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要点及成果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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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要点及成果要求
山东省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技术要点
(试行)
1总则
1.0.1为落实实施示范镇总体规划,规范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满足示范镇规划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省政府确定的“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它镇的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编制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妥善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1.0.4编制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经批准的镇总体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1.0.5编制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在规划调研、方案编制、专家咨询、成果公示等阶段多方征询意见和建议,注重公众参与。
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规划的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1.0.6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应委托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城乡规划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1.0.7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人民政府应对批复后的规划予以公布,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1.0.8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
审查通过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批机关。
2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
2.1规划的基本要求
2.1.1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论证并深化规划范围在城镇总体规划中的地位及其与周围城镇环境的相互关系,分析现状人口、用地、建筑、道路等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确定规划用地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组织用地布局及空间结构,提出规划控制要点,制定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规定。
2.1.2编制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进行控制和引导,统一制定地块编码。
示范镇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编制全镇区规划,或先完成近期建设范围规划,以后逐步实现控规全覆盖。
2.2规划的基本内容
2.2.1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用地性质、确定地块划分,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和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确定地块建设容量控制要求。
2.2.2确定规划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原则、配套项目、等级、位置、用地界线、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他规划控制要求。
2.2.3“六线”控制。
确定道路与其他重要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红线)、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控制界线(橙线)等“六线”定位及控制要求。
2.2.4根据交通分析,确定规划范围内道路网结构、各级道路的走向,确定道路断面、主要交叉口型式与主要控制点的控制坐标及标高;确定公共交通场站的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及建设规模;重点提出小城镇慢行系统规划控制要求。
2.2.5确定各类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规划布局、用地规模与范围,提出绿化配置要求。
2.2.6提出城市设计原则、构思及重点地段控制要求。
2.2.7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给水、排水、中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环卫等各类公用设施的规划原则、服务范围、规模,确定各类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敷设方式和工程设施的位置、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并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2.2.8防灾减灾规划及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确定规划范围内地下空间利用的原则、标准、规模和布局要求,规划范围内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设施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2.9确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
土地使用控制是指对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建筑建造控制包括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等控制内容。
2.3片区规划
2.3.1片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片区发展规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景观环境和基础设施,指导街坊和地块具体布局和建设控制要求。
2.3.2规划内容包括深化细化土地使用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面积、界限和兼容性等内容,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划分至小类进行土地使用规划。
2.3.3“六线”控制。
在总体规划和已有定线的基础上,细化“六线”规划。
2.3.4公共设施规划、道路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市政设施规划、防灾规划及地下空间利用规划要求见2.2相关内容。
2.3.5城市设计引导。
提出城市设计控制和引导的原则和要求,合理确定高度分区,保证城镇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彰显城镇风貌特色。
2.4街坊规划
2.4.1街坊应作为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单元,具体落实“六线”规划定线,规定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的配置,并对城市设计重点地段提出控制要求。
2.4.2街坊管理单元的划分。
街坊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功能应具有内在关联性,范围宜以城市道路、河流、铁路等为界限,保持街坊管理单元的完整性。
2.4.3街坊规划的指标。
主要包括居住人口、公园绿地、配套设施、城市设计引导等。
1居住人口,街坊内规划居住人口的上限值。
2公园绿地,确定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和防护绿地的位置和规模。
3居住配套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确定各类居住配套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4城市设计导向,明确街坊空间组织、景观环境控制要求,确定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界面及建筑群体组合的空间关系。
2.5地块规划
2.5.1地块划分原则。
地块划分应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考虑土地权属关系,便于土地出让和管理。
1尽量保持地块使用性质的单一性。
2照顾现状各单位用地界线。
3以城市道路、街坊支路、河流等作为地块的界线,局部也可以围墙为界。
4地块划分应便于开发和出让。
2.5.2确定各地块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两类。
前者必须遵照执行,后者可参照执行。
1强制性指标包括: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
用地性质:
即用地按照所担负的不同城市功能,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用途类型,是对地块主导性质的概括,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小类确定。
用地面积:
是指规划地块细划后用地性质明确的地块,由其地块界线围合而成的面的水平投影面积。
建筑密度:
是指地块内建筑投影面积与地块总面积的比值。
地块建设中建筑密度应不大于规划对建筑密度的规定值。
建筑控制高度:
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控制高度上限值。
该地块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该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容积率:
是指某一地块上指定性质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该地块的开发强度不得超过该地块容积率指标要求。
绿地率:
是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为下限值。
配套设施:
是指地块内需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
出入口方位:
是指地块交通出入口具体方位和禁止开口路段。
建筑后退红线:
是控制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靠临街面的界线。
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后退红线。
2引导性指标包括:
地下空间利用、居住人口、城市设计引导等。
地下空间利用:
对地块的地下空间利用提出规划意见。
居住人口:
是指单位建设用地上所容纳的人口数,它反映了用地上的人口聚集量。
地块建设中居住人口应不大于地块规划中的规定值。
城市设计引导:
是指对重点地块提出外部空间、建筑形式、建筑色彩要求。
3规划成果要求
3.1成果构成
3.1.1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
规划文本、图集是法定性文件,说明书是说明性文件。
3.2成果要求
3.2.1规划文本:
文本应当清晰、规范。
在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
规划范围、规划原则、功能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等总体控制;阐述土地使用规划、“六线”规划、公共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规划等内容。
3.2.2规划图纸:
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0-1/2000,图纸内容应与文本、说明书一致,图纸与文本有同等法律效力。
规划主要图纸一览表
序号
图名
应表示的主要内容
备注
1
规划单元位置图
标明规划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周边用地的布局和性质。
▲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标明自然地貌、道路、绿化和各类用地的范围、性质等。
▲
3
现状建筑质量分析图
标明规划范围内重要现状建筑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要素。
△
4
土地使用规划图
标明规划用地性质、用地规模、路网布局。
▲
5
道路系统规划图
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的红线宽度、道路线型、标明区内主要道路横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社会停车场的位置。
▲
6
公共设施规划图
标明各类公共设施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
▲
7
绿地系统规划图
标明各类公共绿地的性质、位置、分布等。
△
8
竖向规划图
标明区内各级道路围合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长、坡度。
△
9
“六线”规划图
标明“六线”规划控制线及相关控制要求。
▲
10
给水排水规划图
标明区内供水水源、水厂、污水处理厂、加压泵站等给排水设施的容量、平面位置,供水、雨水及污水管线的走向、管径、控制标高,雨水、污水管线的出水口位置等。
▲
11
电力电信规划图
标明区内电力电信来源,变电站、电信所的平面位置和容量规模,高压线走廊的平面位置和控制宽度、电信管道的走向等。
▲
12
热力燃气规划图
标明区内热源气源来源,供热设施及储配气站的平面位置、容量规模,供热管网和燃气管道的等级、走向、管径等。
▲
13
规划图则
标明街坊划分界限、编号及规划指标内容。
▲
注:
▲——必选图纸,△——可选图纸。
3.2.3说明书:
是对规划内容的说明,重点包括现状分析、规划原则及目标、设计构思、功能分区、空间布局、特殊地段规划要求、实施建议及名词说明等。
4附则
4.0.1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审批后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4.0.2本规定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