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建设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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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建设发展
杭州人大信息
(专刊)
2013年第7期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编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与人大立法工作、对“一府两院”监督放在一起予以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这是第一次,充分体现党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视,同时也表明了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深入学习和理解报告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而且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现将各地的经验做法专辑出刊,供大家学习借鉴。
上城区:
两审查一参与三抓实
深化全口径预决算监督
本届以来,上城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展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几进经济部门和街道深入调研,两赴温岭考察学习经验。
近一年来,常委会通过“两审查、一参与、三抓实”,循序渐进地推动了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化。
坚持“两审查”。
即坚持预决算草案的人代会、常委会审查。
区人大常委会除了按照法定要求对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认真开展监督外,还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定期汇报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同时每年选取2至3个部门,在预算年度的10月专门听取其1-9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开展“一参与”。
即组织人大代表对预算编制过程的参与。
常委会将预算监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对预算草案审查之前,先参与到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督促预算资金安排更趋科学合理。
注重“三抓实”。
一抓财政预算的进一步细化,努力改变预算的“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现象,力求让代表能看懂、好审查;二抓学习培训,让代表掌握一定的财政预算知识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为参与式预算监督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三抓跟踪监督,常委会不仅要组织代表参与到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而且要深化预算执行监督,即在原有监督方式方法基础上,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对财政资金从制定编制计划、财政决算审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整个过程,实现全方位监督。
下城区:
三举措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监督
一是谋划全局,拓宽监督范围。
常委会着力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加强对政府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编制、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推进财政性资金全过程监管。
组织区人大代表听取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等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听取代表意见与建议。
二是借助外力,提高监督水平。
借助全区财经专家、专业代表、审计机关及会计事务所等力量,着力强化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中专业问题的审查监督。
成立区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小组,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开展对报告草案等初审工作。
组建区人大代表财经专业小组,依法开展财经专项监督工作。
加强与区审计机关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审计的“钱袋子”免疫作用,对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加以督查落实,常委会会议专项听取政府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是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人大街道工委对街道财政预决算进行监督审查,督促政府完善街道财政体系;同时,各人大街道工委根据常委会部署,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高度关注街道重大项目及民生实事资金筹集使用以及政府负债情况,应用问责、预算、体制三把“铁锁”,管好锁紧街道财政。
江干区:
以项目为抓手推进预算监督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具体项目为抓手,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
一是事前监督,把好项目预算编制关。
从区财政局编制预算开始,区人大常委会就组织人员及早介入,全程参与,随时了解预算编制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常委会以部门预算审查为契机,将河道设施改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财政部门和区城管局合理编制预算,提高编制的科学性。
二是事中监督,把好项目预算执行关。
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参与等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士的作用。
常委会领导专题走访财政、审计、城管等部门,加强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事后监督,把好项目预算绩效关。
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提交常委会审查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分析河道设施改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同时,积极指导镇人大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
拱墅区:
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出实招
一是以规范程序为出发点,加强制度建设。
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预算监督的办法》,明确了监督职责,完善了监督内容,规范了监督程序,提升了监督实效。
同时,顺应城市化建设的推进,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强街道预算监督的办法(试行)》,委托街道人大工委履行监督街道办事处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等职责,为街道预算监督提供了相对统一、规范的依据。
二是以提升实效为落脚点,深化监督机制。
坚持提前介入,组织财经专家并邀请财经工委委员、代表财经专业小组成员提前对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同级审报告进行初审,听取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上级财政政策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抓好执行,完善对预算执行结果、财政决算审查、年度预算调整等三个环节的审查和监督,为人代会及常委会作出决议提供依据。
三是以重点部门为着力点,完善部门预算监督。
近年来,常委会不断拓宽部门预算监督范围,已实现全部部门预算上人代会审议。
同时,每年确定若干个部门预算单位作为重点监督单位,组织委员、代表、专家定期赴重点部门预算单位了解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实施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到决算的全过程跟踪监督。
四是以提升监督实效为重点,推进街道预算监督。
要求所属10个街道人大工委均组建财政经济组,作为街道人大工委监督街道预算的咨询机构,在街道人大工委领导下为预算监督工作提供依据和服务。
注重提升街道预算监督的能力,积极组织财政经济组成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街道人大工委专职负责人列席区人大财经专家咨询小组初审会,了解预算审查程序和监督重点;要求财经工委加强对街道人大工委做好预算草案审查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增强街道人大工委预算监督的实效。
五是以审计问题为切入点,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以审计发现的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造价超合同价、竣工结算送审不及时等问题为切入点,提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资产经营监督,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等建议意见。
西湖区:
三个突出监督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
加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是近年来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围绕“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的要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将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相结合,依法行使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权,在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投入和建设进程同时,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了较好效益。
一是突出重点,理清监督思路。
明确监督范围,将由区级财政性资金投入或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投资的建设项目均纳入监督视野。
明确监督内容,突出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两个方面,重点监督政府投资的投向是否科学合理,程序是否规范得当,资金筹集是否到位以及资金执行绩效、建设成本控制等方面。
明确监督形式,采取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视察重点项目建设、督办实事项目等形式开展监督,提高监督成效。
二是突出规范,完善监督制度。
建立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对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财政投资重大项目意向进行初审,对项目科学性、规模合理性、融资操作性、实施可行性和投资绩效性等进行审议。
实施专题视察制度,深入重大项目建设“一线”,通过听、查、问、议等形式,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视察监督。
实施专题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制度,结合监督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定期听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情况,了解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
三是突出借势,形成监督合力。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以每年的财政同级审为抓手,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政府性资金在有效投入、规范使用、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跟踪监督,并督促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发挥财政资金审核作用。
通过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跟踪审核、决算审批三个平台,对工程概预算、合同、变更联系单、工程结算、进度款支付等7个节点实施过程跟踪,全面审核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滨江区:
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
充分发挥人大重要职能
一、提前介入,监督关口前移。
每年年初,财经工委在政府编制预算草案前提前介入,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安排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及时向政府及财政部门反馈,预算草案经常委会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人代会审议。
通过提前介入,把人大对预算编制的相关建议意见能够得到较好的吸收采纳,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借助审计,增强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日常联系。
每年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都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双方更好地配合。
二是选择重点。
专题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三、多措并举,增强监督实效。
把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决算、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等作为监督的重点,更加注重资金安排使用的合理性、公平性及资金投入绩效的监督,促进政府深化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借鉴省市及其他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经验,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构建由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全口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真正实现“全口径”预算。
四、完善制度,规范监督行为。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审查监督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对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财政和审计部门在监督与被监督中的职责义务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对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内容、提交审查的程序和法律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预算、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的步骤、重点、方法做出可供操作的设计。
萧山区:
拓展监督范围规范监督行为
努力实现全口径财政预算监督
近年来,萧山区人大常委会以建立财政预算监督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展监督范围,持续规范监督行为,在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落实富民惠民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等方面收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对人大监督财政预算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范围进行了界定、时序进行了规范。
同时,出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办法(试行)》,对涉及区级财政预算等重大事项需经常委会讨论决定或做出决议。
对全区财政结算体制进行调研,督促政府规范新一轮财政结算制度建设。
二是拓展监督范围。
对预算编制指标的资金来源,在公共财政预算、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两大来源;按预算编制指标的资金性质,从可用资金拓展到政府债务计划;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区已经建立起了以公共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一体的相互之间协调配套的复式预算体系。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
要求政府对区本级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和实行“按实”与“按定额”相结合的编制原则,部门性专项项目预算指标执行当年结余部分,原则上一律收回,部门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超收追加支出视同调整预算报批。
全面实行区级开发建设平台年度预算决算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
四是突出监督重点。
全区性项目支出预算是人大财经监督的重点,突出了基本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企业扶持项目三大方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收支计划又是重中之重。
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了“保民生、保在建、保重点,控新上、控时序、控风险”的“三保三控”原则,着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和财政支付风险。
五是提高监督实效。
为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全面实行人大指定监督的办法,经过全面梳理、听取代表意见、结合项目进展排定指定监督项目,每年年初交给发改、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开展重大项目稽察、绩效评价和审计评价,人大相关工作部门进行跟踪监督。
近五年来,已经对近40个项目开展了指定监督。
(信息员:
冯明涛顾蕾陈逸闻丁黎明高晓岳孙炼栋来剑飞周纪忠)
送: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市长,市委办公厅,市人大机关各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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