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重庆工商大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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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重庆工商大学

第一章绪论

一、我国对外贸易概况

1、发展历程

1978年、2001年、2004年、2010年

2、存在的问题

1)对外贸易增长方式问题

2)贸易摩擦、贸易壁垒问题

3)人民币升值问题

3、重庆的外贸状况

二、课程介绍

1、具体的合同条款(国际贸易法规和惯例)

2、合同的磋商、订立和履行

3、其它贸易方式

第二章贸易术语

思考的问题:

1.由谁负责办理租船定舱的手续,谁支付运费

2.由谁负责办理保险手续,谁支付保险费

3.由谁负责办理出口(进口)报关的手续,谁支付费用

4.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

5.选用何种运输方式

贸易术语的作用和含义

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形成的,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节约费用开支等。

贸易术语(价格术语、价格条件)(TradeTerm)

1)简短英文缩写(如CIF、FOB、CFR)

eg.USD100PERCARTONCIFLONDON

2)规定了价格构成

3)规定了买卖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相关责任等。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1932)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Definition1941)

※FOBVessel的含义于2000通则的FOB含义相似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1、FOB

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1)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2)按FOB成交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

A.FOBLinerTerms(班轮条件)

FOB班轮条件是不是买方必须采用班轮运输方式

B.FOBUnderTackle(吊钩下交货)

C.FOBStowed(理舱费在内)

D.FOBTrimmed(平舱费在内)

※FOB变形只涉及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一般不改变风险划分的界限问题,仍以越过船舷为界。

第二,关于船货的衔接问题

案例

我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买方来电称租船较难,委托我方代租,由买方付费。

我方答应。

但到了装船期,我方无法租到合适的船,而买方又不愿更改装运港口,所以我方未能按期装船。

后买方因销售期结束便以我方未按时装船履约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我司应怎么办?

答:

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

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有无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为我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2.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

1)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2)按CIF成交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CIF属于“装运合同”

第二、CIF属于象征性交货

第三、保险问题(险别、保险金额)

※《Incoterms2000》规定,如无相反的明示协议,卖方只需按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投保。

最低保险金额应为合同规定的价格(CIF价格)加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

第四、装运问题(船级、航线、目的港)

第五、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

A.CIFLinerTerms(班轮条件)

B.CIFLanded(卸至岸上)

C.CIFExTackle(吊钩下交接)

D.CIFExShip’sHold(船底交接)

3.CFR

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

1)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2)按CFR成交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装船通知的重要性

第二、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

案例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了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

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了一整套结汇单据。

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舶在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

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

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案例分析:

我方的做法是错误的。

因为:

(1)我方已按信用证的规定如期装上直达班轮并提供了直达班轮提单,卖方义务已经履行;

(2)按CIF成交,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风险即转移。

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是否到达目的港,包括船公司路途擅自转船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而与卖方无关。

4.FCA

Freecarrier(…namedplace)货交承运人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5.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6.CPT

Carriag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付至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FCACIPCPT与FOBCIFCFR的区别

1.风险转移点不同:

FCACIPCPT的风险转移点是货交承运人,而FOBCIFCFR则是装运港越过船舷。

2.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

FCACIPCPT适合一切运输方式,而FOBCIFCFR仅适合海洋运输。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FCACIPCPT由承运人负责装卸,不存在象FOBCIFCFR的变形。

4.运输单据不同:

FCACIPCPT的运输单据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FOBCIFCFR的是海运提单。

案例:

我国苏州一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500元FOB上海,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

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船通知,为及时装船,我业务员于10月17日雇车将货物运往上海码头,不料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引起火灾,货物全部灭失。

※FCA、CIP、CPT和FOB、CIF、CFR相比,具有更多的好处:

1)可以提前转移风险

2)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

3)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

FCA、CIP、CPT比FOB、CIF、CFR更适合于内陆运输

Incoterms2010的主要特征

一、数量变化

从13个变为了11个,用新增的DAT(目的地交货)代替了原来DEQ,新增的DAP(指定地点交货)代替了原来的DAF、DES和DDU。

(划分标准:

是否从运输工具上卸载货物)

二、分类改变

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把11种贸易术语分为两类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条款

●合同的标的(名称、质量、数量、包装条款)

●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条款)

●货款的结算(价格、支付条款)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条款)

第三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

一、商品的名称

1、定义

2、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1)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2)针对商品实际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3)应当选用有利于节省费用和便于通关的名称

二、商品的质量

1、定义

2、商品品质的规定方法

1)以实物表示品质

A.看货买卖

B.凭样品买卖

Example:

Qualitybesameassamplesubmittedbytheselleron.

2)以文字说明表示品质

A.凭规格买卖

Example:

PlainSatinSilkWidthLengthWeight

55inch38/42ydsm

B.凭等级买卖

Example:

ChineseGreenTeaSpecialGradeArt.

Grade1Art.

Grade2Art.No.3553

某出口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规定的是三级红枣,但卖方交货时发现三级红枣缺货,卖方在没有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交货时用二级红枣代替三级红枣,并注明“二级红枣仍按三级计价”。

买方能否拒绝?

C.凭标准买卖

Example:

FemaleMinkOvercoatFullLet

ChineseStandardBodylength120×115cm

※:

农产品:

和凭牌名或商标买卖

Example:

MailingBrandTin

E.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

Example:

FulingVegetable

F.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3、品质条款规定的注意事项

1)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A.品质公差

B.品质机动幅度

2)要从实际出发,防止品质条件偏高或偏低

3)质量条款应明确、具体

4)根据商品的不同特性,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

凡是能有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案例:

我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公司签订出口某商品的合同。

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

但在成交前,我司曾向对方寄送样品,合同签订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不久,德方来电:

你方虽出具了商检局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品质却比样品低,要求货物降价。

并由德国某商检公司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

我方认为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只规定了凭规格交货,不同意减价。

而且认为,品质不可能差这么多,但由于我方留样已遗失,也无从证明。

第四章商品的数量

一、数量的计算

1、计量单位

2、重量的计算方法

1)按毛重计

Exp:

US$300permetricton,grossfornet

2)按净重计

净重=毛重–皮重

3)其他计算重量的方法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理论重量

法定重量和净净重

例题:

黄豆100公吨,价格为每公吨100美元,试问这是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计量和计价?

A、公量B、以毛作净C、净重D、净净重

※:

《公约》规定:

在国际货物合同中,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计算,按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二、常用的度量衡制度

1、公制

2、英制

3、美制

4、国际单位制

三、数量条款规定的注意事项

EXP:

大米1000MT

1、交货数量规定

《公约》规定:

卖方必须按合同数量条款的规定如数交付货物。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如果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少于约定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损失。

2、数量条款应明确具体,不要使用含糊笼统的字眼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

如果有“大约”、“约”或类似词语用于表明信用证的数量和单价时,可理解为交货数量、金额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如果没有“约量”规定,可理解为交货数量、金额有不超过5%的增减幅度。

但是,如果数量以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3、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规定溢短装条款

案例:

我国某公司与国外某农产品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小麦的交易。

国外开来L/C规定:

“数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250美元/公吨CIF悉尼,信用证金额为25万美元…”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卖方在装货时,多装了15公吨。

问:

银行是否会以单证不符而拒付?

为什么?

※《UCP600》规定:

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当信用证规定数量以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第五章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分类(流通过程中的作用)

1、运输包装

2、销售包装

二、包装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Mark,唛头)

2、指示性标志

3、警告性标志

三、中性包装和定牌

1、定牌生产:

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2、中性包装:

内外包装上均不注明生产产地、生产商或国别的包装。

中性包装分为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

四、包装条款的注意事项

1、考虑进口国的关税政策

2、包装条款的条文要求明确、具体

Example:

inwoodencasesof50kilosneteach

3、一般不使用只作原则性规定的包装条款

4、包装费一般包括在货价以内,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海洋运输

一、营运方式

(一)班轮运输

1、特点(4固定1负责)

2、班轮运费的计收

基本运费

附加费=基本运费×附加费率

班轮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

例题:

我方出口商品共100箱,每箱的体积为30×60×50cm,毛重为40千克。

查运费得知该货为9级,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HK$109,另加收燃油附加费33%,港口附加费5%,转船附加费15%。

试计算:

该批商品的运费是多少。

体积=30×60×50cm=90000cm3=

重量=40千克=公吨

因为>所以则其高,应选择尺码吨

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100×109×(1+33%+5%+15%)

(二)租船运输

二、装运条款

Shipment①duringMay2006②fromShanghaitoNewYork③allowingPartialShipmentandTransshipment.

(一)装运期

1、含义(和交货期相比较)

2、规定方法

1)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装运期限

※L/C规定装运期限为“before12thMay2001”,期限中是否包括5月12日这天?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UCP600》规定,不应使用“迅速”、“立即”等类似词语,如果使用,一般理解为开证后30天内起运。

3、注意事项

1)考虑货源和船源的实际情况

2)对装运期的规定一定要明确

3)期限不宜定得过死,一般以订明年度月份为准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1、规定方法

1)通常只规定一个装运港和一个目的港

2)大宗商品交易时,可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和目的港

3)选择港口的规定方法

2、注意事项

1)规定国外港口的注意事项

2)规定国内港口的注意事项

(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1、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

.:

shipmentduringMay/Julyinthreeequalmonthlylots

1)《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

2)《UCP600》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期内分批装运,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批装运,信用证对该批和以后货物均告失败,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

3)《UCP600》规定,运输单据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港、接受监管地、发运地不同,只要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2、转运(Transshipment)

1)定义:

指从装运港到目的港之间,货物从一船只转移至另一船只的行为。

2)《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规定,可准许转运。

三、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BillofLading)

1、性质和作用

1)货物收据

2)物权凭证

3)运输契约的证明

2.提单的分类

1)按签发提单时货物是否已装船

2)按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

3)按提单收货人抬头

4)按运输方式

5)其它种类提单

过期提单

倒签提单(承运人在提单上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

3、提单的签发

托运人填写托运单——承运人审查——装货——收到船方的收货单(大副收据M/R)——交费后船长凭收货单签发提单

4、提单的内容

(二)海运单(SeaWaybill)

1、不是物权凭证,不能流通转让

2、收货人不是凭海运单提货,而是凭到货通知提货

第二节其它运输方式

一、铁路运输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2、对港澳地区的货物运输

二、航空运输、公路、内河、管道运输

三、集装箱运输

1、规格

1)40英尺集装箱

2)20英尺集装箱(标准箱)

2、装箱方式

1)整箱货(FCL)---集装箱堆场(CY)

2)拼箱货(LCL)---集装箱货运站(CFS)

3、运费

由内陆运输费、堆场服务费、拼箱服务费、集装箱及其他设备使用费、海运运费等构成。

※海运运费:

以运费吨计收运费

以包箱费率计收运费

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

2、签发人不同

3、签发人对运输所付的责任范围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er

1、作用

1)以最安全、最迅速、最经济的方式组织运输

2)建立客户网和分支机构,控制运输过程

3)向企业提供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及金融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4)集中货物,降低成本

5)运输方式的创新和新运输路线的开发

2、业务范围

1)出口业务(选择运输路线、租船订舱、储存、出口结关、协助索赔等)

2)进口业务(报告货物动态、进口报关、仓储、分拨货物等)

3)作为无船承运人(NVOCC),承办多式联运业务,签发多式联运单据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海洋运输)保险

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范围

一、海上风险和损失

(一)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

2、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

(二)海上损失

1、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

a.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b.保险标的物丧失,已无法挽回

c.保险标的物已经失去了商业价值

d.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期限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

a.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

b.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

2)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同属于部分海损)

1)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

举例:

船舶触礁搁浅,船方为使船舶浮起决定抛掉一部分货物,货物被抛掉后,船舶重新航行。

四个构成条件:

第一,危险必须是真实的或不可避免的;

第二,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意识而且是合理的;

第三,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

第四,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由遭受损失方和其他有关利益方一起承担,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

2)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

3)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a.造成的原因不一样

b.责任的承担不一样

3、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sueandlabourcharges)

2)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

二、外来风险和损失

(一)一般外来风险和损失

(二)特殊外来风险和损失

案例

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①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

②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舱A客户的部分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

为使船舶继续航行,③船长请求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

船补好后继续航行,不料又遇恶劣气候,④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B客户货物严重受损,⑤放在甲板上的C客户的2000箱货物因没有采用集装箱装运全部被风浪卷入海底。

问:

以上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共同海损)

  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费用:

施救费)

  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推定全损)

  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实际全损)

第二节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

一、基本险别

1、平安险FPA(单独海损不赔)(针对海上风险、海上损失和费用)

2、水渍险WPA/WA(单独海损负责赔偿)

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针对海上风险、海上损失和费用)

3、一切险ALLRISKS

一切险=水渍险+一般附加险(针对海上风险、海上损失和费用,一般外来风险和损失)

二、附加险别

1、一般附加险

2、特殊附加险

案例

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布匹200包,投保了水渍险。

货运途中因为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60包布匹浸有水迹。

我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

三、保险责任的起讫

1、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款(W/WClause)

2、战争险属于水上险

※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

6个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A)

协会货物条款(B)

协会货物条款(C)

协会战争险条款

协会罢工险条款

恶意损害险条款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保险手续

1、出口保险手续(逐笔办理)

1)办理时间:

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

※保险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

2)所需文件:

商业发票、装箱单

3)填写投保单----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

2、进口保险手续(预约保单)

二、保险单证

1、保险单(InsurancePolicy)

2、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

3、联合凭证(CombinedCertificate)

4、批单(Endorsement)

三、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费的计收

1、保险金额=CIF(CIP)×(1+投保加成率)

※《2000通则》和《UCP600》规定,卖方有义务按CIF或CIP价格总值另加10%作为保险金额。

2、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例题

我方以50美元/袋CIFSingapore出口某商品1000袋。

货物出口前,我方向中保公司投保水渍险、串味险及淡水雨淋险,这三种险别的保险费率依次是%、%、%,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问:

该批货物的投保金额和保险费各是多少?

保险金额=CIF×110%=50×1000×110%=55000美元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55000×%+%+%)=美元

例题

我方出口货物3000件,对外报价为2美元/件CFR纽约。

为避免漏保,客户来证要求我方装船前按CIF总值代办投保手续。

查得该货的保险费率为%,问:

我方对该货投保时的保险金额和应缴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CIF=CFR÷[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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