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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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
年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月日全国推进实施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部署,巩固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果,切实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总队、支队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大队辖区,决定在在年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提出的“要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总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要求和全国推进实施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将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作为改善公路通行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服务群众、规范执法、展现公安交警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拓展创建范围、深化创建工作措施,积极发动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评议创建工作,努力使创建路段成为通行秩序的示范路、事故预防的样板路、群众愿意走的放心路,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创建范围
省道高港段
三、创建标准
(一)通行秩序良好。
超速以上、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超车会车、逆行、无牌无证、遮挡号牌、货车、三轮汽车载人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降至以下。
(二)交通事故减少。
创建路段因“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导致的涉及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
不发生一次死亡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事故同比减少。
(三)执勤执法规范。
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执勤民警着装、语言、动作规范,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被当事人投诉和媒体曝光等问题,不发生因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导致的民警伤亡事故。
勤务针对性强,提高查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超车会车、货车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比例。
(四)应急反应迅速。
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卫生、气象等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医疗急救、抢险救援等单位建立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协作协调联动机制,遇有交通事故能够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清障、快速恢复交通,遇有雨雪、雾霾、冰冻恶劣天气能够及时预警、共同处置,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五)安全设施完善。
创建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合法、连续。
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和交叉路口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
(六)群众评议满意。
开展应急救助,接到车辆故障、突发疾病或恶劣天气受困等报警求助时,主动提供必要帮助。
群众对创建路段通行秩序、执法管理、便民服务满意率超过。
四、创建时间
年月至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
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广泛持久的开展宣传。
(二)大力创建阶段(月至月)。
落实创建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各地创建措施落实情况、创建工作进展。
(三)巩固创建成果阶段(月至月)。
查摆、整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创建成果。
(四)总结表扬阶段(月)。
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创建措施
(一)加强道路巡逻管控
.科学安排勤务。
将勤务与事故预防工作相结合,严管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
加强连续坡道、桥隧相连等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路段的巡逻,加强恶劣天气、交通流量高峰和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的管控。
.实行勤务责任制。
将辖区道路划分勤务责任路段,承包到执勤民警,定岗定责,责任落实到人。
.实行联勤联动。
与泰兴、江都实行联勤联动,通过错时巡逻、交叉巡逻、循环巡逻、递进巡逻等方式,增加巡逻班次和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开展网上巡查。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共享道路监控资源,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车流量集中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勤务考核。
定期检查考核勤务落实情况,每月进行勤务工作排名,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勤务落实。
(二)持续开展“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开展“降速”行动。
加强弯道、桥梁、涵洞等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管理,在道路两侧设置明显限速标志。
遇有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要按照法律规定降低车辆行驶速度限速值,通过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进行提示,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置提示牌、爆闪灯,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并通过警车带道、压速引领等措施引导车辆减速慢行。
.严查客车超员。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勤,视情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超员违法易发路段设立流动执勤点,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过境“四关”,坚决消除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整治货车违法装载。
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货车,凡超限运输的,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凡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一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对装载宽度超过米和具有可伸缩式车身结构的商品车运输车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汽车生产企业发货区所在区域、路段的管控力度,在重点厂区设置执法宣传点,督促物流企业严格遵守装载规定,不使用超宽商品车运输车违规运输。
对查处的商品车运输车有加长、加宽等非法改装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通报注册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时重点查验。
.严管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依托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时间,对于连续驾驶超过小时的,要强制停车休息。
要加强凌晨时至时、下午时至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通过警灯警示、巡逻喊话等措施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
对于有疲劳驾驶嫌疑的,要引导至不妨碍通行的地点强制驾驶人休息。
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凌晨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建议调整发车时间或客运班线。
督促客货运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落实强制休息制度,严格执行客货驾驶人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个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个小时的规定。
.严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根据交通流量规律和流向特点,加强货车集中通行时段的巡逻管控,通过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和巡逻喊话等方式,提醒货车驾驶人按车道行驶。
对于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的,要跟随拍摄并固定证据,并予以现场处罚教育。
.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四为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国统一行动日,通过警种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线联动、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等措施,形成集中整治声势。
在全国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每月针对违法停车、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提高违法处罚执行率。
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通过警务通,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力争将当天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处理完毕。
对异地驾驶人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转递到车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车主接受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要提高以上。
.坚持公路交通执法与源头管理相结合。
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两年以内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企业,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对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客运车辆、旅游客车的运输企业,要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依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隐患。
(三)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整治安全隐患。
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公路开展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排查,对创建公路缺乏指示标志、弯道坡道无提示标志、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的,要研究提出调整和增设方案,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国省道、县乡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以上。
.提高防护标准。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对坡道中央隔离护栏进行改造,建议推广使用水泥墩中央隔离墙,防范穿越中央隔离护栏交通事故。
.完善安全设施。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在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交叉口、周边环境复杂路段增设完善减速提示标志、减速垄和震动减速带等设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创建活动。
月日作为年度第一个集中行动日,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集中行动的各项活动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创建期间,持续不断开展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努力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设置标志标牌。
在创建公路入口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等标志,省道每公里设置一处固定宣传提示牌,在公路跨线桥悬挂宣传横幅,在公路路面刷写宣传提示语,在公路服务区摆放宣传展板,在执勤岗点发放宣传材料,并通过道路和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现行法律法规处罚规定。
.曝光交通违法。
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和公路交警队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通过公路电子显示屏,实时发布交通违法车辆号牌信息,提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
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走访创建公路,采访创建工作,曝光秩序混乱路段,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创建活动。
.开展执法现场教育。
对现场执法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现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驾驶人认清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当事人接受处理时,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提高宣传针对性。
组织民警深入创建路段沿线的村镇、社区、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
针对自驾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的问题,在交通广播、汽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俱乐部中宣传自驾车出行常识,教育驾驶人正确使用灯光,普及恶劣天气行车应急处置知识。
会同运输企业对专业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剖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进行恶劣天气和应急驾驶技能教育,提示驾驶注意事项。
.加强恶劣天气安全提示。
遇有雨雪、雾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通过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以及道路、车载电子显示屏,广泛介绍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警示驾驶人降低行驶速度,保持安全车距,安全谨慎驾驶。
.开展属地化在线服务宣传。
要结合“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对辖区客运企业驾驶人、旅游车辆及校车驾驶人建立宣传工作台账,并将车辆承包到民警进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手机短信、微博、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开展宣传服务。
(五)发动群众参与创建
.动员群众参与创建。
通过发放倡议书、建议书,动员通行示范创建路段的驾驶人、乘车人,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做通行秩序的维护者。
.发动群众监督创建。
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和“牵手平安行”活动,在创建路段沿线设置公告牌,公布创建工作举报电话,发动广大驾驶人对创建工作、通行秩序、执勤执法等工作进行监督,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立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依托、报警平台和微博受理群众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发动群众评议创建。
广泛公布创建路段、创建目标及创建标准,在创建路段沿线交警队、警务室、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立创建活动意见箱,向驾驶人发放征求意见单,在互联网设立投票窗口,通过短信、信函、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以人民满意为创建最高标准,接受群众评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薛荣明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