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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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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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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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1)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
1.国旗国法是指()。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
“人
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O
B.不采用反致
3.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o
B.适用我国法律
4.()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冲突规范
5.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福果继承案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A.单边冲突规范
7.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
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间接反致
8.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9.《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
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
B.公共秩序保留
10.识别的对象是()。
A.客观事实
11.冲突规范由()组成。
C.范围系属
1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C.《法国民法典》
1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
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
1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学说法
15.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O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16.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
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o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17.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B.《永徽律》
18.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20.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范围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
1.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广义的反致包括()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3.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A.《继承法》
B.《票据法》
C.《宪法》
4.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
A.冲突规范
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5.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A.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
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
7.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A.法国
C.德国
8.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9.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o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10.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
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
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11.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13.准据法的特征包括()。
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
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14.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
“当事人规
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B.强制性
C.规范性
D,禁止性
16.实践中()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
B.美国
17.冲突规范种类有()。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8.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A.国籍
B.法院地
C.住所或居所
D.最密切联系地
19.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20.实践中()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B.奥地利
D.中国台湾地区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
1.1995年,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
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
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木《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
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
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参考答案:
这是一例反致的案例,日本法院根据木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中国法,但法院没有直接适用中国法中的实体规定而是适用了中国法中的冲突规范。
根据中国法中的冲突规范,本案又应当适用日本法,法院据此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对反致制度,国际社会褒贬不一,形成观点对立的赞成派与反对派。
2.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
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
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
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
但同时指出:
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
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
“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
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问: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这是一个反致的案例。
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木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
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
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
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效性。
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件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作地法皆可。
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
任务一
(2)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
1.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
是()。
A.涉外合同
2.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
A.本国法
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
“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这是()。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5.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
B.住所地法
6.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
是()。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7.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
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
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D.间接反致
8.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
之后乙再婚。
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
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
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
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C.先决问题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10.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B.《永徽律》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O
B.不采用反致
12.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A.《巴伐利亚法典》
13.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
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
14.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
C.《法律适用条例》
15.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16.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的形式出现的。
C.学说法
17.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B.适用我国法律
18.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间接反致
19.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
20.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侵权行为地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
1.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
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A.当事人提供
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C.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
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3.实践中()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
B.美国
4.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
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
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6.国际私法中的()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B.反致
C.法律规避
7.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8.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广义的反致包括()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10.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o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11.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12.实践中()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B.奥地利
D.中国台湾地区
13.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等方而的法律冲突。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而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14.准据法的特征包括()。
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
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15.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A.法国
C.德国
16.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7.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A.伊拉克
B.荷兰
C.中国
18.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19.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20.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
1.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
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
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
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参考答案:
1.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竟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2)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3)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
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
两种方法来解决:
(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2.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
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
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
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
但同时指出:
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
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
“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
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问: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这是一个反致的案例。
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
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
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
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效性。
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件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作地法皆可。
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
任务一(3)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
“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
B.多重
2.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D.19世纪
3.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B.特别认许制
4.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
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
起诉离婚。
该案适用()。
A.中国法律
5.《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6.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o
B.萨维尼
7.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
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A.单一制
8.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C.船旗国法
10.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o
C.具有中国国籍
11.我国将()作为法人属人法。
D.法人登记地
12.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A.收养成立地法
13.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A.刑法性法令说
14.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A.资木控制说
15.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16.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17.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A.船旗国法
18.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O
B.同一制
1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
C.同一制
20.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