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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2017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第1篇】2017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行动,严格按照《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认真组织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排查。

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局纪委制定并下发《南开环卫局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转发《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党委书记高祝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剖析》,积极组织全局各党支部开展对本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排查,并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措施、建立台账。

根据《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要求,全局各党支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

局纪委下发《南开环卫局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将局机关到基层单位所有有固定办公地点的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详细到具体房间和面积,并要求如有调整及时报纪委修改统计台账。

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督查。

局领导要求本次自查要本着厉行节约的作风,杜绝借整改之机挥霍浪费的行为。

坚决不搞变通、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确保上报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如发现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立即整改。

同时全面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猛敲警钟、引以为戒。

坚决杜绝错报、漏报、弄虚作假等现象。

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避组织检查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二、办公用房使用及整改情况

经统计,我局处级领导共7名,每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符合标准,未超过18平方米。

但科级领导办公用房由于房型设计因素,确实存在部分面积超标问题。

针对超标情况,我局立即责成局属各党支部对办公人员进行调整,以功能性科室为单位、以便于工作为原则,采取多人共用办公室的方式分配使用。

经过整改,我局全体科级领导49人,办公用房均在9平方米以下,符合标准,不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规定的行为。

经过清理排查整改,局机关以及下设8个基层事业单位,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均符合标准,不存在安置无人办公的桌椅应付检查、占有多处办公用房打“游击战”规避检查、明一“套”暗一“套”或设置暗门暗室对抗检查以及其他严重违反使用办公用房规定的等行为。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清理调整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房屋资源,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切实做好我局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建立真实、完整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超标使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6月初局纪委将依据本次统计台账对各基层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今后,局纪委还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对发现问题不予整改处理的,以各种手段变相超标用房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2篇】2017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了对办公用房的清查工作,现就我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我乡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县委《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乡委书记邓运周同志任组长、王丽强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全面清理。

按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人员编制数共60个,现有干部职工49人,其中:

在岗在编37人,借调6人,在岗不在编6人。

办公用房共有2栋,乡政府办公楼和综合业务办公大楼。

乡政府办公楼共有2层,建筑面积560平方米;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共有5层,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

三、自查整改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思想认识,并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进行了精确的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县相关文件规定的事项、内容,逐一对各办公室用房面积进行登记、清查。

经清查,我乡现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65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605平方米,服务用房面积45平方米,基本符合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标准的要求。

在办公用房自查清理过程中,我乡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以及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

乡综合业务办公楼于2013年建设完工,因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尚未及时完善,目前只有部分楼层正常使用,而乡政府办公楼办公使用面积较小,整改前干部职工分布不均,照成个别办公室5—6人挤在同一办公室办公室。

五、下一步措施

1.及时完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合理分配使用办公用房。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3篇】2017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

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

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

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

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7㎡,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318.86㎡。

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7㎡。

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

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第4篇】2017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6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要求,我乡于2017年2月开展了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查,并建立健全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长效管理机制。

现将2017年2月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动员,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为巩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成果,根据简机局〔2017〕8号文件要求,我乡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办发〔2014〕64号、发改投资〔2014〕2674号、简机局〔2017〕8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办公用房面积使用标准,统一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为自查自纠和长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我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长效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干玉昌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华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执建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办、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使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具体负责清理自查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清理,自查自纠

我乡严格按照中办发〔2014〕64号、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认真清理自查。

自查情况如下:

1、编制及内设机构情况:

新民乡政府共有编制40人(其中:

行政编制24人,机关工人3人,事业编制13人)。

现实有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7人,科级领导干部及下派干部10人。

内设党政办、综合办、综治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6个部门。

2、无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无一处多房现象;无离退休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3、新民乡办公大楼于2011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699.5平立米。

除党委会议室、综合档案室、财政所档案室、值班室、厕所、文印室等外,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均在规定范围之内。

特别是在本次办公用房自查中,由乡领导小组牵头,对科级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实地测量。

在办公用房使用中,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办公室统筹安排。

2人或3人以上合住一间办公室现象比较普遍,全部达到了正科级干部18平方米/人以下、副科级干部12平方米/人以下、科级以下干部9平方米/人以下要求。

4、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所属企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今后,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办公用房使用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建立完善乡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办公用房多占、出租、出借等现象发生。

【第5篇】2017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xx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督查的通知》(x党办发电〔2017〕20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

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

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

县统计局办公室6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20人,统计执法大队5人,普查中心3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科级以下27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统计局办公用房系原老财政局办公楼,位于县城解放路72号,办公大楼共三层,办公室用房共8间,公共用房共7间(其中包括卫生间、会议室、微机室、档案室、储物室等)。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自上次开展清理工作以来,我局一直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室用房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县统计局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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