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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东农〔2019〕102号

关于2019年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

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19年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精神,制订了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现下发给你们。

除限制性资金外,其余省级以上资金全部采取竞争性立项,希望各地接通知后对照项目申报指南,做好政策性宣传和解读工作,梳理并把关本地申请扶持项目,确保择优推荐,同时辅导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整理完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2019年8月15日前根据项目类别提交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待专家组评审并经县项目领导组通过后,另行通知批复。

附件:

1.如东县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2.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

3.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江苏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申报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日

 

抄送:

各镇(区)财政所(财政局),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农村

工作局)。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19年8月2日印发

附件1

如东县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项目

申报指南

为大力实施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全面升级,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

(一)申报对象

注册于如东境内并接受如东县农业部门监测的市级(含)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在本县建立原料基地及牵头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核心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通过直接投资、股份合作、订单生产、成立产业化联合体等方式,与本地农户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产业发展。

2.核心产品有注册商标,质量安全体系健全。

3.申报建设内容在同一地点,且建设区域界限清晰,建设内容易于辨别。

4.近三年无信用不良记录。

(三)扶持环节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装备投入,企业引进、改造及研发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等关键技术资金积累和设施装备,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支持引导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销售的冷链运输、智能装备及管理系统。

3.支持农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支持农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对总部注册地在如东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的,按苏政办发〔2018〕109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四)补助办法:

实行先建后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额的1/3,单个项目补助省级(含)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南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不超过50万元。

(五)建设期限:

2019年开工建设,建设期限原则上最迟不超过2020年6月底。

(六)申报提交材料:

1.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附件2);

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4.项目实施平面图:

(在公司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标注,并加盖公司公章),实施内容进行分项GPS定位;

5.与农户或合作社利益联结证明材料,如订单、农产品收购汇总表(包括收购品种、数量、收购额、收购地等);

6.2018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

7.质量体系和品牌建设:

质量安全体系或质量追溯体系相关证书和品牌建设证明材料;

8.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方案等材料。

二、农民合作社项目

(一)申报主体

1.列入2019年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并通过2018年度工商公示的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

2.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经济薄弱村或“三个全覆盖”试点村创办的综合社优先)。

(二)申报条件

合作社须有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有“三会”记录、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三)扶持环节

支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扶持服务型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扶持环节为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中的设施、设备投入和购置。

资金主要用于合作社发展必需的生产经营、加工设备购置和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购置以及主管部门开展的合作社规划化建设,培训、考察、提供统计及财务软件支持等。

(四)项目类别和补助标准

1.能力提升类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扶持项目实行先建后补,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额的1/2。

2.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省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自筹资金不做硬性要求,扶持项目实行先建后补。

省级财政实际补助资金根据申报评审结果研究确定。

(五)建设期限

2019年开工建设,原则上完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6月底。

(六)合作社需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2);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3.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4.2018年度合作社资产负债、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5.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6.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项目建设申报决定。

三、家庭农场项目

(一)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

获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有规范的财务收支记录、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优先扶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个全覆盖”试点镇现代农业园区内示范家庭农场。

(二)扶持内容和环节

扶持当年进行生产经营能力水平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家庭农场,省补资金重点用于:

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耕种、贮藏、植保、智能生产、烘干等机械设备,引进新品种新模式、实施生态种养循环发展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营销(促销),培育品牌商标等。

(三)补助标准

每个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省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国家级10万、省级8万,且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2。

(四)建设期限

2019年开工建设,原则上完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6月底。

(五)申报提交材料

1.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附件2);

2.实施方案(附件3);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需加盖村委、区镇农业(经)部门公章;

6.土地项目实施平面图(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及区位草图,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

四、绿色高效种植业项目

(一)申报对象

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个全覆盖”试点镇现代农业园区内,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设。

(二)扶持内容和环节

支持新建智能温室。

(三)建设要求

塑料智能温室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玻璃智能温室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塑料智能温室每亩投资不少于20万元,玻璃智能温室每亩投资不少于40万元(建设标准参照县出台的标准)。

(四)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塑料智能温室省级财政补助90元/平方米,玻璃智能温室省级财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五)建设期限及建设地点

2019年开工建设,原则上完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6月底。

申报建设内容在同一地点,界限明确。

(六)申报提交材料

1.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附件2);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3.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五、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项目

(一)申报主体

水产养殖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渔)场等。

(二)申报条件

1.养殖区域符合《如东县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2017-2030)》,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合同。

2.重点对工厂化鱼类养殖基地进行扶持。

基地规模:

温室面积≥10000平方米、循环水养殖,温室大棚采取钢架双层塑料薄膜保温,或采用彩钢瓦等材料覆盖。

3.养殖用水循环使用率80%以上,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加温和保温方法环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扶持内容和环节

主要对养殖设施建设进行扶持。

主要包括养殖温室大棚设施、养殖循环水处理系统和设施、养殖池生态防护涂层、增氧系统设备等。

实行先建后补,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提交材料

1.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附件2);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附件3);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4.项目实施区域平面图,四址进行GPS定位,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实施地用地情况说明、环保备案。

(五)建设期限

2019年开工建设,原则上完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6月底。

六、支持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一)申报主体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镇区人民政府,“三个全覆盖”试点镇现代农业园区及立项评审通过的田园综合体示范建设项目所在镇区人民政府。

(二)扶持内容和环节

重点支持各类园区及田园综合体项目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环路、旅游公共设施、蒸汽管道、景观提升、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土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管理配套等,更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补助办法

除国家、省财政资金有限制性要求外,实际补助资金根据申报评审结果确定。

(四)提交材料

1.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附件2);

2.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

(五)建设期限

2019年开工建设,完工日期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底。

七、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项目

(一)申报主体:

除已被评为省级示范村其他涉农行政村。

(二)支持环节:

开展“一村一品一店”提升行动,围绕村特色产业优势,支持 完善“一村”培育“一品”(特色产品),以“一品”做响“一店”(网店),以“一店”致富“一片”产业发展模式、提升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效率及基地建设、品牌创建等。

(三)创建要求:

参照“关于印发《全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创建方案》的通知(苏农信[2017]15号)”文件中的要求。

(四)补助办法:

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示范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奖补期限:

2019年度申报、完成建设内容并被省农业农村厅认定。

(六)申报提交材料

1.区镇申报项目推荐书(附件2);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附件3);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

4.《江苏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申报表》(附件5);

5.申报产业的种、养规模佐证材料(种植业主导产业田块分布情况,包括面积、坐落地址、四址定位等;养殖业主导产业情况包括养殖场地点、四址GPS定位、生猪出栏检疫证明等);

6.其他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等;

7.其他要求根据省农委另行通知执行。

八、其他

1.一个经营主体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

2.不同经营主体申报的建设内容不得在相同地点交叉重叠。

3.实际补助资金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研究确定。

4.申报材料的报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及高效设施项目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局机关6609,联系人:

冒留留,电话:

81996185;

农民合作社项目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局机关6609,联系人:

陈剑秋,电话:

81996185;

家庭农场项目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

康昊文,电话:

81962156;

水产养殖项目报至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局机关6408,联系人:

杨士杰,电话:

84515325;

园区类建设项目,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局机关6608,联系人:

黄新泉,电话:

81962156

 

附件2

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申报推荐书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苏财农【2019】37号)精神,我辖区内的XXXX(单位名称)所申报的拟投资XXX万元(其中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补助XXX万元)的XXXXXXXXX项目,经审核,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且符合申报要求,请予立项。

当地农业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财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日

当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

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支持方向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制

一、实施地点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镇)、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入)万元,其中: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

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省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三)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不做硬性填写要求)

实施

内容

小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

会议费

培训费

印刷费

水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费

合计

备注:

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按照实施意见文中明确的绩效目标填写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2

3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4

省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申报承诺书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项目)

项目申报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将按规定使用。

5.年内建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5

江苏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申报表

村名(公章)

村党组织书记姓名

联系电话

耕地面积(亩)

农业人口(人)

农业特色产业类型

特色产业种植面积(亩)

规模畜禽养殖种类

规模养殖出栏量(头/年)

农产品网店数量(个)

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万元/年)

知名品牌或地域品牌名称

农民人均年收入(万元)

新型经营主体

龙头企业(个)

农民合作社(个)

家庭农场(个)

“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创建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发展思路与措施(1000字左右):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县(市、区)主管部门意见:

市主管部门意见: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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