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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心村的调研报告

关于空心村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空心村的调研报告

调研对象: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西孙第三队

调研内容:

1.空心村现状及形成原因

2.空心村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3.对空心村改造的建议

空心村,顾名思义,一个村庄,住户很少,但占用的土地很多。

我所调研的第三队占用宅基地总面积80亩,人均宅基地0.5亩

第三篇:

关于空心村的调研报告棠棣镇关于”空心村”的调研报告

棠棣镇地处**市域中部,北与烟店相连,西与木梓乡相望,南与巡店镇毗邻。

府河由北向南从我镇东边擦过,辖区内岗峦起伏,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耕地主要分在低丘岗地区,占75℅,府河冲击平原占25℅。

全市三条交通大动脉纵贯全境,区域小集镇星罗棋布,属**城郊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镇辖30个行政村,223个村民小组,7023户,30315人,国土面积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4911亩。

“空心村”现状:

全镇30个行政村有20个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空心自然湾,实际面积为1459300平方米。

其中宅基地面积为217805平方米,闲置宅基地面积为89847平方米,空闲基地面积为1241495平方米。

空心村占地户平均面积为1656平方米,空心村人平均工矿面积为326平方米。

据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市棠棣镇域镇区用地现状评价与潜力分析》2014年镇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9.45公顷,人均工矿用地面积为128.08平方米超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2014年确定的**市人均工矿用地的小于或者等于82平方米的规定。

二、空心村形成的原因

村庄规划严重滞后,大多数没有规划。

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随着农民经济的不断积累,从土坯房到原地改建砖木结构的房子,到后期改建楼房,大部分人然后再搬到路边相对集中的中心点居住,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对村庄宅基安排调整及房屋缺乏有效的统一规划,乱建现象比较突出。

全镇只有三个村请了专业的设计单位做了规划,如李园村规划提前,效果就比较明显。

建房管理严重不到位,村民”建新留旧”导致村庄扩大。

另起”炉灶”建设新房现象不断增加,但仍保留着老房、旧房房产、地产的所有权,道至村庄面积在扩大,加上部分干部文化水平低,没有长远眼光,缺乏政策水平,”一户一基”的制度成为空谈。

城镇化的步伐加快,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经济条件得到改善,在城市购置房长期居住,还有部分子弟就业转为城市居民,这些人往往生活条件改善后把老人接入城市生活,村中的房屋被长期闲置起来,还有部分农民为了子女读书租房居住,导致农村房屋有人管而无人住的局面。

三、”空心村”带来的问题

“空心村”的现象在我镇越来越普遍,一方面是”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的家庭伦理受到冲击;二方面是”脏乱差”的落后现象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三方面是大量的荒芜闲置土地,浪费了国家宝贵土地资源。

四、解决”空心村”问题的途径

解决”空心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问题。

村”两委”要牵头,组织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照料老人活动,发动村组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结对子,结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投入建立老人活动中心建设,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养”的目标,促进和谐农村和精神文明建设。

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留守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教育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

一是结合”春蕾计划”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关爱留守儿童争当爱心家长活动;二是经常开展帮扶活动;三是利用村图书室定期组织留守孩子开展活动,召集学生看书学习课外知识。

如李园村积极争取资金创办的”李园留守儿童之家”,棠棣镇组织的”搭桥圆梦”、棠棣镇在百花学校开展的”爱心小天使”活动都收到良好的效果。

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解决”脏乱差”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要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着手。

软件方面:

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教育农民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减少不良习气,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学习先进科学生产生活方式,建立文明卫生乡村公约,健全制度建设。

硬件方面: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空心村”的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变吃水、用电、交通等方面的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垃圾清运处置等问题。

解决闲置土地荒芜问题。

1、是深入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首先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改造”空心村”、建设新农村,是为他们生产生活提供方便的一项为民、惠民工程;其次让农民群众学习了解相关政策法律,认识到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明确”一户一基”是法律规定的,任何人都不得违背。

2、利用政策,争取国家项目支持。

当前国家对农民支持的项目很多,有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各项政策。

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现增加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建设用地,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2014我镇张陈村通过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项目,拆迁280栋房屋,增加耕地304.5亩,使张陈村民户平增加了0.31亩耕地,以政府为主导复垦的100.3亩面积,采取企业承包发展特色农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增加了村级积累,而且弥补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不足,是一件一举三得的好事。

因地制宜,鼓励多元开发的模式,引导农民自愿改造”空心村”自然湾。

当前,政府的财力是有限的,”增减挂钩”指标也是有限的,鼓励村种粮大户,企业老板在公平自愿的环境中合理改造”空心自然湾”,加快改造闲置土地荒芜面积,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提高闲置土地的使用率。

第四篇:

关于农村空心村的调研报告《人口地理学》论文

题目:

院系:

专业:

班级:

姓名:

关于农村空心村的调查资源与环境系地理教育10级江东净

2014年05月30日

关于农村空心村的调查

—以河北省保定市石佛镇东巷村为例

摘要: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关于农村空心化现象,研究对象是石佛镇东巷村,通过对该村近几十年的变化,做出一个对农村现状、原因、改造困境以及改造建议的系统报告。

关键词

空心化、宅基地、土地浪费

空心村,顾名思义,一个农村村庄,住的农民很少,占用的土地很多,大面积范围是浪费和空置状态。

宅基地,宅基地就是农民能够建房子的土地。

从法律上来说,宅基地应该是政府部门规划出来的,但实际上中国农村的宅基地都不是规划出来的。

而是历史以来农民自己占有的,谁占有谁拥有。

新中国成立以来,或者时间更早,中国农村逐步形成的村庄模式,所占有的土地数量在四亿亩左右,中国农民人均住宅面积为0.5亩。

这四亿亩村庄用地,用法律的话语叫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因为缺乏规划管理,一直是处于浪费和闲置多于利用的状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这些以农村宅基地的名义存在而浪费和闲置的土地状况需要得到改善。

中心村,中国大多数农村,都是有近十个左右的村小组组成,在这近十个村小组周围范围,有一些交通便利,或者靠工业和商业网点便利的地方。

农民处于交通或者商业便利的考虑,大多自发地在附近建了不少房子,自然地形成了一个中心村。

有些中心村是政府规划出来的,有些是自然形成的。

土地价值: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土地不可以买卖,只有政府才有权力征收,征收也就是实际上的买卖。

这种只有政府才有权力买卖土地的现象是一种垄断行为。

土地买卖的垄断,造成了土地的市场价格远远高于土地的实际价格。

有失地农民说,失去了土地,以后子孙后代吃什么?

按照这种观点来分析,凡是在中国没有种地的人只有被饿死的份了。

土地的价值是可以永久地生产粮食,就像母鸡会永久地孵化小鸡一样。

土地永久地生产粮食是需要不停地投资和劳动的,母鸡不停地孵化小鸡是需要不停喂养的。

一只母鸡能卖多少钱,是看它的肉质和下蛋功能;一亩土地能卖多少钱,是看它的年产量和地理位置。

如果单从土地的粮食生产功能来说,中国所有的土地价格都在每亩十万元以下。

因为中国土地的粮食产量收入每年最多都维持在一千元以下,而十万元的一年定期银行利息也要高于这一千元,这种银行利息

的收入,还可以避免了土地投资和劳动的(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辛苦。

比较偏远和质量稍差的土地,它的价值也就每亩地一万元左右,因为每亩地的出租收入就一百元,也就相当一万元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一、调研内容

1.空心村现状

河北省保定市石佛镇东巷村,村小组人数在180人,户数为40户,整个村小组所占宅基地面积是100亩土地。

户均宅基地为2.5亩,人均宅基地为0.5亩。

村小组内的老房子是没有规划的,一些近十年左右新建的房子的规划是:

一处宅基地的面积是0.36亩。

因为农民建房子都是利用自己的旧宅基地,旧宅基地有多大,按规划后新建的房子和院子所占的面积就多大。

宅基地严重超面积现象,一户多宅现象非常突出。

在这100亩面积的宅基地上,有30亩左右是建了房子或者修了院子的,院子的面积是根据自己的旧宅基地,能修多大尽量修多大;在40亩左右的荒宅基地上,村民根据历史以来谁占有谁拥有的土地,种了一些树木;另有25亩左右的土地,是常年长满荒草或者一些废弃的水池;还有5亩左右的土地,因为周围没有房子和树根,就自己加工成了耕地。

这100亩土地的利用比例基本上是,百分之三十的是房子和院子;百分之四十的是种树,百分之二十五的是闲置和浪费,百分之五的是农民自己开发成了耕地。

另外,还有一个常年闲置的小型水库,常年长满水草,所占面积有十几亩土地,这十几亩土地也有其他村小组的部分。

这十几亩水库面积没有在我测量的一百亩宅基地之内。

2.空心村形成的原因

有人分析,空心村形成的原因是很多农民离开了农村,到城市发展,而造成农村村庄土地的闲置和浪费。

其实,这种原因是有,但所占的成分非常少。

空心村形成的第一个主要原因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或者时间更早,农民在农村居住,从事农业生产。

因为是手工农业时代,很多农业作业是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的,如家家户户曾经需要的打小麦或晒稻子的麦场,每个打麦场占用土地将近一亩左右。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到来,联合收割机的使用,农村的那些麦场已经没有作用了。

村里一百亩的宅基地,这些曾经的麦场所占比例有30亩左右。

空心村形成的第二个主要原因

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

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集体又缺乏管理和规划。

农民的原则是能占就占,哪怕占有的土地常年闲置。

如果有新户要建房子,只能在自己老宅基地上建,老宅基地不够的农民,如果建房只能建在自己家的耕地上。

这也是中国农村很奇怪的一个现象,耕地里违法建了不少房子,而村庄里面很多闲置的旧宅基地。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制度,约束了农村宅基地的开发和流转利用。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这完全是一句空话。

宅基地的流转,是需要支付流转费用的。

但这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让集体内部的农民利用集体自己的闲置宅基地,而支付费用给那些长期霸占集体宅基地的农民。

建房农民不愿意,只好在自己家的耕地上建房。

如果让那些拥有大量旧宅基地的农民无偿交出旧宅基地给集体使用,这些农民又不愿意,因为几乎百分之八十的农户都是占用了大量的旧宅基地,集体凭什么让我一户农民上交闲置宅基地,而不是所有农民都上交自己的闲置宅基地。

这就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弊端,集体的土地,宁可闲置也不愿意让别的农民使用。

空心村形成的第三个主要原因

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

从法律上来分析,集体经济组织完全可以依照法

律,对农户没有使用的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回收,要么给新增加人口建房使用,要么加工成耕地分配给村民种地。

因为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没有进行宅基地规划,农民这近二十年来建房是东一座西一座,而中间确有很多空地。

这些在房子之间的小面积空地,集体回收上来也没有多大意义,很难加工成耕地,加工成耕地使用起来也不方便。

4.空心村改造的困境

空心村改造,全国各地有不少地方在实践。

但基本上都是以政府资金扶持的模式进行,因为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只有部分的空心村有机会改善或者改善成功。

而大部分的空心村根本没有获得改善的机会,或者改善进展很慢,效果不理想。

目前在网上可以搜索到的空心村改造成功案例,大多是政府出资改造空心村,树立的一些示范点。

这也是空心村改善的第一个困境,资金缺乏或者不足。

空心村改造,农民要搬迁,搬迁就需要新建房子。

虽然目前很多农民有经济实力建新房搬迁,但还是有部分农民没有能力建房搬迁。

空心村改造的第二个困境。

政府没有政策扶持,反而有政策约束,缺乏政府高层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视。

目前出现示范点的空心村改造,大多是地方政府的改造行为,而不是国家土地资源部门重视的结果。

同样以东巷村为例,政府对空心村改造没有任何指导和扶持。

反而约束中心村的成立,中心村的形成是可以大大降低空心村改造的成本。

这种以自发形式形成的中心村,目前因为政府的约束而难有进展。

政府约束的理由很简单,保护耕地需要,以保护耕地的理由,向建房农民收取高额建房费用。

很多建房农民望而却步。

空心村改造的第三个困境,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

面对国家土地的日益紧张,农民建房的迫切需要,空心村的土地严重浪费。

基层干部不做中心村规划,对建房农户的要求一推再推,对于空心村多数农民拥有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严重超现象视而不见。

村级干部不作为,当民间力量期望投资空心村改造时,因为空心村改造影响了村干部以保护耕地理由向建房农民收取高额费用的利益时,民间改造空心村的计划受到抵制和冷漠。

空心村改造的第四个困境,是法律和现实的冲突。

法律在农村来说,如同一张废纸。

多部法律强调,不允许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

而在空心村的农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违反了这些法律。

是按法律来收回这些宅基地,还是尊重现实,承认农民拥有这些宅基地的权利。

这种冲突需要寻找一个解决方案。

二、空心村改造建议

改造空心村的方案可以有很多种,但比较务实和切合实际的不多。

如果采用政府主导,用财政扶持的办法来改造空心村,是可以改造一部分具有示范点作用的空心村,数量非常有限,因为政府的财政是有限的。

如果政府用法律为依据,强制回收农村那些浪费和闲置的宅基地,也是一种方式,但会遭到农民的抵制和抗议,会影响社会稳定。

这在日益重视稳定的年代里也是不可行的。

如果政府尊重现实,认可农民对目前大面积宅基地拥有的权利。

那就必须修改相关法律,不仅从法律上认可农民的这种权利,还必须从法律上保障农民流转这些宅基地的权利,只有这些宅基地有流转机会,才会有民间资金介入,用市场经济的力量把这些土地给整合出来。

这种政策支持,完全可以在不影响十八亿亩耕地的原则下进行。

空心村改造政策支持,可以限定在十八亿亩耕地以外整合开发的闲置土地。

如果从法律上寻求政策支持的难度较大,可以在落实法律和尊重现实的两种原则基础上进行:

即适当补助,按法律规定回收闲置宅基地。

这个补助资金可以是政府投资,也可以是民间投资。

因为空心村闲置土地的市场价值,是有一定的投资潜力的。

从操作上来讲,民间投资的可行行更大。

因为基层政府干部的不作为和腐败行为,会制约这种模式的改造。

同样以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为例,民间曾经有投资空心村改造的意愿,但村干部说,国家对于空心村土地复垦每亩补助五百元。

这个五百元,远远低于国家对土地复垦所提供的资金支持。

还有一种可以算是不作为的改造方式,即国家放开粮食价格,很多农村闲置土地,农民自己会加工成耕地,因为种粮食的收入有一定的价值,农民复垦开发土地就会有意义和价值。

这种模式只是提醒,粮食价格的放开,可以激发农民种地的热情,激发农民对闲置浪费土地的重视。

但如果任其目前农村宅基地的混乱状况,农村会出现很多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总结:

应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支持与保护力度。

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条件下,要尽快实现农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目标,就必须得到法律的保障,特别是政府的有力支持与保护。

同时也要加强土地的监督检查,规范土地流转。

参考文献:

张善余:

《中国人口地理》,商务印书馆,1997

胡焕庸,张善余,《世界人口地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

彼得·柯刻斯《人口学》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刘彦随,《中国新农村建设地理论》,科学出版社,2014

龙花楼《中国乡村转型发展与土地利用》,科学出版社,2014

陈玉福,刘彦随,龙花楼,王介勇《中国乡村发展报告—农村空心化及其整治策略》,科学出版社

陆大道,樊杰,刘卫东《中国地域空间、功能及其发展》,中国人口出版社,

袁永熙主编《中国人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张路天《民族人口学》,中国人口出版社,1992

刘冬梅,冯之军《关于农民弃耕情况的调查》

谭善凯《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韩长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999

第五篇:

关于农村空心村的调研暑期社会实践报告题目

学校名称:

河北经贸大学

所属院系:

经济管理学院商务系学生姓名:

肖伟新

专业班级:

2014级网络工程1班联系电话:

187****8968

关于农村空心村的调查

摘要: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关于农村空心化现象,研究对象是石佛镇东巷村,通过对该村近几十年的变化,做出一个对农村现状、原因、改造困境以及改造建议的系统报告。

空心村,顾名思义,一个农村村庄,住的农民很少,占用的土地很多,大面积范围是浪费和空置状态。

宅基地是农民能够建房子的土地。

从法律上来说,宅基地应该是政府部门规划出来的,但实际上中国农村的宅基地都不是规划出来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或者时间更早,中国农村逐步形成的村庄模式,所占有的土地数量在四亿亩左右,中国农民人均住宅面积为0.5亩。

这四亿亩村庄用地,用法律的话语叫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因为缺乏规划管理,一直是处于浪费和闲置多于利用的状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这些以农村宅基地的名义存在而浪费和闲置的土地状况需要得到改善。

一、调研内容

1.空心村现状

村小组内的老房子是没有规划的,一些近十年左右新建的房子的规划是:

一处宅基地的面积是0.36亩。

因为农民建房子都是利用自己的旧宅基地,旧宅基地有多大,按规划后新建的房子和院子所占的面积就多大。

宅基地严重超面积现象,一户多宅现象非常突出。

在这100亩面积的宅基地上,有30亩左右是建了房子或者修了院子的,院子的面积是根据自己的旧宅基地,能修多大尽量修多大;在40亩左右的荒宅基地上,村民根据历史以来谁占有谁拥有的土地,种了一些树木;另有25亩左右的土地,是常年长满荒草或者一些废弃的水池;还有5亩左右的土地,因为周围没有房子和树根,就自己加工成了耕地。

这100亩土地的利用比例基本上是,百分之三十的是房子和院子;百分之四十的是种树,百分之二十五的是闲置和浪费,百分之五的是农民自己开发成了耕地。

另外,还有一个常年闲置的小型水库,常年长满水草,所占面积有十几亩土地,这十几亩土地也有其他村小组的部分。

这十几亩水库面积没有在我测量的一百亩宅基地之内。

2.空心村形成的原因

空心村形成的第一个主要原因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或者时间更早,农民在农村居住,从事农业生产。

因为是手工农业时代,很多农业作业是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的,如家家户户曾经需要的打小麦或晒稻子的麦场,每个打麦场占用土地将近一亩左右。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到来,联合收割机的使用,农村的那些麦场已经没有作用了。

村里一百亩的宅基地,这些曾经的麦场所占比例有30亩左右。

空心村形成的第二个主要原因

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

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集体又缺乏管理和规划。

农民的原则是能占就占,哪怕占有的土地常年闲置。

果有新户要建房子,只能在自己老宅基地上建,老宅基地不够的农民,如果建房只能建在自己家的耕地上。

这也是中国农村很奇怪的一个现象,耕地里违法建了不少房子,而村庄里面很多闲置的旧宅基地。

空心村形成的第三个主要原因

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

从法律上来分析,集体经济组织完全可以依照法律,对农户没有使用的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回收,要么给新增加人口建房使用,要么加工成耕地分配给村民种地。

因为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没有进行宅基地规划,农民这近二十年来建房是东一座西一座,而中间确有很多空地。

这些在房子之间的小面积空地,集体回收上来也没有多大意义,很难加工成耕地,加工成耕地使用起来也不方便。

4.空心村改造的困境

空心村改造,全国各地有不少地方在实践。

但基本上都是以政府资金扶持的模式进行,因为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只有部分的空心村有机会改善或者改善成功。

而大部分的空心村根本没有获得改善的机会,或者改善进展很慢,效果不理想。

目前在网上可以搜索到的空心村改造成功案例,大多是政府出资改造空心村,树立的一些示范点。

这也是空心村改善的第一个困境,资金缺乏或者不足。

空心村改造,农民要搬迁,搬迁就需要新建房子。

虽然目前很多农民有经济实力建新房搬迁,但还是有部分农民没有能力建房搬迁。

空心村改造的第二个困境。

政府没有政策扶持,反而有政策约束,缺乏政府高层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视。

目前出现示范点的空心村改造,大多是地方政府的改造行为,而不是国家土地资源部门重视的结果。

空心村改造的第三个困境,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

面对国家土地的日益紧张,农民建房的迫切需要,空心村的土地严重浪费。

基层干部不做中心村规划,对建房农户的要求一推再推,对于空心村多数农民拥有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严重超现象视而不见。

空心村改造的第四个困境,是法律和现实的冲突。

法律在农村来说,如同一张废纸。

多部法律强调,不允许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

而在空心村的农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违反了这些法律。

是按法律来收回这些宅基地,还是尊重现实,承认农民拥有这些宅基地的权利。

这种冲突需要寻找一个解决方案。

二、空心村改造建议

改造空心村的方案可以有很多种,但比较务实和切合实际的不多。

如果采用政府主导,用财政扶持的办法来改造空心村,是可以改造一部分具有示范点作用的空心村,数量非常有限,因为政府的财政是有限的。

如果政府用法律为依据,强制回收农村那些浪费和闲置的宅基地,也是一种方式,但会遭到农民的抵制和抗议,会影响社会稳定。

这在日益重视稳定的年代里也是不可行的。

如果政府尊重现实,认可农民对目前大面积宅基地拥有的权利。

那就必须修改相关法律,不仅从法律上认可农民的这种权利,还必须从法律上保障农民流转这些宅基地的权利,只有这些宅基地有流转机会,才会有民间资金介入,用市场经济的力量把这些土地给整合出来。

这种政策支持,完全可以在不影响十八亿亩耕地的原则下进行。

空心村改造政策支持,可以限定在十八亿亩耕地以外整合开发的闲置土地。

如果从法律上寻求政策支持的难度较大,可以在落实法律和尊重现实的两种原则基础上进行:

即适当补助,按法律规定回收闲置宅基地。

这个补助资金可以是政府投资,也可以是民间投资。

因为空心村闲置土地的市场价值,是有一定的投资潜力的。

从操作上来讲,民间投资的可行行更大。

因为基层政府干部的不作为和腐败行为,会制约这种模式的改造。

同样以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为例,民间曾经有投资空心村改造的意愿,但村干部说,国家对于空心村土地复垦每亩补助五百元。

这个五百元,远远低于国家对土地复垦所提供的资金支持。

还有一种可以算是不作为的改造方式,即国家放开粮食价格,很多农村闲置土地,农民自己会加工成耕地,因为种粮食的收入有一定的价值,农民复垦开发土地就会有意义和价值。

这种模式只是提醒,粮食价格的放开,可以激发农民种地的热情,激发农民对闲置浪费土地的重视。

但如果任其目前农村宅基地的混乱状况,农村会出现很多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总结:

应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支持与保护力度。

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条件下,要尽快实现农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目标,就必须得到法律的保障,特别是政府的有力支持与保护。

同时也要加强土地的监督检查,规范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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