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050610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37.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docx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

 

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有限公司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管理标准

(试行)

 

主责部门

工程管理部

相关部门

预算合约部、总师室

执行日期

备注

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有限公司的市政建设工程管理职能,有效规范和监控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使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高品质目标,特编制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

1.质量管理与监控贯穿始终的原则;

2.自律与监控相结合的原则;

3.考核奖优与罚劣相结合的原则;

4.以质量为主、兼顾进度和安全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市政工程项目及相关土建项目,主要包括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及其相关附属构筑物工程,对其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质保维修等全程管理监控;

2.本标准为公司通用标准,质量控制管理除满足本标准外,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强制性标准、规范为基础和前提,及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规章、条例等。

3.本标准作为招标要求的一部分,是审查及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之一。

4.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现行规范。

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一、基础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二、钢筋砼结构(构件)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三、预应力砼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四、桥跨安装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五、桥梁钢结构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六、桥面及附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一、基础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一)主要检查内容

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1)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各类施工人员的上岗证;

2)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机械、设备的配备情况,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的贮存条件;

4)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定期检查情况;

5)交桩手续记录;

6)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制度执行情况;

7)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防护措施。

2.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检查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采用桩基类型、数量、单桩设计允许承载力、设计桩长、桩径、桩混凝土强度等级、桩顶标高、施工方法、试桩要求、桩位偏差要求、成桩检测要求等。

3.质保资料检查

1)对交桩点及常用测量加密点的定期复核记录;

2)桩基轴线及桩位放线定位及复测记录;

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明、复试报告;钢筋焊接的测试报告;

4)混凝土的配比报告、坍落度检查记录、强度报告及强度评定;

5)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

6)各道工序的自检、隐蔽验收记录;

7)单桩静载和受力测试报告;

8)设计变更、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等相关文件;

9)桩位竣工图。

4.现场灌注桩检查

1)成孔和清孔的方法和质量;

2)钢筋笼制作与安装质量;

3)水下混凝土浇灌方法和浮桩长度;

4)开挖后桩位偏差及破桩、锚固质量。

5.明挖基础及承台检查

1)基底平面位置、基底标高和基底地质情况;

2)模板制作与安装质量;

3)钢筋制作与安装质量;

4)混凝土浇筑与养护。

(二)检查要点

1.钻孔灌注桩

1)施工准备:

护筒顶端高程必须满足孔内水位设置高度的要求。

护筒中心应对准测量标定的桩位中心,并应采取措施保持护筒的垂直。

2)成孔

1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过程中不应产生位移和沉陷。

回转钻机顶部的起吊钢索、转盘中心和护筒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cm;

2钻孔灌注的钻头直径应等于桩的设计直径。

成孔直径必须达到设计桩径,成孔用钻头应有保径装置;

3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

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头提离孔底。

孔内应保持规定的水位,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复钻。

4钻孔施工中,泥浆比重宜按下表进行控制。

表1-1钻孔施工中泥浆控制指标

钻孔

方法

地层

情况

相对

密度

黏度

(s)

含砂率(℅)

胶体率(℅)

失水

(ml/min)

泥皮

(mm/0.5h)

静切力(pa)

正循环

1.1~1.3

一般地层16~22s,松散易坍地层

19~28s

≤4

≥95

≤25

≤2

1.0~2.5

冲击钻

砂黏土

≤1.3

≤4

≥95

≤20

≤3

3~5

大漂石

卵石层

≤1.4

岩石

≤1.2

反循环

1.05~1.15

≤4

≥95

≤20

≤3

1.0~2.5

旋挖

砂黏土

卵石层

1.3

≤4

≥95

≤20

≤3

1.0~2.5

3)清孔

1当孔深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即进行终孔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孔深、孔径和倾斜率,检查结果符合下表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清孔工作;

表1-2钻孔桩施工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备注

孔位偏差

单排桩50mm,群桩100mm

与设计桩位相比

钻孔倾斜度

<1%

直桩

孔径

不小于设计值

检孔器

孔深

不小于设计值

灌砂测锤

孔底沉碴

柱桩≤10cm,摩擦桩≤30cm

沉碴盒

 

2清孔应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清孔应在终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清孔应在下入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成后进行;

3清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清孔排渣时,必须保持孔内水位;不得用加深孔底深度代替清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前量测沉淀层的厚度应满足质量标准;清孔后的泥浆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1-3清孔后泥浆指标值

清孔后泥浆

指标

相对密度

黏度(s)

含砂率

≤1.1

17~20

<2%

4)灌注水下混凝土,其钢筋笼的制作、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笼可分段制作,主筋应采用焊接或套筒压接接头。

如采用焊接接头,则同一截面内钢筋接头数不得多于主筋总数的50%;如果用套筒压接接头,则同一截面内钢筋接头数不受限制;

2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都不得使钢筋笼产生变形;

3钢筋笼沉放不得碰撞孔壁,沉放过程中,要观察孔内水位变化,如下沉困难,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下沉;

4如需进行超声波检测时,在钢筋笼内应按规定埋设检测管,其材料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管的接头必须牢固不渗漏;

5严禁采用快硬型水泥;

6不同品种,不同标号和不同生产厂家的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能用于同一根桩内;

7混凝土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均匀性和坍落度。

测定次数,单桩混凝土量小25m3的,每根桩测定2次,灌注中前后各一次;大于25m3的,每根桩测定3次,前中后各一次。

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仍达不到要求时,则不得使用;

8混凝土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浇筑初凝土初凝时间;

9灌注水下混凝土严禁有夹层和松散层。

接桩前必须凿除多余部分,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

10每根灌注桩在现场应制作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不少于2组。

2.明挖基础及承台

1)施工准备

复核基坑中心线、方向、高程;审查施工单位开挖坡度和支护方案。

2)开挖

采用机械辅以人工开挖,完毕后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基底标高和垂直度。

严格控制超挖。

3)桩头处理

机械开挖时不得损伤桩头钢筋。

破完桩头后要求将桩头面凿平凿毛,同时对钻孔桩进行超声波检测。

4)底部垫层

无论设计是否要求,基坑开挖完成后,要求在绑扎钢筋前对基坑底部进行平整,铺垫≮10cm的素混凝土垫层。

垫层施工一定要平,控制在-10~+5mm之间,若平整度不够,支模以前要用砂浆找平模板底角。

5)钢筋绑扎

绑扎前需在混凝土垫层上弹出主筋布置线,然后按线安装。

要求钢筋在加工场下料制作好后,运至现场安装。

6)模板安装

1挑选模板要检查模板肋齐全、板眼一致,分堆码放,便于控制并用于同一部位,有利于控制组合钢模板拼缝的严密度和平整度。

2模板在安装前必须进行机械抛光,抛光后清理干净,用手摸完无黑迹。

抛光要做到抛出钢模板的本色,表面光洁、平整(平整度不大于1mm),且模板边角必须顺直、平整、洁净。

3脱模剂优先采用清洁新机油,涂刷时保证油层均匀(不要过厚)、不流淌、不漏涂。

4模板安装完毕后,检查一遍拉杆、螺栓是否紧固,模板拼缝及下口是否严密,浇注混凝土前应设置内外撑以保持模板的稳定性。

5为防止模板缝漏浆,在模板底角用水泥砂浆封堵,模板拼缝间加海绵条(粘海绵条一定要平直),严禁在没有对拉螺栓的部位用带眼的模板。

6在混凝土浇筑前,用空压机吹干净模板内灰尘,对于模板上所粘灰尘,用棉布擦干净。

7)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浇筑前将垫层清洗干净并采取防排水措施,据承台尺寸大小确定必要的降温防裂措施,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宜超过30℃。

2混凝土应分层进行浇筑,厚度不宜超过30cm或按下表执行。

表1-4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

捣实方法

配筋情况

浇筑层厚度(cm)

用插入式振动器

-

30

用附着式振动器

-

30

用表面振动器

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5

配筋较密时

15

 

3浇筑过程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时,其间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当不连续时,应按浇筑中断处理,同时应留置施工缝,并做好记录。

表1-5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

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不高于25℃

气温高于25℃

≤C30

210min

180min

>C30

180min

150min

3.

4.

5.

6.

7.

④混凝土采用混凝土罐车输送,吊斗或输送泵直接入模的浇筑方式,陆地承台混凝土浇筑第一层采用从中间到四周浇筑的顺序,第二层往上采用从四周向中间浇筑的顺序。

⑤如采用自高处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其自由高度不得超过2m;当倾落高度超过2m时,应通过串筒、溜槽或振动溜管等设施下落。

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对混凝土进行振捣并使其均匀密实,振捣方式宜插入式振捣器垂直振捣,其移动间距不宜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且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宜为50~100mm,与侧模应保持50~100mm的距离,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再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泛浆,防止过振漏振。

浇筑完成后,应及时修整、抹平混凝土裸露面。

8)混凝土养护

①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高于30℃时,应采取夏期施工措施。

②混凝土养护用水除不溶物、可溶物可不作要求外,其他质量要求应与拌和水一致。

③混凝土养护期间,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不宜超过65℃,混凝土内部温度与表面温度之差、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15℃,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

9)模板拆除

拆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方可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模板拆除应在养护期后进行。

拆模应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拆除时不可整片拆下。

模板、脚手管及扣件拆除完成后及时清理、分类码放整齐,退回周转库。

二、钢筋砼结构(构件)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一)主要检查内容

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1)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各类施工人员的上岗证;

2)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机械、设备的配备情况,必要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或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的贮存条件;

4)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定期鉴定情况;

5)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

6)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制度执行情况。

2.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检查

详细查看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各部位所需的钢筋规格、数量、位置、形状、连接形式,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及强度,粗细骨料的级配等要求。

3.质保资料检查

1)对交桩点及常用的测量加密点的定期复核记录;

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准用证;

3)钢筋焊接的测试报告;

4)混凝土的配合比报告、坍落度记录、强度测试报告及强度评定;

5)设计变更通知书、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

6)各道工序的自检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4.现场实物检查

1)检查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

2)模板、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是否有变形;

3)钢筋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间距、形状、连接质量、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

4)凝土构筑物(构件)拆模后的外观质量。

(二)检查要点

1.模板和支架

1)模板支撑必须牢固,不得有松动、跑模或下沉等现象;

2)模板应拼缝紧密,不得漏浆,模板内侧必须清洁;

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应涂隔离剂,清水墙面不得采用有色或污染混凝土表面的隔离剂;

4)拼装成整体大件模板或异形体模板,应竖立摆放,严禁叠堆;

5)固定在模板的预埋件或预留芯模,必须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6)胶囊芯模在使用前应进行充气检查,不得漏气,不得局部有变形凸面;

7)支架立杆必须安装在密实与稳定的地基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必要时可对地基进行加固;

8)拆除模板或支架时,严禁用猛敲或强扭等方法,应自上而下按模板或支架结构组合依次拆除,拆卸的模板与配件严禁自高空往下抛;

9)钢模板经使用后,必须进行表面清理和整修。

2.钢筋

1)一般规定

1钢筋的力学性能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采用进口钢筋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2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锈皮、油渍、油漆等污垢;

3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验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

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和妥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腐蚀、受潮变质的措施;

4重要结构中的主钢筋在代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做变更设计。

2)钢筋加工

1成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配制钢筋的级别、钢种、根数、形状、直径等;

2钢筋必须顺直,调直后表面伤痕及锈蚀不应使钢筋截面积减少;

3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对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Ⅱ、Ⅲ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调直后的钢筋,如发现擦伤的表面伤痕超过钢筋截面的5%,该段钢筋不得使用;

4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鳞落或断裂等现象。

3)钢筋连接

1钢筋直径在16mm以上或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中的主钢筋均应采用焊接接头;

2焊接之前必须清除钢筋、钢丝或钢板焊接部位的铁锈、水锈和油污等,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3钢筋采用闪光接触对焊之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焊工必须考试合格后上岗;

4钢筋接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同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截面积。

帮条长度,如用双面焊缝不应小于5d,如用单面焊缝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

5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对于I、Ⅱ、Ⅲ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对于Ⅳ级钢筋不得有烧伤。

低温对焊时,对于Ⅱ、Ⅲ、Ⅳ级钢筋均不得烧伤;

6电阻点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片的焊点处熔化金属应均匀,焊点无脱落、漏焊、裂纹、多孔性缺陷及明显的烧伤现象。

压入深度应满足规定。

对承重的焊骨架和焊接网片除进行外观检查外,还应作强度检验;

7刚焊完的钢筋在移动时,不得使钢筋受弯,也不能在地上碰撞,不得将刚焊完的接头与水接触;

8受力钢筋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只准有一个接头。

注:

同一截面是指30d(d为钢筋直径)区域内,且不得小于500mm;

9绑扎或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倍主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最大弯距处;

10绑扎用的铁丝要向里弯,不得伸向保护层内。

3.水泥混凝土构筑物(构件)

1)水泥

1水泥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同性质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水泥出厂应有质量合格证明,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均应做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凡受潮或储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必须作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骨料

1粗骨料必采用清洁、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

2配制高强度混凝土(C50~C80级)的细骨料宜使用级配良好的中砂,细度模数不小于2.6,含泥量应少于2%;粗骨料应使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碎石,骨料的抗压强度应比配制的混凝土强度高50%,含泥量小于1%,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5%,骨料的最大粒径宜小于25mm。

3)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符合规定性能及设计要求;

2混凝土最大水灰比不应大于0.65,当混凝土标号小于10号时,最大水灰比可不受限制;

3配制高强度混凝土必须使用高效减水剂;

4必须准确控制用水量,砂石中的含水量应仔细测定后,在用水量中扣除。

严禁在材料出机后再加水;

5拌制高强度混凝土必须使用强制式搅拌机;

6拌制混凝土时,必须严格按签发的混凝土级配通知单所规定的各类材料配比配料,不得随意变更;

7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化钠等氯盐。

4)混凝土浇筑

①大跨度的简支梁或支架落在不同刚性基底上的连续梁或悬臂梁,混凝土灌注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A、混凝土灌注需在最初灌注的混凝土初凝前灌注完毕;

B、对支架施加全部结构荷载,使其充分变形后卸载,随即灌混凝土;

C、在正负弯矩变换点附近分段,先灌注正弯矩区段。

②运输混凝土所走的跳板或车道,严禁搭在钢筋和模板上;

3搅拌好的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应及时进行浇筑并应检查其匀质性和坍落度。

当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后,应作废料处理;

4当采用高处倾落的浇筑方式时,其自由卸落高度不得超过2m,否则应采用滑槽、串筒、导管等设施下落。

倾落设计超过10m时,应设置减速装置。

在串筒或导管出料口下面,混凝土堆积高度不宜超过1m;

5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控制入模温度、降低内部与表层混凝土的温差或降低水化热等措施;预制构件不得设置施工缝;

6要根据工程要求对混凝土做抗压、抗折、抗冻或抗渗等试验。

试验取样应在混凝土浇筑点随机抽取。

取样频率:

每100拌,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组,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拌,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拌和厂(站)按此取样,运到后仍按此办法取样;

7混凝土构筑物(构件)不得有蜂窝、露筋等现象;如有硬伤、掉角等缺陷均应修补完好;

8凡昼夜的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

C和最低温度低于-3。

C时,应按冬季施工处理;

9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重力及其他可能的荷载时,方可拆除。

一般跨径≤3m的板、梁达到设计强度的50%,跨径>3m的板,梁达到设计强度的70%;

10

11

梁板组合结构,采用预制梁和浇板时,混凝土龄期差不宜超过3个月。

5)混凝土养护

1对于一般塑性混凝土浇筑,收浆完毕后应尽快预以覆盖和洒水养护;

2当气温低于5℃时,应覆盖保温,不得向混凝土面上洒水;

3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前,不得使其承受行人、运输工具、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等荷载。

4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2-1大体积混凝土湿润养护时间

水泥品种

养护时间(天)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14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低热微膨胀水泥、跨扎硅酸大坝水泥

21

在现场掺粉煤灰的水泥

 

三、预应力砼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一)主要检查内容

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1)预应力张拉人员上岗证;

2)施加预应力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及仪表的校验证明;

3)预应力筋的分类、堆放情况。

2.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检查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预应力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锚具的规格,质量、张拉力控制,后浇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等要求;

3.质保资料检查

1)预应力筋、锚夹具、金属波纹管的质量证明,复试报告(预应力筋测试包括物理力学性能的试验及弹性模量);

2)预应力张拉记录及伸长量计算;

3)孔道灌浆记录及灌浆试块报告;

4)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5)设计变更、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

6)各道工序的自检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4.现场实物检查

1)张拉力设备的规格、设置是否符合张拉要求;

2)锚夹具的规格、外观质量;

3)预应力筋的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布置位置;

4)预应力孔道的成形质量;

5)张拉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6)张拉操作情况。

(二)检查要点

1.一般规定

1)预应力筋和锚具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施加预应力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及仪表,应由专人使用,定期维护和校验。

长期不用者,使用前应全面进行校验。

当使用超过6个月或200次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检验:

1张拉时预应力筋连续断筋;

2千斤顶严重漏油;

3油压表指针不能回零点;

4千斤顶调换油压表;

5实测预应力筋的伸长值与计算相差过大。

3)测力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cm,油压表刻度分格不大于1Mpa,读数精度应在2%以内,油压表精度不得低于1.5级;实际使用时的压力不应小于满表读数的1/4,且不大于满表读数的3/4。

压力表标定必须连同张拉所用的千斤顶配套进行;

4)张拉现场的周围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加以阻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内。

梁的两端应设有完善的完全防护措施,在张拉预应力筋时千斤顶后面严禁有人,已张拉完毕未压浆的梁,亦应注意这一点;

5)冷拉或张拉预应力筋时,均应由专人负责指挥,严禁碰撞预应力筋。

在测量预应力筋的伸长及拧螺母时,应停止开动千斤顶或卷扬机;

6)千斤顶支腿必须与梁端的锚锭板接触稳固,位置正直对称,严禁多加垫铁;

7)张拉中应避免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粗钢筋的滑丝、断丝和断裂,发生滑丝、断丝和断裂应暂停张拉,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恢复张拉。

滑丝、断丝和断裂根数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

8)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张拉控制应力;

9)预应力筋张拉采用应力控制时,应以伸长值进行校核,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长值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控制在6%以内,否则应暂停张拉,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后,方可继续张拉。

2.预应力筋

1)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及油迹;

2)钢绞线表面不得带有降低钢绞线与混凝土粘结力的润滑剂、油渍等物质,允许有轻微的浮锈,但不得锈蚀成肉眼可见的麻坑;

3)钢筋、钢丝、钢绞线必须按不同钢号、规格整齐堆放。

在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进行物理力学性能的试验,同时必须测定其弹性模量;

4)预应力筋宜用砂轮锯或切割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5)预应力筋当采用闪光对焊时,配置在同一截面的受拉区钢筋,其焊接接头的截面积不得超过该截面预应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25%;

6)预应力筋端部墩头处热处理工作必须在冷拉前进行。

端部墩头(热处理)后外观应矫正,端面应与预应力筋轴线垂直,不得有烧伤、裂纹及缺损;

7)当采用应力下料的预应力筋束,其同束下料长度的相对差值应不大于L/1500,且不得大于5mm(L为预应力筋下料长度);

8)钢丝墩头后,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外观应矫正;端面应与钢丝轴线垂直,允许有宽度为1.0mm非贯通的裂纹。

钢丝墩头强度不得低于钢丝标准抗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