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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你我

时事热点第3期

不要因为失利就对宁泽涛批评谩骂

北京时间8月10日,里约奥运会结束了游泳大项男子100米自由泳半决赛争夺,宁泽涛以48秒37获小组第六,总排名第12位,无缘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

这无论对于宁泽涛本人,还是对于中国奥运代表团,都是一个遗憾。

但大家别忘了,宁泽涛此次进入半决赛,是中国人首次进入奥运男子百米自由泳半决赛,是堪比刘翔110米栏的历史性突破,只不过大家期望太高了而已。

可以说,宁泽涛依然创造了中国游泳的新纪录。

这一成绩出来后,一时有关其奥运会前夕,因广告纠纷和顶撞领导被禁止参加里约奥运会,以及在他创造历史并成为广告商的宠儿之后,频频参加走秀、拍摄杂志大片等活动,致其心思离赛场越来越远的非议再度甚嚣尘上。

一失利就批评,甚至开骂,这种非理性的做法对正在赛场为国争光的奥运健儿是不公的,也与尊重、平等的奥运精神相背离。

在奥运成绩这事儿上,幸福往往是不同的———有人因意外拿到了冠军被赞美,有人因受访时那句淡然的“洪荒之力”被热捧。

然而,不幸通常是相同的,尤其是那些被寄予厚望的选手,一旦他们的成绩达不到期望值,批评乃至谩骂便夹杂着阴谋论而来。

此时,原本强调更高、更快、更强的竞技场,就一秒变成了功利世界。

经历起伏的宁泽涛体会应该非常深刻,所幸他对此有充分准备,他受访时不断重复那几句“满意”、“正常水平”,可谓宠辱不惊。

从这几句话可以看出宁泽涛是明白人,他知道竞技体育充满了不确定性;他更懂舆论的套路,如果顺应部分人的要求,回应他们对于成绩因广告代言、赛前风波而受到影响,自己就要接受舆论扭曲的进一步绑架,这既无助于自己接下来的发挥,也会满足那些阴谋论的设计。

不难发现,宁泽涛这份淡定背后体现的是奥运精神的追求。

从在喀山游泳世锦赛,宁泽涛站在了世界巅峰,到此番备战奥运,他一路练到呕吐、肌肉抽筋,都没有让他放弃对远大目标的追求。

正是这种对奥运精神的身体力行,才有了他从容面对成绩的稳定情绪和成熟表现,让我们再次见证他的强大内心,也让我们对他的未来给予更高期待。

事实上,运动员代言早就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竟然还有人认为,运动员就应该好好训练和比赛,回报公众关心,而不应该考虑个人利益。

以道德逼迫运动员放弃商业权利,实在霸道而无知。

中国运动员的确是集体之一员,但他们同样是活生生的人,傅园慧为何一夜引来无数粉丝,根本原因就在于她不同于其他运动员,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从体育营销的角度说,好的、负责任的赞助商不仅能为运动员的训练和生活带来更多保障,同样也能为其职业发展提供帮助,这样的例子在现代体育史上比比皆是。

相反,若为一己之私利,助推阴谋论,赞助商的作用将超出体育本身。

赞助商不应恶意影响备战,而应全面服务于备战,更不能干扰运动队工作。

可惜的是,此次宁泽涛失利后,这种角色扭曲依然像幽灵一样若隐若现。

试问,这样的做法负责吗?

别忘了,宁泽涛的比赛也还没有全部结束呢。

反“金牌至上”不等于讳言金牌

里约奥运正在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

中国代表团的表现屡屡给国人带来惊喜和快乐:

孙杨在霍顿的言语挑衅后依然200米夺金,让人感受到赛场内外的波谲云诡、苦尽甘来;傅园慧魔性采访中释放的洪荒之力表情包,更让人感受到体育真正的魅力。

不难看到,金牌越来越不是大家评判奥运、评判运动员的唯一尺度,这是观念的进步,社会的进步。

运动员虽然代表国家出征,但在赛场上,他只为挑战自我、挑战极限而战,局外人无权给他们增添额外的压力,只要努力过,金牌得之欣然,失之也不必觉得愧对国家民族。

注重运动的过程、注重过程的欢乐,是对前些年“金牌至上”观念的一种纠偏。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中国逐步走出了那种狭隘而又急于在一切领域证明自己的弱者心态。

这是年轻一代运动员的幸运,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他们能更好的享受比赛,而不用背负沉重的金牌负担。

但也要提醒的是,反对“金牌至上”不意味着反金牌。

作为竞技体育来说,如果只有欢乐,只有重在参与,没有金牌之争、没有赛场逐鹿,那竞技体育的魅力就会逊色不少。

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那些金牌运动员,就是赛场的“王者”,他们配得上更多的关注和欢呼。

只不过在赛场之外,应有更广阔的天地,包容尊重那些“冲金失败”的运动员。

所以在奥运期间,关注金牌、关注顶级运动员,并不等于推崇“金牌至上”。

运动场上的“金牌至上”和举国体制下的“金牌至上”不是一回事。

不能因为反感后者,就讳言对金牌的渴望。

一个有问鼎冠军实力的运动员,错失金牌的沮丧,夺得金牌的狂放,都是真性情,都不违体育精神。

如果苛求所有运动员都只能伟光正地表态不在乎金牌名次,只重在参与、挑战自我之类,就是走进了另一种误区。

对于金牌,智商情商双高的篮球运动员姚明曾有一段话: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体育运动员金牌的榜样作用对我来说是非常大的,激励着我去参与体育运动,从事体育事业。

这些榜样是怎么产生的呢?

除了日常的艰苦训练还需要有比赛的平台,没有比赛就没有竞争,没有金牌就没有明星。

金牌对于运动员、对于现代体育来说,本身是有积极作用的。

“没有金牌就没有明星”,听起来似乎有些冷酷,但确实是很难颠覆的体育规律。

而有没有金牌或体育明星,往往决定了一项运动能否推广,能否有广泛关注度。

因而,反“金牌至上”不能简单理解为不在乎金牌,而是要让金牌体现运动本身的价值,剔除被强加的太多政治、政绩层面的复杂含义。

真正需要警惕的“金牌至上”,更多是在赛场之外。

比如,我们的运动员培养体系不能扭曲,不能把资金、资源、注意力统统投入到只产生金牌的项目;国家的体育战略不能惟金牌是举,中国在奥运赛场早就是“金牌大国”,但离真正的体育大国远得很。

最基本的体现是,很多城市的公共体育设施远远落后民众需求。

奥运赛场的金牌之光,掩盖不了更大范围的落后和灰暗。

金牌不是评价运动员的唯一指标,更不能成为评价体育官员政绩的唯一指标。

过去在“一金遮百丑”的评价体系下,奥运这样的国际赛事还好,国内的全运会丑闻不断,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皆因金牌关乎各地体育官员的政绩。

这样的“金牌至上”才是丑陋的,需要摒弃的。

可见,反“金牌至上”至少可体现在两个层面:

其一是舆论或者说民众观念的层面,其二是体制的层面。

现在舆论层面对金牌已经愈发释然,甚至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但在体制层面到底进展几何,还有待观望。

什么时候大家可以坦然说金牌,享受金牌带来的纯粹的体育快乐,同时也不遗忘金牌之外更丰富的运动内涵,那才真正意味着金牌不再是国人的“心魔”。

这届奥运上的误判都是“追着中国黑”?

拳击裁判误判夺走吕斌梦想,体操强行压分黑我女团姑娘,举重后台显示屏乱报致黎雅君挺举失败,游泳选手孙杨被人身攻击无人管无人罚,国歌放错,国旗弄错,浴室如茅坑,街道如战场……里约奥运会中的一系列插曲,让一些人感觉这些都是在针对中国。

有人把伦敦奥运会中国队遭误判的情况跟里约奥运会放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就更加深刻了,好像全世界都对中国有敌意,都不希望中国队赢。

这种感觉是真实的吗?

确实,在奥运会的一些比赛中,误判让中国运动员与金牌失之交臂。

中国队在奥运赛场上的“异军突起”,也让一些国家和代表队不那么舒服,尤其是在一些西方的传统优势项目上,会有人认为奖牌不该“旁落”中国。

种种傲慢和偏见,也让中国运动员运动员面临更艰难的环境,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但是,如果说所有的“误判”都是“黑”中国,也未必客观。

纵观现代奥运百年历史,误判的争议此起彼伏。

1988年汉城奥运会轻中量级拳击比赛中,美国传奇选手小罗伊·琼斯对阵东道主韩国选手朴熙洪。

在比赛中,琼斯把对方打得惨不忍睹,占尽优势。

但最后,裁判却举起了朴熙洪的手。

赛后研究显示,琼斯击中对手的次数为86次,远多于对手击中他的32次。

这也是那届奥运会最大的丑闻之一。

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比赛中,由于3名技术官的失误,韩国选手梁泰荣一套本该10分起评的双杠项目误为9.9分起评,梁泰荣因此以0.049分之差屈居第三名。

虽然国际体联后来承认了错误,并将3名犯下错误的裁判停职,但仍然拒绝将金牌颁给梁泰荣。

2012年,伦敦奥运会男子拳击56公斤级1/8决赛中,日本选手清水聪6次击倒来自阿塞拜疆的对手阿卜杜拉,在所有人都认为清水聪将获得胜利的时候,清水聪被判负。

实际上,不仅中国,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也都有遭遇不公裁判的时候。

奥运会比赛乃至所有的体育比赛,只要裁判是人,裁判过程就有了主观性,对于规则的理解不同,或者规则本身存在问题,裁判结果就免不了出现各种争议。

既有没有倾向性的技术争议,也会有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误判。

科技的运用以及规范裁判,只能尽量减少不公的发生,却很难完全杜绝。

在本届奥运会出现的裁判争议中,拳击比赛中的吕斌的遭遇让人跌破眼镜。

体操男团比赛也有压分的嫌疑,但比赛中也确实出现了不少失误,而且团队中新人比较多,优势并不明显,未能获得更好成绩,不全是因为“被黑”。

对于误判,不加区分地认为全都是“别有用心”,就有点情绪化了。

人们之所以会产生里约奥运会“追着中国黑”的感觉,首先是因为更加关注中国运动员,更关注中国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在心理上更倾向于认同中国运动员,所以一出现误判就感觉受到了很大的委屈。

而对其他国家的选手却没有那么关注,也不那么在意。

把一些误判事件不加区分地集中在一起,就容易形成“累积效应”,加深中国被“针对”的感觉。

从1932年刘长春参加奥运会开始,我国参加奥运会的历史,可以说是一个既曲折而又屈辱的历程。

参加奥运会是为了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被赋予了“扬眉吐气”的使命。

奥运金牌在一定时期,也确实增强了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中国在奥运会上金牌数的激增,人们已经能以一种更加平和大气的心态来看待比赛,越来越关注体育运动的本质和奥运精神的回归。

奥运会比赛中,不公平的裁判难以绝对避免,运动员的命运或将因为一次误判而改变,我们为运动员叫屈,对裁判不公感到愤怒,我们捍卫规则的公正性,斥责那些人为的不公。

但是,认为全世界都在“针对”中国、“追着中国黑”的心态,却不必要。

奥运会上确实存在误判与不公,也确实有傲慢与偏见。

对于一个伟大的运动员来说,裁判的误判会让人痛失奖牌,却不会有损他的光辉。

失去金牌的小罗伊·琼斯,仍然作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拳手载入史册;而朴熙洪得到了金牌,却是丑闻的主角。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一些别有用心的小伎俩,损毁不了她的实力,自以为是的偏狭,也动摇不了她的地位。

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自信。

享受比赛,金牌不再是唯一追求

里约奥运会正在举行,截至8月10日,中国军团暂居奖牌榜前三。

就中国而言,此次奥运会的一个突出变化,并不表现在赛场上,而是在赛场之外——人们开始以一种平常心来观看奥运和评价金牌的得失。

中国人对奥运金牌的重视超乎寻常。

在过去的多届奥运会上,舆论对国人的金牌情结多有争议。

上届伦敦奥运会,舆论场就掀起了一场金牌情结及其背后的举国体制之辩。

金牌情结不仅表现在每个项目都要力争获得金牌,金牌总数要多,也表现要在奥运开赛首日要获得“首金”。

但本次奥运会,中国军团在比赛第一天的几个优势夺金项目上意外失利,没有斩获“首金”。

若是放在过去,免不了会影响士气,可这次国内观众似乎并不在意首金的“迟到”。

从社交媒体的反应来看,大多数人是平静和克制的。

这表明观众开始成熟起来。

对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史而在近代落后、急于赶超的民族来说,国民的金牌情结是自然而然、发自内心的。

因为金牌代表了在竞技体育上,中国人并不比外国人差。

所以,金牌不仅仅是运动员个人能力的证明,它更是民族自豪感的源泉和象征。

想想当年女排的“三连冠”、聂卫平在中日围棋擂台赛上的“七连胜”所带来的盛况,金牌对民族精神的强化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事实上,在一个经济、文化和体育落后的国家,要取得更多的金牌,就必须采取举国体制。

故从历史来看,金牌战略和举国体制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今天我们在反思金牌情结时,必须看到这一点,不能一味否定。

尽管如此,历史的合理性不等于现实的合理性。

在今天中国已重返世界强国地位,竞技体育一路高歌猛进的情况下,就无需用金牌来证明自己优秀和强大了。

此时,人们更关注个体的权利,更强调回归体育的本身。

体育比赛是一种增强体魄和健康的游戏。

在古希腊时期,奥林匹克运动会与其说是一场竞技体育比赛,不如说是一场以竞技体育形式出现的宗教仪式。

但自竞技体育尤其是奥运会被赋予了观赏性以外的内容,体育的性质也就开始改变,它不再是一种具有愉悦性的游戏,而变成了强调输赢胜负的比赛。

从这一届的奥运会来看,我们正在努力回归体育的本质,运动员也在更充分地享受比赛,金牌已不再是参赛的唯一目标。

淡化金牌,不仅将解放运动员和教练,也将解放国家,从而真正实现金牌大国到体育强国的转变。

从傅园慧受热捧看国人心态变化

奥运游泳选手傅园慧接受媒体采访过程中,因为表情包和不加修饰的话语,引来微信圈刷屏,其微博圈粉速度更是惊人……

既非决赛耀眼表现,亦非打破世界记录,甚至未破亚洲记录,为什么傅园慧受追捧程度超过金牌得主,以至于我们猜测她将就此成为网红,成为本届奥运会最受欢迎的中国选手,一颦一笑都会引来粉丝围观。

何故?

你可以从中读出国人看奥运的心态和价值观在变化。

我们每个人乃至全民族的内心,已经强大到超越“金牌情结”,而更关注竞技体育或者奥运精神的本质,等等。

其实,傅园慧受追捧的主因不是竞技表现——尽管她很优秀,而是她的本真深深感染了大众。

她在无意识中作出的自然反应,很好地折射出自己的内心世界,诠释了好的品质。

因此激发了人们有意识反应(即便很多人不是那么清晰),人们随傅园慧而动的是,原来我们都可以这样本真,并且我们可以在这种本真中享受人生乐趣,消解生活的压力和精神重负。

一般而言,网络舆论场容易发酵,但任何导致发酵的酵母,一定是基因层面的、人性层面的元素。

这些元素在一定条件下显现出来,与人们的兴奋点、敏感点相契合,形成效应。

当然,大众的兴奋点有浅层与深层差别,但不管浅层还是深层,总能触动一些人的神经,并且触及层面越深,影响就越大越持久,当进入人们心灵深处,就会化为共鸣。

傅园慧的表情包与未经雕琢的话语,展示的当然是个人的品质,问题是这种品质触及当下社会问题——虽然有的人获得了更多的物质享受,但是幸福感并不强,幸福指数没有伴随收入的增加而增长。

其中的重要原因是一部分人迷失了方向,陷入严重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为功利所困,自然缺少傅园慧那样的本真。

一旦我们理解到或相信,拥有了傅园慧那样的本真,就能够实现精神束缚或精神痛苦的自我解脱,那么接受傅园慧,追逐傅园慧也就变得自然。

因为文化传统、价值系统、社会和家庭教育与社会转型诸方面的原因,少数人出现了多重失衡,其中最严重的是精神和物质的失衡,或者欲望与实现能力的错位。

规律表明,人的能力和欲望相匹配再高的欲望都是合理的,也是有可能实现的,如果能力远落后于欲望,必导致痛苦。

人的大多痛苦就是来自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欲望。

傅园慧的“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和“我心满意足”,“对决赛没有期待”,其实就是一种平衡。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人性的异化。

一些人有意无意戴上面具,隐真示假,去真存伪,久而久之便形成严重的双重人格,甚至搞不清“我是谁”。

既然出现了迷失,那么发出的和收到的必然是负能量,都会加重他们的心灵负担,并且形成恶性循环。

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否则经济再发展,物质生活再丰富,都无法拯救他们的灵魂。

好在我们看到了希望,这就是社会净化和价值观矫正。

反腐虽然主要针对的是党政干部,但党风影响政风,政风影响民风。

党风改善,社会风气必改善,官员群体的价值观得到矫正,社会大众的价值观也会随之而调整,如此形成良性互动,久之形成正风正气,我们逐步回归本真。

总之,我们若想让自己获得更多精神享受,就必须弄清且以行为诠释那些古老的永恒的命题:

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什么是价值如何实现人生价值?

何谓幸福如何赢得幸福?

而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就在傅园慧的话语和表情包中!

如果我们愿意延伸思考,就会触及国家和民族的成长道路问题。

比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究竟复兴什么?

在我们精神和价值系统中注入哪些元素才能让世界更好地接受中华民族崛起于世界?

我们民族该到哪里去和能到哪里去?

……虽然这都是一些高大上的命题,但未必不可以从傅园慧的话语和表情包中找到启发。

 

生活与你我

时事热点第4期

组稿人:

邢建军

是时候抛弃“×二代”标签了

最近,“拆二代”这个词火了起来。

根据网上的说法:

“‘拆二代’多数在上世纪80年代后出生于城市近郊的人,由于拆迁补偿一夜暴富,他们经常以负面形象示人。

近期,共青团海淀区委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拆二代”可能有着“另一副面孔”。

(《中国青年报》8月10日)

调查数据说明,“拆二代”纸醉金迷又扶不上墙的形象不过是一种幻想。

它反映了一种将一个群体标签化,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思维模式。

摆脱“×二代”身份的困扰、寻求代际身份突破,是人类的天性。

“二代”是一种先赋的资源,对个人成长有着显著影响。

但是,这种先天影响并非最具决定性的因素。

在财富与权力中成长起来的人不一定骄奢淫逸,而从小面对挫折与贫困未必就奋发有为。

不论是“富二代”还是“穷二代”,一个人会怎样、能怎样,更多地取决于他们的努力和社会阶层流动通道是否畅通,而非家庭背景高低。

只要保障了法治的健全和社会的公平,就没必要担心“二代”们做什么“坏事”。

“×二代”标签之所以满天飞,无非有两个原因:

其一,碎片化信息传播当道,以偏概全的情绪化表达容易战胜独立理性的判断,能吸引人眼球的“标签”容易集结公众力量,形成一种缺乏理性的舆论暴力;其二,“贴标签”省去人们深入思考、分析的工夫,迎合了人们的懒惰。

一个标签化的世界,必然是僵化而充满恶意的,但真实世界绝不是如此极端。

是时候抛弃各种“×二代”的标签,正视每一个人的独特性了。

就事论事,理性独立,这才是看待世界的应然态度。

篡改他人志愿,须明确法律尺度

近日,“山东青岛胶州考生志愿被篡改”一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涉嫌篡改者已被提请逮捕。

随即,山东菏泽单县也发生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涉嫌篡改者被刑事拘留。

记者采访多位法律界人士,他们对篡改者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可能涉及的罪名意见提出了不同观点。

近年来,篡改他人高考志愿事件已非极个别现象。

有的是为了获得招生奖励,有的是出于积怨报复,有的则是为了恶意竞争。

无论出于何种初衷,都将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后果,甚至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

我们有必要建立起固化机制以防止类似悲剧发生,并对受害者提供制度化的教育权救济,而非依靠意外发生后的“协调”与“开恩”,否则也将间接造成对其他考生的不公。

相对于个体权利而言,篡改他人志愿无疑也是对高考秩序乃至整个教育制度的极端破坏。

也正因此,每当类似事件发生,严惩篡改者的呼声在坊间就会高涨,而专业人士们也对篡改者是否构罪、构成何罪争论不休。

实际上,在现行刑法上,并未直接对篡改高考志愿的行为本身进行约束。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篡改高考志愿的目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只有当篡改志愿的系列手段行为构成犯罪,才存在是否构罪、构成何罪的问题。

如老师等主体将所掌握考生信息泄露给不端者以方便其篡改志愿,则构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侵入计算机系统篡改志愿的则构成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在“山东青岛胶州考生志愿被篡改”事件中,警方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请逮捕肇事者,引发了不少争议。

反对者认为,“郭某并非非法侵入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他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的。

其实,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仅包括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破坏,也包括对系统中数据或应用程序的破坏。

考生志愿信息存于计算机系统中,对之篡改显然属于破坏数据,若是造成了刑法上的“严重后果”,则将构成该罪。

目前,受害考生已对篡改者进行了谅解,这或许将成为当地司法机关认定后果严重性的考虑因素之一。

我们须相信当地司法机关能够排除各方舆论影响,依法做出最符合法律原意的决定。

而就更长远而言,我们也须对现行刑法是否能有效打击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的恶性行为;是否需要如同作弊入刑一般,将篡改志愿行为单独入刑;篡改志愿相关罪名如何在类案中具体适用,司法标准如何把握;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与标准等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立法、制定司法解释等形式确定下来。

只有后果明确且处罚严厉,法律才能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白岩松对霍顿以骂制骂,得体吗?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在直播里约奥运会游泳项目时,一位名叫拜伦·麦克唐纳的解说员忘关话筒,导致一句辱骂中国游泳队员的言论被直播出来。

观众可以清晰地听到:

“那个中国的14岁小孩失误了,真开心,出场的时候臭烘烘的,像头死猪。

虽说是忘关话筒,但如此辱骂一位未成年的小姑娘,还是令人愤怒。

愤怒的不只是中国人,也有加拿大人。

许多加拿大网友表示抗议,要求拜伦·麦克唐纳公开道歉。

而面对汹涌的民意,CBC官方推特连发了数十条sorry,为直播事故和用词不当道歉!

同样是骂人,澳大利亚游泳运动员骂孙杨是“骗子”,也激起轩然大波。

澳大利亚媒体“7NewsAustralia”在官方脸书上发起了投票“霍顿是否应该向孙杨道歉?

”结果约90%的网友认为霍顿应该向孙杨道歉,这一比例高于选择不该道歉的6倍之多,仅有约10%的网友认为霍顿不必向孙杨道歉。

在西方,可能对他人造成歧视和污辱的言论被称作hatespeech,你可以骂政府,骂总统,但不可以随意散布针对普通人的仇恨言论。

某种意义上,不管是拜伦·麦克唐纳还是霍顿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但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却是不被见容的,更何况,因为关涉奥运和媒体,这样的言论传播更具有公共性,危害性也更大。

人非草木,面对这样的仇恨言论,国人的愤怒可想而知,一些抗议和批评也可以理解。

但诸如部分网友对霍顿发出死亡威胁,以及用同样的仇恨言论甚至更恶毒的话语去猛烈还击,则反倒让自己显得不堪和被动。

就拿白岩松回敬霍顿“混蛋”来说,我们都相信白岩松捍卫中国运动员尊严的良好初衷,率性的回击也很解气,但无论如何,作为拥有强大话语权的央视著名主持人,用“混蛋”反击“骗子”,以骂制骂,用仇恨言论反驳仇恨言论,都显得不那么得体。

而如果说加拿大人和澳大利亚人都对“自己人”散布的仇恨言论提出批评,并要求“自己人”公开道歉,那么我们又是否有这样的肚量和气量,对我们“自己人”的相关言论作出反思?

这种反思不是要做给谁看,也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而是一个社会需要有这样的“自净”功能。

展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强大,多元、见识和胸襟,比护短、极端和情绪化要重要得多。

不管是谁,公开散布仇恨言论都是不得体的。

加拿大解说员辱骂中国小姑娘,理应道歉,霍顿对孙杨出言不逊,也需要反思。

但不管怎样,加拿大网友的愤怒和澳大利亚网友的抗议,都值得我们欣赏和学习。

少年买仿真枪判无期,是否太重了

2015年4月30日,刘大蔚在法庭上喊得撕心裂肺。

据《检察日报》报道,2015年4月30日,因为网购24支仿真枪,刘大蔚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引起了广泛质疑。

有专家表示,此案中被告人并没有绕关、骗关等走私行为,至多应当构成买卖枪支罪;也有专家表示,综合全案案情来看,被告人由于无知网购枪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判处无期徒刑显属量刑畸重,应当依法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另有网友找出广州某地关于购买仿真枪先被判重刑,后因申诉被改判无罪的案例;也有专家质疑公安机关规定枪支鉴定标准是否合理。

 

显然,本案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仍是仿真枪鉴定为真枪的标准是否太低的老问题。

据悉,此案中公安机关将涉案仿真枪鉴定为真枪所适用的标准,一是2008年《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第3.2条的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二是2010年《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上述判据的重申:

“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虽然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个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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