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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跨越方案.docx

吊车跨越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10-75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GB50233—2014;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13;

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5;

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6、《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4-2015;

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6-2015;

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5;

9、本工程设计说明与施工图纸;

10、跨越现场调查资料。

二、工程概况 

本方案线路由220千伏功然开关站利用单回终端塔向南出线,在架设至2km左右处跨过新鲁高速,之后继续向西南方向架设,在西边布拉北侧为躲避“自主创新与承接产业转移园区规划区”转向西在跨越304国道后转向东南并行304国道在其西侧架设,在金宝屯-朝鲁吐公路与304国道交汇处跨越铁路后,从西南方向进入北甘旗牵引站。

线路长度41.2km。

 

三、施工时间 

2015 年12月,计划施工日期为1天。

 

四、方案概要 

本次跨越高速公路的地质为砂地,主要的难度是无法塔设跨越架。

经过项目有关人员多次到现场勘察;同时,公司技术质量部及安全管理部的(本工程)主管工程师均多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和项目技术人员商定了方案的基本原则:

 

在高速公路两侧各放置一台吊车。

用吊车沟子进行挂滑车后进行导地线牵引展放。

 

派专人进行看护,并在距施工现场100米处设置“前方施工、请慢行”标牌。

 

五、施工准备

对于6#—7#塔的架线工作,作业前与高速公路主管单位联系好,经同意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线路方向小号侧高速公路两侧分别设置一辆25T的吊车,吊车设置好后,吊车吊臂高度在作业过程中距路面高度不小于15米,确保高速公路车辆安全通行。

六、设备材料 

吊车 25T 2台

钢丝绳 5分16米 5根  

钢绞线 70 800米 

滑车 5T 12个  

钢丝绳 7分 4根 

七、施工过程

1、吊车吊臂上施工人员一名,在吊臂下方的吊钩上悬挂一副滑车,通过牵引绳时作业人员带着牵引绳并放进滑车里面锁好,然后将吊臂固定在两边道路的中间位置进行导线展放工作,牵引过程中保持导线及牵引绳的牵引力,并与路面净距离保持在8米以上,以保证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

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对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有任何损坏,并保证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完好。

八、工程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机构

 

(2)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方案必须经过高速公路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前征求高速公路及有关部门意见,请示派员到现场检查监督。

2、施工人员要求技术熟练的人员组成,特别是现场施工组织指挥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要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明确各自施工任务并熟悉施工方案。

4、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协调指挥。

5、布置工作现场时,工作地段的两端1000米以外应派人警戒,发现汽车通过及时用对讲机通知作业人员,汽车通过时严禁施工。

6、布置好后应经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认真检查确认各部牢固可行后,方可进行放线工作。

7、跨越放线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监视越线架滑车是否牢固可靠,各牵引绳牵引过滑车时不得猛拉硬扯,尤其是导线连接器过滑车时跟要特别注意,过滑车要提前通报距离,并通知牵引机放慢速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对避免越线架倾倒事故发生。

8、施工中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9、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负责人。

10、施工现场所用到的起重机具、工器具和临时地锚应事先做好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其重要程度把安全系数提高20%—40%。

1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2、遇有浓雾、雨、雪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跨越作业。

13、工地运输 

使用车辆运输,不得超载,运送杆塔、线盘、缆盘等工具、材料,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14、导地线连接 

根据实际情况,导、地线接续采用液压连接,液压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施工工艺规程》(SDJ226—87)之规定,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液压压接工艺规程》DL/T5285的规定。

 

15、放紧线工作 

15.1. 放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前后信号必须明确畅通,采用旗语传递时,旗号必须统一,打旗人应站在前后通视的位置上,采用步话机联系时传话应清晰,并设专人守机,看守信号人员应由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工作负责人在信号不清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工作。

 

15.2. 线盘应放置平稳,并应有逆制装置,放线架应放平,高低适度固定牢固,并在与导线前进方向相反的方向打好拉线。

 

15.3. 看守线盘的工作应由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号传递必须灵敏,信号传递人员要精神集中,中间旗手要时刻注视放线盘处的信号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落旗或用步话机迅速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

 

15.4. 放线过程中,如线盘处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进行处理,人员要特别注意线盘吃力时被挤伤、碰伤,导地线有缺陷时,应做好标记待以后查明处理。

 

15.5. 放线滑车在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无关门保险者不得使用,引线绳的大小应根据线材规格选用,线头穿过放线滑车时,工作人员不得在垂直下方拉绳。

 

15.6. 交叉跨越紧线时,做好可靠的跨越措施并应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在跨越架、路口等处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

 

15.7. 放紧线前,指挥人应与牵引司机统一信号,并指派专人与司机配合照看信号,信号中断立即停止牵引。

 

15.8. 紧线前,应先检查杆塔基础的稳定情况,有拉线的电杆应调紧永久拉线,无拉线的杆塔,必要时加设临时拉绳,防止杆塔横担的损坏。

 

15.9. 在导地线松弛侧打好头线,开好头线坑马道,回填土必须夯实,地锚、马道应与拉线受力方向一致。

 

15.10. 卡线器必须与线材符合,连接点要紧固可靠,严防跑线,卡线器应进行检查并试验合格。

 

15.11. 头线坑距杆坑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挂线点高度的1.2倍,上端使用楔形线夹下端使用UT线夹连接,钢绞线截面不得小于50毫米。

 

15.12. 地横木的材质应合格,直径不得小于250毫米,长度不得小于1500毫米,头线坑深度不得小于2.5米,地锚套子应合格系在地横木中间并绑扎牢固。

 

15.13. 紧线前,应检查导地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或站在导线的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15.14. 紧线段各杆塔的部件和螺栓应齐全紧固。

  

15.15. 埋入地下、冰冻和临时绑扎的导地线是否已挖出和解开。

 

15.16. 导地线是否被障碍物卡住。

                                                                                 

15.17. 导地线在滑轮处是否掉槽和被卡住。

15.18. 交叉跨越处的安全措施是否妥当完备。

 

15.19. 放松或紧起的导地线被卡住时,应用工具或大绳处理不得用手直接推拉,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将身体避开处于安全位置。

 

15.20. 紧线段的跨越架、交通道路等处,以及压接管过滑轮处和各杆塔附近均应设专人护线。

 

15.21. 紧线段的信号联系始终保持畅通,指挥人在未取得信号点同意之前不得下令牵引,牵引时如信号中断应立即停止。

  

15.22. 不得在悬空的导地线下方停留。

15.23. 牵引的导地线即将离地时,不得摸跨。

15.24. 展放余线时,护线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和线弯的侧。

15.25. 在未取得指挥人同意之前,不得离开岗位。

 

15.26. 采用松线法安装耐线夹时,导地线尾线应锚固可靠,锚固工作应由技工担任。

 

15.27. 牵引前横担上作业人员应离开挂线点至安全处牵引应缓慢进行,当划印或连接完毕后,应立即离开挂线点。

 

15.28. 挂线后,应缓慢放松牵引绳,边松边注意永久拉线、头线、地锚、杆塔和横担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待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16.附件安装 

16.1. 附件安装前应按要求对导地线进行临时接地,指定点的临时接地线必须待全线附件安装结束后方可拆除。

 

16.2. 附件安装应使用适当的作业工具,作业工具和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须经试验合格,使用人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16.3. 提升导线用的起重工具应吊在横担指定的位置上,提升工具和绳套的规格应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裕度。

恢复地线时应特别注意地线滑脱伤人。

 

16.4. 起重工具吃紧受力后,应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线夹与瓷瓶连接完后,应再进行一次复查,确无问题后,方可松开起重工具,遇有交叉跨越时应加双层保护。

 

16.5. 遇有所跨越的线路需要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与调度值班员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该线路确已停电的命令后,分别在跨越地段两端按规程规定用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在指定地点挂好两组三项固定短路接地线,接地线要连接可靠,不得缠绕。

 

16.6. 出线作业应使用出线工具,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16.7. 断接引流前,应将引流两侧可靠接地或短接,防止感电触电。

 (三)施工技术措施 

(1).原材料及器材质量检验 

1.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2) 有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3) 对无检验资料的产品或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问的均应重新抽样,并经检验 合格,方准使用。

 

2. 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做检验:

1) 保管超过期限规定者;

2) 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3) 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2).放紧线工作 

1. 放线过程中,对展放的导线及避雷线应认真进行外观检查。

对于制造厂在线上没有的损伤或断头标志的地方,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2. 跨越电力线、通讯线、铁路、公路,必须有可靠的跨越施工措施。

 3. 放线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检查杆塔是否倾斜,拉线是否打好或有无缺件; 

2) 根据线轴上导地线的长度,档距中的交叉跨越物,现场地形及架线方向,恰当选择放线轴位置。

并尽量避免在交叉跨越档出现接头; 

3) 清除放线通道上可能损伤导、地线的障碍物; 

4) 根据具体情况在道口、交叉跨越等处合理布置护线人员;

5) 明确通信联络方式,并必须保证畅通; 

3. 放线滑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轮槽尺寸及所用材料应与导地线相适应,保证导地线通过时不受损伤;

2) 滑车的轮槽底部尺寸应与导地线直径相适应,轮槽底部尺寸不应小于导地线直径的15倍;

3)放线滑车要妥善保管,不得摔碰,使用前应检查,并确保其转动灵活。

 

4) 根据线路的具体情况,在悬挂点高差过大、上扬、连接管过滑轮以及垂直档距甚大处的放线滑车,应进行验算,必要时采用特殊结构。

 

4.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以下,且强度损失小于4%时采取修光处理。

 

5. 符合下列情况进行缠绕处理:

导线损伤超过修光标准,但损伤截面积不超过导电总截面的7%,强度损失小于5% 

6. 损伤超过7%、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股、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层线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应锯断重接。

 

7. 采用线股缠绕时,应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缠绕应紧密,导线损伤部分应位于缠绕两端头各3厘米之。

长度不得小于10厘米。

 

8. 钢丝断股应剧断重接。

 

9.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避雷线严禁在一个耐段连接。

 

10. 导地线被连接部分必须平整完好,不得有线股绕制不良,断股、缺股、折叠、锈蚀等缺陷,连接后管口附近产和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11. 液压施工是架空送电线路施工中的一项重要隐蔽工序,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方能进行操作。

操作时应有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在场进行监督。

 

12. 以高压油泵为动力,以相应钢模对导线及避雷线进行液压施工。

接续管及耐线夹为圆形,压后呈六角形。

 

13. 为了对每个工程都准确无误地进行液压施工,确保质量,在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备有并熟悉该工程经批准的施工手册(或技术措施)。

手册中至少应包括下列有关容:

 

14. 声母及避雷线的受压应平整完好,同时与管口距15m以应不存在必须处理的缺陷。

                                                                                        

15. 液压的导线及避雷线的端部在割线前应先将线掰直,并加防止松散的绑线,切割时应与轴线垂直。

 

16. 在钢芯铝绞线割断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17. 量尺画印的定位印记,画好后应立即复查,以确保正确无误。

 

18. 工程所进行的检验性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架线工程开工前应对该工程实际使用的导线、避雷线及相应的液压管,同配 套的钢模,按本规程规定的操作工艺制作检验性试件。

每种型式的试件不少于3根(允许接续管与耐线夹做成一根试件)。

试件的握着力均不应小于 导线及避雷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

 

如果发现有一根试件握着力未达到要求,应查明原因,改进后做加倍的度件 再试,直至全部合格。

 相邻不同的工程,所使用的导线、避雷线、接续管、耐线夹及钢模等完全 没有变动时,可以免做重复性验证试验。

但不同厂家及不同批的产品不在此例。

 

注:

(1)、GB1179-83规格导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是计算拉断力的95%; 

(2)、GB1179-74规格导线的保证计算拉断力等于计算拉断力。

 

19.   各种液压管压后对边距尺寸S的最大允许值为 S=0.866×(0.933D)+0.2 

式中D――管外径,mm。

 但三个对边距只允许有一个达到最大值,超过此规定时应更换钢模重压。

20.   液压后管子不应有肉眼即可看出的扭曲及弯曲现象,有明显弯曲时应 校直,校直后不应出现裂缝。

 

21. 各液压管施压后,应认真填写记录。

操作人员自检合格后,在管子指定 部位打上自忆的钢印。

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在记录表上签名。

 

22. 紧线完毕后,在一个档距,每根导地线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各类管或耐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2) 各类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3) 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23. 紧线施工前在每个耐段,导地线的力反向侧装设临时拉线:

 

24. 补强拉线采用不小于35平方米的钢绞线制作。

拉线一般应打在横担端部或避雷线悬挂点处,在角钢的绑扎处应垫以适当的方木,地锚与杆塔中心距离应大于拉线点的高度,拉线与杆塔之间的夹角最少不应小于45°; 

25. 补强拉线的松紧程度,应根据牵引时的水平力,随时调节;

26. 受地形限制采用导向滑车时,应与导线方向一致,其与杆塔中心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2倍。

 

27. 紧线开始前应指定专人全面检查落实以下各项容:

 

1) 导地线是否有磨伤、金钩、破股等缺陷,连接管是否能通过滑轮。

 

2) 导地线有否被树枝等障碍物挂住的可能,过道埋设的导地线是否均已挖出,冬季施工时应注意导地线是否结冰冻住。

 

3) 导地线是否脱离滑轮槽而被卡住。

 

4) 过交叉跨越物的措施是否可靠,并设专人监护。

 

28. 紧线工作应遵守下列原则:

1) 有避雷线时,应先将避雷线紧好; 

2) 导线垂直排列的线路,应从最上层导线开始依次进行。

 

3) 水平排列的线路,应先紧中线后紧两边线。

 

4) 开动牵引机具后,指挥人应随时注意导地线收紧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或传来停止讯号,应立即停止牵引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继续牵引。

 

5) 当导地线收紧至接近弛度要求时,应放慢牵引速度,并进行反复调整当各观测档弛度值均符合要求无变化时,即可在紧线耐杆塔上进行划印。

 

6) 划印是画出从导线挂线孔垂直向下至牵引绳交点的位置,先轻划一记号,然后用绑线绑牢并密切注视其是否串动。

 

7) 紧线作业应在白天进行,五级以上大风、雾、雨、雪等天气影响弛度观测时,应停止作业。

 

29. 弛度观测档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紧线段在五档以下时,靠近中间选择一档;

2) 紧线段在6-12档时,靠近两端各选一档;

3) 紧线段在12档以上时,靠近两端及中间各选一档;

4) 观测档宜选在档距较大、悬挂点高差较小、接近代表档距。

5) 观测弛度的实测温度应足以代表导地线周围的空气温度。

30. 耐段的长度大于300m时,过牵引长度宜为20厘米。

孤立档及耐长段小于200米时,过牵引长度不能超过10厘米。

 

31. 架线弛度应在挂线后随即进行检查,其误差不应大于+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不应大于50厘米,各相间误差不应大于20厘米。

九、具体要求及应急措施

1、现场具体相关要求

(1)施工方案必须经过项目部技术人员审查,与现场核对后,方可实施。

(2)施工人员要由技术熟练的人员组成,特别是现场施工组织指挥者,须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搭设及拆除跨越架全过程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要由安全、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明确各自施工任务并熟悉本施工方案;

(4)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听从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的协调指挥;

(5)搭设跨越架时,工作人员不准在越线架侧作业,并严禁在顶架上通过,在两架子之间严禁在铁轨上或铁轨的附近乱放影响通行的障碍物(包括木杆、工器具等);

(6)跨越架搭好后,应经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认真检查,确认各部牢固可行后,方可进行放线工作;

(7)跨越放线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监视越线架是否牢固可靠,各引绳牵引过架不得猛拉硬扯,尤其是导线联接器过架子时更要特别注意,过架子前要提前通报距离,并通知牵引机放慢速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对避免越线架倾倒事故发生;

(8)拆除跨越架时,应由上而下逐根进行,拆下的木杆应有人传递,严禁抛掷;

(9)施工中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职安全负责人;

(11)施工现场所用的起重机具、工器具和临时地锚均应事先做好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其重要程度应把安全系数提高20-40%;

(1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3)遇有浓雾、雨、雪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跨越作业。

2、现场应急措施

(1)成立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雷娜(经理)

副组长:

王文彬(副经理)

小组成员:

王志超(总工)

小组成员:

董树军(安全员)

小组成员:

强(质检员)

小组成员:

立春(技术员)

小组成员:

晁代勇(联络员)

小组成员:

中辉(现场负责人)

(2)施工过程中,严密监控,发现任何异常问题及时汇报,果断处理,。

(3)搭设跨越架,确保跨越架牢固,若发现跨越架倾斜,立即停工处理,架体搭设完毕后,专项检查,架体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封网前准备工作。

(4)施工过程中,如若发生人身意外,如高处摔跌或高处落物砸伤等,抢救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条款进行。

(5)施工过程中,如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跨越架安全的,需对跨越架进行补强,可能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停止作业,清理现场,确保铁路安全。

十、输变电施工组织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序 号 

作业容 

 不安全因素 (危险点)

 控 制 措 施

法规有关规定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作业现场情况核查的不全面、不准确

1.1  布置作业前,必须核对图纸,勘察现场,彻底查明可能向作业地点反送电的所有电源,并应断开其开关、刀闸。

1.2  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有关人员必须在施工前深入到现场绘制设备和相位图,对现场周围的带电部位、大型施工机械的行走路线和工作位置,以及对施工构成障碍的物体等核查清楚,以便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查明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措施。

2、作业任务不清

2.1  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该措施必须经单位主管部门 领导、局生技、安监有关部门及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认真学习。

2.2  班组长要在班前会上将人员的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细的交待。

2.3  对现场临时发生的作业,工作负责人应交待完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3、作业组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选派不当

3.1  选派的工作负责人必须是文件发布的有资格担任的人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并熟练的掌握所承担工作的检修项目和质量标准。

3.2  选派的工作班成员需能在工作负责人指导下安全、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4、行车中发生交通故造成人员伤害

4.1  工作负责人负有交通安全责任,需协助了望和控制车速。

4.2  乘车人员严禁在车上打闹,严禁将头部和手臂伸出车外。

4.3  运输的大件必须绳索封牢,注意防止随车装运的工器具挤、砸、碰伤乘车人员。

4.4  如乘货车时应设高栏,高栏应坚固完好并应绳索系好,行驶中禁止坐在后箱板上。

4.5  乘车人员不应和司机进行非必要的谈话。

4.6  严禁混装的工具、材料,必须分车运输。

4.7  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

行使中,严禁打手机、看传呼。

5、工作人员着装不符合规定

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工作班成员着装是否整齐,符合要求。

安全用具和劳保用品是否佩带齐全。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 

1、不按规定填

写、签发、送交办理工作票

1.1  在电气设备上和设备区工作,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或口头、命令。

 

1.2  按有关规程、制度、规定正确填写和签发工作票。

 1.3  按有关规程、制度、规定及时送交办理工作票。

安规电气35、36、37条 

2、未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班人员即进人现场 

2.1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办理许可工作手续后,方可带领工

作班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安规电 气59条 

3、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和次日复工前不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 

3.1工作负责人在接到工作许可的命令或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现场所做的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名,然后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

 

3.2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安规电气52条    

安规电气59条 

4.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现场

4.1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工作班成员着装是否整齐、符合要求。

安全用具和劳保用品是否佩带齐全。

 

4.2工作班人员列队并面向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工作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

 

安规电气54条

三 

实施作业

1、单人留在工作现场

1.1  除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外,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得单独留在作业现场。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参与作业,违反工作监护制度

 2.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只有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确无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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