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考务管理及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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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考务管理及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考务管理及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一、考务管理

(一)考试安排与组织

1.公共课考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理论课考试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协调安排,实践课考核由任课老师负责。

同一专业相同的专业课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

2.教学秘书须提前做好各专业课程考试的考务编排工作,每学期集中性的课程考试前,将考试具体安排(含考试科目、专业班级、时间、地点、主考、监考等信息)发给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和辅导员。

3.专业课考试由教学秘书负责安排监考人员,并对监考人员进行适当培训和监考提醒。

教学秘书须至少提前一天将监考安排告知相关老师,班导师及其他监考人员应积极配合教学秘书的安排,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4.辅导员须在考前对本年级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讲,特别提醒学生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及考场纪律等相关事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土木系正副系主任、交通系正副系主任、辅导员组成的巡考组。

6.所有专业必修课程考试都必须安排巡考,每次1-2人,由教学秘书落实巡考人员,并对临时情况作出调整。

7.每位巡考人员每学期至少要巡考一次,且每次巡考,必须巡考到每个考场。

8.巡考人员须让监考老师如实填写巡考人员检查表(见附件),如有替代监考的,须签实际监考者本人的名字。

(二)监考守则

1.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考场,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监考老师应在黑板上列明考试科目、时间以及必要的考试纪律,并口头提醒学生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未按规定监考的视情况作为一般教学事件或严重教学事件处理。

2.试卷如有印刷错误、题目更改情况,监考老师须写在黑板上并提醒同学注意改动。

3.监考老师若无故缺岗或擅自离岗,则视情况作为严重教学事件或一般/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影响职称晋升、聘期和年终考核等评聘业绩。

监考老师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监考,应联系其他在职教师代为监考,并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学秘书请假并告知代监考老师姓名,由教学秘书进行协调安排,不请假擅自安排他人代为监考的,则视情况作为严重教学事件或一般教学事故处理,影响聘期和年终考核等评聘业绩;监考老师申请由他人代为监考的,代为监考者原则上须为我院在职教师,确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代为监考的,须经教学秘书同意,且每学期不超过一次。

4.考生入场时,监考老师须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开考后,监考老师逐个核查证件,证件与本人不符者,监考老师应要求代考学生立即离场,并将情况报告给巡考老师及辅导员。

5.监考老师若发现考生夹带资料、互相抄袭等违纪现象,要立即制止并提出警告,同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向巡考老师、辅导员汇报。

凡所在考场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监考老师未及时处理并上报的,追究该考场监考老师责任,视情况作为严重教学事件或一般/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生守则

1.每位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二选一)参加考试,大三和大四的考生生还应携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准考证,重修的考生还须携带重修准考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按照学号按顺序入座(大三和大四的考生按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准考证上所示序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验核;重修的同学坐在最后,不允许擅自调换位置,不按照要求入座的同学不得参加考试。

3.闭卷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及与考试相关的材料进考场;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老师允许的书籍、笔记和资料。

4.考试期间手机须关机、上交,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更不得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供便利。

被监考老师发现作弊者,将一律通报学院,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5.考试期间不得随意进出考场,若无特殊情况也不允许上厕所,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的,要向监考老师说明,获准后方可离开。

6.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的考生,监考老师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

(一)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规范

教务处于2016年1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课程考核文档建设与存档工作的通知》(河海教务〔2016〕2号),详细列明了理论课试卷、理论课论文报告、实践课报告及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考核材料的详细归档规范,所有任课教师均应遵照该规定进行材料归档,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纸质归档还应当符合学院《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河海土木〔2016〕1号)的规范要求。

(二)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流程

1.我院学生所上课程,主讲为我院教师的,任课教师提交归档材料前应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课程教学材料归档审查表”(附表1,正反打印),连同全部归档材料先交至教师所在专业方向系主任处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完毕的送交教学秘书处最终归档,最终归档的材料作为学校及学院合规性检查的依据,出现任何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2.外院学生所上课程,主讲为我院教师的,由任课教师直接提交归档材料至相关学院教学秘书处,最终归档的材料作为学校及相关学院合规性检查的依据,出现任何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3.18周以前完成结课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当于考完2周内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课程成绩并完成纸质考核材料归档;18周以后完成结课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当于放假后1周内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课程成绩,并于开学2周内完成纸质考核材料归档。

4.课程第一主讲原则上为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直接责任人。

(三)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合规性检查及处理原则

1.学校及学院定期开展课程考核文档合规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课程任课教师按照《河海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河海校科教〔2006〕17号)及《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教学事件及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河海土木〔2017〕14号)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课程考核材料归档不合规问题按照性质分为卷面核分错误、其他形式不规范、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课程考核材料三类,分别根据不合规程度对任课教师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不合规类型

处理原则

第一类:

卷面核分错误

(1)卷面核分错误1-2份,按严重教学事件处理。

扣减当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指标1个(当年如已开展导师制,则到下一年扣减),扣减当年该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量25%,并扣发年终津贴500元,全系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卷面核分错误3-5份,按一般教学事故(Ⅲ)处理。

年终考核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职务)晋升,扣减当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指标2个(当年如已开展导师制,则到下一年扣减),扣减当年该课程的本科教学工作量50%,并扣发年终津贴1000元,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卷面核分错误6份及以上,按严重教学事故(Ⅱ)处理。

年终考核至多基本称职,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奖、职称(职务)晋升,停其本科导师制指导资格一年(当年如已开展导师制,则下一年停招),扣减当年该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量,并扣发年终津贴2000元,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4)课程第一主讲原则上为直接责任人,能证明其他主讲为直接责任人的,需由有关人员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经核实属实后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类:

其他形式不规范

(1)按一般教学事件处理,扣发年终津贴500元,相应系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不规范情况较严重的,按严重教学事件处理。

(2)课程第一主讲原则上为直接责任人,能证明其他主讲为直接责任人的,需由有关人员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经核实属实后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类: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课程考核材料

(1)一般教学事件处理,扣发年终津贴500元,全系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令一周内提交,到期仍不提交的,直接上报教务处按教学事故认定,并根据认定的教学事故等级做相应处理。

(2)课程第一主讲原则上为直接责任人,能证明其他主讲为直接责任人的,需由有关人员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经核实属实后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生考务管理办法》自动废止,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订。

附表:

1.土木与交通学院课程教学材料归档审查表(含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要求-简版)

2.论文、报告等考核材料评分标准

3.河海大学考试分析及课程教学小结表

4.河海大学监考情况记录表

5.河海大学教学周历

附表1:

土木与交通学院课程教学材料归档审查表

学年第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号

课序号

任课教师

上课班级

送档

材料

明细

◇理论课试卷(相应栏目前画“√”)

□教学周历(签字)□课程小结(签字)

□监考记录(签字)□纸质成绩单(签字)

□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

□含答案A、B卷各1份(签字)

□考试试卷(分班提交)

试卷份数(分班填写)

◇理论课报告(相应栏目前画“√”)

□教学周历(签字)□课程小结(签字)

□评分标准(签字)□纸质成绩单(签字)

□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

□考试试卷(分班提交)

报告份数(分班填写)

◇实践课报告(相应栏目前画“√”)

□纸质成绩单(签字)□成绩分析报告(签字)

□指导书或任务书□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

□纸质报告(分班提交)

报告份数(分班填写)

送档教师签字:

送档日期:

系主任

抽查意见

(至少抽取3-5份试卷进行审核)

签字:

日期:

本科办

归档备注

1.送档是否延迟(最晚开学2周内):

□是□否,延迟情况

2.初次送档是否有遗漏:

□是□否,具体情况

3.限期提交情况(限期一周,一周内仍不提交的直接上报教务处处理):

4.其他事项:

注:

1.本表须与归档材料一同提交,送档前先交由教师所在方向系主任抽查;

2.一门课填写一张表格。

附:

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要求(见背面)

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要求(简版)

一、理论课试卷归档要求(必修课+选修课)

1.纸质教学周历

教师及系负责人签字齐全。

2.纸质成绩

(1)必修课按班级打印(选修课按班级排序即可),重修学生单独打印;

(2)成绩单为确定状态,教师、系负责人签字齐全;

(3)应考实考缺考人数应当和监考记录表、试卷份数完全对应;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给定应当和试卷及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给定的成绩对应,计算平时成绩的平时成绩必须录入。

3.A、B卷各一份(答案做在试卷上)

试卷上必须标有A、B卷字样,须有主讲教师亲笔签名,且每一位主讲教师负责的课程需单独提交试卷(例如土木有3个班级考同一份试卷,但是按照负责开课班级分,张大、李二、王三3位主讲教师各负责一个班级,则每位主讲教师都必须单独提交一套A/B卷)。

4.考试试卷(如有计入平时成绩的作业等材料也须一并提交,提交归档时应注明每班试卷份数)

符合标准出题式样,表头应有A、B卷字样,试卷份数齐全能与成绩单和监考记录对应上,试卷按班级分开提交,重修试卷单独放。

5.监考记录

各项人数应与成绩单对应,监考信息填写齐全。

6.考试分析及课程教学小结表

填写完整准确,出题人、审核人处要亲笔签名。

7.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

填写完整,如计算平时成绩则须体现计分依据。

二、理论课论文、作业、报告归档要求

1.纸质教学周历

本人及系负责人签字齐全。

2.纸质成绩

(1)按班级打印(选修课按班级排序即可),重修学生单独打印;

(2)成绩单为确定状态,教师本人签字齐全;

(3)应考实考缺考人数应当和监考记录表、试卷份数完全对应;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给定应当和试卷及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给定的成绩对应,计算平时成绩的平时成绩必须录入。

3.评分标准

分几个方面描述评分标准,须有任课教师亲笔签名。

4.学生的论文、作业或报告(提交归档时应注明每班份数)

纸质考核材料按班级分开整理、提交,报告上应有评阅痕迹;如为电子材料请统一刻成光盘提交,报告上应有评阅痕迹(光盘内容也因按班级、学号等信息整理归类)。

5.考试分析及课程教学小结表

填写完整准确,出题人、审核人处要亲笔签名。

6.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

填写完整,如计算平时成绩则须体现计分依据。

三、实践课归档要求(实验、实习、课设)

1.纸质成绩

(1)按班级打印,重修学生单独打印;

(2)成绩单为确定状态,教师本人签字齐全,计算平时成绩的平时成绩必须录入。

2.实验/实习/课设报告纸质文档(提交归档时应注明每班份数)

纸质考核材料按班级分开整理、提交,报告上应有评阅痕迹。

3.成绩分析报告(教务系统登成绩后自动生成)

4.实验/实习/课设指导书或任务书

5.如计入平时成绩,则应提交“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本”

附表2:

课程考试(考查)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开课院(系)学生班级考试方式

 

任课教师签名:

日期:

附表3:

河海大学考试分析及课程教学小结表

学年第学期

课程

名称

授课

班级

授课学时:

多媒体教学:

是否

开课院系:

教学班学生人数:

双语教学:

是否

所用教材:

出版时间:

院(系)负责人试卷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开展讨论次数:

布置作业次数:

批改次数:

答疑次数:

考试形式:

开卷闭卷半开卷其他:

考试时间长度:

分钟

试卷质量分析

各类试题及所占分数

考试成绩分布

90分以上:

人,比例%

题:

题:

80—89分:

人,比例%

题:

题:

70—79分:

人,比例%

题:

题:

60—69分:

人,比例%

难易度

很难偏难一般较易

45—59分:

人,比例%

覆盖面

80%以上60%以上50%以上

45分以下:

人,比例%

本课程学习排在前五名的学生:

任课教师对试卷的评价:

任课教师对考试结果的评价:

本次授课特点经验及今后改革设想

授课班级学风评价

学生出勤情况

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

课堂纪律情况

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

作业情况

认真较认真一般较差很差

无人抄袭很少抄袭较少抄袭较多抄袭

主动学习情况

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

本学期本课程教学系第轮讲授

填报人:

职称:

教龄:

填报日期:

(以上为授课教师填写)

院(系)课程负责人审阅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附表4:

河海大学监考情况记录表

学年第学期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教室

专业年级

监考人员

应考人数

缺考人数

实收考卷数

监考人员

到场情况

考场秩序

及考试作

弊学生姓

名与主要

情节

监考人(签名):

年月日

考试违纪处理程序

1.监考人员发现学生考试作弊或违纪,应该当场指出并将学生姓名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有旁证的须附旁证材料。

2.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作弊或违纪材料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学生所在所院(系),由院(系)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河海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注意:

请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宣读《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规定》

附表5:

河海大学教学周历

课程名称:

学年第学期

教材版本:

专业:

年级:

课内/外学时/

周次日期

章节内容提要

教学环节和方法

课内

课外

备注

学时

学时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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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第周

 

 

 

 

 

自月日

至月日

任课教师:

系(教研室)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任课教师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认真填写,开课一周内提交学生所在学院电子、纸质版本各一份。

2.此表应经系(教研室)审查同意,纸质版本须有关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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