余名民警进行了消防业务培训。
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和各消防大队,按照《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深入各派出所开展了400余次业务指导。
凯里市城西派出所和雷山西江派出所被评为全省消防工作优秀派出所。
3、大力推进派出所参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在全省率先为全州213个派出所共571人设置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账号,充分发挥了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情况的工作优势,开展对单位、农村村寨、社区检查7682次,发现火灾隐患1650次;开展对单位员工“一懂三会”培训79期1673人(次),对社区、农村宣传教育8526次,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
二、深化“五大”活动,全力打好“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9.26”会议及省厅续会精神;10月11日,州政府组织召开全州“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黔东南州“清剿火患”战役正式打响。
(一)常规化部署,全方位推动,重视程度空前。
一是三个层面早安排、早部署。
10月1日,州政府印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236号),对全州各级政府清剿行动工作目标、清剿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9月30日,州公安局下发《全州公安机关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规定将“清剿火患”工作纳入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来抓,细化各警种、各部门工作任务和目标,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开展“清剿火患”工作。
10月2日,按照总队《“黔安三号”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支队立即制定了“黔安三号”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在“清剿火患”战役中,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州政府专门部署开展农村100户以上村寨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采取“统一部署、部门联动、集中评估、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按照“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安监、供电、工商、质检、消防各司其职,彻底清剿农村电气火灾隐患,确保我州火灾形势稳中有降。
二是成立指挥部,组建八个督导组。
州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工作专项行动指挥部,加强对“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工作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指挥长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州监察、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卫生、文化、旅游、安监、消防、工商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组建8个工作督导组,由监察、公安、民政、住建、文化、安监、消防、工商等8家单位负责人带队,适时对全州17个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三是逐级分片包干,落实安全责任。
专项行动实行州、县市(区)、乡镇三级包保和行业系统内部逐级包保责任制,并明确各级包保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包保责任,强化对包保对象开展工作的督促指导。
专项行动期间,州级包保单位不定期深入各地督促检查,实地抽查各地10个以上单位(场所),全面检查各地工作效果;各县市(区)包保领导每月深入包保乡镇督导1次以上,各乡镇包保领导每半月1次深入包保村寨实地指导开展工作,各行业系统在内部逐级进行督促检查,对基础工作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驻点帮扶。
四是严格奖惩、定期通报。
将“清剿火患”暨冬季防火工作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
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对工作突出、措施有力、整治效果明显的,积极拿出专项经费予以奖励。
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实行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州政府于11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州“清剿火患”战役暨冬季防火工作推进会,就全面清剿火患、强化冬季防火工作进一步动员部署,在全州上下掀起“清剿火患”新高潮。
目前,全州17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部印发了“清剿火患”方案,专题进行部署;党政一把手纷纷就“清剿火患”战役做出批示或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据统计,“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出台部署文件96份,召开会议58次,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带队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大寨检查37次,检查单位130余家。
(二)刚性化执法,高效率督导,工作举措得力。
为全面打赢“清剿火患”攻坚战,支队党委结合全州消防安全实际,严格贯彻总队三分之一警力下沉的要求。
首先,支队党委成员实行分片包块责任制,督促指导责任区开展“清剿火患”工作。
其次,支队成立了6个工作帮扶组,深入各县、市(区),落实到网格中,指导和协助各地开展“清剿火患”行动。
为进一步倡导全民参与“清剿火患”行动。
支队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专线电话,广泛调动公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0月27日和11月22日,支队两次召开全州“清剿火患”战役紧急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全州“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战役工作情况和全州消防监督执法、网上执法情况,分析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录入不规范、法律文书不规范、排查工作不到位、纸质档案不规范、宣传工作不到位、执法工作量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制定了超常规措施,对下一步工作做了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大队加大责令三停、临时查封、拘留、罚款、发现重大隐患单位数的执法工作量,按照“前期做好解释说明,后期确保质和量”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清剿火患”工作,并派出四个督导组深入各大队进行蹲点督导。
(三)网格化排查,拉网式清剿,执法力度超常。
全州通过建立分片包干制度,实施“网格化”排查,将全州划分为三级网格,其中以大队为单位划分一级网格17个,以乡(镇)政府为单位分二级网格206个,以派出所为单位划分三级网格213个,对单位实行分级化管理,加大单位火患自查力度,采用罚款、“三停”、查封、行政拘留等刚性执法手段,重点加大对重点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小场所小单位、村寨社区、以前未检查的单位等检查力度。
各大队立足辖区消防安全实际和火灾规律特点,按照行业管辖区域和行政区域划分,针对本单位监督人员对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网格划分,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
一是责任人要负责责任区域内大队列管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的排查整治工作;二是责任人要负责参与责任区域内100户以上自然村寨的排查整治工作;三是责任人要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乡镇、派出所、街道、社区、行政村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四是责任人要负责指导本人负责的行业系统针对其行业开展的“清剿火患”工作;五是责任人要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相关行业开展“清剿火患”工作。
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实行“实名制”检查,并对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全州各地以行业系统齐抓共管为着力点,健全“清剿火患”战役联勤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清剿火患”战役职责任务,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公安机关内部积极整合警力资源,通过督察、治安、消防等部门多警联动和一警多能强化全警消防,实现对社会单位全方位动态化管理,最大限度扩大消防监督管理覆盖面。
“清剿火患”工作开展以来,截止11月25日,全州公安消防机构共检查单位13860个次,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6807处,整改6784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60起,临时查封15件,罚款60.61万元,责令“三停”11家,行政拘留2人;公安派出所共检查单位261个次,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39处,整改27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5起,罚款500元;安监、工商、旅游、供电等部门共排查企业、旅游景点、农村大寨1520个次。
(四)立体化宣传,全方位覆盖,宣传声势浩大。
支队与州级以上的电台、电视台和多家报刊等媒体开辟“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专题栏目,增加消防内容的刊播频次,争取上头版、上头条、上重段,力求使主流媒体成为战役宣传的重要阵地。
以最大限度地扩展其社会影响。
支队在黔东南电视台、《黔东南日报》、《黔东南信息港》、《网上黔东南》等报刊媒体,刊登防火提醒、提示,在全州400余家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楼宇电视信息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短片,每天播出消防公益广告达3000余条次,并将持续播出到明年2月底。
同时,充分利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组织系列活动。
一是组织多家报刊、电视、网络媒体记者开展“119消防环州记者行”活动,集中采访报道各地隐患排查整治26次,曝光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场所36处,宣传各地消防工作先进典型和个人29次。
二是各地“小红帽”成员积极在本校开展“小红帽”在行动活动,传播消防知识。
全州各地100余所中小学校近500余名“小红帽”志愿者开展“小红帽”行动,近3万余名学生直接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三是积极组织消防文艺演出,精心编排小品、相声、舞蹈等节目,消防组歌合唱、独唱让人耳目一新。
特别消防知识抢答让群众踊跃参加,气氛十分活跃。
现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00余次。
三、工作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工作亮点突出。
2011年,黔东南防火监督工作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稳定火灾形势为目标,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执法水平为突破口,积极研究新形势,谋划新举措,不断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州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凸显“十大亮点”。
亮点一:
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得到提升。
加强执法规范化制度建,并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着力提升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在总队组织的执法业务考试中,支队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全年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支队法制科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制部门,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