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炭购销合同1完整版.docx
《最新煤炭购销合同1完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煤炭购销合同1完整版.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煤炭购销合同1完整版
【荐】煤炭购销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
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
以下是精心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炭购销合同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
动力煤;
2、产地:
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1%
空干水分(mt)≤14%
空干基挥发份(var)≥35%
空干基灰分(ad)≤14%
4、数量:
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
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
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
中国港口
第二条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
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
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0.12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
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0.10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
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
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
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
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
(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
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10000——1XX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
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
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
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
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月日XX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2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
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
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10%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
先发1000吨以遵义南站过磅为准,四、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站。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总金额:
二、矿方定期定时对煤碳质量进行化验,确保质量合格。
三、矿方不负责运输,由需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四、购煤合同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开票,并加盖财务公章方可有效。
五、货物以散装行式,不进行规格包装。
六、矿方不得延期发货,如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与需方共同协商。
七、本销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灰份≤9.00%,硫份≤1.80%,挥发份≤37%,角质层(Y)≥26mm,粘接系数(G)≥90,水分≤10%,Rmax:
0.8%~0.9%,标准差≤0.20%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无
第四条随机的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
一票结算含运费,货到需方指定货场。
第六条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简单煤炭购销合同样本。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qnet.ar≥5000kcal/kg
2、挥发份:
vad22%—28%
3、全水份:
mt≤8%
4、含硫量:
鷖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鷄ad≤24%
7、粒度:
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
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
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
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合同范本《简单煤炭购销合同样本》。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
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right;">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right;">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right;">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right;">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Qnet.ar≥5000Kcal/Kg
2、挥发扮:
Vad22%一28%
3、全水份:
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24%
7、粒度:
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元/吨(按l票结算)。
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
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
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
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
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l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台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台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7
合同编号:
8919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货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以上。
2、挥发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金额
1、基价_______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2、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_______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_______元,另加税率_______%。
5、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_______万元或_______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2.1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
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kcal/kg以上,则超过200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
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
京唐港或塘沽港。
4.2交货方式:
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
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质量验收:
5.2.1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
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
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
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
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
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
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
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
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
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
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