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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怀宁县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明

(报批稿)

 

怀宁县高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一、上轮规划实施评价1

(一)上轮规划编制概况1

(二)主要指标执行情况1

(三)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2

(四)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3

(五)上轮规划实施经验4

二、规划编制工作过程6

(一)准备工作阶段6

(二)整理分析阶段6

(三)前期调查阶段7

(四)上下协调阶段7

(五)规划方案编制阶段7

三、规划基础数据说明8

(一)社会经济指标基数8

(二)规划基数转换8

(三)人口分析预测10

四、规划主要内容12

(一)规划目标确定12

(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5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7

(四)建设用地调控与安排19

(五)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0

(六)土地整治21

(七)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5

(八)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9

(九)村土地利用控制31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2

(一)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32

(二)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32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32

(四)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32

(五)完善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制度33

(六)建立规划实施评价体系33

六、规划的协调论证和公众参与情况34

(一)与相关规划的衔接34

(二)规划方案可行性论证35

(三)规划公众参与情况总结36

七、其它需说明的问题38

(一)关于规划图件38

(二)皖国土资【2011】209号文落实问题38

(三)关于规划成果38

一、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编制概况

《怀宁县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是根据皖土资发[1999]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编制的,并于2000年7月完成编制工作。

上轮规划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

规划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河镇土地详查数据为依据,以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采用指标控制和分区管制相结合的形式编制的。

(二)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

上轮规划确定高河镇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561.90公顷。

根据高河镇土地利用实际情况,2005年末全镇实有耕地面积为3749.54公顷,高于上轮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良好。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轮规划确定高河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044.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5.80%。

根据基本农田检查结果,2005年末高河镇实有基本农田2064.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

3、建设用地规模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高河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865.40公顷以内。

根据高河镇土地利用实际情况,2005年末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2274.94公顷,小于上轮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

表明高河镇在保障经济建设的同时,建设用地也得到了较好控制。

(三)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1、强化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开展了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并通过建立基本农田地块登记表、设立保护标志牌、与村(组)农户签订保护责任卡等措施,实现了基本农田的“定性、定量、定位”。

2、保障了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上轮规划是在强调耕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背景下编制的,相对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来说,建设用地指标偏紧,尤其是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与实际需求有较大的差异,但是高河镇通过合理引导建设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走内涵挖潜之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既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过快增长又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3、增进了全民规划用地意识

高河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首次解决了土地利用和管理有规划可依的问题。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依据规划审批土地,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建设用地不予批准,对违反土地规划用地和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行为严肃查处,保证了规划的强制性和严肃性。

通过疏堵结合,加上长期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逐步形成了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

(四)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中心村布局不够完善

上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对交通便捷度和农业生产耕作半径以及农民搬迁意愿等因素考虑不足,中心村布局不够合理。

同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配套措施缺乏,对农村用地管理力度不够,导致农民居住未向规划中心村集中,中心村建设进度缓慢,农民无序建房现象仍较普遍。

2、与其它规划不衔接

上轮规划编制时,有些部门没有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导致土地利用规划与行业用地需求衔接不充分。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与项目实际选址矛盾突出。

3、规划目标较为单一

上轮规划突出耕地保护目标,以耕地动态平衡为根本出发点,在保护耕地方面内容比较丰富,但对于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方面缺乏统筹,对于生态建设和土地整理方面考虑较少,规划目标较为单一。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整理缺乏依据,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也给项目实施带来难度,影响了规划实施的效果。

(五)上轮规划实施经验

1、规划修编要体现多目标结合的原则

本轮规划修编要克服上轮规划目标单一的缺陷,对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进行综合研究和评价。

要对全镇未来经济和人口发展形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认清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影响机理;要对区域土地资源尤其是农地资源的保护重点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保护中兼顾社会公平的原则;要对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影响机理进行深入研究,强化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将区域经济理论运用到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注重发挥区域之间的比较优势,加强区域土地利用中生态保护的经济补偿,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统一。

2、规划修编要充分发挥公众的参与作用

本轮规划修编要克服上轮规划公众参与不够的问题,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规划实施能够获得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在规划编制前,要进行最大范围的宣传,提高公众规划参与意识,广泛征集区域内公众的意见和要求;规划编制中,要认真考虑和吸纳公众关于规划的合理建议,并将规划成果及时反馈给公众,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调整;规划编制后,要通过规划公告,争取最大程度的民意支持,提高公众遵守规划的自觉性;规划实施中,要发动最大范围的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划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3、规划的实施要体现协调利益冲突的原则

本轮规划修编要克服上轮规划中对相关利益协调不够的问题,既要关注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要考虑规划相关利益人的基本要求。

如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施过程中,要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民集体的利益补偿有所考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要对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有所思考;再如,建设项目审查中,要对审查内容进行认真研究,项目给区域公众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有合理的协调机制来弥补或者消除等等。

通过各项制定和完善各项规划措施,为规划的实施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

4、提高规划的适应性,规划实施措施的选择要有弹性

本轮规划修编要克服上轮规划实施刚性太强的问题,规划目标要留有弹性空间,规划措施的执行要富有弹性,确保规划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如规划控制指标的安排上,可以适当考虑留有一定的调节指标;再如,对建设用地区域的划定上不一定要求完全定位,可以预留一定的弹性发展空间;土地用途管制措施要体现适度调节的思想,除考虑刚性较强的行政手段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进行调控。

通过不断提高规划的弹性,保证规划的适应性,保持规划的生命力。

 

二、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精神要求,怀宁县于2009年全面部署启动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高河镇以《怀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依据,在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控制下,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严格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各项任务,组织编制了《怀宁县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按照县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关于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高河镇成立了以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为组长,由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了以国土资源局分局为主的工作专班,确立了土地规划修编联络员,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征集有关资料和意见的函。

(二)整理分析阶段

根据规划修编工作需要,工作专班主要收集了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新农村规划、各行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土地利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着重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开展了各类用地预测分析。

(三)前期调查阶段

2010年4月初至2010年5月中旬,在怀宁县国土资源局的部署和指导下,高河镇开展了土地利用供需调查,综合各方面的用地需求,全面调查本轮规划期间土地布局调整变化情况,重点调查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变化情况,在1:

10000的标准分幅图上进行标绘,并列表统计各类面积,形成初步的土地利用布局方案,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供基础资料和规划依据。

(四)上下协调阶段

自2010年6月起,怀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乡镇规划图件上图工作,运用Arcgis软件,把高河镇供需调查所得的纸质草图转绘为电子图件,并采用计算机技术量算各类规划用途面积。

根据县级规划下达给高河镇的主要控制指标,核查规划图件上各类用地面积,适当地调整指标与规划图件,最终形成一套县级规划与乡镇规划相衔接、规划图件与规划数据相一致的初步成果。

(五)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按照县级规划分解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高河镇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土地利用现状,确定了规划期间全镇土地利用目标,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划分土地用途分区,落实县级规划任务,编制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稿。

三、规划基础数据说明

(一)社会经济指标基数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采用的社会经济数据均来自相关部门的统计年报和有关部门提供的专业资料,主要数据来源如下:

总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人口等数据,均来源于怀宁县历年统计年鉴。

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均来自怀宁县历年统计年鉴。

(二)规划基数转换

1、规划基数的确定

在2005年变更调查数据基础上进行了基数转换,得到规划基数。

具体方法是:

首先根据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51号文),对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了规划分类转换。

按照“用途管制、依法核定、衔接可行、综合平衡”和“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原则,确定2005年规划基数。

2、规划基数的转换

(1)农用地转换

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按照文件要求的规划分类体系进行归并,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2)建设用地转换

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按照文件要求的规划分类进行转换,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中,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区分,将附属于城镇、农村居民点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分别纳入城镇、农村居民点;其他独立工矿从空间上作解译判断,按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含义进行区分。

(3)其他土地转换

其他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沼泽地、沙地和裸地参照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分别纳入规划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3、规划基数的审定

规划基数经过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审查,报安庆市国土资源局认定。

表3-1高河镇2005年土地利用基数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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