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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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沈阳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确保完成国家、省给我市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保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构建和谐沈阳和创建生态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总体原则,以实施污染治理项目为主线,以政绩考核、信息公开为保障,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4)“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5)“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6)“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7)《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8)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沈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没变责任书

(9)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0)沈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3、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重点提出各项节能降耗措施之后的污染减排针对性工程对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2)同口径比较原则:

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

对不在统计口径内的面源等不纳入计划编制重点,着重强调同口径范围内数据的年际变化。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

污染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规划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将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作为核心,注重实效。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

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年度、地区、部门,将减排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

充分考虑各地市的实际,企业污染减排责任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

各项对策措施要具有可操作和可实施性。

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地市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互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

4、总量减排目标

(1)“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

到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6.8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0.54万吨。

其中,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得超过2.29万吨;烟粉尘排放8.98万吨。

(2)年度总量减排目标

2007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7.6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2.66万吨;烟粉尘排放8.95万吨。

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7.4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1.96万吨;烟粉尘排放8.95万吨。

2009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7.1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1.26万吨;烟粉尘排放8.95万吨。

二、现状分析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体情况

全市废水排放量,2005年为4.5亿吨,2006年为5.1亿吨,同比增加0.6亿吨,增加13.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05年为8.2万吨,2006年为7.92万吨,同比减少0.28万吨,减少3.4%。

全市煤炭消耗量,2005年为1233.2万吨,2006年为1357.7万吨,同比增加124.5万吨,增加10%;二氧化硫排放量,2005年为12.4万吨,2006年为13.05万吨,同比增加0.65万吨,增加5.2%。

具体情况见下表。

2005年和2006年沈阳市能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表

项目

2005年

2006年

2006年比2005年变化率(%)

重点调查企业个数(家)

748

1287

72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万吨)

45156.76

51117.09

13.2

其中:

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

5431.92

7247.98

33

非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

874.84

415.25

—52.5

生活及其他废水排放量

38850

43453.86

11.85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8.2

7.92

—3.4

其中:

重点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37

0.8

—41.6

非重点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0.19

0.06

—68.4

生活及其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6.6

7.07

7

全市煤炭消耗总量(万吨)

1233.2

1357.7

10

其中:

重点工业煤炭消耗量

554.4

961.3

73.4

其中:

火电行业煤炭消耗量

683.5

非重点工业煤炭消耗量

97.5

53.9

—44.7

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耗量

581.3

342.5

—41.1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12.4

13.05

5.2

其中:

重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3.92

6.43

2.51

其中:

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4.79

非重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0.7

0.41

—41.1

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

7.75

6.21

—20

全市烟尘排放总量(万吨)

9.17

9.24

0.8

其中:

重点工业烟尘排放量

4.42

5.74

29.9

其中:

火电行业烟尘排放量

4.18

非重点工业烟尘排放量

0.68

0.36

—47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4.07

3.14

—22.9

全市工业粉尘排放总量(万吨)

0.99

0.67

—32.3

其中:

重点工业粉尘排放量

0.86

0.65

—24.4

非重点工业粉尘排放量

0.13

0.02

—84.6

1、水污染物现状分析

沈阳市2005、2006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8.2万吨和7.92万吨,按照辽宁省政府与沈阳市政府签订的《沈阳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201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应在6.86万吨以内,我市需在2007-2010年四年间削减存量化学需氧量1.06万吨。

我市2006年重点调查企业比2005年增加了539家,口径扩大了72%。

由于重点调查统计口径的扩大,我市2006年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比2005年增加了33%,非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了52.5%。

同时由于我市仙女河二期和西部污水处理厂在2006年投产,我市重点工业和非重点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41.6%和68.4%。

由于我市2006年采用了城镇常住人口统计口径,人口由2005年的490万人上升到553.7万人,因此2006年我市生活及其他废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上升了11.85%和7%。

我市2006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废水排放量的15%,生活及其他废水排放量占全市的85%;2006年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市的28%,生活及其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的72%。

因此,我市“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控制重点应为生活及其他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大气污染物现状分析

沈阳市2005、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2.36万吨/年和13.05万吨/年。

按照辽宁省政府与沈阳市政府签订的《沈阳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应在10.54万吨以内,我市需在2007-2010年四年间削减存量二氧化硫2.51万吨。

我市2005年和2006年工业企业煤炭消耗量分别占全市的53%和75%,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的37.5%和52.4%;生活及其他煤炭(10吨以下锅炉及面源)消耗量占全市的47%和25%,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的62.5%和47.6%。

我市2006年火电行业(火电企业加上10吨以上供暖锅炉)煤炭消耗量占全市50.3%,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36.7%;而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耗量占全市的25%,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47.6%。

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市二氧化硫控制重点应为两个方面,一是加强火电行业脱硫设施建设,二是通过拆小并大、推行清洁能源,降低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耗量,从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情况

2005年和2006年主要行业工业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表

一、工业废水排放

行业类别

排放量(万吨)

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百分比(%)

05年

06年

05年

06年

通用设备制造业

908.15

664.77

16.72

9.74

医药制造业

882.25

1195.50

16.24

17.5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732.65

888.59

13.49

13.03

饮料制造业

348.02

557.71

6.41

8.18

食品制造业

319.33

495.84

5.88

7.2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92.36

666.40

5.38

9.77

造纸及纸制品业

197.46

30.62

3.64

0.45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2.10

275.44

1.88

4.04

纺织业

23.90

69.91

0.44

1.03

二、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

行业类别

排放量(吨)

占全市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百分比(%)

05年

06年

05年

06年

医药制造业

6874.44

9301.83

50.06

43.23

食品制造业

1834.84

4174.81

13.36

19.40

通用设备制造业

820.13

670.18

5.97

3.15

造纸及纸制品业

767.41

94.28

5.59

0.44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681.47

1958.64

4.96

9.10

饮料制造业

597.65

1392.44

4.35

6.47

农副食品加工业

254.15

597.49

1.85

2.78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36.43

589.19

1.72

2.74

纺织业

254.24

153.83

0.19

0.72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6年我市医药制造业无论是废水排放量还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都居全市行业之首,化学需氧量排放负荷占全市工业的43.23%;其次是食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等,化学需氧量排放负荷分别占全市工业的19.4%、9.1%和6.47%。

我市造纸及纸制品业经过2006年的大规模关停整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767.41吨降低到2006年94.28吨,化学需氧量排放负荷由2005年的5.59%下降到2006年的0.44%。

在上述行业中,都有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大的大型企业:

在医药制造业中,东北制药总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整个行业的89.3%;在食品制造业中,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整个行业的80.5%;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整个行业的51.6%;。

在饮料制造业中,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整个行业的47.1%。

因此,对上述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大的大型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可收到较为明显的减排效果。

2、大气污染物排放行业情况

我市重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43万吨/年(其中火电行业排放量为4.79万吨/年),占全市排放总量的49.3%;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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