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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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

钦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

实施方案(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年)〉的通知》(教基﹝﹞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号)和《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年)>的通知》(桂教基教﹝﹞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钦政发﹝﹞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确保到年全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特制定《钦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年)》(以下简称“攻坚计划”)。

一、实施背景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劳动力竞争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举措。

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也是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我市建成所普通高中新校区和所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普通高中所和所中职学校,建成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职教中心三大职业园区,保持普职招生比例相当。

中职办学思想与教育教案改革步伐加快,办学效果显著。

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万个,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接近国家中长期规划提出的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广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

中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

作为经济发展增速位于全区前列的地级市,钦州高中教育发展的基本定位应为走在全区教育的前列。

当前,钦州高中教育发展水平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高;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不足;钦州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质量的仍需提高。

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形成,教育投入机制不活、体制不顺。

民办高中教育发展显著滞后。

教育信息化发展显著不足。

教师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推进。

强化政府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地位,以县(区)为主的攻坚主体责任,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普及高中攻坚计划,切实解决学校财政资金、建设用地、增加教师数量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大力支持、鼓励民间教育投资,共同加快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投入的速度;注重资源配置、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办学机制改革相结合,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全面规划,重点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增强预见性,要切实解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增加足量学位、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确保攻坚取得成效。

.统筹兼顾,优化布局。

中职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职是对接产业升级、人才需求结构变革的必然要求,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必须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重要位置。

处理好普职协调,优化招生结构布局,确保攻坚计划健康、有序开展。

.增量保质,关注内涵。

攻坚计划在注重增量的同时,要兼顾质量提高。

坚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保普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教育教案质量,促使攻坚计划在内涵式发展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二)攻坚目标。

.我市现状。

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共所(其中市直属所,灵山县所,浦北县所,钦北区所,钦南区所,钦州港区所),在校生人,教职工人(含高完中学校初中教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所,在校生人,教职工人。

.存在问题。

我市普通高中学位不足,大班额现象严重,普通高中入学率低。

年我市高中班级个,平均班额人,大班额个,大班额比例,人及以上超大班额个,超大班额比例;参加中考人数人,普通高中招生实际录取人,按初三年级在校生人计算,入学率为(按《钦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年我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按普职比的比例招生,普通高中入学率应达到以上)。

.攻坚目标。

根据到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以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年)》规划,按照的毛入学率计算,至年,我市需新增高中阶段在校生学位数为个,其中新增普通高中在校生学位数为个(、、、年分别新增个、个、个、个),新增中职在校生学位数为个(、、、年分别新增个、个、个、个);二是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三是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案基本需要;四是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五是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实现以上目标,努力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多样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

着力提高教育基础薄弱县区特别是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较低县区的普及程度,提高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各县区要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在财力可持续的情况下适当普及更高水平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优化结构布局。

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城区集中、万人口配置一所普通高中的原则,逐步撤并规模较小(人以下)的乡镇高中,高完中实行高中、初中分设办学。

原则上设立三年及以上、现有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人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体育类、特殊教育类除外)和技工院校不再独立设置。

现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为人以下的成人中专不再独立设置。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三)加强条件保障。

根据《广西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

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消除超大规模学校现象。

优化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案改革的要求。

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

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提升教育质量。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为高等学校、社会提供高素质生源和劳动者。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教育资源。

.新建一批普通高中。

至年,全市新建普通高中所。

其中市本级重点推进年新建设的市高新实验学校、市第十三中学、京华双语实验学校、文实中学和年市第十七中学、市第十八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市外国语学校等建设项目;各县区重点推进年新建设灵山县正久实验中学、钦北区小董中学(迁建)、市第十六中学(钦北区)、市第十四中学(钦南区)和年新建设的灵山县新区高中、浦北县第七中学、浦北县第八中学、市第十九中学(钦北区)等建设项目。

原则上新建高中规模一般为人,个班,班额不超过人。

要坚持勤俭办学,不得脱离实际超标准超规模建设豪华校舍、校园、校门。

.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职。

统筹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教案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增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须的的设施设备,使每一所薄弱高中达到办学基本标准。

至年全市改扩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所(普通高中所,中职学校所),其中市本级所(普通高中所,中职所),灵山县所(普通高中所,中职所),浦北县所(普通高中所,中职所),钦南区普通高中所,钦北区普通高中所,钦州港区普通高中所。

.调整优化部分中等职业学校。

通过整合资源,重点对布局计划保留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要求。

.落实好教师编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根据我市年新增普通高中在校生学位数为个的建设任务,按照普通高中生师比标准要求,至年我市普通高中专任教师需新增人。

中职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新增教师配备。

.支持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大力支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高中阶段学校捐资办学,探索公建民营或民建公助等建设新模式。

对我市新建高中及中职学校主要以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办学为主,已建成或在建高中和中职学校统筹考虑引进社会力量联合办学。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专项投入。

市县(区)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中央和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等相关教育项目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保障运转经费。

市县(区)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市县(区)本级财政对攻坚计划的支持力度。

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市、县(区)相关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学费标准,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多渠道筹措资金。

探索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教育基础设施投融资新模式,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学校新建或改扩建以及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补足配齐师资。

适应普及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重点配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地理、生物、历史等短缺学科专任教师。

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建立校际交流流动机制。

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

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

实施高中阶段帮扶计划,建立城区优质高中与乡镇薄弱高中结对帮扶机制。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按照“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思路,充分发挥国培和区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各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加强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

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

探索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薪资管理办法,切实改进高中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学校可以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四)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深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

鼓励名校办分校、高校办高中、社会办高中,积极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新建高中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办学等试点。

支持示范性普通高中跨区域与薄弱普通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普通高中)组建教育集团或办学联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带动薄弱普通高中提高办学效益和水平。

鼓励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区域内办学资源,形成与区域产业相对接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

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中等职业学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

实施普通高中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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