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标准DB3724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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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标准DB37242

DB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242-2004

代替DB37/242-1999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

检验评定规程

 

2004—09—10发布2005—0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引用规范性文件…………………………………………………1

3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1

4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1

5检验规则…………………………………………………………41

附录(规范性附录)…………………………………………………43

 

前言

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

本标准自2005年01月01日实施。

本标准是对DB37/242—1999的修订,与1999年版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检验性质、附录;

——增加了雨淋阀、预作用阀、固定式消防水炮等内容;

——增加了固定泡沫灭火系统控制装置;

——增加了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代替DB37/242—1999,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产品检测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编单位:

山东省众海安全器材有限公司、济南消防工程公司、山东华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建设集团安装工程(临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高振林、石王莹、、吴福军、王谦、张少见、于广和、邱会东、房传斌、张学刚、李丛健、张明辉、张莉、张东、冯翔、杨华俊、田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B37/242—1997、DB37/242—1999。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是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灭火系统、固定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和电动防火门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其他引用文件见附录“规范性引用文件”。

3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检验性质

3.1.1初次检验: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补充检验:

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1.3重复检验:

对经补充检验仍不合格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再次检验,按初次检验的要求进行抽样,但对补充检验仍不合格的项目需按规定的抽样数量加倍进行检验。

3.2检验项目分类

本标准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自动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项(关键项):

指直接关系到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项(主要项):

指对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C类项(一般项):

指对自动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

4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1检验报告

检验要求:

相关产品应采用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

检验类别:

A类

4.1.2布线

4.1.2.1管路加固措施

检验要求:

1)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2)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检验类别:

1)、2)C类

4.1.2.2管路连接

检验要求:

1)绝缘导线采用穿管保护时,穿管应到位。

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检验类别:

1)B类;2)C类

4.1.2.3导线连接

检验要求:

1)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2)焊接连接时,焊点应饱满;端子连接时,连接应牢固。

3)弱电导线端子连接时,导线应先作镀锡处理。

检验类别:

1)A类;2)B类;3)C类

4.1.2.4传输线路的管路材料

检验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不燃或难燃的保护方式布线。

2)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阻燃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检验类别:

1)、2)、3)A类

4.1.2.5传输线路导线截面积

检验要求:

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小于0.50mm2。

检验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0mm~25mm外径千分尺

4.1.2.6布线要求

检验要求:

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

2)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探测器的底座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检验类别:

1)、3)B类;2)C类

4.1.3火灾探测器

4.1.3.1点型火灾探测器

4.1.3.1.1外观

检验要求:

表面无腐蚀、剥落、起泡现象,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

检验类别:

C类

4.1.3.1.2安装牢固程度

检验要求:

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检验类别:

B类

4.1.3.1.3设置位置要求

检验要求:

1)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探测器中心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4)探测器中心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检验类别:

3)、4)B类;1)、2)C类

检验器具:

0m~5m钢卷尺

4.1.3.1.4保护半径、内走道安装间距

检验要求:

1)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按表1确定。

表1

火灾

探测

器的

种类

S

m2

h

(m)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屋顶坡度

θ≤150

150<θ≤300

θ>300

A

m2

R

m

A

m2

R

m

A

m2

R

m

S≤80

h≤12

80

6.7

80

7.2

80

8.0

S>80

6<h≤12

100

8.0

120

9.9

h≤6

60

5.8

80

7.2

100

9.0

S≤30

h≤8

30

4.4

30

4.9

30

5.5

S>30

h≤8

20

3.6

40

6.3

2)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3)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4)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温、感烟探测器时,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5)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割,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检验类别:

1)~5)B类

检验器具:

0m~50m钢卷尺

4.1.3.1.5安装倾斜角

检验要求: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º。

检验类别:

C类

检验器具:

角度测量仪

4.1.3.1.6确认灯的安装位置

检验要求: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检验类别:

C类

4.1.3.1.7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情,其响应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警信号。

检验类别:

A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1.8确认灯的功能

检验要求:

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报警确认灯。

检验类别:

B类

4.1.3.1.9探测器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检验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2线型火灾探测器

4.1.3.2.1外观

检验要求:

安装类型、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类别:

A类

4.1.3.2.2设置位置

检验要求:

1)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2)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3)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4)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5)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0m~1.5m。

检验类别:

2)、4)B类;1)、3)、5)C类

检验器具:

0m~50m钢卷尺

4.1.3.2.3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检验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3可燃气体探测器

4.1.3.3.1外观

检验要求:

1)安装类型、规格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表面无腐蚀、剥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检验类别:

1)A类;2)C类

4.1.3.3.2报警功能

检验要求:

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检验类别:

A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3.3报警编码

检验要求:

探测器或探测器接口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检验类别:

B类

检验器具:

火灾探测器试验装置

4.1.3.4吸气式感烟探测器

4.1.3.4.1采样管网安装

检验要求:

1)每根采样管上采样孔的数量及采样管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样孔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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