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976709 上传时间:2023-08-03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30.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docx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

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试题库(《党章》问答题)

三、问答题

1、党章对党的根本宗旨是怎样完整、科学表述的?

答:

党章的总纲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这是党章对党的根本宗旨完整、科学的表述。

2、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3、党在新时期的政治路线是如何形成的?

答: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新时期党的政治路线。

4、党的群众路线是什么?

答: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5、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是什么?

答:

党的基本路线科学地规定了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的宏伟目标,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7、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什么?

答一: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答二: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这三个方面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8、党的纪律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从狭义上怎么理解党的纪律?

答:

狭义上的党的纪律专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

9、什么是党风?

答:

党风是党的作风的简称。

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在党的活动中一贯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

党的作风包括政治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等。

10、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优良的作风,请说出党的三大作风是什么?

答:

党的三大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11、党的建设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是什么?

答:

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党的建设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

12、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有何新要求?

答:

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13、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六条基本经验是什么?

答:

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这就是:

①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②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③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⑤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1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四个“着眼于”是什么?

答:

①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②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③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④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5、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有哪些新部署?

答:

①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④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⑤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16、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四项要求是什么?

答:

①科学理论武装;②具有世界眼光;③善于把握规律;④富有创新精神。

17、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如何确保党内民主的推进?

答:

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18、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断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1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

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20、党组与党委有何区别?

答:

党组与党委的主要区别是:

(1)党委是由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由派出它的党委决定,其成员由党委指定;

(2)党委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却不能;(3)党委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不能;(4)党委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而党组一般不能召开这些会议;(5)党委与同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而党组与同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

21、在哪些组织中设立党组?

答:

党章规定,在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它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

这些组织包括: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直属局和直属经济管理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国家机关的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地)、县(市)政府、人大、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22、党组成员怎样产生?

答:

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

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党组应在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组成员应在非党组织中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中指定。

因为他们了解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便于担负起在有关组织中坚持和实现党的领导的任务。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一般不宜吸收中层干部或其他党员参加。

23、党组与本单位的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怎样?

答:

党组与本单位的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或支部)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

这些单位的党的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或支部),直接受同级直属机关党委或同级党委领导。

但是各机关的党组,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应当大力支持,加强指导,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本单位的党组织,应当向本机关的党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主动争取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

24、党支部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

答:

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有些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条件具备了,就应及时进行民主选举。

25、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哪些委员?

答: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

最多不超过7人。

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

26、如何理解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的规定?

答:

党章规定: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所以这样规定,是由机关党组织所处的位置决定的。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不是独立的一级组织,而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或工作机构,在同级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这些机关的业务工作受部门行政负责人领导,重大问题由党组或党委(党委工作部门由部务会或相应机构)讨论决定,对同级党委和政府负责。

机关党组织主要起“协助”、“监督”作用。

27、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28、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答: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

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29、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党内选举中,包括选举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0、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另外,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选举中,候补委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1、什么是候选人?

答:

在党内选举中,所谓候选人是指选举时被确定为选举对象的人,候选人必须是有被选举权的人。

必须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32、什么是候选人初步人选?

答:

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名的基础上,提出的委员会或代表候选人意向性人选。

33、什么是候选人预备人选?

答:

候选人预备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由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委员会、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预备性人选。

34、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

党章规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只需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必上级党组织审批(书记、副书记、常委除外)。

因此,基层党的委员会(含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任期应从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之日算起。

35、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多长?

答:

党章规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36、什么是党的生活?

答:

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

党的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委会、党代表大会、党内选举、党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课、传达党内文件,以及其他党内各种活动等等,都是党的生活。

党的生活,就是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

37、党的组织生活有哪些形式?

答:

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38、怎样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答: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此,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落实组织。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允许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特别是党员在流动中要防止出现“无组织”的现象。

  加强教育。

通过教育,使每个党员懂得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党性,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重要途径,从而提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健全制度。

每个党组织都必须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注重效果。

支部委员会要经常对组织生活内容进行研究,不断改进组织生活的形式和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要坚持组织生活内容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防止把严肃的组织生活会变成传小道、议领导、发牢骚的场所。

  做好督查。

支部委员会对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不仅要精心策划,而且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加强督促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上级党组织要注意总结和推广组织生活的好经验。

39、什么是思想汇报?

答:

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

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

40、思想汇报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

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41、什么是“三会一课”?

答: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42、什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

答: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43、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中的四个服从是什么?

答: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44、什么是双重组织生活会?

答:

所谓双重组织生活会,就是指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常委(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45、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请简述什么是邓小平理论?

答:

邓小平理论是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创立者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的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46、“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由谁提出来的?

简述其内容。

答: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

“联系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的必然结论”,这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7、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48、申请入党的资格是什么?

答: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资格是:

“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这里提出了申请入党的四个条件,也是做一个党员最起码的条件。

49、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答: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50、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答:

1.培养联系人提出建议。

2.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和青年)。

4.党支部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5.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51、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的目的是什么?

答: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和现阶段党的任务;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学习、工作和生活,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集中培训,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一个重要方面。

5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1)入党介绍人应该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负责的汇报。

(2)要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

(3)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情况。

(5)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6)被介绍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他克服缺点,不断提高觉悟,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努力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53、预备党员是否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答:

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的活动,应当同正式党员一样,在评选过程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由于预备党员处在接受党组织考察的阶段,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资格,对他们当中表现很好,成绩优异的,可以进行表扬,并将事迹记录在案,作为讨论转正或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的依据,但不能命名为优秀党员。

54、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答: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

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

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内,预备党员虽然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55、一名正式党员可否同时做几名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答:

党章没有规定一名正式党员不能同时做几名同志的入党介绍人。

但是为了使介绍人能够真正担负起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的责任,一名党员不宜同时作几名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支部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在党员中进行具体分工,不应将几名积极分子同时交一人负责培养。

这样就避免了一名党员同时作为几名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56、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有什么不同?

答: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

在党龄计算上,预备党员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57、发展党员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答:

主要内容有:

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职务等基本情况;发展对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党组织对其培养考察的情况。

58、什么是党员管理?

答: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59、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60、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

⑴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⑵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⑶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⑷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61、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2、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有哪些?

答:

(1)“三会一课”;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3)“创先争优”活动;(4)党员目标管理;(5)党员联系户;(6)党员责任区;(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8)谈心活动。

63、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目的什么?

答:

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