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人车指挥车包一包二技术规格书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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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人车指挥车包一包二技术规格书定稿

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冯家塔矿业分公司防爆人车、防爆指挥车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

一、通用要求

(一)、总则

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冯家塔矿业分公司防爆人车、防爆指挥车采购项目。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

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工作环境及要求

1、井下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

环境温度小于25℃,相对空气湿度97%,海拔不高于+1010m。

2、井下瓦斯和煤尘:

井田内各煤层瓦斯含量低,变化在0.02~0.18ml/gr之间。

其中各煤层沼气(CH4)含量为0.02~0.18ml/gr,均属于低沼气等级。

各煤层煤尘爆炸时,火焰长度≥80mm,抑制性煤尘爆炸岩粉用量均≥55%,均有爆炸危险性。

3、井下巷道坡度:

副斜井坡度:

备采工作面辅运最大坡度(1207辅运):

10°

4、巷道概况:

煤巷断面为矩形断面。

巷道尺寸(宽、高均为净宽、净高):

辅助运输巷宽×高=5.2m×3.6m

运输顺槽宽×高=5.0m×3.5m

回风顺槽宽×高=5.2m×3.6m

5、每日(24小时)3班连续作业。

6、顶板有淋水、地板有渗水,煤有自燃倾向。

(三)、标准及规范

卖方设计和制造的防爆人车、防爆指挥车应符合适用的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煤炭标准(MT)或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标准。

若标准与买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取高标准执行,其它标准按国标或行业标准制造验收。

本技术规格中使用的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

1、《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2、《矿用防爆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MT990-2006)

3、《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MT/T989-2006)

4、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T154.8-1996)

5、标牌GB/T13306

6、爆炸性气体环境通用技术要求GB3836.1-3836.4

二、(包一):

防爆人车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爆人车

20-24座

2

2

专用工具

套/辆

1

3

技术资料

套/辆

6

(2)、技术要求

1、结构

1.1车辆尺寸设计合理,必须充分考虑矿井下使用的特殊环境。

外延、外露部件,要充分考虑受煤矿井下煤与围岩的撞击。

1.2车架采用汽车车架专用合金钢多层化设计,保证车架坚固耐用,不变形、脱焊等。

1.3整车结构必须采用直驱式,且操作灵活。

1.4车辆必须设置减振装置,且减震性能好,车厢内有与驾驶员联系的喇叭或警铃,车厢两侧玻璃应为推拉式,外侧安装可分片拆卸的不锈钢防护网窗,车厢底板为防滑铁板,厚度不小于3mm,车厢底横梁方管厚度不小于4mm,且车厢门由3个合页连接,门锁具有防脱扣,里外均可开、关。

1.5防爆人车在额定载荷下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200mm。

1.6车辆宜采用多层专用大梁,保证有较强的承载能力,车辆大梁必须经先进的防腐蚀处理,耐腐蚀性强。

2、驾驶室

2.1车辆驶室应采用封闭式,有暖风功能,且牢固可靠,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视野,高度应能满足驾驶员佩戴安全帽正常驾驶,座椅材质为阻燃材料,按照人机工程学设计,前后可调。

2.2车辆各显示仪表应设在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各控制部件应设在驾驶室内,操作方便、灵活准确,符合要求。

2.3驾驶室应配驾驶室挡风玻璃采用专用夹胶玻璃,配置气动雨刷器,玻璃升降器手柄为原厂金属材质配件,倒车镜可活动折回。

2.4驾驶室内显著位置应设置警示牌,内容主要包括:

行车时的警告事项、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的相应措施、必要的操作提示等。

2.5驾驶室座椅及车厢座人位置必须设置安全带,且操作方便。

3、常温启动性能

在大于或等于5℃常温、常压下,柴油机和冷却水均不预热,自开始启动计时至柴油机自行运转止为启动时间,启动时间应不大于15s。

4、操纵系统

4.1车辆的离合操纵、换挡、油门等机构操作必须灵活可靠。

4.2转向机构必须保证车辆在最小转弯半径转向时操作灵活可靠。

4.3车辆转向采用液压助力转向。

4.4车辆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

5、消防装置

5.1车辆必须配备自动灭火装置和便携式灭火器等消防装置,便携式灭火器应安设在显眼地方并能方便快速拿下使用。

6、自动保护装置

6.1车辆应设置自动保护装置,且保护装置显示仪表安装在驾驶员正常工作的显著位置,在监控参数出现异常情况时,自动保护装置应能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其声光信号应使驾驶员能够清晰辨别,并在报警后1min内使车辆动力系统停止运转。

6.2车辆安全保护系统应能连续监控、并显示发动机水温、排气温度、发动机表面温度、油压、水位、转速、速度和里程。

液晶显示故障信息。

车辆所配套矿用防爆柴油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在自动保护装置报警后1min内使车辆动力系统停止运转:

6.2.1排气温度最高至70℃自动报警并停止运转。

6.2.2冷却水温度达到98℃自动报警并停止运转。

6.2.3水洗箱缺水到设定水位自动报警并停止运转。

6.2.4柴油机表面温度最高至150℃自动报警并停止运转。

6.2.5机油压力低于69kpa自动报警并停止运转。

6.2.6当瓦斯浓度达到1.0%(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瓦斯报警仪参数应能根据规范调整设置,报警仪应能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在报警后1min内使车辆动力系统停止运转。

7、制动系统

7.1车辆应设置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

行车制动采用液压湿式制动,驻车制动采用中央液压制动。

7.2车辆的驻车制动采用液压制动时,应是安全失效型,当压力消失时,系统处于制动状态。

7.3在水平干硬路面上,车辆以额定载荷、初速度20km/h时的制动距离应不大于5m,如果车辆的最大运行速度小于20km/h,则最大运行速度为初速度的制动距离应不大于5m。

7.4车辆的停车制动装置,应在矿用防爆柴油机运行或停止运行时均起作用。

7.5停车制动应保证车辆承载1.5倍额定载荷情况下在设计的最大坡道上保持静止状态或不产生位移。

8、车辆防爆发动机应采用国内知名品牌。

9、爬坡能力

车辆的爬坡能力应满足在额定载荷下,在其设计最大坡道上,能平稳起步、正常运行且停车制动稳定,能满足卖方井下实际巷道坡度。

10、其他要求:

10.1照明及信号有防水性、防潮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10.1.1车辆应在正前方安装至少两组LED照明灯,保证车辆前方20m处至少有4lx的照明度,灯光变换方式采用手动转换。

10.1.2车辆尾部应装设至少两组倒车灯(红色信号灯),倒车时,应有视听语音警示信号,且红色信号灯能见距离至少60m。

10.2整车易损件、通用件应保证互换性能。

10.3车辆排放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CO不大于0.1%,NOx不大于0.08%。

10.4整车管路、线路由阻燃材料制成,布局整齐合理,易磨损的管路、线路增加护套。

10.5车辆轮胎必须选用国内知名品牌。

 

10.6车辆前后防撞梁符合安全要求。

10.7车辆装配有行车记录仪,且记录影像自动保存不小于10小时。

10.8未说明事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卖方就车辆各项技术参数及车型图必须提前经买方确认。

(三)、安全与环保

1、驾乘人员位置车辆运行噪音必须小于85dB(A)。

2、各种标识清晰、易懂、防腐蚀,位置明显,应有中文标识。

(四)、质量和寿命保证

1、车辆质保期:

正常使用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先到为准)

2、车辆配套防爆柴油机大修周期不小于2年

3、车辆配套防爆柴油机寿命:

6年

(五)、检验及验收

1、车辆、备品备件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后,双方进行清点,做最后验收,做出检验记录,双方签字。

2、对于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发现的不符合国标、部标和存在质量问题的,卖方应在5天内处理完毕,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3、车辆到货时卖方随机提供:

3.1整车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

3.2所有防爆元部件的安全标志准用证书

3.3出厂检验合格证

3.4使用说明书每车6套

3.5备件图册每车1套

4、验收内容

4.1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性能

4.2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性能

4.3控制系统的调试和性能

4.4环保性能

4.5生产安全有关要求

4.6货物、数量及清单

5、验收标准:

合同的规定要求、最新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行业标准、国际标准。

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出据验收证明并由卖方确认后,双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六)、试车及培训

1、车辆到货后,卖方需派遣有经验并身体状况良好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试车。

其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必须是正确的,如果出现由于非正确技术指导而造成的损失,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或补偿损失部分。

2、卖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操作人员在矿区进行不少于1周的技术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熟练操作,并能排除设备运行中的一般故障。

3、培训资料及内容:

卖方工程技术人员应结合合同设备装配,向操作人员培训,并详细介绍设备的性能、参数及设备调试、运行、使用、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等方法。

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回答和解决买方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设备若出现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及时答复,特殊情况应在12小时内(一般情况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质保期后如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应积极协助用户处理。

如确属设计、制造缺陷,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卖方应对本设备实行终身服务,质保期后对设备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3、卖方要对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及各主要部件的寿命承诺。

4、卖方必须定期对买方进行回访,并对买方提出的设备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八)、备件和专用工具

1、备件和消耗品必须满足设备带载运行及质保期内的需求,包括首保润滑油脂、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等,并在设备交货时提供。

2、卖方还需进一步提供机械、液压以及电气设备上所需的备件、易耗品及标准件的货源地。

3、卖方应保证长期以最优惠的价格供给易损件和备件。

如果备件发生设计变更,应将变更信息及时通知买方。

4、卖方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

5、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使用单位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二、(包二):

防爆指挥车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防爆指挥车

5门9座

2

2

专用工具

套/辆

1

3

技术资料

套/辆

6

(2)、技术要求

1、结构

1.1车辆尺寸设计合理,必须充分考虑矿井下使用的特殊环境。

外延、外露部件,要充分考虑受煤矿井下煤与围岩的撞击。

1.2车架采用汽车车架专用合金钢多层化设计,保证车架坚固耐用,不变形、脱焊等。

1.3整车结构必须采用直驱式,且操作灵活。

1.4车辆必须设置减振装置,且减震性能好。

1.5车辆在额定载荷下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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