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坍塌防治措施及工业灾害防治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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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坍塌防治措施及工业灾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坍塌防治措施及工业灾害防治措施
为认真抓好建筑施工防坍塌事故的发生及建筑工业灾害防治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要求,制订以下防治措施,请相关单位认真抓紧落实执行。
建筑施工坍塌防治措施
一、基坑、边坡土方开挖
基坑、边坡土方在开挖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及现场作业环境及周边环境等条件制订开挖方案,对开挖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相关防护措施后才能施工。
(1)开挖时严格按照施工方法进行放坡及支撑,分层分段后退开挖。
(2)挖掘机在操作时要注意安全距离,开挖时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清理或找坡作业。
(3)开挖时专人对基坑位移进行测量,如有位移加大或异常情况马上停止开挖,将土回填,再采取相应措施。
(4)施工前在距离开挖线上方口大于1.5m外,沿周围先开挖300×400排水沟,排除地表水。
开挖后下方50cm内同样开挖一条排水沟,排至集水井沉淀后抽至地面排水沟,专职配备人员及时排除集水井内的水,保证在土体干燥状态下进行。
(5)在距离开挖后的基坑、边坡2m内不得堆置各类建筑材料。
(6)开挖后的基坑、边坡在边沿设立两道护身栏,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7)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8)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槽、坑,在雨后、解冻或复工前,应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有裂缝、鼓包、滑动等现象,应及时排除险情后方能施工。
(9)地下室施工时遇到雨水季节,为防止基坑浸泡水,施工时应利用基坑周边设置的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排除,基坑内的小集水坑由污水泵抽至周围的排水沟集水井内进行排除,基坑内的排水降水应连续进行,设专人负责,直至地下室顶板及外墙防水施工完毕,持续至基坑周围回填土之前。
二、临时建筑外侧围墙
(1)临时建筑及外墙围墙砌筑基础进行夯实或制作独立基础,确保基础稳定。
(2)临时建筑及外墙围墙周围作好排水措施。
(3)临时建筑及外墙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临建及围墙墙体上方堆放货物、杂物等。
(4)在围墙外侧张贴禁止人群停留、聚集等的警示标语。
(5)临时建筑及外墙围墙出现倾斜或裂缝,及时拉警戒线后禁止人员靠近并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重新砌筑。
三、模板、楼面作业
(1)模板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施工方案施工。
(2)模板支撑及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等材料。
(3)制作好的模板作业面严禁一次堆放过多材料,防止造成超载,严格控制堆放数量。
(4)在模板工作面上施工前,先确保支撑稳固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施工。
(5)混凝土楼面在浇筑过程中,派专人跟踪,对出现螺栓、扣件松动的地方及时进行拧紧,确保支撑体系稳固。
(6)浇筑完混凝土后的楼面应及时进行养护,模板及支撑拆除前必须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拆除要求后才能拆除,对有必要的悬挑构件,拆除后应及时进行回顶处理。
(7)楼面如堆放材料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需加固的进行加固。
四、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才能施工。
(2)搭设人员须持证上岗,身体须健康,无恐高症、心脏病,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材质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严重锈蚀、断裂、变形的材料严禁使用。
(5)操作人员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人对本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认识,并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6)脚手架搭设基础应牢固,基础四周作好排水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作业。
(7)脚手架搭设过程中的步距、立杆间距、水平杆、扫地杆、剪刀撑、斜撑、连墙杆等均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8)脚手架扣件连接必须确保连接牢固,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9)作业层及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10)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1)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过后应清除积雪及雨水,作好防滑措施。
(12)脚手架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拆除顺序及要求进行拆除。
(13)脚后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杆件的设置和连接扣件是否松动;连墙杆、支撑是否牢固;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作业层及脚手架是否超载等。
五、塔吊起重吊装等设备
(1)塔吊起重吊装安装必须由专业安装单位安装,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安装及拆除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才能施工。
(3)作业操作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施工,严禁未经验收擅自使用。
(5)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机起重参数作业,严禁超重施工及信号不明时起吊。
(6)定期对机械各个零配件进行检查,确保连接件、连接扣件无松动。
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7)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使用。
(8)当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雾、雨、雪天气时停止使用。
重新使用前,应全面进行检查确保无任何隐患后才能进行操作。
建筑工业灾害防治措施
一、严格审查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表。
二、认真开展安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包括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识别,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四、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边坡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超过一定规模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五、加强临时用电检查。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并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实施“TN-S”接零保护系统。
六、高处作业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井架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口上部应设安全防护棚。
阳台、楼板面层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七、机械使用: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防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八、脚手架
钢管扣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严禁打孔,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高空抛掷至地面。
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脚手架的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外脚手架属挑架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九、起重设备:
起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及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并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禁止使用。
起重机械装拆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多塔作业时,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论证审查合格后必须严格按方案实行。
十、物料提升机
物料堤升机在经有资质的单位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及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于验收合格后30天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禁止使用。
严禁使用吊葫芦、爬山虎等简易提升机。
十一、支模
支模架应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和水平支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
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拆除模板时,混凝土强度需达到设计要求,且应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十二、文明施工:
在城市规划区和人员密集区域,施工区域必须围挡,临街围挡必须采用彩色钢板或硬质金属板材,围挡必须坚固、整洁美观,高度不低于2.5m。
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大门及门头和企业标志。
确保施工场地的道路硬化,且应保持通畅,有排水措施。
城区内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内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施工现场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与作业区分开,严禁在在建建筑内兼做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材料应归类整齐堆放,且应设置相应标牌。
施工现场应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民工合法权益告知牌、宣传栏等。
施工现场防火应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设施。
施工现场应做到有医务室或有保健箱、有急救措施。
有爱民、便民措施。
十三、重大危险源控制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并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等。
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一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施工总包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
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方案、安全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并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