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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1

第一章工程概况…………………………………………………2

第二章监理工程流程……………………………………………5

第三章质量控制…………………………………………………9

第四章进度控制………………………………………………26

第五章投资控制……………………………………………28

第六章HSE和文明施工监理……………………………………29

第七章协调与管理……………………………………………32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大榭区域)(第Ⅰ标段)

1.2、工程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环岛西路55号

1.3、工程内容: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工艺装置以及油品储运改扩建工程和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全厂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厂区照明、调度监控系统等。

新建工艺装置主要有220万吨/年催化裂解、产品精制、100万吨/年气体分馏、15万吨/年MTBE、60万吨/年裂解石脑油加氢、40万吨/年芳烃抽提、200万吨/年工业燃料油加氢改质装置、210万吨/年原料加氢处理、6万标立/时制氢、30万吨/年乙苯、28万吨/年苯乙烯、3万吨/年硫磺回收等装置及连续重整联合装置(包括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80000Nm3/hPSA装置及5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新建1座全厂中心控制室及配套的总图运输、油品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以上工程内容共分为两个标段,即标段Ⅰ、标段Ⅱ,我方仅承担标段Ⅰ的监理工作。

标段Ⅰ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储运工程(包括火炬、气柜)、公用工程、全厂系统、总图运输等(位于现厂区储罐区域)的桩基、土建、安装施工监理服务。

1.4、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13.9亿元人民币,其中设备购置费3.5亿元人民币。

1.5专业工程组成

1.5.1动设备总台数,总造价。

1.5.2设备的种类和特点

根据本项目的动设备安装工程实际情况写,种类可列表表示,应突出本工程安装的动设备特点,如需吊装的超大超重等超限设备、大型压缩机/透平机/风机/泵/冷冻机/起重机/脱水干燥机/空气分离设备/破碎粉磨设备等大型机组、某些装置中的特殊设备(如膨胀干燥机、结片机、脱水机或垂直/水平输送机等振动设备、膜分离设备、电梯等)、进口设备、需现场组装的设备等。

2、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质量监督部门:

宁波市质检站

主要施工单位:

浙江伊麦克斯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

3、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

3.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3.3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3.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6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3.7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3.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3.9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3.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3.1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3.12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90;

3.13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H3514-2001;

3.1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01;

3.15本项目监理规划;

3.16施工单位报审的本工程电气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第二章:

监理工作流程

1、动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2、动设备安装工序:

2.1.设备开箱检验、设备基础现场核实;

2.2.设备吊装、放线就位、找正找平、二次灌浆;

2.3.设备清洗、装配、调试;

2.4.机组内附属设施及管道安装;

2.5.同轴度找正/复查;

2.6.润滑油系统检查及水、电系统确认;

2.7.设备空负荷运转;

2.8.设备负荷试运转。

第三章:

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是从设备进场或开箱检验开始,到装置联动试车,按照监理工作的流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通过检查、测量、检验、试验获得的各项目标值均在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技术资料规定的要求之内,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为此,监理要重视安装方案审查、大型机组整体吊装、装配调试用的检测工器具和测量仪器的鉴定合格、监督安装前的技术交底和安装时技术人员现场负责、分阶段找正找平、共检设备调试检测、制造商到场指导、润滑系统的符合要求及试运转的旁站监理等工作。

因设备的种类较多,而且各自的安装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均有较大的不同,下面按照不同的设备分类论述。

1.1往复活塞式压缩机的质量控制

1.1.1开箱检验时应按下列项目检查,并作出记录:

(1)箱号、箱数以及包装情况;

(2)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

(3)装箱清单、配件及专用工具;

(4)设备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包括:

设备出厂合格证明书、重要零部件质量检验证明、平面布置和安装尺寸图、总装配图、易损零部件图、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机器试运转记录等。

(5)设备有无缺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等。

(6)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1.1.2开箱检验合格后,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办理交接手续,将设备交于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妥善保管。

1.1.3设备基础的验收与交安应检查下列内容:

(1)基础纵、横坐标位置,不同平面的标高;

(2)平面的水平度,立面的垂直度,基础外形尺寸;

(3)预埋地脚螺栓顶标高,中心距;

(4)预留地脚螺栓孔的中心距,深度,孔壁铅垂度;

(5)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见《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附表1

1.1.4基础验收合格,在设备安装就位前,基础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已清除干净。

(2)放置垫铁部位的表面已凿平,混凝土强度已大于设计强度的75%。

(3)按施工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或边缘线及标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

安装基准线与基础实际轴线或与厂房墙(柱)的实际轴线、边缘线的距离,其允许偏差为±20mm。

1.1.5压缩机就位后,借助垫铁对机组进行找正调平,其平面位置及标高对安装基准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6231—98第3.0.4条表3.0.4的规定。

1.1.6地脚螺栓一次灌浆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的情况作隐蔽前的检查,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于15mm,底端不应碰孔底。

合格后方可用强度比基础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的细碎石混凝土灌浆。

灌浆时应捣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歪斜。

1.1.7地脚螺栓灌浆后必须养护至强度大于设计强度的75%时,才能进行设备的精细找平、找正和拧紧地脚螺栓,往复式压缩机的纵向和横向水平允许偏差,对较小型且整体出厂、安装的压缩机而言应不大于0.20/1000;对较大型、解体出厂的压缩机而言应不大于0.05/1000。

测量位置:

立式压缩机应拆去气缸盖,在气缸顶平面上测量,卧式压缩机应在轴承孔,滑道、主轴外露部分等处测量。

1.1.8垫铁二次灌浆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垫铁的设置、紧固等情况作一次隐蔽前的全面检查,其情况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第四章第二节的要求。

合格后方可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二次灌浆。

1.1.9基础与设备之间的二次灌浆,宜采用细碎石混凝土,其强度应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灌浆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1.1.10对整体出厂的压缩机是否需要解体清洗应听取制造厂的意见。

对解体出厂的压缩机则应对零部件进行清洗、装配。

清洗的方法和洗涤剂的选择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第五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1.1.11机身油箱应在规定的油位进行煤油渗漏试验,气缸冷却水夹套应进行水压试验。

1.1.12曲轴和轴承的油路应清洁畅通,曲轴的堵油螺塞和平衡块的锁紧装置应紧固。

1.1.13轴瓦钢壳与轴承合金层粘合应牢固,并应无脱壳和哑音现象,轴瓦背面与轴瓦座应紧密贴合,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70%。

1.1.14对开式厚壁轴瓦的下瓦与轴颈的接触弧面夹角不应小于900,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该接触弧面面积的70%;四开式轴瓦的下瓦和侧瓦与轴颈的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每块瓦面积的70%。

1.1.15薄壁瓦的瓦背与瓦座应紧密贴合;当轴瓦外圆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时,其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瓦背的85%,当轴瓦外圆直径大于200mm时,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瓦背面积的70%,且接触应均匀;薄壁瓦的组装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瓦面的合金层不宜刮研。

当需刮研时,应修刮轴瓦座的内表面。

1.1.16轴瓦与主轴颈之间的径向和轴向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4.1.17曲轴安装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并应在曲轴每转900的位置上,用水平仪在主轴颈上测量;曲轴轴线对滑道轴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

1.1.18检查各曲柄之间上下左右四个位置的距离,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其偏差不应大于行程的0.10/1000。

1.1.19卧式气缸轴线对滑道轴线的同轴度宜用拉钢丝法进行找正,其允许偏差应符合《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SH3514—2001第14.2.12条的规定。

其倾斜方向应与滑道倾斜方向一致,在调整气缸轴线时,不得在气缸端面加放垫片。

1.1.20连杆大头瓦与曲柄轴颈、连杆小头瓦(套)与十字头销的接触面面积,均不应小于轴瓦面积的70%。

薄壁的连杆大头瓦不宜研刮。

轴瓦与轴颈(销)的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连杆螺栓和螺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预紧力均匀拧紧和锁牢。

1.1.21十字头滑板与滑道的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滑板面积的60%,相互之间的间隙在行程的各位置上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多气缸压缩机在组装十字头时,应按制造厂所作的标记进行,不得装错,十字头销应拧紧和锁牢。

1.1.22活塞环装上活塞后,在槽内应能自由转动;手压活塞环时,环应能全部沉入槽内,相邻活塞环开口的位置应相互错开,活塞环与槽的端面间隙,活塞环放入气缸的开口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1.1.23活塞环应在气缸内作漏光检查,在整个圆周上,漏光不应超过两处,每处对应的弧长不应大于360,且与活塞环开口的距离应大于对应150的弧长,但非金属环除外。

浇有轴承合金的活塞支承面,与气缸镜面的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活塞支承弧面的60%,活塞与气缸镜面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1.1.24活塞杆与活塞、活塞杆与十字头应连接牢固并锁紧,盘车应灵活且无卡阻现象。

活塞在气缸内前后止点的余隙宜用压铅法测量,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1.1.25填料和刮油器的油、水、气孔应清洁畅通,各环间的装配顺序不得互换,相互间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面积不应小于端面面积的70%。

1.1.26刮油刃口不应倒圆,刃口应朝向来油方向,填料和刮油器组装后,应能自由转动,各处间隙及其与活塞杆的接触面积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该组环面积的70%。

1.1.27进排气阀弹簧的自由长度应一致,阀片和弹簧应无卡住和歪斜现象。

阀片升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气阀组装后应注入煤油进行严密性试验,且应无连续的滴状渗漏。

1.1.28如主机与驱动机之间由联轴器连接,则应对两轴进行找正,其同心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如无规定时,应符合SH3514—2001《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14.3.12条的规定。

1.1.29用皮带传动的压缩机,每根胶带的拉紧力应适当,松紧程度应一致,两皮带轮端面在同一平面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0.5mm。

1.1.30压缩机附属设备就位前应检查管口方位、地脚螺栓孔和基础的位置,并应与施工图相符,卧式设备的安装水平度和立式设备的铅垂度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

附属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当压力容器的外表完好,具有合格证,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安装时,可不作强度试验,但应作严密性试验。

1.1.31压缩机组的配管不能对机器产生附加力,不得采用强力对口、加热管子、加偏心垫或多层垫的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偏差。

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松开管道与机器连接的法兰来检查其径向和轴向偏差,如超过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则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以便消除附加应力。

与机器连接的管道法兰的允许偏差应符合SH3514—2001《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14.4.11条的规定。

1.1.32在压缩机安装结束、试运转前应对工艺管道进行吹扫,对润滑系统可采用脱脂。

酸洗、中和、钝化,四个工序合一的清洗液进行清洗。

清洗时应将润滑点与清洗回路分开。

1.1.33清洗合格后应将系统排尽吹干,再加入足够的润滑油,启动油泵,进行油系统的循环油运,此时油过滤器应投入使用,油运时间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采用目测法检查油过滤器,以无肉眼可见的固体物为合格。

1.1.34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压缩机将进行试运转。

试运转分空负荷和空气负荷二步进行,压缩机启动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查气缸盖、气缸、机身、十字头、连杆、轴承盖等紧固件,应已紧固和锁紧;

(2)驱动机已单试,转向正确,电气和仪表已经调试且符合要求;

(3)润滑油的规格、数量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系统经试运转合格,供油正常;

(4)进排水管路畅通、水质、水压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经试运已合格;

(5)进、排气管路应清洁和畅通,各级安全阀已校验、整定,其动作灵敏可靠;

(6)盘车数周,应灵活无阻滞现象。

3.4.1.35压缩机的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将各级吸、排气阀拆下;

(2)启动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其运转应正常;

(3)盘车数周,最后将盘车装置,置于压缩机启动所要求的位置;

(4)点动压缩机,检查各部位无异常现象后,再依次运转5min、30min和2h以上,每次启动运转前检查压缩机润滑情况均应正常;

(5)运转中油压、油温和各摩擦部位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6)运转中各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声响,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1.1.36无法用工作介质试车的压缩机,一般进行空气负荷试车,此时应核算其最高排气压力和排气温度,使其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工作介质本身是空气的压缩机,则应在额定的流量和排气压力下进行负荷试车,压缩机空气负荷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吸入口先装上空气滤清器,无此条件的应在吸入管线的某此断开、敞口并装上滤网,防止异物吸入。

然后逐级装上吸、排气阀,分次启动压缩机进行逐级连通吹扫,每级吹扫应不小于30min,直至排出的空气清洁为止;

(2)吹扫后,应停机拆下各级吸、排气阀,清洗洁净,如无损坏,随即装上复原,继续进行负荷试运转;

(3)压缩机的操作、升压程序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则应为:

在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4、1/2、3/4及额定压力下分别连续运转1h、2h、2h和不小于3h;

(4)在升压运转过程中,应不断检查、测、听压缩机各部的振动、压力、温度及响声,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如有问题应立即停车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试车。

1.1.37压缩机负荷试运转中,应进行下列各项目检查和记录:

(1)润滑油的压力、温度和各部位的供油情况;

(2)各级吸、排气阀工作是否正常;各级吸、排气的温度和压力应正常;

(3)冷却的进、排水压力、温度和供水情况;

(4)连接部位应无松动、漏气、漏油或漏水现象;

(5)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响声;轴承、滑道、填料函、气缸等主要摩擦部位温度应正常;

(6)电动机的电流、电压、温升应正常;

(7)气量调节装置、自动控制和联锁装置、仪表测量装置均应灵敏、可靠。

1.2离心式鼓风机和离心式压缩机的质量控制

1.2.1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机件和附属设备应清洗洁净,去除锈斑,机壳垂直中分面不应拆卸清洗,扩压器和回流器组装成一体的隔板与机壳固定在一起的轴承箱等在清洗时不应拆卸,筒型结构机器的清洗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带调整垫结构的组件拆洗时应做好标记,并不得互换组别或位置;

(2)润滑系统,密封系统中的油泵、过滤器、油冷却器和安全阀等应拆卸清洗,油冷却器应作严密性试验;

(3)气体冷却器拆卸清洗洁净后再作严密性试验。

气体管路中阀门和调节装置应清洗洁净,当无特殊要求时,可不作严密性试验。

1.2.2机组安装前垫铁和底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机组体积大小选择斜垫铁,对于转速超过3000r/min的机组,各块垫铁之间及垫铁与底座之间的接触面面积均不应小于接合面的70%,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2)座浆法平垫铁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同时各部分的平垫铁应保持在同一标高位置上,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mm,无垫铁安装法埋设的临时垫铁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其标高允许偏差为±2mm,采用压浆法施工时,应及时检查垫铁之间的间隙;

(3)应检查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未拧紧螺栓时的间隙,其间隙不应大于0.05mm;

(4)底座上的导向键与机体间的配合间隙应均匀,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1.2.3机组中,基准设备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中心的标高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2mm;

(2)当以鼓风机或压缩机为基准时,其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1000,并应在主轴上进行测量,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并应在机壳中分面上进行测量;

(3)当以增速器为基准时,其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横向安装水平应在箱体中分面上进行测量,纵向安装水平应在大齿轮轴上测量。

1.2.4机组中非基准设备的找正、调平,纵向水平应以基准设备为准进行找正调平,横向安装水平应按上述3.4.2.3条执行。

1.2.5两个半联轴器之间端面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具有滑动轴承的电动机,应先使转子在磁力中心位置上,再确定联轴器端面间隙。

1.2.6在电动机、汽轮机、燃汽轮机与增速器、鼓风机、压缩机之间进行找正时,其同轴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应符合SH3514—2001《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15.2.12条的规定。

1.2.7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有导向键的,其相互间的连接螺栓的固定应有利于机壳的热膨胀,螺栓与螺栓孔的间隙和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螺栓在螺栓孔内应偏心放置,其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宜为0.03~0.06mm。

1.2.8经向轴承与轴颈的接触要求和顶间隙、侧间隙,推力轴承与止推盘的接触要求和轴向间隙,轴承与轴承盖的过赢量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应符合SH3514—2001《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15.2.13条的规定。

可倾瓦组装后,每块瓦应能自由摆动、无卡阻现象。

1.2.9转子各部位的轴向和径向跳动以及气体油膜密封件之间的密封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各密封间隙应符合SH3514—2001《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15.2.14的规定。

浮环安装时,内环的位置不得装错,并在其内表面和端面涂上透平油。

1.2.10鼓风机、压缩机气缸盖把紧前,应用塞尺检查上下机壳结合面的贴合情况,其局部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2mm;当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0mm;

(2)当超过上述要求时应查找原因,并予消除。

如因机壳变形引起的误差,且在拧紧后又能消除间隙时,在不影响机器装配精度的情况下,可不作修整;

(3)结合面之间,当无特殊要求时,应均匀涂上密封涂料。

1.2.11增速器在安装时应注意其底面与底座应紧密贴合,在未拧紧螺栓之前应用塞尺检查其局部间隙并不应大于0.04mm,增速箱中分面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6mm。

1.2.12制造商一般不同意或不允许拆检、清洗、装配增速箱。

如同意,则在装配时,应检验与调整齿轮副在静态和动态条件下的接触线和接触斑点,并符合有关要求。

当齿轮的接触调整与齿轮线平行度发生矛盾时,应首先满足接触的质量,平行度可不作调整。

1.2.13附属设备、管道的安装、清洗同往复式压缩机。

管道与鼓风机、压缩机不应强行行连接,当连接时,应采用百分表监控风机联轴器的移动,复检鼓风机或压缩机的找正精度并调整达到要求。

1.2.14所有与油接触的润滑、密封、控制部位均应循环冲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油进行冲洗;

(2)冲洗前,润滑点上油的节流伐应全开、保持最大流量;

(3)冲洗油的温度应尽量与机组运行时的温度相同或冷热交替;

(4)冲洗中,视油的清洁度或油过滤器压差,经常清洗滤油器,并定期轻敲油管;

(5)冲洗时间不得小于24h,检查滤油器过滤网上不得留有硬质颗粒,并在油温相同条件下,滤油器前、后压差在5h内保持稳定方为合格。

1.2.15鼓风机、压缩机的负荷试运转,应先试驱动机、增速器,后试整机。

整机试运应先进行小负荷试运转,将进气节流门开至100~150,然后进行满负荷试运转。

试运转宜采用空气作为压缩介质。

当工作介质不是空气时,负荷试运转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1.2.16鼓风机、压缩机负荷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润滑系统、密封系统、液压控制系统已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冲洗洁净;

(2)润滑油加注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仅表的联锁装置、控制装置、调节装置、防喘振装置及各测量、显示装置均应灵敏可靠,并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主机的进气管路及其相连的设备应清扫洁净;

(5)驱动机、增速器已单试合格,且转向正确;

(6)联轴器已找正合格,盘动主机转子应无卡阻和碰刮现象;

(7)机组各辅助设备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了单机试运转,并合格;

(8)各项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

1.2.17鼓风机、压缩机的负荷试车应编制试车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签,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启动油泵,将润滑油压力、密封油压力、控制油压力、温度均调至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

(2)启动冷却水系统,检查水压、水温及供水情况;

(3)电气、仪表检查,应处于良好状态;

(4)盘车数周应无卡阻现象;

(5)进口蝶伐或节流门开100~150,出口放空伐全开,气体进口处应有过滤装置,如无,则应加临时过滤器;

(6)驱动机为电机时,应先点动,倾听转子机壳有无摩擦和异常声响,无问题后再正式启动试车。

驱动机为汽轮机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分阶段升速;

(7)小负荷试运转1h后,应停机检查各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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