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9907385 上传时间:2023-08-0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docx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

章程

 

指导老师:

-------

成员: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五章协会章程的修改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章附则

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章程

(2012年5月2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清华大学学生素食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学生自发组建的,接受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社团。

协会部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协会挂靠于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指导老师为蒋劲松教授,协会活动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指导。

第二条协会宗旨

提倡素食理念,关注个人身心健康,公共健康,动物权益,环境保护等;为素食爱好者提供更多的便利,构建一个沟通、交流、共同活动的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理解和参与到素食文化中来。

第三条协会主要任务

(一)展示和分享素食理念,让更多的人了解素食这种生活方式;

(二)提高对身心健康的关注,提高环保意识;

(三)致力于为有素食需求的同学、老师、工作人员提供更方便、更优化的生活,为之提供更多可能性。

第四条协会主要活动内容

(一)组建整理信息团队,收集素食与健康、环保、动物权益等之间的关系的信息。

通过对相关书籍、文献的阅读,相关公开课的学习,相关影视资料的观看,整理出简捷,易懂,有说服力的材料,通过微博,人人等网络平台与感兴趣的同学分享;并建立资料库,从种类上分为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从主题上分为医学、伦理学、环境科学。

供相关专业或有兴趣的同学参考。

(二)邀请营养学家,医学家,中医学者在清华大学举行讲座,沙龙,为在校生提供相关的学术平台,以及健康相关的信息,提高健康意识,以利于同学们更好的实现“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

(三)邀请伦理学家,如《动物解放》的作者彼得·辛格、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来校举办讲座,与同学们分享动物保护相关的理念,使大家严肃地思考人类应当如何对待非人动物的问题,以及人类应当如和与其他生物和环境相处。

(四)管理维护会员信息,组织会员感情建设,为会员结交朋友、交流感情提供服务平台。

组织会员见面会,通过协会微博、人人发起主题明确的线下聚会,为吃素、爱好吃素或对素食感兴趣的同学提供一个相互认识,相互分享的平台;

(五)鼓励由普通会员通过协会飞信群、QQ群,发起活动,以便集思广益,分享想法和信息;提供协会成员约伴活动的平台;

(六)组建团队考察清华内外的素食餐饮情况,包括校食堂、校内及学校周边超市及水果店、京城的素食餐厅;整理成文字以及图像甚至影像材料,与爱好素食的同学们分享;

(七)与校食堂、超市进行沟通,一是装饰素食窗口,方便吃素的同学辨识,并提高对素食没有了解的同学对素食的关注程度;二是将通过问卷等方式搜集的同学对食堂、超市的供餐、供货意见和建议进行交流,致力于方便和优化同学生活;

(八)与校内相关协会设联谊分享观念、想法和素食信息,以提倡对动物的关爱并对儒家文化、禅文化加深了解;

(九)与北大素协、农大素协、北工大素协等北京高校素协联谊,建立北京高校素食联盟,共同致力于素食健康、公平、环保等理念的传播,和素食者权益的争取;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第五条协会组织形式为会员大会监督下的核心会负责制。

第六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助理、各部部长组成协会核心会,核心会每周召开例会。

第七条会长由正式骨干会员选举产生,对协会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外代表整个协会。

会长职责包括:

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发布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审核确认协会重大财务事项,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听取批评、意见、建议并作出相应决策,任命常务副会长、会长助理及各部部长,组织召开正式骨干会员大会。

会长同时担任协会官方微博、人人总编辑,对微博、人人帐号的安全、法律责任负全责。

第七条常务副会长由会长任命,协助会长处理协会工作,管理、协调协会各部工作,召集并主持核心会每周例会。

在会长无法履行职责时,受会长委托代行会长职责。

第八条会长助理由会长任命,协助会长对外联系工作,受会长委托分担会长部分任务,并总管协会财务。

第九条协会各部部长由会长任命,在常务副会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常设部门有技术部、活动部、外宣部、大屏幕部、内联部。

在本章程第三条协会主要任务中,技术部承担

(一)项,活动部承担

(二)、(三)项,外宣部承担第(四)、(五)项,大屏幕部承担第(六)项,内联部承担第(七)项。

各部门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由部长召集,所有正式骨干会员及预备骨干会员不应无故缺席,因故缺席者,应向部长说明原因。

经核心会讨论通过,可临时设立大型活动筹备组及项目运作组。

第十条协会各部部长不可无故缺席核心会例会,若因故无法出席,应指定部门内的一名正式骨干会员或预备骨干会员出席,并在会后向部门传达核心会例会情况。

部长若连续三次无故不出席核心会例会,也不指定部门内的正式骨干会员或预备骨干会员出席例会者,部长职位自动解除,由会长任命一位正式骨干会员接任。

第十一条协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例会,由常务副会长召集并主持。

全体例会作为当周核心会例会和各部门例会的替代,出席的要求跟核心会例会和各部门例会的要求一致,且当周不必再重复召开核心会例会和各部门例会。

第十二条会长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最多连任两界。

会长任期结束或辞职前一个月内,应组织召开正式骨干会员大会,选举下任会长。

继任会长人选可由在任会长提名、核心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联名推荐或五名以上正式骨干会员联名推荐,经到会正式骨干会员投票,获得半数以上票数者当选。

若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未过半数,则得票排名前两名的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

若出现排名并列情况,现任会长可增加一票权重,决定晋级人选。

新会长在上任会长任期结束后正式就任。

第十三条常务副会长、会长助理、各部部长每届任期一年。

若常务副部长、会长助理、各部部长在任期结束前辞职,会长应在一周内任命新人选并通报全体会员。

若会长在任期结束前辞职,则由常务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新会长就任后,前任副会长、各部部长自动解职,但可受新会长重新任命。

第十四条五名以上正式骨干会员联名,可向会长提出质询案,会长须在一周内书面答复。

五分之一以上正式骨干会员联名,可向会长提出不信任案。

会长接到不信任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动辞职,或者召集正式骨干会员大会。

若不信任案经正式骨干会员大会半数以上通过,则会长自动解职,并由常务副会长主持大会,选举新会长。

第十五条正式骨干会员大会的投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

第三章会员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依据会员合作分工、活动经验、兴趣意愿,分为正式骨干会员、预备骨干会员和观察会员三大类。

正式骨干会员任期一年,观察会员不限期。

会员档案管理由内联部负责,协会各部发生正式骨干会员或预备骨干会员变动,应报内联部备案。

会员退会后,内联部应妥善保存其会员档案,以备日后查阅。

第十七条内联部应确保所有会员通讯联系方式及其它隐私信息安全,严防泄露。

非经会员授权,不得将会员个人信息透露给包括合作伙伴等在内的任何机构或个人。

第十八条凡清华大学在校学生,愿意履行观察会员基本义务,均可申请成为观察会员。

第十九条观察会员基本权利

(一)获取协会活动信息的主动推送,并自主选择是否参加;

(二)在名额有限的聚餐、观影、出游等活动中,享有仅次于正式骨干会员和预备骨干会员的优先权;

(三)旁听正式骨干会员大会,对大会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四)获得微博、人人相关知识、技巧培训的权利;

(五)自愿退会的权利。

第二十条观察会员基本义务

(一)向协会提供姓名、学号、手机号、电子邮箱、微博、人人地址等通讯联系方式;

(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关注协会微博、人人主页;

(三)在参加协会活动的过程中,遵守法律和活动秩序,听从组织者安排。

第二十一条凡清华大学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章程,愿意承担本章程第三条所列举的协会任务,或者希望借助协会的平台发起其它活动,都可以申请成为预备骨干会员。

第二十二条向内联部提交预备骨干会员申请前,应根据自身所希望在协会内承担的工作,主动联系从事该工作的部门的部长,作为骨干联系人。

骨干联系人应根据部门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录用为预备骨干会员。

若决定录用,则在申请上签字,交内联部备案后,申请正式生效。

预备骨干会员预备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应积极与骨干联系人沟通,熟悉协会工作流程和节奏。

第二十三条预备骨干会员基本权利

(一)拥有观察会员所有基本权利;

(二)在名额有限的聚餐、观影、出游等活动中,享有与正式骨干会员同等的优先权;

(三)若日后参与协会评优、评奖,预备期的工作量可以与转正后的工作量一起,等价地纳入评选指标中;

(四)参加协会内部培训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预备骨干会员基本义务

(一)参加骨干联系人所在部门例会,无故不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告知部长;

(二)遵守协会章程,促进协会团结,积极完成工作,维护协会声誉;

(三)按月向协会缴纳会费,每月一角人民币,由骨干联系人在例会上代收,并转交给会长助理;

(四)若在预备期内需要退出岗位,应当与部长协商,完成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预备骨干会员预备期满后,若预备期的表现得到骨干联系人认可,并且自身愿意继续承担协会工作,可向骨干联系人提交转正申请。

如果骨干联系人认可预备骨干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则在申请上签字,批准其转为正式骨干会员,并交内联部备案。

如果骨干联系人不认可预备骨干会员在预备期内的标线,则拒绝签字,预备骨干会员在预备期满后自动解职。

第二十六条预备骨干会员转正后,预备期的骨干联系人可安排其留任原职,或者在本部门为其安排其它岗位。

若与其他部门的部长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跨部门安排岗位,并报内联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正式骨干会员基本权利

(一)拥有观察会员的所有基本权利;

(二)在名额有限的聚餐、观影、出游等活动中,与预备骨干会员一道,享有最高优先权;

(三)参加协会内部培训的权利;

(四)参加正式骨干会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参与协会评优,并获得协会及其合作伙伴表彰的权利;

(六)表现突出的正式骨干会员,可获得进入协会合作企业实习、参与合作伙伴重大学术或科技开发课题的优先权。

第二十八条正式骨干会员基本义务

(一)参加部门例会,无故不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告知。

(二)遵守协会章程,促进协会团结,积极完成工作,维护协会声誉;

(三)不向会员收取会费;

(四)若在任期内需要退出岗位,包括因故临时退出岗位,应当与部长协商,完成工作交接或工作分摊。

第二十九条正式骨干会员如果连续三次不参加部门例会,也不向部长说明原因,则自动转为观察会员,其空缺岗位由部长安排替补。

第三十条正式骨干会员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引起其他会员不满,部门内三位正式骨干会员联名可对其发起不信任案,经该部门正式骨干会员表决半数通过,即自动转为观察会员,其空缺岗位由部长安排替补。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财务收入

(一)协会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财务预算,从主管部门获取经费支持;

(二)协会接受一切机构的合法赞助;

(三)协会从合作伙伴的学术、科研课题中获取课题经费支持;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财务支出

(一)协会的财务支出凭发票或者校内有效凭证向会长助理报销;

(二)协会的财务支出应奉行节俭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产商品或服务;

(三)正式骨干会员大会召开时,会长应提交并公布任期内协会的财务清单,待会长选举完成后,新会长应向大会提交一年任期内的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

(四)协会财务支出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章协会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协会章程的修改,可由任何两名正式骨干会员提出修改草案,报核心会表决,经核心会超过半数同意后,修改草案方能通过。

通过后的决议报指导教师、挂靠单位同意,最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即可生效。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协会自行解散,需要注销时,由核心会成员三人以上联名提出终止协议,经正式骨干会员大会表决,超过五分之四多数同意后,报指导教师和挂靠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批。

协会在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社团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协会注销时所有遗留财产,全部上缴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社团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颁布后立即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正式骨干会员大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信息与通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