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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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
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编制单位:
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2019年11月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
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编制单位:
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2019年11月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责任页
编制单位:
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批准:
吴成辉
核定:
吴成辉
审查:
李宏平
校核:
李建安
项目负责人:
吴成辉
报告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
工作内容
职称
签名
李宏平
报告审查
工程师
李建安
报告校核
工程师
刘丽萍
报告主编
工程师
综合说明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位于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灵坎村和城郊村,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3°6'49.82",北纬26°8'55.72"。
处于永兴县城以北,距永兴县城区约1.7公里。
其南侧为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交通较为便利。
地理位置为整个地形属低丘陵地貌,场地三面环山,区内灌木丛生、乔木密布、植被茂盛。
拟建厂址位于其中的沟谷和山坡中,场地山体坡度30°左右,场地标高在126.0-142.0之间,最大高差16m,地面坡度15°~20°。
在厂址范围300m影响范围内,均无民宅、庄稼。
具体位置见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永兴县域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改善永兴县城乡环境质量;有利于推进永兴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建设,减低垃圾处理成本,加快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的示范建设,项目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由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投资建设。
2019年9月,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核准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字[2019]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18年5月,湖南省联诚建设服务有限公司长沙设计分公司受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委托,编制《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该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了本工程有关技术设计资料,并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收集资料,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按照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规程、规范的要求,认真研究和设计,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了《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永兴县水利局于2018年12月28日下发了《永兴县水利局文件关于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永水发[2018]124号)。
根据《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构筑物基础土方工程、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建设、厂区内主次干道路、管线、硬化场地建设、表土回填、场地整治,绿化美化、施工临建设施、生活设施、临时堆存主体工程区待回填表土及堆渣等。
本项目占地面积3517.63㎡:
其中建筑物区占地面积1084.89㎡,道路及广场硬化区占地面积1377.45㎡,绿化区占地面积1055.29㎡。
建筑容积率0..598,绿地率30%,停车位14个。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结合现场实际建设情况,完成项目建设区实际占地面积为3517.63m2。
本项目根据施工时序从场平期、基建期、完建期来进行土石方平衡的计算。
(1)场平期主要是进行场地平整以及表土剥离;
(2)基建期主要建筑物基础开挖以及排水设施基础开挖;
(3)完建期主要是进行绿化覆土,平均覆表土0.30m。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挖方总量为11620m³,其中表土剥离317m³,土石方11303m³;填方总量9520m³,其中表土回填317m³,土石方9203m³;弃方总量2100m³(弃方回填至项目区北侧的垃圾填埋场)。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由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建设期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底,建设工期为7个月。
工程在建设期,建设单位重视并积极配合,落实了水土保持相关保障措施,按照水土保持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2015年11月,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配合主体工程监理和相关单位,成立了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小组,承担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截止项目工程竣工,项目建设所造成的扰动土地基本得到治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水土流失监测。
为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2015年11月,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配合主体工程监理和相关单位,承担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时间为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
为完成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组织人员成立了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小组,项目组成员共包括1名管理人员和3名技术人员。
根据《监测设施计划》提出的布设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踏勘,依据相关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采用调查监测方法,对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及防治效果实地调查和记录,对项目建设区水土保持进行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10月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成立了《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小组,通过编制人员收集查阅相关资料,结合工程建设具体情况,现场收集的数据、资料的整理、分析、总结,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据监测显示,本项目《方案》设计建设期水土流失责任范围为3517.63m2,实际监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319.67m2。
在建设过程中,扰动土地治理率99.99%,水土流失治理程度99.99%,水土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100%,植被恢复率99.99%,林草覆盖率30.00%,各项指标均达到方案设计的目标。
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规模及特性
一、地理位置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位于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灵坎村和城郊村,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3°6'49.82",北纬26°8'55.72"。
处于永兴县城以北,距永兴县城区约1.7公里。
其南侧为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交通较为便利。
地理位置为整个地形属低丘陵地貌,场地三面环山,区内灌木丛生、乔木密布、植被茂盛。
拟建厂址位于其中的沟谷和山坡中,场地山体坡度30°左右,场地标高在126.0-142.0之间,最大高差16m,地面坡度15°~20°。
在厂址范围300m影响范围内,均无民宅、庄稼。
二、建设性质、工程规模与等级
本项目占地面积3517.63㎡,本项目的总转运规模近期按320吨/天,五年后按450吨/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转运站部分。
总建筑面积2103.27㎡,建筑基地面积1084.89㎡,项目总占地面积3517.63㎡:
其中建筑物区占地面积1084.89㎡,道路及广场硬化区占地面积1377.45㎡,绿化区占地面积1055.29㎡。
建筑容积率0..598,绿地率30%,停车位14个。
项目建设区主要由建筑物区、道路及广场硬化区、绿化区三个区域组成。
项目特性如下:
项目名称: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建设地点:
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灵坎村和城郊村,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南侧。
性质:
新建
施工内容:
建构筑物基础土方工程、场地平整、建筑物建设、小区内主次干道路、广场及停车场建设、表土回填、场地整治,绿化美化、施工临建设施、生活设施、临时堆存主体工程区待回填表土及堆渣等。
工程总投资:
本项目由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本项目为审批类项目,工程性质为新建,总占地3517.63m2。
三、工程布局
1、平面总体布置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功能要求,站区总平面布置以主要建筑物垃圾转运车间为主导进行布局。
垃圾转运车间布置在建设用地中间,近期需新建一栋垃圾转运车间,同时为远期预留一条垃圾压缩机位置,垃圾通过垃圾车从出入口沿上料坡道进入垃圾转运车间,经整理、压缩后由垃圾转运车转运出站。
转运车从转运站出来后,可通过S212公路——永安路,将垃圾转运至郴州垃圾焚烧发电厂。
远期,可绕龙王岭路,避开永兴县城区,将垃圾转运至郴州垃圾发电厂。
根据相关规范,结合垃圾转运车间建筑附建设有办公、生活、检修库房、消防泵房等附属用房。
2、竖向设计
由于场地东北高、西南低,考虑减少土方工程量,场地竖向设计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并充分考虑与垃圾填埋场雨水、污排水系统衔接,满足转运站排水要求。
用地范围内,为满足垃圾压缩工艺要求,以垃圾压缩车间为基准,分南北两块台地设计,压缩车间卸车平台室内标高130.5m、装车平台室内标高129.3m,南北道路高差不低于1.2m。
道路竖向设计原则控制在0.3%~3%之间,满足消防、排水要求。
3、景观布局
在建设用地内,主体工程设计已在道路两边、建筑物周围种植香樟并播撒了草籽,绿地率为30%。
3、给排水系统
1、给水
(1)水源
永兴县自来水管网已接至垃圾填埋场,距离中转站选址位置约300m,可接一根DN100的水管引入站内,供站内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
(2)系统说明
消防用水:
室内消防用水由DN100给水管引入,直接联通室外消防管网,室外消防用水直接取现状垃圾填埋场给水管,设2处室外消防栓。
2、排水站内排水系统分为污水系统和雨水系统,雨污分流制。
(1)污水系统污水主要为生活、生产污水以及洗车废水。
生活污水来自站内的生活排放污水,约3.2m3/d,洗车废水约
1.92m3/d,由站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化粪池,最后直接排至填埋场内的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包括厂房地平冲洗水2.4m3/d以及垃圾渗沥液22.5m3/d,一并排入站内的污水池内,污水池内的污水经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雨水系统
降落至站内的雨水由雨水口收集沉淀,回收利用,用于冲洗、绿化浇水。
不能利用的排至填埋场雨水管网。
3.施工组织及工艺
(1)运输条件
本项目位于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南侧,永兴县城以北,沿永兴大道往西距国道107线20km,再通过国道107线直接与郴州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连,场址距离焚烧发电厂45km,运距较远。
(2)建筑材料
项目建设所需沙、石料、石灰等建筑材料均可在永兴县境内就近购买,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3)电施工用电以垃圾填埋场北面10kv作为转运站外部电源。
(4)施工总平面布置主体设计考虑场平期在项目区内设置表土临时堆置区126.63m2,施工临建区200m2(两层),不新增临时占地,区域内排水外排至周边市政管网系统。
(5)主要土建工程施工工艺
①主要建筑物施工基础开挖首先采用挖掘机挖土,挖至所需深度后,改用人工开挖,避免扰动原状土。
主要建筑物完工后,应对空闲平地采取绿化措施。
②水、电等管道施工
给水、排水等管道工程采用人工分段开挖管沟、埋管随全就回填的直埋方式施工。
由于管沟开挖至埋管回填,中间间隔时间很短水土流失较小。
1.1.2项目区概况
1.1.2.1地理位置
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位于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灵坎村和城郊村,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3°6'49.82",北纬26°8'55.72"。
处于永兴县城以北,距永兴县城区约1.7公里。
其南侧为永兴大道(省道S212线),交通较为便利。
1.1.2.2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项目区地形属低丘陵地貌,场地三面环山,区内灌木丛生、乔木密布、植被茂盛。
拟建厂址位于其中的沟谷和山坡中,场地山体坡度30°左右,场地标高在126.0-142.0之间,最大高差16m,地面坡度15°~20°。
在厂址范围300m影响范围内,均无民宅、庄稼。
2、地质
1、地层岩性
根据永兴县垃圾填埋场地质勘察资料,项目区表层第四系覆盖层主要岩土层有人工填土①(Q4ml)、耕植土③(Q4pd)、粉土夹粉沙④(Q4al+pl)、粉质黏土⑤(Q4del)。
基底岩石为强风化泥质粉沙岩(K2d)⑥和中风化泥质粉沙岩(K2d)⑦。
人工填土①(Q4ml):
土全由粘性素填土,碎石、沙和建筑垃圾组成,大多数基本压实,部分地段内含少量有机质、较松散。
耕植土③(Q4pd),浅黄色,灰褐色,主要由粘性土组成,呈可塑状态,内含植物根茎等有机质,结构松散,该层分布于果园,林地表层;钻孔揭露其厚度为0.20-0.60米,平均为0.34m。
粉土夹粉沙土④(Q4al+pl),冲洪积成因,浅黄色,浅灰色,主要由粉土和粉细沙组成,稍密,湿-水饱和,干强度、韧性较低,摇震反应迅速。
该土层分布于冲沟地段。
粉质黏土⑤(Q4del)坡残积成因,棕红色,紫红色,可塑~可塑状态,含少量强风化泥质粉沙岩碎块和粉细沙,手捻有沙感,稍有光泽,干强度、韧性中等,摇震反应弱。
强风化泥质粉沙岩⑥(K2d):
紫红色,碎裂状构造,粉沙质结构,岩石较破碎,内含多量泥质,质软,用手可折断,岩石基本质量等级为软岩V类。
该层呈零星分布状态。
中风化泥质粉沙岩⑦(K2d):
紫红色,棕红色,块状构造,粉沙质结构,岩石较完整,质较软,岩芯多呈长柱状、柱状,节长一般10-30cm,最长达100cm,RQD指标较好,岩石基本质量等级为较软岩Ⅳ类。
2、地质构造
项目区位于永兴县南部,地处南岭构造带东北部和茶永断陷盆地南端,属多回旋造山地带。
3、地震
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1组,基本加速度为0.05g,场地类别为Ⅱ类。
4、水文地质
地表水:
本场地处微丘区,水量随季节变化明显,雨季水量充沛,旱季水量较少,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以散流形式向地势低洼处排泄。
三、气象
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春温多变,盛夏酷热,雨水集中,无霜期长,严寒期短等特点。
年平均气温为17.6℃,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8℃,历年极端最低气温-8.3℃,全年日照时数1625.2小时。
年均相对温度83%。
年均降雨量1468.7mm,日最大降水量192.5mm,10年一遇小时最大降水量64.208mm(通过永兴县设计暴雨计算,详见第五章)。
项目区气象特征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多年平均降水量
mm
1468.7
最大1h降水量(P=10%)
mm
64.208
多年平均气温
℃
17.6
极端最高气温
℃
39.8
极端最低气温
℃
-8.3
≥10℃积温
℃
245.2
无霜期
天
290
多年平均蒸发量
mm
1553.6
多年平均风速
m/s
2.7
最大风速
m/s
20.0
多年平均大风日数
天
12
四、水文
项目区位于湘江一级支流耒水右岸,距离耒水约1.5公里,该河流主要用于周边农业灌溉及排涝。
湘江一级支流耒水,流域面积11783km2,其中郴州市辖区内流域面积8929km2,全长453km,平均坡降1.86‰,自然落差468m,平均流量239.76m³/s,发源于桂东县烟竹堡,上游建有1座大
(一)型水库——东江水库,于衡阳耒河口汇入湘江。
便江乃湘江最长支流耒水在永兴县境内的名称,即永兴县便江镇锦里村至塘门口镇塘市便江村一段,属耒水中游,绵延百里,横穿永兴县县城,上接资兴市东江,下泻耒水,注入湘江,素有"小漓江"之称。
境内流域面积1444.8km2,占全县总面73.2%。
场地内无大的河流经过,根据《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湖南省水利厅,2014年)划分成果,项目建设区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与保留区。
五、土壤、植被
项目区土壤以板页岩红壤为主,其次为石灰岩、沙岩红壤和少量酸性紫色土、紫沙土,土层深厚。
植被区划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
项目区内以乔木幼苗、低矮灌木覆盖为主。
1.1.2.3项目区社会经济概况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末,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0.93万人。
全县常住人口54.25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28.18万人,乡村人口25.06万人。
城镇化率51.96%,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出生率12.8‰,死亡率4.4‰,人口自然增长率8.4‰。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5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8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178.9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44.9亿元,增长11.6%。
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7:
51.8:
39.5调整为8.2:
50.7:
41.1,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
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1%、41.8%和55.1%,分别拉动GDP增长0.3、3.4和4.5个百分点。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4896元,比上年增加6432元。
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304.7亿元,增长9.8%,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6.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全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5.5%,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
1.1.2.4土地利用概况
一、永兴县土地资源利用情况
根据《2006—2020年永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知,全县土地总面积198116.0hm2,其中:
农用地176257.90hm2,占土地总面积的89.06%。
其中,耕地35339.00hm2(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9151.98hm2),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0.05%;园地845.40hm,占0.48%;林地120997.09hm2,占68.65%;牧草地4808.80hm2,占2.73%;其他农用地14267.60hm2,占8.09%。
(2)建设用地11034.70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58%。
其中,建制镇用地1117.20hm2,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12%;农村居民点用地5988.70hm2,占54.27%;采矿用地207.90hm2,占1.88%;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11.90hm2,占2.83%;交通水利用地2803.20hm2,占25.40%;其他建设用地605.80hm2,占5.49%。
(3)未利用地10607.90hm2,占土地总面积的5.36%。
其中,水域面积1952.80hm2,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18.41%;滩涂沼泽306.60hm2,占2.89%;自然保留地8348.50hm2,占78.70%。
二、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本项目占地为永久占地,总占地面积3517.63m²,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详见下表。
占地分析表
项目区域
单位
土地类别及数量
合计
林地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建筑物区
㎡
562.98
521.91
1084.89
道路及广场硬化区
㎡
751.16
626.29
1377.45
绿化区
㎡
115.86
939.43
1055.29
合计
㎡
1430.00
2087.63
3517.63
1.1.2.5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一、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中土壤侵蚀强度分类分级标准,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划分中,项目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公告》(2017年1月),本项目建设区属湘水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主要表现为面蚀。
根据湖南省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永兴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为439.28km2,其中:
轻度侵蚀面积为333.15km2,中度侵蚀面积为80.94km2,强度侵蚀面积为11.79km2,极强度侵蚀面积为8.61km2。
根据当地水土保持部门对各地类侵蚀模数的估判数据及技术人员现场的调查,项目区各占地类型水土流失背景值见下表:
水土流失背景值调查表单位(t/km2.a)
行政区划
土地背景流失值
永兴县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600
500
二、水土保持现状
近年来,永兴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逐步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对水土流失的治理,当地水土保持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的类型、设计标准等积累了一定经验,措施类型主要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措施三种。
1)工程措施:
主要采用拦挡、排水、土地整治等措施。
截水沟主要布设在有集雨面积的挖方边坡坡顶,坡面比降较大时,截、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或矩形断面,设计标准采用10年一遇1小时最大降雨强度。
2)植物措施:
主要是高标准整地,改变环境条件,特别是土壤条件,为提高造林质量打下基础,主要采用在雨季前整地、秋冬或雨季造林,精细管理,造林成活率高,林木生长快。
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条件选择适宜生存的树种。
调整种植时间,充分利用秋冬雨水多,栽种树木容易成活的特点,改春季栽种树木为秋冬或雨季栽种。
3)临时工程措施:
主要有表土剥离、编织袋土临时拦挡坎、填土临时拦挡坎以及临时堆土覆盖措施等。
临时拦挡主要用于临时堆土区和表土剥离堆置区周围开采面下游侧临时拦挡,对临时堆土、开挖裸露坡面雨季采用防尘网覆盖能有效减少坡面水土流失。
建设区内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较为完善,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组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比较完整,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及效发挥良好。
排水沟、雨水排水系统、场地硬化等措施均比较完整,植物配套措施完善。
建议根据项目区的集雨面积复核项目区排水沟尺寸与工程量。
且增设建设过程中的临时措施,如防尘网临时苫盖、临时排水等相关措施,防治土方的开挖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1.2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年5月,湖南省联诚建设服务有限公司长沙设计分公司受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委托,编制《永兴县城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该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了本工程有关技术设计资料,并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收集资料,以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按照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规程、规范的要求,认真研究和设计,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